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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大亨-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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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便频频外出,忙得像国家总理了。

    “是真的,我没必要骗你。现在业务量扩大了,我准备多请一些人,再多开一个分店。这几个月赚的钱应该足够请人和开分店了。”刘邦很认真地道。

    “什么?”刘李氏跟刘海的脸上都写满了惊愕,这小子是不是疯了?他开的这个生态鲜肉铺还不到三个月呢,就准备开分店了?自己夫妻卖了一辈子肉,到现在还没敢说要多开一个猪肉摊呢。

    刘海不得不提醒他道:“小邦,你要考虑清楚呀,开分店是需要大量的资金周转的,一旦资金周转不灵,你就有可能走上破产之路,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有大量的先例的。而且生态鲜肉铺的生意也不像你想像的那样,永远都生意兴隆,这几天就有一些不明来历的人来搅乱,我跟钟伯都有点疲于应付了……”

    刘邦听得说到有不明身份的人来搅乱,心里一惊,随即明白一定是那“虎哥”不甘心,暗中派人来做的。他不喜欢明的来,可暗的他也做不好。刘邦本来心里还有些愧疚和忧虑的,毕竟雨衣男是个好人,如果“虎哥”毁灭了,不知会不会牵连到他,让他为难。现在既然“虎哥”对这事不能释怀,那自己利用那两个越南妹来除掉他也就名正言顺了。想到这,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冷酷而残忍的笑容,道:“这个问题我会解决的,我明天去请人和选分店的地址,这边店铺的事就烦你们帮忙看看了。”

    听了这话,刘李氏和刘海知道任何劝说都是没有用的了,只能哀叹:真的是儿大儿世界啊。他们感觉自己真的是已经过时的一代人了!

    …………

    刘邦要开分店的想法并不是一时的冲动,他是有充足的依据和信心的:一是加上了海军食堂的采购后,他相信他每天需要屠杀的生猪要达到十头以上才行,可有些部位像食堂这种采购大户是不要的,这需要放在生态鲜肉铺里零售。可如果只是一间铺面,即使人流量很多,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停地营业,怕是也难将那么多的零碎猪肉卖完,更何况猪肉是一种时间性很强的商品,只能在固定的那段时间里卖,过了那段时间,不是卖不出去,就是卖不到正常的价钱。二是一个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如果单是在一个市场里,即使将顾客全部都抢完来,也不可能达到两个市场的效应,这就造成了有些想买生态鲜肉的人因路途远买不到,生态鲜肉铺却有猪肉剩余的现象。更何况刘邦是个有野心的人,他绝不甘心于每天只卖那么一点猪肉,赚一点辛苦钱过日子,而要想发展,做大做强,开连锁分店势在必行。

    但要开分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得请到店员。说到店员,刘邦想起了小倩口中所说的大哥,如果小倩所说的话不假,那么曾经当过搬运的大哥,应该是一个非常可靠的老实人,这种人虽做不了生意,但帮忙打打下手,做点诸如切猪肉、砍骨头之类的粗活是可以的。至于小倩的大嫂,虽然有“恶妇”的嫌疑,那种小市侩身上所特有诸如贪婪、胆小、斤斤计较、贪小便宜之类都可能在她身上出现,但刘邦既然喜欢小倩,还是得接受她这样的大嫂、这样的家庭,若跟小倩结婚了,她的家庭便是自己的家庭,难道她的大哥大嫂来跟他要钱,要他帮助,他能冷酷无情到毫无理会?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与其等到时候大哥大嫂托她来求,倒不如主动点,请他们来帮忙,到时给多一点钱他们就行了。至于他们占便宜的问题,自己跟小倩可以看紧点,小便宜就让他们占,大数目自己牢牢抓在手中,想必也不会出大问题。其次是店址,既然是做生意,自然要选处于风水宝地的旺铺,前些天他送小倩回去的时候,发现离步行街不远有一小型超市想要转让,最为难得的是,距离这小超市不到两百米又有一农贸市场。处于这样风水宝地的小超市,刘邦真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赚不到钱,却要转让。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以后去哪里还找得到这样的好地方呀!唯一遗憾的是小超市用来做生态鲜肉铺,它的面积显得大了点,不过现在的刘邦已不是以前的刘邦了,他完全有实力付得起这风水旺铺的租金,说不定还能让多出来的面积发挥意想不到的功用呢。

    刘邦打电话将小倩约出来,说自己新开了一间生态鲜猪肉铺,可不可以让她的大哥大嫂到店里来帮忙。

    小倩听说刘邦要开什么生态鲜肉铺,很是惊讶,圆瞪着眼睛道:“你家不是很有钱吗?怎么去开这种铺子?”

    “正是有钱才开这种铺子呀,可别小看这种铺子,它赚钱的速度快得很,你哥当搬运工做一年挣的钱,比不上它一个星期所赚的多。你大哥大嫂来的话,我保证付给他们比搬运工多一倍的价钱,而且工作比当搬运工轻松许多。”

    “真的?”小倩含情脉脉地看着他道,“我马上回去跟他们商量!”

    “好啊,不过这事不能让我妈知道,因为她始终都认为你们家是很有钱的,我怕她知道真相后,又去搞什么相亲了。”

    “嗯,我知道。你真好!”说这话时,小倩的脸红红的,蠕动了一下脚步,似乎是想吻一下刘邦以表示内心的感激,但这动作尚未做到一半,便羞赧地跑开了,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吻一个男子,这叫她怎么做得出来呢!



………【第五十八章 开新店(下)】………

    在跟别人谈判方面,钟伯是比较在行的,刘邦跟着他也学到了不少这方面的技巧,否则,在跟阮干事及女上尉他们谈判时,他也不会那么得心应手。其实刘邦总结出钟伯的谈判绝招无非是以下几招:一是明确自己的目标,自己想要什么,通过什么手段达到目标,在谈判之前都要在自己的心里想清楚,以免在谈时“乱弹琴”,让人不知所云;二是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你所想要达到的目标在对方的心里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对方的性格如何,对方现在的处境如何等等,都是需要事前了解的,若在事前无法了解得很全面,则需要在谈判的过程中仔细观察,及时从对方所露出的蛛丝马迹去了解,去推测;三是要懂得随机应变,在谈判的过程中,或许是事前了解不足、准备不充分,或许是目标的情况出现了变化,这就需要在谈判中及时捕捉到这些变化信息,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在不改变自己的目标和原则的前提下,赢得谈判的胜利;四是注意说话的语言技巧,不能在谈判中一味地强调自己的目的和利益,而是要给对方造成一种错觉,他(她)们跟你合作是有利可图的,这样做对他(她)们的好处多于坏处,像刘邦前几次所用的招数,利用对方的弱点和处于危难时期时跟他(她)们谈,虽有为常人所不齿的缺德的嫌疑,却是能使谈判取得成功的好手段。

    这次跟前几次有些不同,由于急着开分店,刘邦没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小超市的情况了,他常用的那招逼人就犯、请君入瓮此时也用不上。他不得不在下午收摊时拉上钟伯一起去谈判,周奇本来也想跟着来的,但被刘邦一脚踢飞了——废话,谈判带上个妞干什么呢?让对方看上了,将这作为交换的条件咋办?

    小超市离刘邦所在的农贸市场还是蛮远的,需要换乘停靠在8号站的34路公车才行。刘邦下车后,本想直奔小超市而去的,可钟伯一把拉住了他,道:“急什么呢,先在它的周围打听打听,多了解一下它周围的情况再进去也不迟。”

    嘿,姜还是老的辣。刘邦感慨,也不得不佩服钟伯了。

    钟伯走到小超市门前不远的一个小烟摊去买烟,刘邦本以为他会像以前那样拿包几千VND的便宜烟来抽的,谁知道他却挑了包最贵的555,而且慢吞吞地在那里敲着烟盒,等刘邦付钱。刘邦看着心疼,那烟可是值好几十万VND呀,就被他这样吞云吐雾没了,就算是烧钞票也没这么快。但现在是用人的时候,刘邦自然不会为了几个钱跟他计较的,只好掏腰包付了。钟伯却没有立即走,点了一支烟,倒跟摊主攀谈起来。

    “师傅,我想请问一下,这里离小超市那么近,你干吗还要在这里摆摊呢?不怕人都到超市里买,不光顾你吗?”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你们不也是在这里买吗?凡是在这里买过烟的都知道,那小超市里面的烟又假又贵。就算是不熟悉的,在路边见到我这里有烟,也懒得再进超市里面去了。不瞒你们,我这进的烟都是通过熟人从正规渠道进的,绝对是正品,而且比超市里面的便宜,你们抽得好,不妨多带几包。”小摊贩的口才挺好的,懂得推销自己,正说着,又有一位顾客来买烟,刘邦和钟伯只好闪开,让小摊贩忙去。

    小摊贩话中的信息太少,显然不能让钟伯满意,钟伯又信步来到离小超市右边不到两百米的农贸市场,刘邦以前只知道这里有个农贸市场,却没想到这农贸市场之大,里面商品之齐全,绝不是一般农贸市场可以比拟的。市场里除了有肉类、蔬菜、干货外,像衣服、鞋子、米、盐、油、调味品、中药材、厨房用具等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而且旁边还有不少卖日用品的小商店,这个市场的竞争真可谓是空前激烈了。

    来到这里,刘邦真的有点担心钟伯为了打探消息,又每个摊每个铺都去买点东西,让自己付钱后,他再跟摊主、店主攀谈。但刘邦很快就发现是自己多疑了,钟伯并没有这么做。他来农贸市场里的猪肉摊前,此时已经是傍晚的六点,有些肉贩案上的肉所剩无几,准备收摊了,但有些还剩下许多,看来他们要么是便宜处理,要么是放到冰箱里留第二天再卖的了。这市场一共有十个猪肉摊,竞争恐怕比刘邦所在的那个农贸市场还要激烈。

    刘邦开始有些担心了,在这样竞争充分的市场,新开的店铺想要站稳脚跟是非常困难的。但钟伯却非常淡定,他递了一根给一个准备收摊的肉贩道:“兄弟这么早就收摊了?来,抽根烟吧!”他居然将这么好的烟,随便就送给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看得刘邦又是一阵肉疼。

    那长着一大把络腮胡子的肉贩看了他一眼,接过烟道:“已经不早了,半夜三更就起来,忙到现在,这钱难挣呀!”

    “哦,那是兄弟你的生意太好了,一天杀多少头猪呢?得有两三头吧?”钟伯吸了口烟,笑咪咪地道。

    “还能杀多少头呢,一天能卖完一头已经算不错了!”肉贩有些愤懑地道。

    “那也是你的本事呀,你看,你卖完一头就得一头的钱咯,他们可都还剩那么多呢。”

    “嗨,那是他们太贪心,本来只卖得完一头的,偏要去杀两头,结果弄得明天有冰冻肉给别人吃咯,有一个更离谱,居然每天都去杀母猪回来卖,到这市场里卖菜的人,可没少吃那种恶心的母猪肉了。”

    “他经常卖母猪肉,人家上了一次当后,下次人家不会认出来?怕是再也不会到他摊上去买了的。”

    “没有,这市场是每个月都抽签换一次摊位的,很多人下个月就不认得他了,而且对于那些不是很熟悉猪肉的人来说,是很难分辨母猪肉与普通猪肉的区别的。更有些人,因为贪图便宜,明知道那是母猪肉的,还是去购买,特别是那种饭店、食堂里的采购员,对这母猪肉可谓是情有独钟……”

    听完他说的话,钟伯禁不住跟刘邦相视而笑,这样很好,说明这里的市场潜力还是不错的。



………【第五十九章 想买就能买】………

    在小超市周围转了一圈后,终于进入到主题了。可当刘邦走进到小超市时,却发现里面商品的摆放非常的凌乱,甚至出现食品与洗衣粉、牙膏、蚊香之类的生活用品混放的情况,更离谱的是,有些商品上面布满了灰尘也没人去擦擦,可见这店里的人有多懒了。

    六点至九点是顾客购物的黄金时段,但这小超市里面的客人却是稀稀落落的,简直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不过结合他们慵懒的作风及不得当的布置摆设,这样的结果也是可以理解的。

    刘邦认为该了解的信息都已经了解了,于是按照他们贴在门口处的转让公告打电话给店主。

    店主正在办公室里上网聊天,有人打扰了他的雅兴,他接电话的语气显得很不高兴,但公告是自己贴出的,他也想早日将这亏本的店铺盘出去,所以还是打电话让店员领他们进来。

    这胖胖的店主给刘邦的第一印象是:愚蠢而慵懒。他的手上身上虽戴满了金银珠宝,却掩饰不住身体的虚浮;他的目光飘忽不定,看人时,总给人一种色眯眯的感觉,综合以上的种种观察,刘邦有十成的把握可以断定——此人是个好色之徒,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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