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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季的青春张扬-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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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我可算是开了眼界,那篇稿子,用网上的一段话来说,就是:“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  
我心里只想抽我几大嘴巴:“平时我怎么把自己想得那么卑劣呢?”  
不过文章中有一点与事实稍有出入:劫色变成了劫财,小丽变成了老太太——或许是宣传需要吧?  
我照本宣科地读完稿子,场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比二胡弹吉它的时候热烈多了!”我挺得意,“嘿嘿”笑出了声。  
话筒把我的声音原汁原味地传了出去,原声大碟,倾情一笑,场下的人也跟着大笑起来——我的笑声还是蛮有感染力的。  
第三十八章 回到宿舍,小贱恭恭敬敬地迎了出来,殷勤地把证书接了过去,又伸出手。  
“没了。”我说。  
“有啊,不是还有红包吗?”  
“我靠,你也太黑了吧,证书的拿去,红包的没有。”  
大头他们围了过来,在一通肉麻的阿谀奉承之后,露出了他们的真面目:“请客吧!”  
“大学不是请客吃饭!”我苦口婆心地劝他们。  
“对对对,还有泡妞,不过这事就不劳您费心了。”二胡说道。  
“可是,医生说了这些天我最好不要喝酒,等几天吧?”  
大头皱着眉头,想了一会,说:“我有个好主意,你把钱给我们,你就不用去了。”  
他们几人一齐说好,我说不好。  
他们横眉冷对并用出千夫指的上层绝学,识时务者为俊杰,我掏出一张百元大钞。  
“不够!”他们蛮横地吼道。  
我又掏出一张。  
“还是不够!!”  
我靠,前些天才遇到劫色的,今天又遇到劫财的,这什么世道?  
当然,我不敢说出来,又乖乖地拿出一张,他们才满意地离去。  
他们走后,我打了个电话回家,是老爸接的。  
我眉飞色舞地把这件事给他讲了一遍,当然,学校奖励我三千块钱的事没告诉他,否则他非从我生活费里把它扣掉不可。  
老爸在那头沉默了半晌,小心翼翼地说:“一个人在外,当心一点,以后这种事情就不要强出头了。”  
当头一瓢冷水泼下来,我兴致勃勃的情绪顿时蔫了,我不快地说:“我要挂电话了。”  
那头急急地说:“这件事你千万别跟你妈说,免得她担心。”  
躺在床上,我想:“或许老爸是对的。”  
第三十九章 大头召集全宿舍的人开了一个会议:“关于306寝室的命名大会”。  
他简明扼要地讲述了本次会议的议题:“为提高306寝室在女生中的知名度,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我们需要为本宿舍起一个贴切而琅琅上口的名字,下面请各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小贱首先发言:“我看叫‘近水楼’,取‘近水楼台先得月’之意,浪漫而富有诗意,还巧妙地包含了大家的美好愿望。”  
“不行!”他的提议遭到大家一致否决,“这个名字太阴柔了,不符合我们宿舍粗犷的形象。”  
“叫‘七匹狼’吧,语义双关,酷!”二胡发表了他的意见。  
“这个名字好是好,不过我们宿舍才有五匹狼,人家听了,会认为我们夸大事实。”大头沉吟着说。  
“叫‘藏经阁’,这个好,我们宿舍的人个个满腹经纶,且都尚未婚嫁。”  
我的话刚一出口,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想做和尚你去,别拖累大家!”  
“叫‘狼牙山五壮士’吧。”阿纯羞涩地说。  
大家惊奇地看着他:“没想到你是深藏不露啊。”  
阿纯还是谦逊地笑着,但脸上有一丝骄傲。  
“好,高风亮节,尽在其中,况且我们宿舍是真正的英雄宿舍,就这个了。”大头一槌定音。  
我们选了个良辰吉日,举行隆重地挂牌仪式。大头找来一张白纸,亲自提笔写下‘狼牙山五壮士’五个大字,郑重地贴在门的上方。  
我们说你这个字也太难看了,跟道士画符一样。大头说可以驱鬼避邪,具备多重功效。  
第四十章 我出院以后,小丽不再当护士了,不当护士的小丽很空闲,常常跑到我们宿舍来玩。每次她来的时候,都会提着好吃的东西,有时还会带几罐啤酒。  
啤酒她从来都不给我喝,都给小贱、二胡或大头了。惹得我每次都要追着他们要酒喝,不过从来没成功过,有次二胡好心地递过罐子给我,我拿过来,仰着脖子半天都没喝到一滴。二胡说,罐子值两毛钱呢。于是我把它踩扁,放到床底下,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攒够了足够的罐子,卖了,终于喝到一回啤酒。  
第二次攒够时,我正打算着什么时候拿出去卖了。小贱竟然抢先把它们给卖了,换回一罐啤酒,大摇大摆地在我眼前喝。我把小贱痛打一顿,从他手里抢过空罐子,踩扁,放到我柜子里,用锁锁起来。从这以后,我都把踩扁的罐子放在柜子里。  
小丽不给我酒喝,我很生气。这时她会拿出好多苹果、桔子、弥猴桃什么的,还说喝酒对身体不好,多吃水果可以美容养颜、改善体质、预防疾病、增进健康,就差说滋阴壮阳了。那些被小丽小恩小惠收买了的家伙,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说是啊是啊,你说得太对了。  
就这样,小丽跟我们宿舍的几个家伙打得火热,整天哥哥妹妹、姐姐弟弟的。我说哥哥妹妹的容易出事,小丽神气地对我说“我喜欢,不用你管”。不过整个宿舍里叫她姐姐的只有阿纯,其他的人都叫她小丽妹妹。  
“狼牙山五壮士”挂牌那天,小丽也来了。她看到这块牌子,对我说:“你们真有意思,又是你的鬼主意吧?”  
我很老实地说:“不是,是阿纯想的。”  
小丽上上下下把阿纯打量了一遍,说:“小纯弟弟你真有才华。”  
阿纯红了脸,不吭声。  
小丽见到桌子上写满了“陈可可”三个大字,来了兴趣:“这是谁写的?暗恋人家吧?那么难看。”  
我说:“是我写的,大头写完后,我看那毛笔搁着,手痒,就乱画了几下。”  
小丽白了脸,咬着嘴皮招呼都不打就走了。  
阿纯偷偷地把我拖到阳台上,一张口,就把我惊得目瞪口呆,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他说:“小丽姐喜欢你!”  
连阿纯都这么说,我的震惊不言而喻:“你怎么知道?”  
“在医院里,你睡着了,我看到小丽姐偷偷地亲你。”  
“这——是——真——的——吗?”  
“真的!”阿纯用力地说。  
我突然暴跳起来:“当时你为什么不叫醒我?你知不知道,那是我的初吻,你好歹也得让我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吧?”  
阿纯呆呆地看着我,脸上满是内疚。  
“算了!”我挥挥手。  
这事有点麻烦,我得好好想想。  
第四十一章 我看到猪爷的时候,他正在和一个女孩子接吻。他们很投入,以至于我走到他们旁边时,他们都没觉察。  
好久没看到他了,跟他打个招呼吧。  
我不会去坏人家好事,就在旁边等着。  
其实这个地方很适合做一些在大庭广众下不适宜做的事,这里两面环墙,正面有几棵长得很繁密的小树,形成一个隐蔽的三角。如果不是心情烦躁的话,我不会到这个地方来。  
猪爷在做一些接吻以外的事,因为在外面我看不到猪爷的手。  
女孩好像看到我了,原本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得很大,尖叫了一声。  
他们终于注意到我了,我走了出来,女孩恨恨地说:“变态!偷窥狂!”  
我偷窥她?如果在大街上见到她,我会恭恭敬敬地叫她一声“大妈”。  
我笑着说:“猪爷,你好!”  
猪爷认出是我,讪笑着把手从别人衣服里抽了出来,说:“干嘛呢,英雄?”  
我说:“随便逛逛!”  
女孩看我跟猪爷挺热乎,一扭头跑了。  
我说:“猪爷,你不去追啊?”  
猪爷满不在乎地说:“女人如衣服,她爱去去吧!”  
我跟猪爷说了小丽和可可的事。  
猪爷深沉地点燃一根烟,猛吸一口,说:“把她们俩都上了。”  
这个答案出乎我的意料,我一直在想是继续追可可呢,还是去找小丽?原来是二选一,现在成了三选一了,最后一个选项是“A和B都对”。  
我说:“这样不好吧?”  
猪爷说:“你先上了小丽,再去追可可,追上你就赚了,追不上你还有小丽,不亏!”  
我还是摇头说不好。  
猪爷说:“你不用担心,女人跟你上床后,就会对你死心塌地,不信你看刚才那位,我敢保证,晚上她还得来找我。”  
我说:“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找个人谈一场恋爱。”  
猪爷盯着我一通猛看,最后恨铁不成钢地说:“这种问题不是用脑袋来思考的。”  
第四十二章 投硬币决定吧,正面是可可,背面是小丽,如果是立着的——既然老天都这么帮我,我为什么还要拒绝呢?就按猪爷说的办吧。  
硬币在空中快速地旋转,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喜欢的是可可。我把硬币抓在手中,没有看,直接揣进兜里。  
我想我应该告诉可可,这种事情不能老瞒着她,在这个问题上,男孩子是有义务的。  
我选择了一个最古老又最有用的方法:情书。  
检讨我写得多了,写情书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次。摊开纸,我愣了半天,愣没写出一个字来。爱情,真是伤筋费神的东西。  
我叨着笔杆子想啊想啊,把我肚子里所有的墨水瓶都打开了,又参考了《经典情书大全》,终于完成我生平第一篇杰作:《给可可的情书》。  
只有几句话:“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呵呵,你们那么聪明,应该猜出来了。不错,不是我写的,不过天下情书一大抄,这首词将主人公的心态描摹得惟妙惟肖,像是为我量身定做,抄得如此传神,也足见抄者的文学素养。  
署上我的大名,将信叠成一颗漂亮的心,用一个粉红色的信封将它仔细封好,投到可可她们宿舍的信箱中。  
等待是一种折磨,尤其等待的是一个未知的结局时。然而可可一直没有回音。  
是不是她们没去取信?我按捺不住,揣着一把大号的平口螺丝刀,逃了课,在信箱柜子前晃悠。  
没人了,拿出螺丝刀,准备要撬,收发室的老头走过来瞪着我:“你做什么?”  
“我看柜子坏了,修修,现在不用了。”没等他反应过来,我神态自若地走了。  
或许她是默许了呢?我安慰自己,但我也不敢贸然行动。就这样,到了1999年最后一天。  
第四十三章 千禧年,特殊的日子,空气中都填满了喜庆的味道。  
这一天,地球上还活着的人大概都会感到幸运,毕竟千年等一回,能有这样机会的人不多。  
宿舍门口被人喷上了“HappyNewYear;2000”的字样,篮球场上也架起柴禾,晚上,那里有个篝火晚会。  
二胡换了一身新的行头,大头也从脏衣服堆里找了一件较干净的换上,小贱则跑到隔壁宿舍借了一件新衣服,阿纯还是照旧,背起书包上自习去了。  
早晨九点钟,他们都走了,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是如果让上帝来思考我这个问题,他就笑不出来了。  
我在想:“今天我应该跟谁一起渡过——可可还是小丽?”  
思考的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比这种思考更漫长和痛苦的事只有考试了。  
我的心情摇摆不定,在这种日子里,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约小丽比较保险,约可可八成会不同意。但是陪可可看烟花,一起倒计时,迎接2000年的到来,是我的梦想……  
十一点,我做出抉择:如果十二点以前小丽不打电话来,我就去约可可。  
十二点到了,小丽没来电话,我心里如释重负,又有点失望。  
手捏着电话,抖抖地,成败在此一举,豁出去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喂,你好,请问你找谁?”是苏南。  
“我找陈可可。”  
“你是吴愚吧?找可可……”听语气都知道她在那头挤眉弄眼,“春日游,杏花吹满头是你写的吧?嘻嘻!”  
“你、你怎么知道?”我大惊。  
“不错不错,如果是我我就答应了,不过可可嘛……”她卖起了关子。  
“怎么样啊?”我咽了一口唾沫。  
“候补,第九号。”天啊,排名这么靠后,还好进了大名单。  
“你帮我叫一下可可吧?”我哀求她。  
“可可,可可!”她对着电话筒大叫,把我的耳朵震得嗡嗡直响,“我叫了两下,够了吧?”她说。  
“南丫头,别闹了,电话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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