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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爱郭敬明-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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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绝少联系,现在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只是关心我鬼才相信呢——我打断她的胡言乱语,告诉他郭敬明就在我身边,问她要不要和他说话。结果倒好,许菁一口回绝,还嘴硬说就是打电话来关心我的,她根本不知道郭敬明在我这里。我听了差点笑出来,第一,认识你快一年了,从来没有这么热情关心过我,怎么今天郭敬明来了你就关心起来了?第二,凭你许菁这么高的智商能不知道他在我这里吗?唉!在我面前还有什么必要伪装吗?我还想劝说她别不好意思,机会难得什么的,结果她居然一把将电话挂了。
  “许菁打的,说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我对郭敬明愤愤然地说,不过心中却乐滋滋的,这个电话打得到真恰到好处。我正好有借口可以和郭敬明聊聊这挡子事。
  “哦。”郭敬明颇为麻木地应了声,好像听到了一个不认识的人。
  “你现在到底和她怎么了啊?”
  “没什么呀,和以前一样的。”
  “一样?还是男女恋人吗?你还承认她是你女朋友吗?”
  面对我的咄咄逼人,郭敬明摆出了他惯用的沉默,就这样面对着你,低着头,一言不发。让你感觉自己刚才说了个巨傻的问题。
  “不早了,早点睡觉吧。”我赶紧说话来消除尴尬。
  “嗯,和你睡一张床吗?”
  “好像这里只有一张床,不过,被子很多。”我转身去给郭敬明倒洗脚水,和去年一样。
  郭敬明睡在床里面,关了灯,我们便没有再说话。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立即睡着,反正我没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想上厕所,于是开灯冲了出去,方便好回到暖暖的被窝里,我刚准备关灯,突然想看看他睡觉的样子,于是我悄悄转过脸,在昏暗的灯光下仔细打量起他的脸——这是怎么一张脸呀,面容精致,皮肤白皙且超细腻,棱角鲜明,特别是眉毛处,透露着一股英气。他的鼻息很均匀,嘴唇紧闭,已经有点长的头发有几缕斜斜横在脑门上,那一瞬间,我彻底被感动了,是的,一直以来他都说自己像个孩子,敏感、阴郁、易怒、缺乏安全感,其实熟睡后他才真正像个孩子,那么单纯,那么真诚,那么纯洁……我发誓,我真的没有夸张,我现在所描绘的都是那天我看到和感受到的真实。我不知道别人到底认为他长得帅不帅,或者说漂亮不漂亮,反正我一直觉得,单就五官来看,郭敬明真的蛮帅气的。那年暑假,我看《流星花园》,很多次都觉得他和花泽类长的还真有点像,最起码,那夜我在床上看到的郭敬明和花泽类是很像的。我知道,很多人看到这里会觉渴望呕吐,没关系,你吐好了,我不认为我在矫情,我总比那些说他郭敬明长的像周星驰的人要诚恳得多吧。
  当然,我从来没告诉他我曾在午夜偷偷凝视过他这个超BT的举动,我怕他会把我杀了再自杀。
  后来,我也睡着了,再后来,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阳光已经老高了,郭敬明缩在被子里,满脸微笑,一如去年。我笑着问他和我“同床共枕”的感受是不是很舒服,他让我去死,然后叮嘱我赶紧起床,颜歌和清和9点钟会在人民广场等我们呢。
  我花了10分钟的时间穿好衣服、洗好脸、刷好牙、上好厕所后,发现郭敬明还在床边扭捏着呢,绕着个床走来走去的不知道在磨蹭什么。
  “老大,你这是干吗呢?快来不及啦。”
  “一草,我想洗头,可以吗?”
  晕倒,他晃悠半天原来就是为了这个呀,干嘛不早说,要洗头又不是要打我,有什么不可以的。
  “那你洗呀,快点,来不及了”
  “没热水。”
  “哦,我这就给你烧去。”我转身奔向厨房。
  20分钟后,我提进房两大瓶开水,同时递给他我的洗发水,洗吧。
  “谢谢,我自己带了。”郭敬明从大包里拿出袋装的飘柔洗发水,快乐地洗起头来。
  我在一边傻等着,无聊就问了句:“你几天没洗头啦,急成这样。”
  “昨天中午刚洗的呀。”郭敬明侧着头对我说,水沿着他的头发一滴滴打在地上。
  “哇,24小时还没到你就又要洗头了,你也太爱干净了吧?”
  

一、半夜偷看他的脸(4)
“主要是习惯了,我每天都要洗头,否则会疯掉的。”
  “什么毛病这是,洗吧,洗吧,快点哦。”
  又过了20分钟,老人家终于洗头完毕。这下总可以走了吧。
  “一草,你再等等我,我要把头发弄干再出门。”
  我正端着他洗头水准备出去倒掉,听到他说这话,差点把水盆直接飞出去。请问,我面前的这个家伙是个男人吗?
  好吧,我给你找干毛巾去。我垂头丧气,不管他提什么要求,我发现我都无法拒绝,顶多是心里抱怨几句。
  不用啦,我有吹风机的,我看到郭敬明又在他大包里掏了起来,可能是里面东西特别多,一时半会找不出来,他个子又很小,好像整个人都要钻了进去一样。
  掏了半天,终于掏出一把吹风机,哦……好小的吹风机啊,好精致啊。
  我真怀疑,他是不是把他全部家当都放到那个大包里搬了过来,弄得像机器猫一样,要什么东西只要掏一掏就能掏出来。
  我更感慨,他用的东西都好精致啊,好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也真难为他能找得到了。
  于是又过了20分钟,他的头发终于干了,且梳好了,且涂上了护发素,别说,如此打理过后真的好漂亮。
  走出宿舍,冷风一下子涌进身体,我不由自主哆嗦了起来,再看人家郭敬明,小风衣在身,百风不侵,走路一弹一弹,叫一个精神。
  临上车前,郭敬明提议先吃点东西,于是我们又花了20分钟吃了顿豆浆加小笼包的组合,让我满意的是,几乎有一半是他解决掉的。
  只是我们上车时候已经8:50了。我不知道等会见到颜歌,她会不会把我们劈死。
  放寒假了,路上人不多,145开的叫一个快,半个小时后就开到了外滩。
  “一草,快看,东方明珠。”车上,我昏昏欲睡,郭敬明把我摇醒,兴奋地指着车床外。
  是的,高大挺拔的东方明珠正横亘在我们眼前,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灿烂,东方明珠在阳光和黄浦江水的映射下,金光闪闪。
  “怎么样,雄伟吧。”我得意洋洋,好像东方明珠是我家开的。
  “嗯。”郭敬明整个头几乎都探到了外面,“不过,万国建筑好像更壮观”,他喃喃自语。
  到了人民广场,我一看时间,9:30。第一次和颜歌见面就迟到,太没面子了。
  人民广场好大啊,人又那么多,她们在哪里呢?我给清和发了个消息,很快被告知她和颜歌正在广场中央的喷水池边玩水呢。
  怪人,都是怪人,大冬天的,玩什么不好,偏偏要玩水。
  我和郭敬明立即朝喷水池跑了过去。然后远远就看到清和和另外一个高个姑娘站在阳光下,双手湿漉漉地在太阳底下晃动着。
  等走近了,我就看到清和身边那个女孩子穿着五彩斑斓的衣服,有着一张娃娃脸,一双眼睛大得离奇,散发出琥珀色的蓝,透过这片蓝,你会发现里面偶尔会闪烁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倒是眉毛很粗看上去很有精神。
  我知道这个姑娘就是颜歌。
  见了我们,颜歌显然非常开心,径直朝我们冲了过来,且连声大叫:一草,四维。好像我们是失散多年的朋友。
  看她那架势,我以为她要和我们拥抱呢,我倒没什么,顶多有点不好意思而已(我会吗?),可郭敬明哪里吃得消啊?就颜歌奔过来产生的冲量还不把郭敬明给直接撞飞掉?
  我正考虑要不要英勇地挡在郭敬明前舍身成仁时,就见颜歌冲到我们面前后突然双脚离地跳了起来,然后整个人就静止了下来,太强了,很多年以后我在一部电影中又看到过有人使出这种让人眼神迷乱的脚法——《功夫》中的包租婆。
  总之,颜歌出现在我们面前,她的笑容是那样灿烂,一如她的作品《花样年华》里面描述的那些少年一样。
  之后的三年内,我又见过颜歌好几次,却再也没见过她脸上又那么单纯和明媚的笑容,虽然每次她都装可爱、扮小孩,但我知道她心中的痛已经结成了痂,为了那些逝去的爱情和亲人。
  “一草,我们去哪里呀?”颜歌声音和她的外表一样明亮。
  “看什么看,这在你的地盘哦。”郭敬明看我瞅着他,如此对我“怒斥”。
  “去书城吧,就在附近。”我提议,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地方比书城更适合我们。
  “好呀,好呀,清和宝宝,我们一起去书城哦。”颜歌说完便拉起了一旁麻木了半天的清和。
  

一、半夜偷看他的脸(5)
“清和宝宝……”我满面疑云,愣在原地小声嘀咕。
  “快走啦!”郭敬明见我发傻,一把拉住我的衣摆,然后我们四个人朝书城大步走去。
  一群白鸽在我们身后飞起,在我们的正上方,万里无云,阳光正无比和煦地照耀着我们,将我们的心情照耀得无比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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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歌给郭敬明算命:精准的预言(1)
在上海书城里,我们上下翻腾,左右摇摆,如果说去年我和郭敬明两个人在书城里面还不足以兴风作浪,那么这次我们四个人买书的模样绝对让你过目不忘记。
  特别是郭敬明和颜歌,两个人仿佛在比赛谁看的书多一样,每看到一本书后总抢着说:这本书我看过,然后滔滔不绝讲书的作者和内容。
  从头到尾,我一句话也没能插得上,不是我谦虚,而是他们说的书我几乎都没看过。弄得我在一旁特自惭形秽。
  太胸闷了,大家都是写东西的,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我再看清和,几乎已经昏倒在地。
  这还不是最气人的,两个人比着比着开始说那些书城没有卖的书,双手还在空中不停比划,好像书就在他们手上一样,只见他们比划着比划着就突然一起笑了起来,是那种特默契的笑,因为他们发现彼此看过的书居然那么相似,对这些好书的理解也是无比接近。
  所谓英雄惜英雄,说的就是这样吧。
  而我都快哭了,如果说前面那些书我没看过还能立即拿起来翻阅、快速浏览充电的话,现在他们说的书我连听都没听过。
  我这才意识到以前一直将郭敬明、颜歌文采斐然归结于他们天赋过人,现在才知道,人家看的书多才是真。
  我们很快找到了郭敬明的那本《爱与痛的边缘》,郭敬明拿出一本然后无比自豪地说了句:这是我的书。他声音大的恨不得让全书城的人都听到——不过我相信当时他是发自内心的骄傲,并没有太多炫耀成分,我说了,你不能用正常思维去理解郭敬明的行为。当时他那样子是很可爱的,所以就显得很真实,现在他随便写本书就能卖个几十万册,他再也不会抱着其中的某一本,幸福地说:这是我的书。
  当时郭敬明还没名气,所以说了这句话后除了遭受了身边几个服务员的白眼外,并没有引起任何动静。要是现在?他小胳膊随便站在那里一挥,估计fans就要将书城围得水泄不通,非得武警开道不可。
  一点都不夸张,什么时候你去看看郭敬明的签售会就知道了什么叫魅力,什么叫power。
  完成这个蜕变,有人用了一辈子的时间,他只用了两年。
  话先说回来,那天我们四个人在书城逛了两个多小时,最终却什么书都没买,我最开心了,否则买再多书还不是我背?
  从书城出来已经十二点了,第一个反应是好冷啊,第二个反应是好饿啊。
  四个人一交流,都有同感,于是决定去找个地方补充能量。
  福州路什么都好,就是吃东西的地方太少。我们四个人兜了好一阵子才找到一家看上去蛮干净,照片做的挺诱惑,名字叫牛大碗的拉面馆。
  走进去,好家伙,一碗拉面最便宜的要8块钱,想想我家门口的兰州拉面,3块钱能买一大碗。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在这里吃的时候,郭敬明已经找了位置坐了下来,然后趴在桌子上休息。颜歌笑嘻嘻跟在我后面,清和估计刚才在书城被刺激坏了,傻傻站在一边。
  于是,我只得立即掏钱买了四碗拉面。
  很快,热气腾腾的拉面端了上来,郭敬明刚准备吃,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拿起桌子上的红辣椒罐,用小勺子挖了满满一勺子丢到了碗里。
  颜歌也刚准备吃,看到郭敬明这个动作,也不声不响也挖了一勺子丢到了碗里。
  郭敬明面都插到了空中,见状又把筷子放下,然后又挖了一勺子丢到了碗里。
  颜歌不甘示弱,立即又挖了一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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