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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爱郭敬明-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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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个不一样?你倒是说说看,说出道理了哥哥我就给你说。”
  “我这个喜欢,是爱,我爱他,你懂吗?”
  “我不懂,我小孩子,我说你到底多大了啊?”
  “14岁呀,刚才不说过了吗?”
  “见鬼了,14岁就跟我说爱。”
  “一草,你到底说不说,不说我可跟你急啦。”
  “急啊你倒是,你说你要来上海揍我我就更害怕了。”
  “你要我怎么说你才相信我爱他?”
  “怎么说我都不相信。”
  “我说你是不是跟我有仇啊,咱俩今天可是第一次聊天。”
  “哟,你也知道第一次聊天啊? 第一次你就对别人这种态度吗?你妈妈小时侯没跟你要尊老爱幼吗?”
  “好了,我错了,您就快开金口吧,我这儿都急不可耐了。”
  “说他没问题,你先告诉我你为什么爱他?”
  “爱就爱呗,哪里有那么多道理的。”
  “说不上了吧?就这还号称懂爱?”
  “没骗你,我可是真爱他,你也不想想,别人根本不知道他多高才喜欢他的,我都见着他了知道他比我还矮我还敢说我爱他,我容易吗我?”
  “嗯,是挺不容易的,行,你想听他什么?”
  “随便什么都成,只要是他的事情我都喜欢。”
  ……
  以上便是我和安妮娃娃第一次的聊天记录——真别扭,还是叫此人霍燕好了。你看她说的这些话基本上也能知道她是怎么一个人了。一句话:很北京,很牛B,加上年龄小,无知者无畏,天下人全傻瓜,就数她最聪明——我承认说这些话是带了一点主观情绪的,这么些年来,我认识了很多青少年写手和作家,甭管有名没名的,大家在一起都能客气相处,可就和此人第一次见面就闹别扭,活活被她气得半死,这是后话了,这里先不说。
  从2002年4月开始,QQ上总是会遇到一些小姑娘向我打听郭敬明的情况,说很喜欢他。我知道这是因为他那本《爱与痛的边缘》里有多次写到我的缘故,这帮丫头找不到郭本人就挤尖脑袋从我这里套话,好象我是他新闻发言人一样。好似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真不是个滋味——当然不是滋味啦,我把您比喻成牲口您乐意吗?
  或许是我太仁慈,总之我确实和霍燕说了挺多郭敬明的事,那天她说就烦我一次,以后再也不找我打听郭敬明了,现在想想当年的我还是太天真,连这种鬼话居然也相信,还心想这小孩挺心诚的,那就多说几句吧。我没想到这就好比是给小孩子吃糖一个道理,吃了还想吃,再多都不够,永无止境的。所以2002年5月上旬,几乎每个晚上霍燕都要纠缠着我让我给她讲她靖哥哥的奇闻逸事。
  

又一个疯狂爱着郭敬明的女人(2)
“哇,他真的很厉害、很有魅力,我喜欢。”也不知道是我讲得太好,还是这人想象力太丰富,反正每次聊完后她都会感慨她爱对了一个人,而且对郭敬明的爱越来越深了。我不知道是不是现在的小女孩子都是这么热烈表达自己的爱情,反正我除了觉得费解之外还有一点恐惧。她们的羞涩都到哪里去了?她们的含蓄都到哪里去了?最后我对霍燕说你干吗不直接找郭敬明啊,找我个第三者描述费不费力啊。霍燕说:废话,我早加他QQ了,我们都聊好久了,只是最近总看不到他上线,难受死我了,否则谁还稀罕找你啊。
  看看,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当着你的面就敢过河拆桥,你敢吗你?
  要不说人爱得大胆和热烈呢,没两天工夫,霍燕就在QQ上告诉全天下她认识的人她霍燕喜欢郭敬明了,差不多每天都会有10个人在QQ上告诉我这个消息。这也就算了,她大概还嫌弃这样不够力道,还要写文章来表述少女爱的心,贴在网上供千万网友观赏,这也算了,她最后还要把这些情书编辑成册,出版发行,让天下人都来瞻仰她对郭敬明的爱。5月中旬,霍燕得意洋洋地告诉我她要出书了,名字叫《地下铁》,并把封面给我发了过来,随同封面还发了几篇她写郭敬明的心情故事。我一看,妈啊!看来爱的真挺热烈的,其中有一篇名叫《失眠第三天》,更是完整清晰介绍了她和郭敬明交往的种种故事,限于版权,我就摘录部分精彩内容,说明一下问题就可以。
  失眠第三天
  从上海回来以后,失眠的次数逐渐增多。最后终于到了一种不能控制的局面。作为失眠的代价,我曾引以为自豪的大眼睛下多出了两条明显的黑线,像毒蛇一样用妖艳的身姿盘旋在眼眶周围。失眠的原因有很多种,也许因为熬夜听情人节的专题,然后有感而发写下《2月14日听到的,想到的,看到的……》,也许因为看了一本诡秘的小说,合上书时却发现无法安然入睡,也许是反反复复地听了数十遍的《笑忘书》,希望自己流泪,却发觉无法被感动。
  只是这三天的失眠全为了他。
  这是一个奇迹,可没有人懂得珍惜。只有我,静静地坐在床上,伴随着父母轻微的鼾声不由自主地写下这些文字。只希望,这些纪念永远不被忘却。第一天,我开始尝试写童话,名字是《四维和安妮的大步流星》。我很喜欢的名字,毫不吝啬地把它奉献出来,用在麻雀和大象的爱情故事上。麻雀和大象,两种很难联系在一起的动物。于是我尝试把他们放在一起,虚拟一个比灰姑娘还要不可思议的爱情童话。我用网络把他们拴在一起,只因为我和他的真正相识也是在网上。真正相识,还是我先认识他的。本想买乱世佳人的《17岁开始苍老》和周嘉宁的《流浪歌手的情人》。结果,鬼使神差地把全套大都市青春丛书抱回家。好像,很多事情都是命中注定,无法逃避。看完了《17岁开始苍老》,除了佩服乱世可以在如此繁忙的课业负担下,仍能音乐、体育、写作、视觉毫不耽误,留不下任何感动。《流浪歌手的情人》一直让我觉得很惭愧,我看到一半的时候再也看不下去了,不是因为格桑姐姐的作品不好,而是自己实在无法读懂那种跳跃性很大的文字。他的书,是我看的第三本,也是最后一本,更是惟一内心留下波澜的一本。
  “一个双子星座的孩子站在旷野上,站在巨大的蓝色苍穹之下,仰望他圣洁的理想。他张开双手闭着眼睛感受着风从身体两侧穿过时带来的微微摇晃的感觉。他像这片旷野一样敞开了自己充满疼痛与欢乐的成长。
  “我就是那个孩子。
  “只要我们以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
  我无法准确地形容看完这段文字的感受。失落、凄惨、渺茫,还是其他……
  我只有打开扉页,以相同的姿势彼此微笑。那是当时,我惟一能做的。也许我还可以静静地坐在床上,用并不纤细的手指翻过一页一页泛黄的纸张,以不变的心态阅读。我惊异于如此浮躁的我,终于学会静下心来细细体会别人的感受。更令人诧异的是,合上书的一刹那,发现自己硬盘上堆积的几万字全是垃圾。因为那一刹那,扉页上的照片还保持着一贯的微笑。嘴角上有上扬的特定弧度,眉梢间却流露出一丝说不出的惆怅。从此以后,疯狂地喜欢上会笑的男孩。笑容的背后,同样流露出一丝哀怨,无法让人觉得完美。而我,终于从不会笑发展到可以稍稍抬高一下嘴角,表情也相对放松一些。我想,这应该算是一种进步。起码把内心的苦闷能隐藏得不留痕迹也是一种本领。
   。。

又一个疯狂爱着郭敬明的女人(3)
我本以为我们会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不相交。却在拿到复赛通知书的一刹那,除了为能从三四万人中脱颖而出而兴奋,为了能回到心中的故乡上海而激动,剩下的应该有一份喜悦是因为可以见到照片上的他。从不怀疑他能进入复赛。因为书中的每一篇文字都比一等奖的作品更胜一筹。然后又在看见复赛名单时,为自己的聪颖而微笑。
  我为了在复赛现场找到他,专门在A组的考场逗留许久。却不曾有熟悉的身影进入我的视野。只好无奈地回到自己所在的B组。看着比我大,却梳着两条羊角辫的女孩,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跟他们一样幼稚。以为“新概念”没有蝉联已经成为了不成文的规定。却不曾想到他被特别钦点为连续两届蝉联一等奖的选手。然后,我突然忘却自己马上要宣布的成绩,只是不断搜索他的影子。身后很多女孩拿着他的书,土灰色的封面留下她们浅浅的掌纹。我很大胆地回过头,问她们到底他坐在哪里﹖女孩们像找到知音一样,兴奋地与我攀谈,告诉我最后一排正数第二个就是他。他,最后一排正数第二个。我,倒数第五排正数第一个。为了看清他,我跟923临时换了位置。就这样,两个女孩伸着脖子向后张望,毫不理会那些中文系的教授在台上喋喋不休地讲着什么。那天,我们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在宣布激动人心的一等奖名单时,我却向后搜索他的身影。他占了本属于我的位置。我为了从最后一排上台领奖,特地眷顾了那个位置。最后,终于因为视力的原因坐到倒数第五排。我以为,身后是晃晃悠悠的家长大军。却不曾想,在苍白的面孔里还有他年轻的面容。他本人比照片帅气,却再也寻找不到那标志性的笑容。黑色的装束,像一只受伤的山鹰。“黑色是收敛的,深郁的,难以琢磨的。很多有伤口的人,只穿黑色的衣服。因为这样不容易让人看到疼痛。”他用行动验证了他书上的话。我身上的墨绿,曾因为朋友说它会使我显得更颓废、灰暗,而被我毫不犹豫地购买。
  血液中流淌着不安的因素,空气中充满着忧郁的气氛。我还是生活在暗地的孩子,发出腐败的气味,封闭在阴暗的角落。重复了十几次的话,再次被我记起。我是在祈祷中听到B组一等奖名单上有我的名字。周围的朋友很给面子的鼓掌、叫好,引来了无数人的目光,想看看到底是哪个女孩如此幸运。但我只想知道,那些目光中有没有他。也许那时,我已无法把全部精力集中在他身上。因为只有这个一等奖,才显出我的水平不会跟他有太大差距。甚至在A组领奖的时候,我失去了他的目标。本来想和乱世一样戴个墨镜,听着MD,嚼着口香糖上去领奖。后来发现时间紧迫,只够我嚼着苹果味的口香糖接受老师的颁奖,然后显出很乖巧的样子主动握手接受镁光灯对脸部细节的捕捉,却发现自己站在台上像个小丑。
  我想我快要哭了。
  我和朋友提前退场,从此以后再没有见过他,更没有音讯,直到回到北京。第二天的失眠,是因为我重新读了那本被我称为边缘丛书的文集。很少有书可以让我看第二遍,除了安妮宝贝,只有他能做到。不过安妮宝贝是同性,她的感受我也可以照猫画虎地学出来。而他是异性,他文字的感觉不是像我这样的人随便就能模仿的。当然我们都很喜欢安妮宝贝。我只读了其中的一半。然后关上灯,以不变的姿势坐在床沿。随身听里不断重复着王菲的《寓言》。因为,王菲是我们共同的音乐偶像。
  回北京以后,我终于通过某种途径搞到了他的OICQ号码。在通过验证的时候,我发送了一句“我们见过”的请求。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发这句话,多少也该发个“你好”之类表示诚意。我开始担心他是否会因此拒绝我的验证。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在上线的第一时间,让我们彼此通过了对方的验证。
  我们见过。这仍是我的第一句话。
  你是一等奖吧,因为小洛说安妮娃娃也是一等奖,所以我就记住了你的网名。心里涌起幸福,起码他在别人提起我的时候还留有印象。以后日子里,我托他帮我找专栏,让他看我的文章。我把那篇带给我荣誉的《地下铁》发给他。他说他晚上会看的。晚上,现在出太阳了?我的晚上,是12点以后的意思。于是我知道了,他也应该和我一样有失眠的毛病,不然何必对着发光的屏幕看那些冰冷的文字。第二天,他告诉我还有待改进,但作为14岁的学生来说已经是登峰造极了,特别是写那个男人给我耳环的那段的最后一句话,他特别喜欢。我很高兴,虽然自己的文章并不完美,却知道他对每个人的文字都不会敷衍。从此以后,陆续给他看我很多作品。我总是在发文件的时候说上一句,看吧,反正不要钱。他也很积极地帮我联系各种专栏,却总是因为我自身阅历不够或者对时尚的把握不够敏锐而纷纷告吹。我开始发现原来专栏作家的标准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低。我开始在聊天的时候提起他。我开始在心底称他为小麻雀,因为想起一句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认为我们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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