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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封魔传奇-第2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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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再也求、之不得。我眨眨眼,将他紧紧地抱住,任他的长手抚过我的长发。与失去他相比,他对我所做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怎么了?”

“我怕我也会忘掉你,然后,在那团雾里面,会一直一直地找不到你。”

“傻瓜,你一直在我的手心里攥着。我怎么可能会让你迷路找不到回来的路呢?”头顶的声音很轻很柔,抚慰我不安跳动的心。他地身上很凉,与昨晚的火热截然不同。我埋在他的腰间,磨蹭那光滑柔软地绵布。开心地笑了,独占也好,专制也罢,离了他我根本不可能过活,那种孤伶伶一个人的失落与痛苦会把人逼疯。

他伸出双掌把我提起。拥我在怀中,我半跪在窗台上,靠着他宽阔而冰凉地胸前,我抬头,他垂首,我们热烈地相吻,一个妙不可言的早安吻。

我喜欢。

“开心了?”

我用力地点头,这双温柔而美丽的眸子,有着群星闪烁般的耀眼。完美的立体轮廓上,有着象牙般地细腻光泽,额上的金发闪闪发光。无可挑剔宛若神祗。

却让人不由自主地畏惧害怕,他只是问了一个早该问的问题。。。他要确切的答案。绝不接受敷衍,他问:“那个人是谁?”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一个梦里的人。我以为他是你的一部分。”

“呵呵,他有什么好让你一直忘不掉?”他用力地勒紧我可怜的肩,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坚定地挣开我的搂抱,把我一个人单独丢在还留有余温的窗台上,在飘若无风地瞬动中,他离开了通神塔。

我知道他真的生气了,阳光很灿烂也很温暖,我却如置冰窖,他不会离开我,可是,他会对那个人下手,他一定会比我先找到他,折磨他,再没有然后。

可是,他不知道,我只不过要问一句为什么而已。

我抱着双膝,收拢白纱的衣摆,独坐窗台,享受着眩目如华地阳光,左边有一个鸟架,随风飘动,上面没有那只漂亮高贵的白金色琴瑟兽,我地右边是澄澈透明地蔚蓝天空,辽阔的帝国山河,以及那条贯穿大陆地平安大道,我痴痴地看向大道的尽头,那儿只有郁郁的银绿色大树。

后知后觉的我,停下头,往通神塔下看去,密密麻麻地仰望的人群,看到我探出头,众人情不自禁地欢呼雀跃,如海潮般涌动,我嘿嘿傻笑地缩回身子,飞快地跳下窗台,缩在窗棱旁贴墙拼命吸气。

一颗心狂跳,有一种这种被捉奸的羞赧感,绝对绝对不是荣誉的骄傲感。

我想那个混蛋小气男的手段,除了昭告人们我属于他之外,必定还有另一层的妙用,比如让某些人死心痛苦,比如乘虚而入,比如红杏出墙,比如引蛇出洞。

美丽的早安吻,功用多着呢。己跟那个混蛋捆绑在一起的。

本姑娘出身名门,知书达礼,性子是古怪了些,可从小到大有的是父慈母爱,朋友的肝胆相照,嗯,还要加一个不论我变成什么样子也会爱我护我等我的情人,虽然他的脾气顶顶古怪,但是他的温柔我还是颇为喜欢的。

可我为什么会可怜到无家可归,无依无靠,只能回头靠他抚平心底的失落与寂寞?

他的手段与孤立我早有所觉,却听之任之放之顺之,时不时地还给他找理由找借口开脱,只能说,我咎由自取,自作自受,自讨苦吃。

我回来太过顺当,尤似梦里不知身似客,记忆的碎片时隐时现,我记得很多事,也忘了很多事,这个陌生的地方,百年弹指过,却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我的迷惘只有靠近他才能清晰,那我又为什么总惦记着梦里的那个人?

那天我们重逢,我不认他,那温柔而又残酷的情人便说,我要使性子便使去,饭要吃觉要睡,他不勉强。

言下之意就是他原来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断不会因为喜欢上我就改变了心意去,意即该耍我时照样耍,该恋我时照样恋。

我倒,有这么谈情说爱的,他还振振有词,我喜欢的就是他那样子的爱法。

所以,他会服软会耐着性子哄我但绝不会后悔或者收手。

至多下一次,用更隐蔽更奸诈的手段,看我又惊又怒又怕又叫的样子,他如获至宝般细细收藏,然后,开动他无人能及的聪慧头脑,一个环一个结地哄我破涕失笑才肯罢休,当然,他断断不会让人白白欺负了我去。

他欺负我怎么办?要么,凉拌;要么,我找回场子去,百无禁忌只要我开心便好,两人的互动即在此。

这样子的人,把我从里到外摸得一清二楚,要我如何能与他断开,只好一直绑在一块纠缠,纠缠,纠缠。

我笑得甜甜蜜蜜,浑身满是幸福味儿,他通过我戏弄塔下的人,我便耍他自娱,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要么随波逐流接受它,要么逆水行舟摆脱它。

事实一再告诉我,选第一个答案能让自己幸福得久一些。

乌云遮住了骄阳与美丽的天空,心里有点可惜,抬头望向窗外,才惊觉不对。

满天的血影,满天的腥臭,满天的惨叫,在这惊恐慌、阴冷、血肉淋漓的悲惨世界中,黑色的魔兽大军全面进攻暴风帝国,突破了帝国的数道防线,战火已开进帝国境内。

平安与乐和是昨日的种种,厮杀与屠戮是今日的主题。

我手一掂窗台,翻出塔顶,张手招来封魔法杖,直奔那杀声阵天的暗夜魔地。

“阿顿,”我延长声音大叫,“梅露斯!”

喳喳,报到!

原本我是皱着眉头看那些高级魔龙头痛的,但是,小麻雀身上的变化先把我吓倒。我分了一些注意在它身上,问它那身美丽泛着金光的羽毛从何而来?

嘻嘻,你们两个感情一跃千里嘛,喳喳,我占了点小便宜。

我忍住自己抽动的愤怒,在空中左躲右闪,不住地把那些飞行物一个个拍回去,冷冷地说:“你把谁都当成白痴?我们感情一向如此,说不说?多出来那只脚想剁掉?”

别,别呀,本王难得变漂亮一次,这个,就是,就是你们在一起,我们就可以合体,呃,反正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问这么清楚干嘛?

这种解释,还不如没有。底下的骑士魔法师,对付魔皇亲养的魔龙太过勉强,我得抓紧时间救他们呢。

“闭嘴!”我双手结印,将封魔法杖祭出,也叫那只麻雀准备好化为金雨封印这些丑陋的只知杀戮的魔兽大军。

我在天上念咒,散下闪闪的金色光沙,令魔族恐惧,令龙族骑士精灵法师震惊:“封魔封杖!”

个个还是蛮识货的,不过,我一个人对这群高级入侵者,也有些勉强,只把那些中低等魔兽统统封印,臭鸟流着口水,一去不回头。

这个时候,是不允许有任何的犹豫的,一不小心我就被某头魔龙尾巴甩到,又黑又亮的骨翼,差点在我身上钻出个血窟窿来,我一个鲤鱼挺身,堪堪从锁骨间掠过,划破皮,见了骨,血流如注。

见机,我收回法杖,左掌向前平推,一心一意地召唤圣金大龙王的名,我现在的身体与实力,打打龙焰弹,放几个龙之闪电,再来个龙焰之蓝色壁垒还是不成问题的。

我念咒念得正起劲时,普列和优领着大队人马前来助阵。优还好,只是笑得很暧昧,普列这个大嘴巴男,则根本不管这儿是不是战场,一个劲地跟我套话。

“庄庄,跟我说说,你怎么做到的?把豫气成那个样子,哈哈,笑死我了,你的脑子开窍了啊?放心,我一定罩你,你就勇敢地继续气他吧,哈哈。。

9…4 封魔师 3

 9…4 封魔师 3 和普列与优并肩作战的感觉非常地好,似乎那些讨厌的哀叫声、鲜血飞溅的恶心图像、魔兽们不甘心的死样都不能再影响我的心情,杀得兴起时,我们三个还相互举大拇指互夸,他们说我的实力跟他们相差无几呢。

长久的隔离后,我们都用不着特别的配合,普列火攻,优用寒冰,我站在后面安心地施放魔法。此时此刻,这个残酷的杀戮战场,成了我们三个人的舞台,展现传说骑士的英姿,再次塑造不灭的英雄传奇。

火焰神圣骑士如一团火般冲入敌军之中,带去一团烧不尽的不熄圣火,如入无人之境,焚烧所有的罪恶与黑暗。寒冰骑士如一把坚冰刻成的长刀,将月牙状的冰刃削向敌人的要害,横扫四方的伤害,纵横捭阖,无坚不催,无往不利。

我,光明神的使者封魔法杖的持有者,收起龙魂的力量,摧动体内的龙之力,展开璀璨耀眼的光辉之翼,飞翔于浓烈的战火之上,任金色的长发飞舞在空中,双手在胸前不住结印,练就神测术的双眼注视着前方,把封魔法杖的魔法光罩控制在两人战斗之间,金色的咒语化作如银河般的金砂粒弥散在受伤的魔兽上方,梵音袅袅,一颗颗晶莹剔透五彩斑斓的魔晶核,纷纷掉落,噼哩叭啦的撞击声异常清脆,回荡在战火隆隆的战场上,预示着光明战胜黑暗的永恒,神圣永远驱逐邪恶。

魔兽是一支不知道何为后退的蛮军,断肢残体的他们亦能够重新站起,重新战斗,重新夺走五族人的性命。即使躯体完全破坏。在黑暗祭司地邪恶魔法光环之下,他们是不死的战争武器,无痛无觉。杀之不尽,避之不及。烦不胜烦。

封魔师就是魔兽复生魔法的克星,我所看过地理论典籍上都是这么说的,但是,真正地封魔师挥动他们的法杖,在战场上祭出封印魔兽生命的魔法光芒。那点点莹莹如夜虫飞舞的东西,我觉得天下红雨也不过如此。

就那点莹火能制得住谁呀?迷失空间里最低等的黑暗游魂,吹口气就能把这么弱地封魔师干掉!想想自己的封印水平,大杀四野,这叫一个强,哈哈,横着走的时候终于来临了。

我开心得在战场上、在魔血狂飞、在杀声震天的抗魔战中,不顾己方的败势,扯开嘴巴放声大笑。。1^6^K^小说网更新最快。普列和优仅仅回了一次头,那还是替我干掉防备不及的魔兽爪子或者魔人的暗箭,然后。他们退到我身旁,不再孤军深入。陪着我停在半空中冷眼旁观。

我停下来固然是因为自己的不专心。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不想把全身的龙之力用光光,这点小战。不过十头高级魔龙,十八只七阶魔兽,三千头中上等魔兽大军,五名黑暗祭司领着五千魔军作战而已。有点奇怪,我问:“怎么不打了?”

“嗤,这么卖力做甚?”优冷冷一笑,冒着寒烟地手套在骑士剑上滑动,哧溜一声,剑身回复寒气深然,寒光凛冽,上面的血渍与血屑半点不剩。

普列连说话都带着浓浓的火气,他地剑金红透体,带着燃烧的火焰而没有一丝杂质,他也笑:“庄庄,要不是你冲在第一个,我们还不动哩,我可是在休假庄,你可要赔我假期。”

我先是一愣,后大笑:“哈哈,卡姆陛下果然能干!”

心中臭骂阿豫这人坏到没边,带着地四个人把帝国大权紧紧抓在手中,卡姆能干什么?一个受制于人抑其鼻息存在地大陆王,有什么意思,对雄才大略的卡姆来说,这个傀儡位置是对他地最大惩罚。看来,这也是阿豫的报复了。因为,阿豫他根本看不上眼那大陆王的光环,可是,卡姆看中了它,啧啧,惹谁不好涅?风之王君的位置不能满足卡姆的野心,没有足够的实力,没有足够的时间,没有足够的准备,老实说,卡姆想做那个位置,并不差什么,就差运气。

差就差在他有一个头脑如神祗般聪明灵活心理堪与黑暗邪恶魔鬼相媲美的兄弟,给他难以拒绝的诱惑,逐步进入渔夫结实耐心的网中央,那个香甜的诱饵就是大陆王的位置。

还以为那个传纪故事夸大其辞,却原来事实如此。我抿唇笑得越发忘怀,这次可是连上神都站到我这一边,阿豫,等着收大礼吧,嘿嘿。

我的笑让普列和优有些紧张,他们似有所觉,却摸不准我要干什么,毕竟在他们看来,我应该已经原谅了阿豫,都说了本人心眼小的很,又爱记仇,别人给我一分,我必定会还那人十分哩,他们不是早就清楚了?

一等缓过劲来,我又冲向敌寇之中,臭鸟啃石头子儿正起劲,所以,我这回用的是龙魂焰的神圣力量。

我现在极少用如意金手正面杀敌,普列和优也是知道这玩意儿的危险之处,但是他们不知道情况严重到什么地步。

随着神级探测术的熟练深入,格拉曼提切担忧的问题已经出现在我的身上,碰上血腥与杀意,我会不由自主地兴奋,眼前也会出现淡淡的血雾,人们说它是魔化的征兆。

反驳的最有力证据就是龙之力,在我身体里面异常顺利地游走。但是,卡洛神的精神魔法十大禁忌一一在我脑中浮现,按照光明神祗的神法旨意,杀戮之喜悦是魔化的初症。

所以,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

我只知道我的心底依然憎恶鲜血的腥味,还有那充盈身体的杀气,我其实一点也不想杀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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