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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魂-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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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地,我叼上一根烟,独自走上旅途。在路边一块破镜子里,我见到一个骷髅披着长发叼着烟,不知从何而来的泪水淌过布满符文的脸。噢,是头骨。

天黑了,又亮了,第五天我又来到一个人类的聚居地,但我远远地绕了大约四五公里,错开他们。一个将死的人,我想都会保留一个完美的记忆,我身上再也没有巧克力,而这里恐怕也不会有腐尸,我不想破坏心里美好的印记。

路,总会走完。

我走完了最后的路。我举起指南针,没错,我已经到达了地图上的那个叉。

这里简直是一处废墟中的仙境,大约在核爆以前是什么公园,绿草茵然,树木招展,我几乎忘记了自己的目的,只是扑在这久违的绿草地上,闻着泥土的芳香,舒服得几乎要呻吟出来,就如沙漠里的旅人见到一条河流。

我不是傻瓜,和许多核爆前的同龄人一样,我在大学时代就看过足够多的电影,包括千年前就在流行的至今不衰的警匪片、星战片、战争片。我并非不知道,如电影里的主角一样,这个时候我应该组装好皮箱里的狙击枪,然后和古老的、现代的战争片里的英雄一样,很仪式化地用油彩在脸上涂上伪装色,再披上一身伪装——如果是现代的,还得给自己的皮肤涂上一层降温液,这样哪怕在红外或感温类的电子器材下,我也只是如一具死尸或冷血动物。最后,把握机会将海伦纳爆头,等她的党羽发现我,再来个悲壮大结局。

第十五章 天人永隔

但我更加知道的是,生活不是电影。

而我,也不是故事里的英雄。我只是一个求死的人。

我想躺在这里,便是让海伦纳找到我并杀死我的最快途径。

我就这么茫茫然地躺在草地上,自从苏醒以来,我便从没有睡过,也不需要睡眠。但我突然感觉,也许我这么躺下去,最终是会睡着的。真的,一种久违的睡意,很惬意地油然升起,让我渐渐朦胧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猛地一下子爬了起来,突兀得跟间歇性精神病发作似的。危险,可怕的危险正在迅速地逼近!这是废墟生存的日子里,铭刻到我骨子里的本能,真的是每一根骨头里的条件反射,尽管,我是来找死的。

但这仍不够,当我站起来甚至还没有把腰挺直时,已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动弹。来了,不用问,不用看,我知道,太熟悉了。海伦纳,一定是她,也只有她才能让我这么恐惧。我本不存在的呼吸,急促得如同要把不存在的心脏压爆。

无数的虫蛇疯狂地涌出,密密麻麻地如潮水一样,风剧烈地呼啸,撼动着整个树林,残落的枝叶是颤悠的泪珠,没有一只虫蛇来攻击我,它们疯狂地逃命,根本没空理会被恐惧压得愣在草地上发呆的我。

她出现了,在漫天的风雨之中,一身惨白的复古长裙。那是中世纪西欧贵族女子出席酒会时的样式,但穿在她身上却没有一点土气。那同样古旧的鲸骨胸衣,非但把那雪白丰满的上围挤压得极夸张,更把她的腰修饰得不盈一握。

狂风暴虐地在林间激荡吹过,雨水打湿她的裙子贴在腿上,却更显出那修长结实的腿、纤细的腰、诱人的曲线。这一切已足够让每个正常的男人叹息了,更何况她还有一张精致到了极点的美丽的脸?尽管她身上那强大的气势让人不敢遐想,尽管所有的林间生命都在远离,尽管她带来的恐惧感只有古老传说里熔岩地心的魔鬼才能比肩,这树林因她的到来,绝没有之前的一丝安宁和恬静,比外面残破的废墟更洋溢着千百倍惊悚的杀机!死气!

但我不得不说,便因她站在这里,世上就没有比这,更好的风景了。

古时候,火车还有轨道时,不论身份贵贱贫富,是绝没人敢在火车来时留在轨道上的。不过卧轨自杀的人就另当别论了。尽管我此时心中有无限恐惧,我的牙齿在不停打战,但我今天,却是那个卧轨的人。“你现在居然一点都不畏惧我了?”她微笑着,也许没有笑,但她那银铃般的声音,却能让处于暴风雨中的我感觉到如沐春风。她有点好奇地望着我,似乎我没有跪拜在她面前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这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那时,我不能自控地任由她操纵着,哦,不,是任由她的情绪操纵着。我面对她只想伏在她脚前,便是死了也是甘心。尽管那时其实我一点也不想死,但当时我的身体便超越了我的思想,如暴食症者撑死自己一样——虽然他心里其实并不想吃了。

她向我走了几步,但又停下,笑了起来,她说:“不,我现在不会杀你了,小腐尸。”无头无尾的一句话,还是如以前一样,她一眼就能看穿我的心思,根本不需要我说话,她一眼就知道,我是来求死的。

“不,我是人。”我咬牙恶狠狠地说。毕竟,我也不是当初那么毫无反抗之力了,哪怕面对着她如同处于十倍重力的地域,哪怕我仍清楚地感觉到她只要动一动小指头我就灰飞烟灭,但我不就是来找死的么?我还怕什么?而且我还是能动的,比如现在,我便已把早就上好了膛的白银左轮手枪拿在手上,我对她认真地说:“如果你再侮辱我,你必将付出代价!”

她愣了一下,也许从来没有人威胁过她,但马上她就轻笑了起来。我很清楚,她笑,只不过是笑一只蚂蚁在威胁老虎。但不能否认的是:我这只蚂蚁面对的老虎,笑起来很动人,很美,也很令人恐惧。因着她的笑,我知道我心里的敌意已动摇了,我突然留恋起生命的好,甚至手上的枪口也微微地下垂了。

“跟我来,恢复你的身体。”根本不容我反驳,她说完就走。我直到跟着她走过很长的一段路,长到回头已难再见到方才栖身的草地,才想起前方的她,是每次见面都欲置我于死地的对头。

没有风了,没有雨了,衣服贴着骨头很有点凉意,这时我才醒觉过来。我发现自己茫然不知所措地跟着她走到了一个地下车场的入口,我停下步子,只觉得那入口如巨兽张开的狰狞的大嘴。

已经走进地下车场的她,没有回头就察觉到了这一点。她轻笑着说:“果然,你觉醒了,不愧是天人一族的同类。”这时停车场顶上一团漆黑的东西突然掉了下来,然后在空中滑翔着,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停在我身前十步处。

这是一个熟人,韦恩,也就是那个蝙蝠人。

他穿得和电影里的主角一模一样,微笑着站在我面前,我震惊之余却又有点庆幸,这小子原来是跟海伦纳一伙的,那么我有足够理由相信,他没有什么资格和我竞争玉真!哈哈,难道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开心的吗?

这个家伙就这么装成彬彬有礼的样子,拦在我面前,而海伦纳早就不知去向,因我暂时感觉不到那种如同实质的威压。装吧,我心里这么想,我看你装到什么时候。我知道韦恩必定是海伦纳留下来和我谈代价的了。

没代价,谁信?路上有人塞个煎饼果子过来就走了,你敢吃么?反正说我小人之心也好,说我猥琐也好,我是绝不敢吃的。我不相信海伦纳帮我恢复身体是全无代价的。她帮我,必是因着我有利用价值,这代价,估计不会小的。

不过我不怕,还有什么比恢复身体更重要的?反正我只是个小人物,不是什么英雄。

“天人永隔,这成语你听说过么?”韦恩微笑着对我说,仿佛他特优雅,特高尚一样。我压根不想搭理他,也不打算进这停车场,只是掏了根烟点着,坐在这外边的草地上,慢慢看这小子表演。

但他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我对他的无视,没有一点尴尬地说:“古华夏的成语,都是有出处的,比如携手巫山、相濡以沫、塞翁失马……”我不得不承认,这家伙也许真的是传说中的蝙蝠人,也许真的活了许多年,这些成语,我有不少都不知道来历呢。

不过我就是瞧不惯他那做派,对着他颇有点自得的嘴脸,我举起白骨森森的双手,拍上一下,停四五秒,再拍上一下。可是我发现这小子的脸皮,怕要比长城的城砖还厚些,就我这么起哄,他脸上居然还是那见鬼的微笑!

“秋先生,请你认真一些,要知道,这关系到你身体的恢复。”这招毒,实在太毒了。他一下就捕捉到我的要害了,哪怕我再讨厌他,也不得不听他啰啰唆唆说下去,毕竟,恢复身体,这不是开玩笑的。

“但‘天人永隔’,你不会找到出处。”

“因为‘天人永隔’不是成语。它是一个警句,不是指天和人是隔开的;而是指,凡发现天人,必要永远地隔离开!”他说着,脸上壮烈激昂得不行了。一脸的向往,眼神里的激情如怀春的狗一样可怕。

我没有理会他,只是默默地在反省自己。因为我发现,我很有点惧怕这家伙的眼神。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我又不是第一次见他,再说在海伦纳面前我都能撑住,这韦恩再怎么样也不过是她的手下,我怕啥?

怕,怕死。我突然发现了问题的症结,那就是我在怕死。

自从从那间医院里出来,我似乎就脱胎换骨了,已经不再害怕什么了。比如芭特丽和她手下围着老萧时,按我以前的性格,我就算跳出去,也得犹豫不决好一会。但当时我很快就站了出来。

我一向觉得,是废墟给我的经历,让我成熟,让我勇敢。我觉得足够的经历可以让一个如我一样平凡的年轻人有一颗英雄的心。

但在这时,我发现不是的,我仍是那个肥秋,我并没有变。我不是英雄,仍是那个普通至极的升斗小民。我从医院出来之后,不过是因为从那DNA再造机下来以后,我对世界已经绝望了。我也知道我绝不可能恢复身体了,我尽管仍念叨着想法子恢复身体,但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不过是闲来的口头禅,自我安慰的口号。

已经到了“生有何欢”的地步了,一点盼头也没有了,我还怕啥?

我甚至有点把自己凌驾在这废墟,以及废墟里的腐尸、人、动物之上了。我用一种怜悯的心态俯视这废墟里的苍生,只是因为我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已没有了被怜悯的价值!一个人学不会外语,那是很可怜的;但一个死人学不会一门新的外语,有什么值得怜悯的吗?而我便是在心底把自己当成了死人。

故而我渐渐地凌驾于苍生之上享受孤单,甚至我敢去向玉真示爱了,只因我实在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这种感觉,等约翰在我身上发动什么见鬼的天使降临失败以后,更明显了。这一路上,我做的事、说的话、走的路,其实哪桩不是很仪式化、很神棍、很把自己当故事主角的?

哪怕面对海伦纳出现之前那如潮水一样的虫蛇,我也在用怜悯的心态看着它们,全然没有去想它们如果攻击我,我该如何是好?从没想过,因为不用去想,没啥好想,一个恢复不了身体的骨架子,还能想啥?因此面对海伦纳我可以撑住,同样是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

但现在不同了。

完全不同了。海伦纳只说了一句“恢复你的身体”,就把我打回原形了。强大如她,根本没必要诓我。她说可以,必定就可以。于是我有了生的希望,于是我开始怕死了,我甚至开始害怕韦恩会不会发狂伤害我……我得留下命来,才能去和玉真生一窝小孩啊!

我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激灵,下意识地把烟熄了,专心地看韦恩的表演。不是说他讲的内容能吸引我,关键是人家能飞啊,海伦纳还要召集些变异鹰,韦恩这死蝙蝠不用啊!真把他惹急了,人家身经百战的,我不见得能讨得了好,更何况他能飞,就算打得过,如果整天阴魂不散地飞来飞去跟着,也太可怕了点吧。

“自从人类的历史进入古华夏的周朝以后,‘天人永隔’的警戒就存在了!因为商朝,是古华夏最后一个天人主政的政府!”他说得斩钉截铁,顺理成章,如同在论证某个物理学上的基础定理一样。

我望着他,庆幸自己没有脸皮,否则我想脸上一定会露出强忍的笑意。这家伙以为他在写幻想小说吗?这有一点靠谱吗?我想只要不是狂热的信徒,任何一个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人,都会想到一句话:这孩子整啊整,把自己整傻了!

但韦恩估计没上过学。在学校的氛围里,要这么疯估计早被劝退了——这都成精神病了啊。听他还在扯:“公元前1046年,古华夏商朝政府灭亡了,华夏人的先祖留下了‘天人永隔’的警句;公元前343年古埃及也灭亡,公元前146年左右,雅典投降于斯巴达人,紧接着古希腊也灭亡于马其顿!从此,地球上再也没有天人主政的政府存在了,‘天人永隔’就是这个世界历朝历代的警句……”

我实在忍不了,但韦恩这家伙偏偏还要问我:“你明白了吧?”似乎他证明了一道平面几何还注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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