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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魂-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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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着狙击步枪的皮箱,还有那台仪器,天啊,我把它们全扔在那公共汽车边上了。而我刚才明明听到,或是看到,也许是感觉到那周围起码有三四个人,七八只腐尸,还有两三只变异甲虫,半人高的甲虫。

越过这幢拦路的大楼,跨过几辆已锈得成了废铁的轿车,“嗬,嗬!”

远远地,我就听见那腐尸的声音,“啪!”子弹射穿金属板的声音也跟着响起,我本能地在地上打了个滚,靠在路中间三辆连环相撞、现已锈成一团的汽车上。

慢慢探起头,我发现,三四个人类,正在围攻五六只腐尸。他们端着步枪,远远地向那些腐尸射击,但他们却没有发现,已经有两只腐尸,正缓慢地从背后迫近他们。我有点担心他们,但我又不想露面。

因为我不知帮谁才好,我听到那几个人在互相鼓励:“干掉那几个腐尸,小心别打中那皮箱!”“对,你这笨蛋小心点!那些腐尸保护的皮箱,那里面一定有好东西,不是药物就是食物!”“干掉它们,皮箱就是我们的了!如果是药物就平分,食物就全给你!”

而偏偏那些腐尸的嗬嗬声,我也能听懂,它们无法表达太多的意思,但那几个词,却足够让我明白它们在做什么了:“英雄,气味”、“我们的,英雄”、“守住”……

我狠狠地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见鬼,我怎么会成了它们的英雄?但不管我怎么想,我知道如果我出去干掉那些腐尸,很可能那几个人会要求和我平分皮箱里的东西,还有那台仪器,但我可能跟他们平分吗?那是我恢复躯体的希望!

再说,他们也许会因为我是一个骨架子,而把枪口对准我,这没有什么出奇的。听枪声,这几个家伙都是好枪手,能在这废墟里活下来,并且是狩猎者而不是防御者,本身必然已是好枪手了。

也许,我很快就能恢复躯体了,是的,谁也不会再把我跟这些腐尸联系在一起了,我可以堂堂正正地说我是一个人了。可是,愈是这样,我却愈不忍向这些腐尸下手,事实上,我知道它们为我做了不少,从第一次帮我从海伦纳手里跑掉开始……是的,我知道,就算我不愿面对不愿承认。

在敞开的车厢里,我见到了一根满是铁锈的棍子,也许是千斤顶的杠杆吧,谁知道呢。我用它撬开身边几辆车子的后备箱,可惜并没有找到我期望中的绳子。

我无奈地扔下铁棍,准备去把箱子和仪器拿走,然后管他们和它们去死!对,就是这样,我又没打算做救世主,那些腐尸是它们自愿的,我又没有去要求,也没有逼迫它们,我没跟它们签下攻守同盟的协议。

不用再犹豫了,我下定了决心,用铁棍奋力把轿车的一扇门砸了下来。我发现双方都愣住了,被我弄出的声响惊动了。也许这就是最理想的时机了,我把那扇门挡在身前,对,这就是我的盾牌,要耻笑就耻笑吧!

而今不比之前,我得保住自己,天知道那子弹能不能干掉我?再说万一还是没死,打断个手啊脚啊的,谁愿意?反正我是不愿意,怕死就怕死好了,我扛着那扇做为盾牌的车门,跃过了两辆汽车的残骸,这时扛着的车门,传来很大的冲击力,让我停了下来,瞧,我就知道,他们会对着我开枪的。

但没关系,我已冲到那些腐尸边上了,扔开那作为盾牌的车门,我提起那台仪器和装着狙击步枪的皮箱,疯狂地往回奔跑。就在这转身一瞬间,我见到那一只偷袭的腐尸,额上迸出绿色的汁液,然后是清脆的射击声。

我没敢回头,狙击手,那几个人里,还有一个没露面的狙击手,又是一声枪响,我打赌,另一只想从背后偷袭的腐尸,已经被解决了,如果不是那五六只守着皮箱的腐尸前面刚好有那辆底朝天的公共汽车残骸,它们也许早就被解决了。

不过这不关我事,去打个你死我活吧,与我无关。说我自私也好,无耻也罢,我想人到了最后关头,到了这末日的废墟,是没有多少道德廉耻好提的。我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但就当我跳出那辆底朝天的公共汽车时,突然感到一种危险在逼近!别问我为什么感觉得到,多次经历了生死边缘,总会有一种直觉的。没有犹豫也没有考虑,我完全是出于本能地在空中一扭,乌黑的长发挥洒在空中,几乎整个身体已和地面扭得平行。

一股灼热的气流从我头骨边掠过,甚至烧断了两三根长发,我望着那被削断的长发,身体滞留在空中,那野兽一样的本能却在提醒我,并没有脱离危险……“啊!”我不由自主地惨叫了一声,重重地从半空中跌到地上。

两个狙击手!

我的左腿骨被击中了,天啊,这真是刻骨的痛啊,我痛得就要哭起来了。幸好我拉起裤管,发现只是腿骨上有淡淡的烙伤,并没有裂纹或折断,但实在太痛了,太痛了。就算之前在医院里,海伦纳把我的骨头整得要碎掉时也没这么痛。

那种痛是渐渐压迫,现在中弹这疼痛,却是一瞬间就突然痛得致命。

我愤怒了,见鬼去吧!我都不打算和他们计较了,本想拿了东西就走,可他们还要杀我,这还有什么道义可以讲?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飞快地打开狙击步枪的皮箱,废墟真的就是我的森林,如果在核爆以前见到皮箱里这么一堆枪械零件,我一定会傻眼的。但现在,哪怕我没见过这把枪的完整形式,不知它是什么型号,但我绝对不会装错任何一个零件。废墟里,实在有太多枪械供我拆着玩儿了,而要在这废墟里活下去,我就不能不懂这些。

尽管我不知道这把狙击枪的型号,但我仍在十七秒内把它装配完毕。那银合金的重枪管上刻着许多花纹,如果是华夏族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些“风”字型的花纹是古老的符咒,我装起它时看了一眼枪管里的来复线,估计从这枪管里发射出去的子弹,也会被来复线划出一道类似符咒的印迹,有没有用呢?天知道。

不过,我知道对于我现在的目标,却一定是有用的。我只要把子弹打入他的额头,就可以结果他的性命,人,本来就是这么脆弱的。方才射出第二颗子弹的他,就出现在狙击镜里,六百米,风速东南,每秒三米。

他在向我射击以后,并没有转移埋伏点,大约以为我是必死的了。这杂种,我扣动了扳机,就在我把扳机压完最后行程的时候,我又感觉到危险的紧迫,不过我仍在狙击镜里看着我的目标,直至他额上迸裂出鲜艳的血花。

然后我快速地伏下身体,“轰!”我身侧前方的轿车,被本来应该命中我的子弹击中了,足有半个拳头大的枪眼冒着烟,那杂种用的居然是反器材狙击枪!怪不得刚才我虽然避过了,还是被烧断几根头发。

被人用反器材狙击枪搞,让我极度不爽。哪怕要杀我,也犯不着用这种打哪儿断哪儿的反器材枪吧?这玩意可是打装甲目标用的啊!我在那三辆连环相撞的汽车边上打了个滚,悄悄地端着枪探出头……

就在这时,我在狙击镜里见到那家伙,离我不到二百米,而且更怯人的是他也发现了我,已经装好子弹拉完枪栓,我没有选择了,完全没有选择,那家伙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几乎在同时,一刹那间,双方都扣响了扳机。

百忙中我能做的只是把头从狙击镜上移开,一股灼热的气流从我头骨边上呼啸而过,反器材狙击枪巨大的声响这次我听得一清二楚,我心头的震撼久久不能平息,那可不是说笑啊,我的头骨再硬,要是打中了,我想九成九是真的完了啊!

我愣在这里,就维持着一个别扭的姿势,直到那反器材枪发射时的巨大声响已经消失良久,我才定下神来,却见到手中的狙击枪,整个狙击镜都不知所踪了。

那四五个人还在和那七八只腐尸纠缠。我背起狙击枪,掏出那把白银手枪上了膛。我想我一定要干掉那个杂种,不然我就离不开这里,他手上有一把反器材枪,我还能跑掉啊?要不他死,要不我亡,不用想,我一定选择他死的。

跃过路面的货柜车轮胎,我跑着“之”字形的路线冲了过去。直至跑到他跟前,我一口气才松懈下来,他已经死了,诡异的是我本来瞄准他额头的子弹,可能因为我一瞬间的移动,变成命中他的咽喉,弹头搅烂了他的喉管,再打断了他的颈椎,他死得不能再死了。

我捡起他扔在地上的反器材枪,透过狙击镜,我清楚地看见那几个人类,还在纠缠那七八个腐尸。我心里突然有种报复的念头,如果一枪一个把那四五个人干掉,对于我来讲不是什么难事,在这种三四百米的距离上。

但是,搁在扳机上的手指骨终于没有压下去,我还是慢慢地松开了指骨,从这把反器材枪上取下狙击镜,还好,它可以装在我的狙击枪上,我一枪就打中了四百米外那个人手上的步枪,他尖叫着躲闪,一点也没有刚才的豪迈。

当我打中第二把步枪时,他们疯狂地后退了。

拆开狙击步枪,我把它们一件件在皮箱里装好,提着皮箱和那台仪器,我慢慢地向前,有几只腐尸要跟着我,但我突然回头疯狂地号叫了一声,让它们颤抖得跟秋叶一样,再也不敢动弹了。

我从两个狙击手身上搜出三包烟,叼上一根,点着,我走在废墟的大道上。

淌着泪,我无法不流泪。因为我从来就不是那种绝情的枭雄。真的,生死关头我是没得选,要有得选,我真不想开枪。但我还是开枪了,杀死了两个同为人类的家伙。用的,是一把老萧为我准备的,用来对付腐尸、变异生物、吸血鬼或海伦纳的狙击步枪,用的是白银枪管、白银弹头。对着人类开火,令我感到悲哀,如果皮箱里不是这台仪器,不是我恢复身体的希望,我宁可让给他们,但我不能。

天渐渐地黑了,废墟里静寂得只有风声,前方的树木扭曲着开始生出新芽,大路的边上不时闪着类似电光的东西,也许别人需要仪器,但对于我来说,只一眼就知道,那是残存的辐射能最集中的地方。

我亲眼见过,一只活生生的狗,跳进去以后如何被分解成碎粉,连血花都没有溅出一滴。当然,也见过腐尸和人、变异生物被这种极强的辐射能摧毁。我想这玩意也许就是让废墟这么荒芜的原因之一,它也许过一会就消失了,然后出现在另一个地方,也许一个月、一整年都在这里,根本无法加以标识。一些援救队伍一进入废墟,误入这种辐射能,就整个被干掉了。除非跟我一样,在这里呆久了,一眼就能看出不对。

可是一眼看出不对,又如何?我当然知道,这是极高明的经验,可我却开心不起来。真的,我觉得还不如当年读书时,打篮球学会一个急停后仰投篮让我爽。

嗯,我弹开烟头,把它弹进那辐射能里,几道电弧就把那烟头分解得粉碎了,但有什么用?真的是不如一个急停跳投好用啊。起码我在篮球场上一用出来,场外的女同学,还会叫几声:“小秋好棒!”就算不认识的,也会说那个肥仔身手真不错。

'奇'在这废墟里,有啥用?别说什么何必别人认同,这是公元三千年的世界了,不是二千年前那种著作一本、藏之深山的社会,甚至连千年前那种关起小楼成一统,到现在也是扯蛋了。我又不是古人,我生在这个年头,长在这个年头,我本来就习惯了,我得要有人认同。

'书'我很无奈地学会了许多东西,基本弹无虚发的枪法,比以前敏捷得多的身手,对这废墟的各种陷阱、地域的感知,可是对我来说,真的没有一件会让我爽。对了,古人其实也说过,锦衣夜行嘛,我觉得就这理:有本事,得有地方炫;有能力没地方炫,比无能更让人郁闷。

'网'还好,还有玉真,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还有让我怀念的小雀斑,这些也是支持着我在这废墟挣扎下去的支柱吧。但不论如何,我想恢复了身体以后,我一定第一时间离开这里,这里不是人呆的地方,我起码应该住在一个有霓虹灯的窝里。

我走了两天一夜,在这天天黑以前,我找到了一个倒塌的住宅楼的地下停车库。楼房塌下时,刚好封住了入口,我实在走得太累了,花了几个小时把那入口扒出一个口子,爬了进去,发现不出所料,里面还有一些车子。

开着第二十一辆车子去撞停车场出口的大楼残骸,终于撞开了。于是我就在余下车子里捡了辆皮实的,开了出去。我来的时候是有直升机的,如果靠双脚走回去,我怕明年都不一定能到。

我本来是找了辆一边有四开门的欧产加长轿车,反正这里哪辆车,核爆前都是我买不起的,我没理由不整辆好的,让自己舒服一下。结果五分钟后,我就把车开回地下车场了,不过那车已经撞来刮去的,面目全非了。

开这加长车,还真是个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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