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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魂-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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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似乎是从地底传来一声幽叹,让人很是毛骨悚然。我只觉那声音有点熟,洞拐已让几个队员把枪口全对准发出声音的地方了。地上一堆沙石慢慢拱起,然后被掀动,原来下面是一个下水道的盖子。

从里面爬出来的,是我的熟人,玛丽亚,她的一身修女袍狼狈不堪,一爬出来,就扑到我怀里哭天抹泪。我实在受不了了,一巴掌兜了过去,狠狠地道:“蠢女人!生死关头,你还哭!哭!你要再哭下去,大伙全得死!”

她居然哼了一声,向后缩了一下,告诉我们,那些腐尸只要可以自己剔去所有的腐肉,剔出干净的骨架子而不死,就可以用DNA再造机恢复身体。再生后的它们和人一样可以操纵工具,但又如同腐尸一样,就算中弹也无法干掉它们,除非把它们的脑袋整个扭下来。

我只觉得布满了符文的左手骨,在不住地颤抖着,隐隐感觉插入她脑袋,应是不错的快感。

只因她居然敢在洞拐他们面前说,当然,我是例外,因为我是个废品。

就连洞拐也听不下去了,问她说为啥我把腐尸吼走了,那班杂种不重新召集腐尸回来呢?她说废物也有长处,比如千多年前战争里的多拉大炮一样,世上没有大炮比它更强。但绝对没有人会再去造那样一个废物。

我第一次用不屑的眼光来打量她,这女人实在太可耻了。

也许是我跟着洞拐他们在一起,近朱者赤吧。总之我实在无法用善意来对待这个在生死关头把手下许多神职人员抛下、自己躲进下水道以逃一死的人,哪怕她是一个女人。我想如果我不肯为国家负责,也许是很普通的事;但如果一个国家元首不对他的国家负责,那不是很荒谬么?

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她说梵蒂冈授予了她枢密主教的职务,就是因为她承诺能扫清这个地区的腐尸啊!那便是她哄着别人来送死,然后自己还不肯共死,我真瞧不起这样的人。

她一点也没在意我的眼神,而只是一味地强调她在梵蒂冈如何的位高权重,直到连洞拐也受不了,对她讲:“女士,请放心,只要我可以活,一定会把你拯救出去。我们小队接到的命令,就是来接应你们。”

这让玛丽亚很高兴,她的脸上又开始跟以前一样泛起圣洁的光彩,尽管她衣袍褴褛,但她仍对递了一个罐头给她的队员说:“先生,难道把一个没有开启的罐头交给女士,是古老的东方的礼节么?”

她很斯文地在这掩体里吃着野战罐头,告诉我们梅超风有一种独特的方法,可以选出剔干净全身腐肉后不会因为疼痛死掉的腐尸。我尽管不以为然,但实际上很有点愤怒,故之嘲讽地对她说:“如果剔干净自己,能跟它们一样,我想你是不会拒绝的。”

她没有理会我,装出很高傲的样子,说:“你知道这十几个看起来和人一样的腐尸,梅超风是怎么弄出来的吗?是从七十万腐尸里选出来的,数万个腐尸之中才选出一个!你以为你能跟他们比?”

因为她说的是英语,我很明确地听出来了,她称呼那些外表和人一样的腐尸,是用“他”,而不是“它”。我笑了,我出离愤怒了,我在这废墟里,没有一天比今天更加的愤怒。我对她说:“很好,请记住你的话,如果有一天,上帝重新信仰我,你会后悔的。”

这一次我没有理会洞拐的眼神,我知道他是示意我非常时期,不要树敌,大家同舟共济渡过难关才是。但我他妈的受不了了!要是被海伦纳蹂躏,我也认了,人家是强;居然被玛丽亚说,我相比于那些腐尸,是废物!

我忍受不了,这太荒唐了!

“呆在这里。我会让大家平安离开的。”我没有说我可能会死掉,我不可能会死在这些杂种手里,我绝不信这个邪。也许我的自信感染了洞拐他们,洞拐张了张嘴,却终于没有说什么,而其他四个队员和玛丽亚,望着我的眼神有点怪,仿佛我要把煤球变成钻石一样。

我指着玛丽亚说:“嗯,不包括你。我会保证我的兄弟安全离开,但不包括你。”

“我们必须带她回去!”洞拐突然冲我吼了起来,“你是个人!肥秋,你是人,人类是有法律的你明白吗?我必须带她走,也许你可以干掉我,我不会怪你,但只要我活着,我就一定要带她走,这是我的使命。”说到后面,他很平静了,我却一下子被镇住,这老家伙真有种,很正人君子,不、不,也不是正人君子吧,反正就是很牛的气势,很正义,对,很正义的气势,搞得我真的提不起和他吵的心。

这时边上四个队员,和玛丽亚一样,都苦笑起来,望着我跟洞拐的眼光,跟在望两个疯子一样。他们低声地对洞拐说:“得了吧,肥秋他也就瞎扯罢了,队长,你刚也听说了,那班杂碎都是万里选一的,肥秋一人能扛住十几个?”

“肥秋,你有这份心,老哥是很承你的情的。但别胡说了,听老哥说一句,一会我们猛烈开火,你带这位女士走,送她去总指……或者,你自己走吧,你不是军人,没有掩护拯救她的义务,保重吧兄弟。”

我真的不知说什么才好了,要说约翰或者吸血鬼瞧不起我,我还可以把他们痛打一顿,可这几个老哥,他们都预备着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掩护我逃跑了,我还能骂他们不成?我突然发现脸皮真的很有用,比如我的头骨就无法表达出苦笑这种意思。

解上背上从不离身的皮箱,我没有理会他们,快速地把狙击步枪拼装起来。如果可以选,我是不打算在他们面前打开皮箱的,但背着沉重的皮箱冲出去面对十数把狙击枪,这事也太疯狂了点吧?我想,大约得老萧那种自认是故事主角的家伙才做得出来。

“把箱子里的子弹都带上吧,兄弟,那些杂碎很难对付啊。”洞拐在我拼装狙击枪时,挪到我身边来,此时看我只带了两个十发弹匣,连枪上的弹匣加起来也不过三十发,有点担心。我听他这么说,抬起头来,见他端着一把通用机枪,身上交叉披挂着几条弹链,看样子他是要充当机枪手的角色掩护我了。

我不由心头一暖,明知道要去对付打不死的怪物,这老哥心中大约还是不信我能让大家平安撤离。不过他没有让我一个人去送死,这就是义气了,我觉得这对于我来讲,更是义薄云天了。我心中最后一丝顾虑,也在此时烟消云散,不再对洞拐抱着什么怀疑的心思了。

并非说这样就不可能来骗我,他们这种以服从为天职的军人,精英军人,往往就算了解整个布局,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弃子,也会忠诚地去完成的。我不怀疑洞拐,是因为如果真的布了个局让我跳,冲着那老兵喷溅到我头骨上的脑浆和热血,冲着这老哥这份义气,尽管我现时很怕死,可我也是男儿,我没了鲜血但我却还有血性,就算是局,我也跳了。

但愈是这样,我却愈不愿他送死,我摇了摇头,对他说:“老哥,相信我。”他望着我,过了半晌点了点头,不过仍是示意我多带些子弹。我笑了起来,拉动枪栓把子弹上了膛,取下弹夹,填装一发子弹,然后把弹匣拍上去。

三十一发,足够了。

在洞拐担忧的眼神里,在其他四个队员一脸的永别神色里,还有玛丽亚嘲讽的唇弯边,我冲了出去,一出掩体我便感觉四面八方都有危险在迫近,然后我不停地变向,在我原来的行进轨迹上,地面不时出现弹头射出的小坑,接着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才快速地响起。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带一把冲锋枪或突击步枪,甚至只带两个备用弹匣的缘故。轻,足够的轻,这就是我现在的优势,我必须把自己的优势尽可能地发挥出来。我没有开枪,枪始终背在肩上,在空旷的地方,一把枪是拼不过十几把狙击枪的。

我狂奔了七十米,地上估计多了近百个小孔,衣裤上多处被跳弹划破,我不得不把狙击步枪握在手上,因为一发瞄准我头骨的子弹没有打中我,却在我弯腰时堪堪削断了枪背带。这时枪声突然停了下来,似乎狙击手们已用光了最后一发子弹。

而我的目标——前面那幢半截的大楼,离我大约还有五十米左右。我知道最危险的时刻到来了,狙击手在没有开枪时,是最可怕的;因为如果可以躲过一发子弹,在短时间内同一个狙击手几乎不可能命中这个目标,这已是千多年来的战场共识了。

现在它们不开枪了,它们显然不是菜鸟,它们在调整自己的状态,如果枪声再次响起,必定是跟之前截然不同的提前量和节奏。不过我没有选择,如果不想留在空地上当靶子,我就必须向前奔跑!

第十八章 狩猎开始

我不停地变速、变向,不时突然在地上打个滚再爬起向前冲刺,当我离那残楼还有三十来米时,我停了下来。“嗒、嗒、嗒、嗒、嗒……”几乎和打字机一样的枪声响起,错落的十几个弹孔横在我前进的轨迹上,然后是几乎同时响起的枪声。

我就在这一瞬疯狂向前奔跑,没有任何变向,没有任何假动作,当我一个鱼跃跳入那残楼的入口时,在短暂的滞空中,一发子弹已削去了我的鞋底。不过,幸好我到了,从现在起,狩猎开始了。

我快速地奔到二楼,从狙击镜里慢慢地寻找目标,不急,我不急,我等它们攻击洞拐那边。它们一定会攻击的,以便引我开火暴露我的位置。我相信它们天性中还是对我有畏惧感的,否则刚才在洞拐拉我下掩体以前,它们就不止射出一颗子弹了。

随便地找了一个狙击点,随便地端起枪。我知道,它们向我扣下扳机以后,必定会转移位置。刚才每声枪响,我都听出了方位的变换。可是没有关系,是梅超风制造出它们来的,而梅超风,是从哪来的呢?如果不是遇到我,它仍不过是一只浑身溢着绿色恶臭汁液的腐尸!

我已感觉到它们在窥测着我的位置,尽管准确的定位不太清楚,但我知道,我一定能找到它们的位置——在它们找到我之前。这本来就不是一场公平的决斗。我甚至叼起一根烟,毫不在意那火头会暴露出我的位置。看着烟雾缓缓地升起,这里的风不大,二米每秒都没有。

突然间我见到两点钟方向,那堆垃圾后面火光一闪,那本来隐隐约约的危险的征兆一下子清晰了起来!但是天啊,这有什么用?我总不能达到狙击枪的两倍音速吧?之前奔跑时躲避子弹,那是在集中精力,凭直觉在对方扳机压下前,改变我的速度和方向,干扰它们的提前量来闪避。现在我都成了固定目标,还避个啥啊?这一瞬间,我突然有点后悔了,后悔为什么要出来一人扛它们十几个……

“铮!”对方的子弹狠狠地,把我身边三米外半截断开的水管边的花瓶打爆了。我这时没有任何想法直接就压下了扳机。百米开外那个杂碎痛苦地号叫,它站了起来,浑身通红如烧透了的火炭一样,然后变成了灰烬。

我按熄了烟头。它大约是没想到,在一百多米路程上可以躲过它们十几把狙击枪的高手,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在狙击时抽烟吧?所以它认为是一个陷阱,它觉得那半截水管才是我的狙击步枪,那花瓶才是我的头骨。

重新寻找了一个狙击点,我喘息得很厉害,刚才那一枪,很让我有点透不过气来,尽管我根本不用呼吸。那一枪如果打在头骨上,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头骨不可能比钢铁硬,我一眼就看出,它那种狙击枪是介于反器材枪和普通狙击枪之间的,那种子弹,一百米内,直接命中时可以打穿三寸厚的钢板。

我的手有点哆嗦地想去摸一根烟,但马上又制止了这个动作,我可不想死。尽管我感觉到十一点半的方位有一个杂碎,但我也直觉地发现三点钟方位、二百米左右远的窗口处,另一个杂碎正在等着我开枪时的火光来校正位置。如果我干掉它,那么十一点半方位的家伙,就会冲我开枪。

我悄悄地退出了狙击位,猎杀这些浑蛋哪怕掉一根头发也是我不愿意的,只要我认真一点,收割它们并不比拍死一只蚊子更难。我端着狙击枪,蹑手蹑脚地穿过这幢残楼的走廊,到另一边的房间里,我知道刚才在等我开火的杂碎,它就躲在其中一个房间。

我把狙击枪背了起来,掏出从不离身的白银手枪,很快就穿过了走廊。尽管有一部分通道塌陷了,但这难不倒我,扒开几块开始长青苔的砖头,再拨开一些沙土,缝隙尽管不大,但我很瘦,挤一下就过去了。

离它越近,我的感觉就越敏锐,我甚至可以确定,这杂碎就躲在前面右边第三个房间里。我想银弹射入它们的身体时,我会欣赏它浑身炭火般通红的死亡之舞的。但莫名的,有股不祥的感觉缠绕着我,以至我再次检查了一下白银左轮手枪,但一点问题也没有。

我再次让自己的思维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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