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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保留尸体的完整,尤其是身体健壮的,因为他要从这些尸体上提取优秀基因来保持中国的基因多样性。这种冷笑话让人难以置信,但很不巧它恰恰是事实,因为连青云老道都拿天乐无可奈何。第三阵营当然是以亚特兰帝斯为首的支持阵营。但是血影魔很少在亚特兰帝斯出现,这不能不归功于许云嫣的德治。
三年之后(后洪水时代,地球总人口已经减少到18亿,难度降低很多),除了澳洲,其它大洲已经没有多少可杀之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孟植有时候就想:“这难道就是人类的劣根性?非到紧要关头才会努力?为什么靠着血腥杀戮解决了几千年来无法解决的问题?只要继续这样下去,我的孙子一代就更接近了曾清怀的理想了。那时候的人类还是人吗?”
在天乐准备去澳洲彻底解决绿洲之前,孟德找到了他。
“你吸干了那么多人的血肉,为什么还变成了这副样子?”孟德看到天乐骷髅一般削瘦的脸,禁不住问道。
天乐看都不看孟德一眼,道:“这不关你的事。”
“这几年来你身上的暴戾之气减弱了很多,是不是你已经把它们都消化了?”孟德问道。
“你知道心眼?”天乐这才那正眼看了一下眼前的同龄人。
“你忘了,教给曾清怀心眼的人还在阳界。”孟德羡慕的说道,食脑鬼虽然称赞他是奇才,却死活不肯教他心眼。
天乐站起来,一声不吭的贴着墙往门外走去。
“你要去澳洲吗?我也跟你一起去。”孟德决心要看看心眼的威力。
“不怕死的话,就来吧。”
第167章 END
原本我想写完168章的,琢磨了好几种结局,发现都不甚满意,最终决定不写了。嘻嘻,心魔以曾清怀和孟植一块爬山开头,以天乐和孟德一同去澳洲结束,首尾呼应,倒也不错。而且曾清怀能不能回来,回来之后全人类是否都会变成动物,都是留给读者朋友的疑团。让你们猜去吧!靠杀戮能否真的让人类社会走上正轨?答案在众人眼里似乎是否定的,不过这从来没有人尝试过,不适合过早下结论。听说历史上古罗马尼禄和明代的张献忠都曾杀过不少人。但是曾清怀杀人的理由和他们并不完全一样。这也间接表达了我的观点:杀人并不一定是坏事,胡乱杀人才是坏事。
心魔我拖拖拉拉写了一年,曾经一度想放弃。后来总算是坚持下来了。多谢读者朋友的鼓励和帮助^_^。
接下来我还要继续写,只是题材想好了好几个,不知道先写哪一个好,请各位读者大大投票响应,你们喜欢哪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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