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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向东,再向东-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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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等与土地密切联系的词汇使我强烈意识到,所有这些原本来自于巍峨高大的金字塔,而“九”实际上通“丘”更是显示了与坟丘的联系,也就是“九”与金字塔建设的联系,它指出了金字塔所连带的数学关系。商代是一个数学与建筑、地理大发展的年代,因为他们有了尺规,而同期的埃及正是金字塔技术成熟的时期。  再回到“圭”。中国《史记·伍子胥列传》载:楚国为了捉拿出奔吴国的伍子胥,曾悬赏:“得伍子胥者赐粟五万石,爵执圭。”看来手中拿圭是个极高的政治待遇。  但玉圭为什么是这样一头尖另外一头方的特殊形状呢?长久凝望玉圭那上尖下方的形状,我豁然开朗。  为什么中国没有埃及那边直刺青天的大方尖碑?首先因为人力和技术有限,古代中国远没有埃及发达。古代统治者往往以制造一些普通人制作不了的东西作为神示,以证明其为“天之子”,比如金字塔、神像和方尖碑等。在中国同样有类似心理存在。  王杖在中国失去作用的原因恐怕就在这里。埃及法老有金字塔,所以埃及王拿一根小棍就代替象征了。  但是普通人仅用杖根本不能说明自己的权威,谁都可以造一根小棍来指挥天下。没有人力物力制造金字塔和方尖碑的古代中国统治者怎么办呢?中国人以笨重的“鼎”来代替这一切。传说中国最早铸鼎者是禹,目的是从多方面辨“神、奸”,其中一个意思不外是:我能造出这么大的鼎来,你能吗?所以我才是上天拣选的唯一人才,我才是“受天命”的人。这是为什么在中国笨重的“鼎”逐步成为王权象征的由来和真正原因。中国最大的商鼎司母戊竟然达到800多公斤,不说工艺,仅只是采矿与冶炼技术也非一般人所能达到。  禹之造鼎,实际上开辟了一个新时代,他带来了中东成熟的青铜工艺。之前的中国文化代表应该是陶和玉器。造鼎既是一种新技术示威,也是一种科技垄断。金字塔、方尖碑的建设也是同样的道理。  中东巨大的方尖碑既是技术的象征也是王权的象征,所以从那里过来的人不会忘记方尖碑的特殊意义,到了中国便简化为玉圭!两者形状一模一样,功能几乎一模一样,分别只在大小。  拉尔夫这样解释一根大约公元前1450年的埃及方尖碑的意义:“作为太阳的象征符号,方尖碑大都成对地树立在神庙的入口处。方尖碑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作为日晷的指针使用”。这个解释再一次把中国境内的玉圭与犹大家族的“ruler”族徽以及《伏羲、女娲》图联系起来。  对于全球王室用杖、只有中国人用鼎的传统,我还有另外一个猜想:中国地区承认自己从属于中东的母国,所以从来没有为王的非分要求。古代等级森严,对于王权人们从来不敢有所僭越。鼎本为没有政治含义的食用器皿,用来烹煮肉等,后来演变为具有象征意义的礼器,比如社会政治结构的最上端的人们可以使用九鼎八簋,次一个等级的用量逐渐降低,一直到只可以用一鼎,平民百姓则一个都不可以使用。那么作为这个等级序列的最顶端,同样有他们不可跨越的雷池:王杖是绝对不能使用的,因为在中国的“王室”从中东的角度讲不过是“诸侯”而已。这就是在中国见不到王杖的原因,鼎反而成为王权象征。长期以来人们把中国的鼎作为“王权”象征看待,是个错觉,将其作为“省长”或“总督”的象征才可能比较接近事实吧。  3。“外面的”事情《圣经》为什么不提起  隐约感觉到,《圣经》与中国历史一样避讳提及“外面”的事情,喜欢以“我”为中心,外面的事情有时故意装做不知道,甚至外面的世界对于他们来讲并不存在,周边皆为不屑“狄夷”。在古老显赫的中东家族那里,年轻的中国显然是他们眼中标准的“狄夷”。  但《圣经》作者会不会出于什么善意的动机对受到驱逐或自愿离开中东的家族全部故意隐而不谈呢?这里面或许有约定俗成的重大理由,正因如此《圣经》对这一传统本身更是讳莫如深,以至于在《圣经》中我们无法直接找到这一理由的表述。对于这个问题我曾经试图从常理进行推理,但都不太确定,最后在一本书中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答案,并且出处来自一本谈中东历史文化的读物,这使我欣喜不已。  “在古代(中东)社会,把某个成员驱逐出社区就是最重的处罚了。它相当于(罢黜)今天的公民权,判处死刑。因此上帝把亚当和夏娃驱逐出乐园,也就标志着他们在乐园的公民权被取消了,死亡了。他们从此之后就要和上帝创造的那个充满危险的世界搏斗,这和判处死刑实际上是一码事。正因为如此,在古代农业民族中,都有安土重迁的情结。①”  传统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民族代表,仅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中国与中东之间的又一文化联系。中国人如此重视外出动迁、死守家园也不愿意搬迁的心理从这一点也算是找到了根源,因为没有人喜欢被判“死刑”。远走他乡不仅标志着自己生命的消亡,也标志着在家谱上永久消失,所以它更是一种耻辱。时间久远之后我们忘记了“安土重迁”的原由,但却机械地保留了该传统,中国人即便是死也要“落叶归根”的心理是这一古老传统的另外一种形式的延伸。被驱逐的恐惧深深地留在中国人的记忆中。  但有人会以此来反驳我的“全球文明同源论”:既然中国继承了安土重迁的传统,一般意义上的西方人也应该同样如此,但为什么今天的西方人就和东方人有不同观念呢?  。 最好的txt下载网

《向东向东,再向东》之创世记(28)
文化或者文明会发生变革,并且有些变革是根本性的。如今天的西方人就接受了如此的变革:  大家公认西方人的文明源头是希腊文明与基督教文明②,他们早在3000年前就逐步抛弃了中东的传统,改信“两希”(希腊哲学、希伯来宗教)。也就是说,尽管西方人的种族同样从中东出发,但是他们接受了另外一种全新的文化体系,故而他们得到了一次脱胎换骨的机会,在这同时中华民族没能彻底改革。中国人一直保留了较为原始的文化特征,包括安土重迁的文化。中国的“古老”不仅体现为历史之长,更体现为革新之不够的“落后”与“保守”。当然我不认为与种族和民族性有关,我认为历史是“偶然的”。总体而言,“西方文化”以艺术与宗教为指南,中华文明以“宗法道德”和“世俗王权”为主线,两者之间经过两千多年的分道扬镳,高下分别已见。前者以真理为圭臬,后者以权威为准,利弊显见。找到这个文化根源,文化革新的急迫性也摆在了全体中国人面前,振兴中国必以文化改革为先。  中华民族在今天所经历的“改革开放”很可能是中华民族面临的一次最为彻底的文化革新。刨除传统是复杂的社会工程,其后果也难以预料,利弊同在,收获不同,但无论如何继续改革开放势在必行;我本人对于中华民族源的全新探查假如没有一个开放的文化环境与心态就无法继续下去。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人或许正在从保守的传统中逐渐走出来。  《圣经》的作者一再“避讳”记述外面的事情,可能还有一个简单的原因:因为他们没有完备的地理概念,他们对于后代远去的地方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起用他们知道的熟悉名字替代(比如“西珥山”、“以东地”等),但是却告诉了我们大致的方位,至于名字当时还是一片空白或者重复故乡的名称。  (三) 围绕“简狄”  有关商朝的建立,其实不那么简单。很有可能是几股势力的共同联合结果,牵涉到以扫家族、犹大家族、约瑟家族,还有但家族。并且他们在中国建立的远不只是我们所熟知的殷商一个国家,很可能还有其他并存的政权,比如中国长江流域就很可能还有一个政权。三星堆文化与黄河流域的“商”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中国西域肯定还有其他政权与商并列。这些问题值得我们以后进一步关注、区分。但本书只讨论中东和中国两端,再细的结论不在本书范围。  第一次在《圣经》关注“以扫”时,这行文字使我几乎惊呆:  “26:34 以扫四十岁的时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为妻( And Esau was forty years old when he took to wife Judith the daughter of Beeri the Hittite; and Bashemath the daughter of Elon the Hittite )。  “以扫”的老婆就叫“犹滴”,英语为“Judith”。假如用最接近的音译实际上应该为“居狄”。这时我意识到:这不就是商朝之母“简狄”嘛!  假如为事实,商之母“简狄”与夏之母“夏甲”之间有一层特殊的关系,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简狄”贵为开国之母,可以安居中国的原因所在。  28:6 以扫见以撒已经给雅各祝福,而且打发他往巴旦亚兰去,在那里娶妻,并见祝福的时候嘱咐他说:“不要娶迦南的女子为妻。”以扫就晓得他父亲以撒看不中迦南的女子,便往以实玛利那里去,在他二妻之外,又娶了玛哈拉为妻。他是亚伯拉罕儿子以实玛利的女儿、尼拜约的妹子。  “简狄”(或“犹滴”Judith))与“夏甲”亲孙女“玛哈拉”同为以扫之妻。以扫带领族人过境夏人之地是完全可以的,并且这个姻亲很可能是有目的的政治联姻。以扫娶“犹滴”早于娶“玛哈拉”,时间与原因都符合。  从先后而言,商明显后于夏两代。以扫的父亲“以撒”与“以实玛利”是同父异母兄弟。夏、商之间也有多层次的血缘关系,他们两个家族在中国达成联姻:“以扫”与“玛哈拉”堂兄妹结婚。这个联姻合乎传统习惯。  传统历史观中商朝突然取代夏朝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我认为它们是错落的并存关系。“Judith”的后人发达成为商,然后才取代夏,之间经过了14代人。总体来说,“三代并存说”和“三代取代说”看来都不完全正确,应该说“三代错落存在”、“错落取代”才正确。我们会在后来看到周朝同样与商朝并存的痕迹,这都是因为他们之间本来就有亲属血缘关系,所以他们可以安然相处一段时间。他们之间的分别也很显然,假如没有任何区别就没有必要彼此取代了,但是他们之间又明显有血缘亲族联系。旁证之一是:周朝时期“姬姓”占有的封地最多,次之大姓为“姜”、“姒”、“子”等,然后才是百官。假如不是亲族周朝“姬人”何必要善待自己的敌人“姒人”与“子人”呢?至于“姜姓”我一直怀疑是以色列的12部族之一。  “简狄”(Judith)的儿子“契”可能是谁呢?以扫的所有子孙体系清晰地列《圣经》中,但是没有发现“犹滴”的后代。王族的家谱记载方式是称王才记,而中国的“契”第十四代后人才称王,中东的人恐怕就是想记也记不起来了,这或许是为什么“契”在中东没有记载的原因所在?  假如说夏朝是闪族人与埃及人的结合体,那么商朝就是闪族与含族人的结合体。因为Judith是“含族”的赫人(何利人)。朝鲜半岛与日本列岛的居民应该同样与Judith有牵连,也就是何利人。由于母系氏族的关系,我们可以说商朝的主体构成为“含族人”,很可能中国的“汉族”、朝鲜的“韩人”以及日本的“大和”都与此有关,突厥、匈奴等也与之有可疑关系①。  考古证明,在中国区域分布广泛的新石器时代直到夏商,无论大江南北,西域和东南,他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文化联系,尽管又各有自己的特色。对于这个奇特的现象我们只能以他们来自一个大的文化源头来解释,那就是他们全部来自中东以及周围地区,所以无论在经济文化还是其他方面都大同小异了。否则的话,在古代交通并不便利的情况下我们无法解释所有的这些分散居住相隔千年的人们是如何交流沟通的。我的推测是,他们在中国境内并不一定有广泛的接触,但“同源”却使他们有了足够多的共同点。  此书二校期间,我突然发现这样假设“商朝”的起源或许更为合理:“殷商”就是来自“Esau”(以扫)的发音,他的妻子正是“简狄”(Judith)。更绝的是,“以扫”就是“以东”,“以东”就是“红色”!而中国的“殷”正是“红色”。音义皆合!他们夫妇俩大约生活在3800年前。“殷”“商”分离而合都可能是一种巧合。当然也有可能只是“殷”来自“以扫”。  (四)黄帝传说与商朝关系  黄帝形象以威严著称,实际上暗示了不断的严酷政治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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