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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小气得很,我看在我把这次的路费还给他之前他肯定舍不得死掉!再说了,不是还有三年时间吗?我们说不定能够找到灵药治好他的伤,呵呵,我最近运气不错,在个小山包上都能捡到一个仙女般的媳妇儿!”
小仙也笑了出来,不过片刻后就很严肃的说道:
“你不说我还忘了这事,到现在我们还有名无实呢!你说吧,怎么办?”
黄昏笑嘻嘻的嘴巴里仿佛被塞进去了一把雪,直直的僵硬住了!愣是半天说不出话来。
……
“黄昏,我肚子饿了!”
“刚才不是才吃了一个饼吗?……好吧好吧,你别瞪了,来,再吃一个吧!”
“没有冰糖葫芦吗?这个不好吃哟!”
“……没有!不是告诉过你了吗?!”
“哦!”
黄昏发现自己的修为虽然比对方低了很多,但这位便宜媳妇不但没出过门而且是什么都不懂!虽然十八岁了,但有些时候就一个十岁孩子的脑袋!
……
“黄昏,我走腻了!”
“额,不是才走了一个时辰吗?”
“我不是累了,是腻了!”
“……;额,那我们就去那棵树下先休…对了,我记得在陨石镇的时候看见过一个人把木片绑在脚上、手上拿着两根木棍控制方向,从山上很快的滑下来。”
“哦?是吗?!…可是,现在我们是在上坡耶!”
“……”
……
一路行来,树木也越来越矮,黄昏曾听洛老头说过,半花镇已经是天南国的边缘,而天南国和钟国一样多山林少人烟,而为了怕被发现,他们这一路上都没走通向外界的管道;所以这一路上他们都靠着吃野味、喝雪水、睡山洞走来。
由于习惯了那把可以作为投掷武器的断刀,黄昏并没有把它丢掉,虽然在离开之前洛老头也给他准备了一把上好的剑,但因为用不来所以没拿;小仙则带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
在翻过山顶以后,黄昏就用那把柴刀削了套简约的滑雪装备,或许因为他聪慧过人,没到一个时辰就掌握了,虽然做不出高难度动作,但滑行时避开树和岩石还是能够做到的,如今他正背着小仙风一般的疾驰在倾斜的雪面上。
“呀哈!唔~~~~哈哈哈!要是再有一个冰糖葫芦我就是一个神仙了!”
在一次疏忽跌跤后,黄昏就忘记了新鲜的喜悦,提着心小心翼翼的滑行着,不过,坠在他背后的小仙却依旧开心无比,就像一只布谷鸟似的从不知疲倦。
……
或许因为有了雪橇这种高科技产品,原本预计要赶一个月的行程他们才用了二十来天就走完了,由于小仙好奇又好动的原因这一路上他们走的并不难受,要么看看奇怪的树,要么追追野兔做烧烤……他们总能在枯燥中发现有趣的事情。
和小仙在一起黄昏觉得那早已逝去的童趣又回到了自己身上,这让多年苦闷寡言的他越来越珍惜小仙,他甚至已经不允许半截松针落在她的青丝上可能把她刺痛!
“嗯,照地图上看,翻过那座山就是牛村了!”
黄昏指着前面的一座高山说道。
“哈哈,终于来到传说中的外婆家了!等一会找到小石头,我一定要狠狠的揍他一顿!哈哈哈!“
听完小仙雀雀yù试的兴奋呼喊,黄昏顿时哭笑不得,不禁为那个听说很极品的小舅子祈福起来,他也暗暗想到:
“难道是因为被揍怕了,所以一出门就近一年不回家?!“
那座高山对于他们修炼者来说并不算什么,三个时辰之后他们就来到了一个只有百十户人家的村子前面。
还没走进村子,小仙就急切的大喊道:
“小石头!姐姐来了!哈哈哈!“
顿时惊得因太晚已没有了人影的村子一阵鸡飞狗跳、火把闪动、人影重叠,黄昏跟在后面不禁暗暗吃惊灵师级别的嗓音!
当他们一走入村子就被一大群人围住了,但他们只互相低语着打量着眼前的两人,这让回到外婆家的小仙有些不高兴的和他们瞪起眼来。
“你是小仙吗?!“
人群中突然钻出一个三十五六岁的英俊中年人来;
“是啊!“
“哪个地方的小仙?“
“半花镇!“
“哈哈哈,原来真是乖侄女!我是你铁山舅舅,走,跟我回家去!”
不过,当中年人开心无比的转身走了几步,回头才发现小仙还站在那里,有些不相信的看着他;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小石头脸上有络腮胡子吗?“
“额?…有啊,很多!“
“你真的是我的舅舅,黄昏我们走,回外婆家喽!“
…。。
“什么?!外婆半年前就去世了?!而小石头在三个月之前就去了伏兽城,而且是被一个姓柳的大姑娘给掳去的?!”
“是啊,七个月以前的一天,小石头来的时候还抬着一个姓柳的大姑娘,据他说他是在路上遇见的,而那时那个大姑娘腿上已经受了伤,而且正被一群强盗围攻,所以小石头就英雄救美了!不过,我可看不出来,她到底哪里美了!”
说到这里,铁山舅舅有些不赞同的插入了一句不相关的话,然后才接着说:
“三个月前的一天早上,那大姑娘忽然抬着小石头进来对我说:我要把他带去伏兽城!然后就抬着小石头走了!“
听完后小仙很生气的握着粉拳问道:
“哼,恩将仇报!那小石头带来的那几个人呢?都被她打死了不成?!“
“这…这倒没有,听小石头说他们几个是在救美的时候阵亡的!”
小仙的拳头让铁山舅舅有些害怕,所以在解释后他又接着道:
“我也想去半花镇告诉姐夫的,但因为大雪封山而舅舅和你舅妈都不是修炼之人,所以才、才没去。“
他那畏畏缩缩的样子让黄昏不禁联想到,是不是小石头把一个愤怒的魔鬼形容给了没见过外甥女的舅舅!
“哼!我一定要去揍那个女人一顿!走,黄昏,我们睡觉去!明天就去伏兽城!“
小仙气愤的哼了一句,也没去思考为何那个大姑娘要掳走自己的弟弟,就拉起黄昏的手向隔壁的屋子走去。
“嗯?他是?“
“哦,忘了介绍了!舅舅,他是我男人!他的名字叫黄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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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乡下人进城
() 第二天一早,小仙就拉着黄昏告别了舅舅和舅妈离开了牛村,当然,他们临走之前小仙也把父亲的噩耗告诉了他们,然后也为不幸夭折的表弟感伤了一阵;或许因为半花镇洛家的原因,所以舅舅家虽然没有什么产业但相比村里其他人却是很富有,这也使得黄昏和小仙得到了一大包肉干。
“别这么担心,说不定是那个姓柳的大姑娘只是看上了小石头,所以才把他掠走的!“
半路上黄昏不忍看见小仙忧心的样子,于是他又说出了昨夜睡觉前就说过的猜测;不过小仙却不以为然的说道:
“我可最清楚我弟弟了,他长得就像头熊,又满脸络腮胡子,哪有人会看上他?!更别说是修为比他高的女人了!我看那个女人一定是个变态,喜欢把人像动物一样养起来,等养胖以后就杀吃掉!我可是听爷爷说过的,这是一个人吃人的世界,而小石头又长得特别有肉,所以一定是这样的!“
昨天因为小仙忙着生气没有解释,现在一听这解释黄昏也无话可说了,他们虽然已经成亲不短时间了,但小仙为了用自己弟弟的形象让黄昏大吃一惊所以一直没说,但令黄昏更加吃惊的是小仙居然以为人家是为了吃人肉才抓走自己的弟弟,他可是童叟无欺的屠夫啊,可是连他都没见过也没听过杀人吃这回事!
但他仍然因为小仙的话忧心起来,毕竟他虽然身在龙蛇参杂的酒楼但对于外界也并非无所不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陨石镇可不代表着其他地方没有,更何况小仙还有她爷爷的话为依据呢。
虽然着急,但他们并没有引动灵力使出《水上飘》赶路,因为他们从洛老头给的地图上知道了伏兽城的位置:
那是一座坐落在天南国最西南的城市,与名为万兽森林的一个辽阔无比的山脉衔接,而以他们的速度和牛村到半花镇的距离相对比得出从牛村到那里至少需要两个月,由于地图只是简略的打个点写上名字,所以他们只好沿着直线而非大路前进,不过,路上虽然多山川河流但对于他们这两个修炼之人来说并不算什么,再说因为雪已经停了而且越走脚下的积雪越少,他们的行动则越来越便利。
至于露宿荒野则就更不值一提了,因为黄昏的心因为陨石镇的原因所以对大自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而小仙则因为好奇心作祟相当喜欢没有人打扰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当然除了有一点不满,那就是野外没有冰糖葫芦!
半个月后,他们在这条shè线般的旅途上遇到了第一个城市,这也是他们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城市,前段时间虽然有见几个村庄和小镇但他们因为着急赶路和害怕惹上麻烦而没有进入,但这一次他们决定进去了: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它是他们一生中所看到的第一个城市;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小仙自从弟弟离开后已经很久很久没吃到冰糖葫芦了;
第三个原因是因为他们需要新衣服和补充一些粮食。
……
在无数树和野草的夹缝里,一条不知来自哪里的大路直通一个叫做兰城的城市,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络绎不绝,黄昏和小仙也加入了他们。
灵师修为的小仙甚至还在人流中发现三个灵修,虽然他们三个的修为并不高,但野外都可以随意看见修炼者,更别谈前方的城市了!而这也使得他们对城市的好奇心更加强烈。
终于,他们来到了远处看上去像一个碗倒扣的城市跟前,他们携着手双眼冒光的看着人山人海和无数豪华的沿街商铺、酒楼,没来由的他们的心里忽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说不上好或不好,他们感到:
自己原来如此渺小!而自己的喜怒哀乐原来也只不过是沧海一粟!
兰城外面明明还有一些下过雪的痕迹,但一进城市就看不到了,里面的人虽然都穿着厚厚的衣服,但他们的棉袄或皮衣很多都是多彩而多样式,可不像半花镇那样,像一群移动的单一颜sè雕塑,在这里,充满生气的人群远远看去就像一朵在风中摇曳花瓣的巨大的花。
在无限的惊奇中,他们沿着街道慢慢走去,也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不过他们可不知,女人是因为黄昏的无限接近美男子的容貌,而男人是因为小仙水灵和美丽;不过,可能是因为英俊的男子穿着并不华丽而美丽的女子看起来岁数还很小的样子,也可能是因为他们因见过的东西太多和要做的事情太多而导致心湖平淡,所以并没有人带着无聊或麻烦走过来,他们只多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就继续忙碌自己的事情了。
黄昏和小仙用一双乡下人的眼睛指挥着他们的脚,其中最让他们好奇的是陨石镇和半花镇都没有的两种店铺,因为,一种是只有灵修可入的珍宝楼,而另一种是只有男人可进的逍遥阁。
“黄昏,我不准你练逍遥游!我怕你会变成坏男人!“
小仙在听完一个红着脸的大婶对逍遥阁的简单解释后,就用让人必须听从的语气很严肃的向黄昏说道。
“你不让练我不练就是,再说了,卷里不是说了吗,只有风属xìng才可以练到逍遥游,而风属xìng的人世间难求!怎么可能会是我这个连外婆家都没有的屠夫呢?”
“嗯…你说的也对!…咦,你看!前面有间服饰店耶!“
小仙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店门,那个店铺门头上有一个用金墨写着‘富贵人’三个大字的匾额,而匾额下面则敞开着一道一丈宽的镀金门槛的门,无需进入就让人感到一种华贵的感觉。
“终于找到衣服店了,走,买衣服去喽!“
小仙一把拉起还在惊叹的黄昏就朝那个门冲去,不是道因为好奇还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