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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读史记-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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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关于规格档次归属的官司,其实并不止此。譬如对归入本纪的项羽,这位也姓司马而为《史记》索隐的仁兄,也表示了同样不满,以为:项羽崛起,争雄一朝,假号西楚,竟未践天子之位,而身首别离,斯亦不可称“本纪”,宜降为“世家”。
  不过,司马迁把陈涉归入次于本纪高于列传的世家,恐怕不能仅仅以为是劳动人民创造历史的观念例证。当然他的确说过,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道而陈涉发迹。将绝对底层草根出身的陈涉和背景超越平凡的汤武孔圣排比同列,确乎令人感觉耳目新鲜。但细细揣摩之下,感觉他更多的,还是把这位陈姓大哥,看作是因时而起推翻一个旧世界的首义人物——当然他并没有如汤武孔圣一般建立起某种意义上的新天地。
  而且,响应陈涉起事并终于宰得天下的高祖刘邦立汉之后,特意安置陈涉守冢十家于砀(《陈涉世家》所言三十家,恐误),规格已经等同于秦始皇帝、魏安釐王、齐缗王、赵悼襄王这些个货真价实的君王,理由虽然都是绝而无后,但却明确高出没有做过君王的信陵君魏公子无忌(守冢五家)。
  所以,后者归入列传,而陈大哥进入世家,其实是某种汉家官方意愿的体现。也许这种体现未必自觉或者不自觉,但统治阶级的思想,终于是潜移默化触及每个人灵魂的统治思想,伟大如马迁大哥也一样难以免俗。至于汉家给陈涉的谥号曰隐王,自是透露出许多前科的底细。谥法云:不显尸国曰隐。尸者主也,主国而不显,就是功业不够彰显的意思,但国毕竟是主过的。所谓岁历不永,勋业蔑如是也。另外,隐,哀也。也表露了汉家天子对陈大哥平视角度的绝对同情。
  实在说,尽管陈大哥久已立下天鹅宏愿,但大泽起事,大约未必是他所意料之内的发迹着陆点。世家里说,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这样看来,他的被征调戍边,具有相当的偶然性。所谓发闾左,就是征调住在里巷左边的居民。适戍就是发配戍边。按照秦的规矩,拉壮丁的录取标准,采用的是一种叫七科谪的办法,也就是划定七种人,作为不能推脱逃避的充军资格。七种是:有罪的官吏,逃亡的罪犯,入赘的女婿,有市籍的商人,曾经有过市籍的人,父母曾经有市籍的,祖父母曾经有市籍的。
  

田埂上的天鹅·偶然(2)
前两者都是戴罪之人,不必讨论,可赘婿有些莫名其妙。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那时但凡做倒插门女婿的,大多是穷得立不起身的,而且入赘便意味着变更祖宗,替别人传宗接代,基本算是数典忘祖的叛徒,无疑是一种罪过,所以养老女婿在那时的社会公众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另类,天赋的红字,捉去送死,起码比别人更有些道理。
  最让今天人看不懂的,还是所谓拥有市籍也即营业执照的商人们,因为七宗罪里,他们便占据了四席,比重竟然达到了57%+。
  依然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在前工业时代,农耕是国家第一要义,没粮食吃,人就有生存危机,一切都不再具有意义,尤其在大一统的国度里,更是如此。所以,农业被称作根本。而囤积居奇,贱买贵卖,投机倒把,并不是真正的生产,带来的只是额外的效益,滋润了奸诈之人的荷包,劫夺了诚实农人的劳动,还腐蚀了社会朴素的风气,颇不利于国家法度的掌控,所以叫做末,所以抑商几乎是农业文明时期始终不变的永恒主题。始皇帝的发迹,尽管遭到了商人的大力扶持,甚至没有商人某便没有他的江山资格。但如果政治太讲究良心,就会跌跤子,甚至人头落地,所以他的选择,不论在社稷在一己,都是政治上绝对正确的本末博弈。
  但商业又的确是国家经济不可或缺的元素,于是,对不得不存在的市籍人群之压抑乃至追溯三代的压抑,就不能不是变通平衡的必须成本。他们不但要交纳市租,担负赋税,而且又是征发从军服役的当然人选。到了夺取秦始皇帝江山的汉高祖,不亏欠商人什么暧昧勾当,又是海内平定,充军戍边的额度趋于走低,对他们便追加上不得坐车骑马不得穿丝绸衣裳不得携带凶器子孙不得作官的种种硬性限制——始终还是抑。
  回到陈涉的壮丁机会上。陈大哥虽然是穷汉,但其不属于市籍乃至七科之类无庸置疑,所以本不在通常的征调之列。但在二世的元年,国家境内七科之辈已经征调罄尽,而最高首长的政治需求却并没有及时罄尽,于是只好采取这种看起来十分偶然也十分没有道理的发闾左手段,划下硬性指标,强制单边执行。设若陈大哥当时偏巧住在闾右,或者二世长官的指标就是发闾右,那么这段发迹的偶然,也许就落到别的什么大哥身上了,或者就断送了发迹也未可知道。然而,历史的轨迹,有时候就是由偶然和没道理组装起来的。
  关于闾左,一向有众多解释,譬如复除者居闾左,譬如凡居以富强为右,贫弱为左,等等,皆被以为不足信,所以陈大哥的偶然,依然成立。
  该说陈哥的鸿鹄志愿确实是有根底的。因为他和另外一位发迹的伴当吴广,当时被任命为屯长。屯长不是类似村长的农村基层干部,但也是行伍中绝非最底层的军官。鉴于秦的资料缺失,借助汉的官制,《后汉书》上说,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二百石在秦的官员品秩上,可以略略等同于县丞或县尉。那是县长的辅佐,不恰当的比,该是相当于县里的大局局长或N个局的局长集合,因为那时候没后来那么细致繁多的官厅,丞和尉的权限自然不小。甚至在清代,县丞是正八品;而唐代的县尉,通常是进士出身的人初任之官。这样比照下来,陈哥和吴伴当,自然都是拥有一定阶级的,起码在九百人戍卒里,是带兵的人。在世家的故事叙述中,后来陈哥和吴伴当并杀两尉,而没有再提起有其他的屯长,于是可以推断,除了那两个短命的尉,这哥俩就是九百人里面的最高长官了。
  而敦促哥俩杀掉两尉的动机,按照世家里的说法是: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于是才有的二人密谋,才有所谓“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的原始动议。但类似的故事则有不同的选择。
   。。

田埂上的天鹅·大名(1)
在相当于汉朝创世纪的《高祖本纪》里,有如下记载:
  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郦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止饮,夜乃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
  刘邦以亭长的身份解送县里的苦役犯到骊山给始皇帝修坟,苦役犯们都有冉阿让一样的挣脱意识,因此纷纷潜逃。刘亭长估计抵达皇上坟墓工地时,大伙都得跑光,于是便借一次夜宴的机会,主动提出解放大家,并且表态,诸位走后,俺也跟着失踪也。
  传说就在这次的告别宴会上,遭到释放的苦役犯们,准备的食谱,便是两壶酒,以及鹿肚、牛肝各一的按酒。后来刘亭长做了高皇帝,不肯忘旧,吃饭时还经常选用上述配置。这自是题外话,以下继续正题。
  诚然,刘村长的行政级别也许没有陈哥吴伴当的高,但毕竟是县里派遣的押解官,如果大伙都逃亡掉,他的责任基本该和那两尉相同——尽管押解的对象有所不同,但苦役犯和刚入伍的壮丁,之间也未必有什么天壤的区别。至于他们究竟是什么责任,两处都没明说,但刘村长决然失踪,想必也没有甚好果子——只是可能比陈吴两屯长的结局或许要轻,尚不至于死吧。而世家里的那两尉,则似乎依旧在履行自己的任务,看不出有丝毫的前途忧虑。不是他俩迟钝,就是的确责任没到濒死的境地。
  其实,刘村长在放纵大伙之后,借酒夜行泽中——居然也是和陈哥吴伴当举事地点一样的泽,想来那时的湿地俯拾皆是,不但滋润环境,还不乏缔造许多天鹅的机会——斩当路白蛇,便是后人述赞他的高祖初起,始自徒中,也即他后来自诩的所谓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的旷世佳话了。只是,刘邦这里,似乎没有严酷的死亡威胁,押解的经历,纵徒的逃亡,似乎都是一种铺垫,更多的是烘托他斩掉白帝子的赤帝子特征,四下氤氲着一股灵异色彩的神秘;而陈哥这边,则是劈头盖脸的血腥前景压迫下的悲凉,以及由悲凉诱发的拼死决绝,至于神秘的氤氲,反倒在确认搏命之后,方才由狐狸叫和鱼肠子书来从容体现。这大约正是首义和景从的差异了,当然更可以是死国和宰天下的差异。
  有趣的是,刘村长响应陈哥抗秦,劝说沛县父老的口实,居然和陈哥动议造反的理由完全一致:天下苦秦久矣。当然,再翻之下,太史公的书里,别处也不乏类似发现,看来起码在太史公的叙述里,这话该是彼时的流行语汇。据说古人文字,彼此有绝似者。只是这些都是马迁大哥一个人的手笔,此中修辞立其诚的深意,值得咂摸。
  自然,陈哥的起义演说,必然不像刘村长那样循循而诱,因为陈哥的演说对象,是一帮半睡半醒的困兽,并且是绝非可以有所选择的倒霉壮丁,已经变成吃粮当兵的军事编制下的前闾左居民,终究不同于县城里还可以讨论何去何从的父老,身份带来的血性和处境逼迫的孤悬,都促使陈哥的说辞必须片言足以打动九百人整体。因此,陈哥在简要说明诸位必定死掉的不可逆前景之后,喊出了那句十分令人动心因而也十分著名的口号:
  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该口号的鼓动性无庸怀疑,但也许,随着时代的变迁,语言中所埋伏的个中涵义,未必依旧相同了。譬如死即举大名云云。
  大名也即大的名声。但这只是字面的浅层。具体到举义当时的环境理解,其实就意味着称王。所以随后才跟着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喝。也惟其因此,陈哥的义军在攻陷大泽乡和蕲县等县之后,以战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这样迅速膨胀起来的实力,于攻占第一个较大行政区划陈郡时,立刻号令三老豪杰,论功立自己为国号张楚的王。其实,早在陈哥和吴伴当用狐狸叫和鱼肠子书假托妖祥,为事后举义预作铺陈时,就已经鸣呼过“大楚兴,陈胜王”了。当然,这些也可以理解为是马迁大哥事后叙事的文学巧合。另外的巧合是,陈哥称王的地方,也叫作陈。
  

田埂上的天鹅·大名(2)
今天人看来,称王似乎是天大的好事才是。似乎也的确是。只是在陈哥的时代,大名又还有别的社会认同。《项羽本纪》在叙述项羽于陈哥起事之后跟随老叔项梁在会稽随即起事时,提到陈婴已下东阳。
  陈婴者,故东阳令史,居县中,素信谨,称为长者。东阳少年杀其令,相聚数千人,欲置长,无适用,乃请陈婴。婴谢不能,遂强立婴为长,县中从者得二万人。少年欲立婴便为王,异军苍头特起。陈婴母谓婴曰:“自我为汝家妇,未尝闻汝先古之有贵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属,事成犹得封侯,事败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婴乃不敢王。谓其军吏曰:“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我倚名族,亡秦必矣。”
  东阳少年杀死县令,找不出作领袖的人,只好搬请县中的长者陈婴。陈婴虽然素来信谨,但在敦促之下,也只好作了少年们的长。长者之名果然不是浪得的,本来相聚数千的少年队伍,立刻陡增到两万。于是少年们的心思不由得变大了,准备立这位叫婴的小陈哥为王,建立起自己的独立武装。
  小陈哥大约是受到大陈哥以及后来许多造反案例的诱惑,半推半就的几乎答应了。这时,小陈哥老娘站了出来,有条有理地进行了一番说教,道是你老陈家从古到今,没听说过有谁得过富贵,今天你小子猛然间却要被人推为王,这样的大名,实在是不吉利。咱们还是把这大名让给别人吧,那样事成之后,也一样可以封侯;即便不成,避祸也容易些,毕竟咱不是那人人都想杀掉的罪魁。这段规劝,义正词严,不由小陈哥不从,于是他便主动将自己的队伍归属于项家军麾下了。
  这段的要害,就在于那句暴得大名不祥。陈妈妈的逻辑其实代表了当时甚至之后许多人的心机,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许多年后政府震慑歹徒,也依然有“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的奖惩分明口号。作为政府,当然首选使用擒贼先擒王的策略,头子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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