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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君子朱棣(11)
罪恶是一种本质性的力量。
罪恶一经种下,就将同生命一样,要生长,而且无法遏止。
从朱元璋设计的极权体制,到朱棣取代朱允炆充当这种权力的继承人,有必然性。从朱棣攫取这种权力,到他发展、完善之,将其进一步推向极致,也有必然性。
朱元璋庙号“太祖”;朱棣起初的庙号是“太宗”,后来嘉靖皇帝将他的庙号改为“成祖”。这一改,改得大有道理。因为到了嘉靖年的时候才看得越发清楚:明朝的政治制度和统治方式,朱元璋只是创始者和奠基者,并非完成者;朱棣对这一权力形态的完成,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因此嘉靖皇帝才不仅将朱棣放到与朱元璋并为二祖的地位,而且用了一个“成”字来评价他的贡献。
成就的“成”,成功的“成”。
他的成就是什么?成功又在何处?
当然不仅仅是一路以摧枯拉朽之势直捣南京,将侄子朱允炆赶下龙床。毋宁说,当他终于一屁股坐在宝座上时,一切不过刚刚开始。
“合法性”的梦魇
虽然空前的极权,刺激、诱惑并催生了朱棣这样一个人物,虽然事实证明朱棣才是朱元璋构建的体制的合格继承人,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毕竟是以不合法的方式得到了似乎原本天生就该属于他———或者说只有他方与之相配———的权力;而在另一方面,他的权力越是来得不合法,他就越会想方设法、调动一切手段来强化这权力,结果二者反倒相得益彰,彼此生发,将各自的真谛发挥得淋漓尽致。
中国古代帝权的最高阶段,便以这怪异逻辑找到了自己完美的代言人。
朱棣以武力推翻建文帝,虽非不费吹灰之力,但确实颇为顺利,就像两个不同重量级的拳手之间的较量一样没有悬念。
他称帝的真正障碍,不是朱允炆,而是“合法性”。
当把守金川门的谷王朱橞和李景隆为他打开城门之时,战争结束了,然而朱棣却意识到,现在他才面临着真正严峻的考验。作为胜利者,他享受到的不是欢迎、拥戴和臣服。他赢得了战争,却没有赢得承认。史料为我们揭示出朱棣进入南京城时所遭遇的尴尬局面:迎降的朝臣不过百十号人,而“遁去者,达四百六十三人”{33},这还不包括自尽者、被捕者。假如置换为现代民意调查的表述方式,朱棣的民意支持率不足百分之二十。
为什么?
朱允炆良好的声誉是一个原因。万历年间,李贽于《续藏书》借评述方孝孺其人之机,极大胆地在同洪武严政相对照的意义上,称赞建文的四年之治:“盖【洪武年间】霜雪之用多,而摧残之意亦甚不少。建文继之,专一煦以阳春。”比朱元璋为严冬,而把朱允炆比做阳春,乃至说他善始善终地(“专一”)只把温暖带给民间。这个说法应不过分。朱鹭在其诗《过金陵吊方正学诸臣》里写:“四年宽政解严霜,天命虽新故忍忘?”严霜,指朱元璋;天命虽新,指朱棣上台。诗句中对朱允炆怀念之意甚浓。
不过,这是较次要的原因。虽然古代因为“人治”的习见,对贤君心向往之,但朱棣之不受欢迎,却不可以这样简单地归结到对他们个人品质的爱嫌。
士大夫,或者说儒家官僚,有自己的政治理性。它反映在若干原则上,例如君臣之义,宗法关系,王朝继嗣制度等。这些原则,基于儒家对心目中政治秩序的诉求,关乎它所理解的国家根本和大体,是不可破坏的,具有超乎道德之上的地位,也是优先于道德标准的最高标准。
孔子在世时,即有意识地致力于建立这种秩序,他在七十岁左右的高龄,完成了毕生最后一部著作《春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34}此书之作,即为正名分、立褒贬,司马迁评曰“以绳当世”{35},近人则称“儒家政治思想,以《春秋》为最高标准”{36}。孔子自己有一句话:“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对此,经学家刘熙解释为:“知者,行尧舜之道者也。罪者,在王公之位,见贬绝者。”意即《春秋》树立了一个标杆,明确了应该怎么做,和不可以做什么;为此,有人会拥戴,也有人会怨恨。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标杆呢?说到底,就是制度,是任何情形下国家政治都不能被侵犯被破坏的礼法———甚至当从道德层面可以得出相反结论的时候。比如暴君被杀,依《春秋》的书法,也仍旧要用“弑”字,不能称“杀”,《春秋·襄公三十一年》曾记“莒人弑其君密州”,这件事,实际上是莒国国君为其人民所共弃,但《春秋》坚持称“弑”,因“弑”字当中,保留了以下犯上的意思,这层意思在孔子看来必须申明,哪怕那暴君已到了“国人皆曰可杀”的地步,国家体统仍是要坚持的。所谓“春秋笔法”,实际上就是借对历史事件的书写,形成评价,建立一套理性的政治原则。例如:吴、楚两国国君已称王,《春秋》仍坚持周天子所予封号,称“子”。公元前631年,晋文公很不客气地以霸主身份将周襄王召至河阳、践土(古地名,在今晋豫一带)接受诸侯朝拜,这是严重违反礼法的举动,《春秋》于是记为“天王狩于河阳”,因为“‘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狩’”{37}。用这种记述方式,捍卫他认为绝不可以动摇的秩序。鲁惠公死后,嫡子(后来的鲁桓公)年幼,因此由继室之子暂摄君位,这就是鲁隐公,《春秋》对此事,很严格地写作“元年,春,王正月”,虽然确实发生了新君即位的事实,但在文字上绝对不用“即位”字眼,只用“元年”来表示发生了执政者的交替,这样死抠字眼,在于强调忠实于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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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君子朱棣(12)
这种政治理性,经过一千多年来从汉儒董仲舒到宋儒程颐等的深入阐释,到明代在士大夫心目中已根深蒂固、不容移易,构成他们对于政治合法性的基本概念。
最典型的事件莫过于嘉靖初年那场极激烈的“大礼议”。当时正德皇帝朱厚照死去,无子,由兴献王世子朱厚熜入继,成为嘉靖皇帝。他在当皇帝的第五天就下令讨论生父兴献王的尊号问题,亦即想给父亲追加皇帝名号,一下子引起非常复杂的伦理问题。根据礼法,作为入继者,朱厚熜继承皇位的同时,便自动以孝宗朱祐樘为父(朱厚熜与朱厚照同辈),现在提出给本生父上皇帝尊号,实际上就成为“继统不继嗣”。以我们今人的眼光,可能觉得这种问题无关痛痒,而在当时,却事关皇帝权力由来是否合法的大节。于是由首辅杨廷和带头,满朝士大夫奋起抗争,双方僵持三年之久,最后演变成“左顺门事件”。嘉靖三年七月十五日,自尚书、侍郎至员外郎、主事、司务等二百二十位官员,以相当于现代静坐示威的方式,跪伏在左顺门外,务求皇帝纳谏,嘉靖几次传旨令退去,皆不听,仍跪伏喧呼。嘉靖帝大怒,出手镇压,除当即逮捕一百四十二人外,命四品以上八十六人戴罪听候处理;七月十七日,命所有参与此事的四品以上官员夺去俸禄,五品以下俱处以廷杖,受廷杖者人数达一百八十余人,其中,死于杖下者竟达十七人。
由“大礼议”我们清楚地看到,明朝一般儒家官僚心中对于“合法性”,持着怎样的无法通融的极固执的态度。
朱厚熜是名正言顺做皇帝的,他无非想捎带着把自己的亲生父亲也引入皇帝行列中,尚且招致士大夫阶层的一致抵制。那么,身为颠覆者,凭仗武力推翻合法君主、夺取帝位的朱棣,将面临怎样困难的局面,就更可想而知。
南京被燕王控制以后,大多数忠于朱允炆的人选择了弃官和逃亡,他们用这种办法拒绝与篡权者合作,只有少数人转至各地武装抵抗,但很快都被扑灭。如果跟崇祯皇帝自尽后对满清比较激烈的抵抗相比,这似乎显得平淡。不过其中情形并不相同,明末抵抗是基于亡国之痛,而朱棣篡政说到底是朱姓王朝的“家事”,不合法归不合法,江山终究没有易手。对此,士大夫的祖师爷早就教导过:“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38}“天下有道则见【现,指出来做官,参与政治】,无道则隐。”{39}“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40}眼下的情况,大约就属于“无道”罢。所以,跑掉,不合作,躲起来不做这个官,就够了,就足以表明自己对时事的评价了。
此种局面,朱棣事先应该料得到,就不致措手不及。但他未曾料到,愿意与之合作的人是那样少;而且,除了皇室亲贵———这批人因为朱允炆的削藩政策,早就站在朱棣这一边———迎降队伍中头面人物寥寥无几,部长级(尚书衔)只有一个茹瑺,副部级(侍郎)四位,以下都是中低级官员,反观他先后两次开列的“奸臣榜”,吏、户、兵、刑、工、礼部尚书和太常卿、大理寺卿俱在其内,加上一堆侍郎,外带一个皇帝首席顾问、知识分子领袖方孝孺。他更没想到,在大局已定之后,这些人绝大多数仍坚持死硬立场,甚至他做足姿态、给足面子,对方仍不买账。这时,他才真正意识到,撵走朱允炆、在肉体上消灭之是一码事,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法性”是另一码事。
有迹象表明,最初,朱棣是渴望“合法性”的。他愿意事情尽快步入正轨,从篡位者的阴影里摆脱出来。
那个替他策划了整个叛乱夺权计划的智囊人物道衍和尚(姚广孝),早就深谋远虑地忠告过他:进入南京后,当务之急是搞定方孝孺。道理不言而喻:如果连方孝孺且为朱棣所用,以他在士林中的声望,令儒家官僚集团接受既成事实,无疑将变得很容易。朱棣亦深知其意义,捉住方孝孺后,依姚广孝之言,亟假以辞色,结果却大失所望,进而恼羞成怒。《明史》对这一段的描写,细腻可观,如小说一般:
伪君子朱棣(13)
先是,成祖发北平,姚广孝以孝孺为托,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杀之。杀孝孺,天下读书种子绝矣。”成祖颔之。
至是欲使【方孝孺】草诏。召至,悲恸声彻殿陛。
成祖降榻,劳【慰问】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辅成王耳。”
孝孺曰:“‘成王’安在?”
成祖曰:“彼自焚死。”
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
成祖曰:“国赖长君【意指建文之子年幼不足立】。”
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
成祖曰:“此朕家事。”顾【示意】左右授笔札,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
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
成祖怒,命磔诸市。{41}
方孝孺果然厉害。本来,朱棣摆出礼贤下士姿态,“降榻”亲迎,口称“先生”,很像一位贤明的君主。但方孝孺不吃这套,一意剥掉他的伪装。朱棣因对方是大儒,主动投其所好,顺带也自我表现一下,说起了《周公辅成王》的故事。他实在万不该说这个,不说还罢,一说,则让方孝孺逮个正着。方孝孺抓住此话,就合法性问题向朱棣连连进攻,招招不离后脑勺,朱棣初还勉强抵挡,随即左支右绌,终于辞穷,扔出一句“此朕家事”,放弃讲理。
这场抢白,方孝孺不但明白地告诉朱棣:“你的所作所为,全都非法。”而且连提三问,每一问,都把朱棣逼到死角,让那伪君子的面目大白于众。本来,朱棣希望“转化”方孝孺这么一个士林领袖,以度过“合法性危机”。他让方孝孺“草诏”,方若接受,则不啻承认了他皇帝身份的合法性;而方孝儒的威望,使这一承认比所草之诏的意义更为重大,势将在朝野内外整个精英阶层起到示范作用。然而,方孝孺不但拒绝效命,反就合法性这个最敏感的问题穷追不舍。
方孝孺的态度,让朱棣山穷水尽。他已然认清,自己的行为不可能指望得到正统儒家官僚阶层的接受与认可。于是,一方面,他难免恼怒至极而丧心病狂,另一方面,他确也只剩下一种选择:运用暴力,去强化到手的权柄。
“磔”,是将犯人割肉离骨、断肢体,再割断咽喉的极刑。朱棣这样处死一个读书人,除了发泄极度的仇恨外,显然还包含更冷血的目的,那就是恫吓,希望可让正统儒士胆寒。
这层目的,更由他的进一步措施得到验证。
方孝孺自己被杀(时年四十六)不算,朱棣复诏“诛其九族”,说是“五服之亲,尽皆灭戮”{42}。将与方孝孺血缘相近的亲族全部杀光,朱棣犹“怒不已”,闻所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