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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 当年明月-第3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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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文龙说:

  “我这里有三千五百人,明天就去领赏。”

  讨论了一些细节问题后,谈话正式结束。

  毛文龙的命运就此结束。

  他不知道,这个夜晚的这次谈话,是他最后救命的机会,而所有的秘密,就藏在这份看似毫不起眼的记录里。

  现在,让我来翻译一下这份记录:

  在谈话的开始,袁崇焕说杭州西湖好,解释:毛文龙你回老家吧,只要你把权力乖乖让出来,可以不杀你。

  毛文龙说工作任务重,不能走,解释:我在这儿很舒坦,不想走。

  袁崇焕说,可以找人替你,解释:这里不是缺了你不行,大把人可以代替你。

  毛文龙说,此处谁代得,解释:都是我的人,谁能替我!

  这算是谈崩了,接下来的,是袁崇焕的最后一次尝试。

  袁崇焕说,按人头发放赏赐,解释:把你的家底亮出来,到底有多少人,老实交代。

  毛文龙说,这里的三千五百人,明天领赏,解释:知道你想查我家底,就是不告诉你!

  谈不拢,杀吧。

  六月五日。

  袁崇焕在山上设置了大帐,准备在那里召见毛文龙。

  然后他走到路边,等待着毛文龙的到来。

  毛文龙列队完毕,准备上山。

  袁崇焕拦住了他,说,不用这么多人,带上你的亲信将领就行了。

  毛文龙表示同意,带着随从跟着袁崇焕上了山。

  在上山的路上,袁崇焕突然停住脚步,对着毛文龙身旁的将校们,说了这样一句话:

  “你们在边疆为国效力,每月的粮饷只有一斛,实在太辛苦了,请受我一拜!”

  袁督师如此客气,大家受宠若惊,纷纷回拜,所以,在一片忙乱之中,许多人都没有听懂他的下一句话:

  “你们只要为国家效力,今后不用怕无粮饷。”

  这句话的意思是,就算你们的毛总兵死了,只要继续干,就有饭吃。

  一路走,一路聊,袁崇焕很和气,毛文龙很高兴,气氛很好,直到进入营帐的那一刻。

  “毛文龙!本部院与你谈了三日,只道你回头是迟也不迟,哪晓得你狼子野心总是欺诳,目中无本部院,国法岂能容你!”

  面对袁崇焕严厉的训斥,毛文龙却依旧满脸堆笑——还没反应过来。

  太突然了,事情怎么能这样发展呢?

  袁崇焕到底有备而来,毛总兵脑袋还在运算之中,他就抛出了重量级的武器——十二大罪。

  这十二大罪包括钱粮不受管辖、冒功、撒泼无礼、走私、干海盗、好色、给魏忠贤立碑、未能收复辽东土地等等。

  这十二大罪的提出,证明袁崇焕同志的挖坑功夫,还差得太远。

  类似这种材料公文,骂的是人是鬼不要紧,有没有事实也不要紧,贵在找得准,打得狠,比如杨涟参魏忠贤的二十四大罪,就是该类型公文的典范。

  但袁崇焕给毛文龙栽的这十二条,实在不太高明,所谓冒功、无礼、好色,只要是人就干过,实在摆不上台。而最有趣的,莫过于给魏忠贤立碑,要知道,当年袁巡抚也干过这出,他曾向朝廷上书,建议在宁远给魏忠贤修生祠,可惜由于提早下课,没能实现。

  这些都是扯淡,其实说来说去就两个字:办你。

  文龙兄尚在晕菜之际,袁督师已经派人脱了他的官服,绑起来了。

  绑成粽子的毛文龙终于清醒过来,大喊一声:

  “文龙无罪!”

  敢喊这句话,是有底的,毕竟是自己的地盘,几千人就等在外边,且身为一品武官,总镇总兵,除皇帝外,无人敢杀。

  但袁崇焕敢,他敢杀毛文龙,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他是袁崇焕,四品文官就敢杀副总兵的袁崇焕。

  第二个原因是一件东西,他拿了出来给毛文龙看。

  当看到这件东西时,毛文龙终于服软了,这玩意他并不陌生,事实上再熟悉不过了,因为他自己也有一件——尚方宝剑。

  活到头了。

  虽说文龙兄手里也有一把尚方宝剑,可惜那是天启皇帝给的,所谓尚方宝剑,是皇帝的象征,不是死皇帝的象征,人都死了,把死人送给你的宝剑拿出来,吓唬鬼还行,跟现任皇帝的剑死磕,只能是找死了。

  手持尚方宝剑的袁崇焕,此刻终于说出了他的心声和名言:

  “你道本部院是个书生,本部院是朝廷的将首!”

  毛文龙明白,今天这关不低头是过不去了,马上开始装孙子:

  “文龙自知死罪,只求督师恩赦。”

  统帅认怂了,属下自然不凑热闹,毛文龙的部将毫无反抗,当即跪倒求饶,只求别把自己搭进去。

  其实事情到此为止,教训教训毛文龙,也就凑合了。

  然而袁崇焕很执着。

  局势尽在掌握,胜利就在眼前,这一切的一切冲昏了他的头脑,让他说出了下面的话:

  “今日杀了毛文龙,本督师若不能恢复全辽,愿试尚方宝剑偿命!”

  这话很准。

  然后他面向京城的方向请旨跪拜,将毛文龙拉出营帐,斩首。

  辽东的重量级风云人物毛文龙,就此结束了他传奇的一生。

  可惜毛总兵并不知道,他是可以不死的,因为袁崇焕根本就杀不了他,只要他向袁崇焕索要一样东西。

  这件东西,就是皇帝的旨意。

  在古往今来的戏台、电视剧里,尚方宝剑都是个很牛的东西,扛着到处走,想杀谁就杀谁。

  这种观点,基本上是京剧票友的水平。别的朝代且不说,在明朝,所谓尚方宝剑,说起来是代天子执法,但大多数时,也就做个样子,表示皇帝信任我,给我这么个东西,可以狐假虎威一下,算是特别赏赐。

  一般情况下,真凭这玩意去砍人的,是少之又少,最多就是砍点中低级别的阿猫阿狗,敢杀朝廷一品大员的,也只有袁崇焕这种二杆子。

  换句话说,袁崇焕要干掉毛文龙,必须有皇帝的旨意,问题在于,毛文龙同志当官多年,肯定也知道这一点,他为什么不提出来呢?

  对于这个疑问,我曾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仔细分析材料,我才发现,原来毛文龙同志之所以认栽,只是出于一个偶然的误会:

  因为当袁崇焕拿出尚方宝剑,威胁要杀掉毛文龙的时候,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正是这句话,断送了毛文龙的所有期望。

  他说:我五年平辽,全凭法度,今天不杀你,如何惩戒后人?皇上给我尚方宝剑,就是为此!

  这是句相当忽悠人的话,特别是最后一句,皇上给我尚方宝剑,就是为此。

  为此——到底为什么?

  所谓为此,就是为了维护纪律,也就是客气客气的话,没有特指,因为皇帝并未下令,用此剑杀死毛文龙。

  但在毛文龙听来,为此,就是皇帝发话,让袁同志拿着家伙,今天上岛来砍自己,所以他没有反抗。

  换句话说,毛文龙同志之所以束手待毙,是因为他的语法没学好,没搞清主谓宾的指代关系,弄错了行情。

  从小混社会,有丰富江湖经验的毛总兵就这么被稀里糊涂地干掉了。这就是小时候不好好读书的恶果。

  人干掉了,接下来的是擦屁股程序。

  首先是安慰大家,我只杀毛文龙,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然后是发钱,袁崇焕随身带着十万两(约六千多万人民币),全都发了,只是这种先杀人,再分钱的方式,实在太像强盗打劫。

  而最后,也最重要的一步,是安抚。

  毛文龙手下这几万人,基本都是他的亲信,要保证这些人不跑,也不散伙,袁崇焕很是花了一番心思,先是换了一批将领,安插自己的亲信,然后又任命毛文龙的儿子毛承禄当部将,这意思是,我虽然杀了你爹,但那是公事,跟你没有关系,照用你,别再闹事。

  几大棒加胡萝卜下去,效果很好,没人闹,也没人反,该干啥还干啥,袁崇焕很高兴。

  毛文龙就这么死了,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

  但后果是有的,且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严重。

  最高兴的是皇太极,他可以放心了,因为毛文龙所控制的区域,除皮岛外,还有金州、旅顺等地区,而毛总兵人品虽不咋样,但才能出众,此人一死,这些地盘就算没人管了,他可以放心大胆地进攻京城。

  而自信的袁督师认定,他的善后工作非常出色。但他不知道的是,在那群被他安抚的毛文龙部下里,有这样三个人,他们的名字分别是尚可喜、耿仲明、孔有德。

  这三位仁兄就不用多介绍了,都是各类“辫子戏”里的老熟人了,前两位先是造反,折腾明朝,后来又跟着吴三桂造反,折腾清朝,史称“三藩”。

  而最后这位孔有德更是个极品,他是清朝仅有的两名汉人封王者之一(另一个是吴三桂)。现在北京有个地名叫公主坟,据说里面埋的就是孔有德的女儿。

  当汉奸能当出这么大成就,实在是因为他的汉奸当得非常彻底。后来镇守桂林时,遇到了明末第一名将李定国,被打得满地找牙,气不过,竟然自焚了。清朝认为这兄弟很够意思,就追认了个王。

  这三位仁兄原先都是山东的矿工,觉得挣钱没够,就改行当了海盗,后来转正成了毛文龙的部将。事实证明,这三个人只有毛文龙能镇住,因为两年后,他们就都反了。

  事实还证明,他们是很有点水平的,后来当汉奸时很能打仗,为大清的统一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

  再提一句,那位被袁督师提拔的毛文龙之子毛承禄后来也反了,不过运气差点,没当上汉奸,就被剁了。

  所谓文龙该死,结果大致如此。

  但跟上述结果相比,下面这个才是最为致命的。

  到底是朝廷里混过的,杀死毛文龙后,袁崇焕立刻意识到,这事办大了。

  所以他立即上书,向皇帝请罪,说这事我办错了,以我的权力,不应该杀死毛文龙,请追究我的责任,等待皇帝处分。

  袁崇焕认识错误的态度很诚恳,方法却不对。如果要追究责任,处分、撤职、充军都是不够的,唯一能够摆平此事的方法,就是杀人偿命。


  杀人的必备程序

  在明朝,杀一个人很难吗?

  答案是不难,拍黑砖、打闷棍、路上遇到劫道的,手脚利落的,也就一根烟功夫。

  但要合法地杀掉一个人,很难。

  因为大明是法制社会,彻头彻尾的法制社会。

  这绝不是开玩笑,只要熟读以下攻略,就算你在明朝犯了死罪,要想不死,也是可能的。

  比如你在明朝犯了法(杀了人),就要定罪,运气要是不好,定了个死罪,就要杀头。

  但暂时别慌,只要你没干造反之类的特种行当,不会马上被推出去杀掉,一般都是秋后处决。

  有人会问,秋后处决不一样是处决吗?不过是多活两天而已。

  确实是多活了,但只要你方式得当,就不只是多活两天,事实上,据记载,最高记录是二十多年。

  之所以出现这种奇怪的现象,是因为要处决一个人,必须经过复核,而在明朝,复核的人不是地方政府,也不是最高法院大理寺,甚至不是刑部部长。

  唯一拥有复核权的人,是皇帝。

  这句话的意思是,无论你在哪里犯罪,市区、县城乃至边远山区,无论你犯的是什么罪,杀人、放火或是砸人家窗户,且无论你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还是王侯将相,只要你犯了死罪,除特殊情况外,都得层层报批,县城报省城,省城报刑部,刑部报皇帝,皇帝批准,才能把你干掉。

  自古以来,人命关天。

  批准的方式是打勾,每年刑部的官员,会把判刑定罪的人写成名单,让皇帝去勾,勾一个杀一个。

  但问题是,如果你的名字在名单上,无非也就让皇帝大人受累勾一笔,秋后就拉出去砍了,怎么可能活二十多年不死呢?

  不死攻略一:

  死缓二十多年的奇迹,起源于皇帝大人的某种独特习惯,要知道,皇帝大人在勾人的时候,并不是全勾,每张纸上,他只勾一部分,经常会留几个。

  此即所谓君临天下,慈悲为怀,皇帝大人是神龙转世,犯不着跟你们平头百姓计较,少杀几个没关系。

  但要把你的性命寄托在皇帝大人打勾上,实在太悬,万一那天他心情欠佳,全勾了,你也没辙。

  所以要保证活下来,我们必须另想办法。

  不死攻略二:

  相对而言,攻略二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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