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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两个孩子,一个穿着小西装背带裤,小皮鞋,另一个,穿着粉色纱裙,像一个洋娃娃,红兰还道多可爱的两个孩子,谁料想,大人一走开去,就完全变了样。
男孩子小文直冲到她的面前,握紧拳头道:“你是来给我们当妈妈的吗?告诉你,我们有妈妈!我们就不听你的话!”
小女孩叫小清,她歪着头,打量了一会儿红兰,细声细气道:“你要是想当我妈妈,还得长得再漂亮一些才好,可是,你还得长多少年才能变漂亮呢?等你长漂亮了,也许我们已经长大了,你当不成我们的妈妈了!”
红兰哭笑不得,半日方道:“我不是来给你们当妈妈的,我也不想给你们当妈妈,你们自然有你们自己的妈妈,她现在不是不在家么?我只是替她来照顾你的!”
小文还没有什么反应,小清一下子抬起头,发出尖利的哭喊声:“我不要你!我要妈妈!我要妈妈!”
她一哭倒好,小文开始拿起手边的东西乱扔,把房里的东西丢得乱七八糟,红兰几时见过这样的阵势,上前想哄小清不要哭,却被小文扔过来的个墨水瓶砸了一下,虽然力道不大,但那瓶盖没有拧紧,一瓶红墨水泼了她满头满脸,乍一看上去,就像流了一头血一样,甚是吓人。
小文一见闯了祸,也大哭起来,小清一见红兰的样子,更是吓得大声哭叫,嗓子都喊哑了!
红兰顶着一头墨水,呆呆的站在当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哪里是两个奇%^书*(网!&*收集整理孩子,简直是两个小魔星!
几天下来,红兰痛心疾首的发现,应付这两个小孩子,竟要比对付几个醉汉还要费力气!这两个孩子似乎以整她为生活的目的与乐趣所在,反正他们总是来断的想出各种方法来考验她的耐心,而一旦红兰认真的给他们“立规矩”的时候,两个孩子,尤其是小清,则会以大哭来解决一切。
真是头痛。
白天,在孩子们那里遭到打击,晚上,在酒巴,仍没有碰到顺心的事。
像往常一样,七点钟,酒巴里的客人越来越多,红兰有些应接不暇,正忙碌间,却有个客人不识趣的拉住她:“这不是红兰吗?怎么?到这里来了?”
红兰一看,依稀认得是以前舞厅里的一个客人,好像是姓孙,因为胖,茵茵背地里一直叫他“孙胖子”。
虽然心情不好,红兰却不好得罪客人,只得强笑着与他支应:“是啊,那里也不好做,只好到这里讨生活!”
也许是多喝了几杯,孙胖子有些多话:“对了,那时常和你在一起的,那个漂亮妞,叫什么来的?”
“是茵茵吧?”红兰有些不快。
“对!就是她!我前几天见她来的,她好像也不干了!”
“是的,她比我离开的早,她找到了自己心爱的男人,和他生活在一起呢?”虽然迟疑了半晌,红兰仍忍不住问道,“她,现在过得好吗?”
“我倒看不出她过得好不好,只是觉得,她比那时要憔悴多了,说话也吞吞吐吐的!”
红兰听了,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茵茵为了一个男人,不顾多年的情份而去,现在,听说她过得不快乐,红兰心里,仍是有些酸酸的。
累了一整天,回到家里,红兰反而一时无法入睡,前思后想,辗转反侧。
第二天一早,随便吃了一点稀粥,就来到宋家。
进了门,才发现,宋先生竟然没有去上班,红兰不知所以,只听他道:“洪小姐,我知道你这几天受累了,我的两个孩子,给你添麻烦了,请你不要介意,今天我请了半天假,你可以休息半天。”说着,递给红兰几张钞票,“这是工钱以外的额外补贴,辛苦了!”
红兰也不多话,拿了钱,就转身出来了。
偷得浮生半日闲,回家又没有什么事,外面阳光正好,红兰一个人在街上闲逛了一会儿。
一个人,做什么也是无趣,包括闲逛。
实在没有意思,坐在街边长椅上歇脚,眼光,却被一个小乞丐吸引住了。
那是个小男孩,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虽然衣衫破旧,满面污泥,却掩不住一股聪明伶俐之气。
只见他懒洋洋的靠在路边的一棵树的树干上,身旁放了一顶破旧的帽子,里面零零碎碎丢着几个铜角子。
虽然衣食无着,那男孩子却一幅无所谓的样子。
不知为了什么,红兰为他那种无所谓的神态所吸引,眼光不停的在他身上打转,仔细看去,这孩子面貌竟有几分眼熟。
这下子,红兰更不愿走了,就一直在那里坐着,直到觉得肚子饿了,才起身买了两个面包,自己拿了一个,另一个,递给那个男孩。
原以为那男孩子会感激不尽,接过去大嚼,谁料,他根本不领情,正眼都不看那面包,似乎红兰递过去的,不是食物,而是一块木头。
红兰好心道:“喏,这是给你的,吃吧!”
那男孩不屑的一笑:“你给我,我就要吃吗?”
红兰有些奇怪了:“你在这里坐着,不就是为了讨些钱来,好买吃的吗?”
那男孩子唇边的戏谑更浓:“我是很穷,没有钱,但我坐在这里,只是为了晒晒太阳的。有些人可怜我,扔给我几个小钱,可不是我讨来的!”又上下打量了她几眼,“你一定是把我当成不事劳动的小混混,才不给我钱,而是直接换成吃食!”
红兰没有料到他这么说话,脸色有些不大好看。
他又接着道:“你若真有那么好心,也应该买点比较能入口的东西,一个面包,干巴巴的,叫人怎么吃呢?再说了,我饿了,自然会去找吃的,要不就用这几个小钱去换些馄饨汤面之类的。想不到,你看上去怎么也比我要大,就算大不了太多,但总也该学会照顾自己了!”说着跳起来准备离开,也不拍拍身上的土。
走了几步,回过头来又笑道:“我劝你,以后不要随便看到谁就给人家去买吃食,就算买,也要买些好吃的,不然,人家一定不会要,说不定,还会在心里骂你小气呢!”
这一下可让红兰气得够呛,她冲过去,不嫌脏的拉住他的衣服:“你这孩子小小年纪怎地如此说话?我只不过好心给你买东西吃,你不吃,就算了,也犯不着这样抢白人啊?”
“你好心?你要是好心,就帮帮忙松开手好吧?我就这一身好衣服了!”
“叫我松手也可以,你要道歉!”红兰也不知是怎么了,和他较上了劲。
“道歉?我不会!”他索性扮出一副无赖相。
“我来教你!说声对不起,就好了!”红兰仍不放手。
“没关系,没关系,你不要再向我赔礼了,这个面包,我吃了!”他竟从红兰手中抢过那个面包,大吃起来。
这下子,红兰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在心底安慰自己,遇到不讲理的人,就不能与他计较,狗咬了你,难道你还要咬回去吗?
跺跺脚,红兰自认倒霉,转身要走。
谁知那个男孩子竟来劲了,嘴里还嚼着面包,说话含糊不清的,叫了半日,红兰才听清楚,他是说他的衣服被红兰拉破了,要她赔呢!
真是没天理,出门撞到鬼……红兰在心里一阵诅咒。
“好吧!你说,要怎么赔法?”
“我早说过,我就这一身好衣服了,你还一直用力拉用力拉,怎么,好心人,你想给你买一身新衣服吗?”
红兰心道,看来今天宋先生给的那几张大钞,是注定在钱包里待不住了!
本以为赔给他钱,就万事大吉了。谁知这小鬼偏偏也好像是闲得无聊,拉着她唠叨个没完:“你赔钱?赔钱不行!你看,我这件衣服,买的时候,花了……花了……反正我也不知道花了多少钱,现在加上物价飞涨,钱不如过去值钱,再加上,再加上这么多年了,我和它早就有了感情……”
红兰就是再好脾气,也有点不耐烦了:“那依你说,到底要不要赔钱?”
“钱嘛,当然是要赔了!可是,我也舍不得这件衣服,不如,你找一件一模一样的来赔我?”见红兰的面色不豫,他机灵的改口道,“不如这样,你买一身新的赔我好了!”
事已至此,红兰只好认倒霉,带着这个小鬼到处去买衣服。
想不到,他还真是有够麻烦,这件款式不好,那件颜色不对,反正走遍了附近的店铺,他仍没有看上一件。
红兰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那小鬼最后吞吞吐吐道:“我累了,也渴了,能不能坐下喝点水?”
他这么一说,红兰也觉得累了,两个人找个间小店,坐下来歇脚,叫了两杯茶,慢慢喝着。
红兰正在想,不知这小鬼到底要做什么,出神间,对面的男孩子突地跳起来:“老大,你怎么来了?”
老大?这小鬼真是黑社会?疑惑的转过头去,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曹奇。
仍是一贯的沉稳样子,即使见到两个八杆子打不到的人坐在一起,也没有把惊奇写在脸上,而是先向红兰点头示意,这才转向一脸兴奋的小鬼头:“小欢,你怎么也在这里?”
被叫做小欢的小鬼头不屑的一转头:“还不是这个好管闲事的女人,撕破了我的衣服,要她赔呢!”
曹奇的唇边没有笑,但眼睛里,却有了笑意:“那,衣服赔好了没有?”
“还没,走得累了,所以才坐下喝点东西!”
曹奇看着红兰的眼光里,竟似有了一份同情,想了想,对小欢道:“这位红兰小姐是我的朋友,看在我的份上,不要她赔了,可以吗?”
小欢心道:那不没得玩了?可是,他一向信服这位大哥,只好不情不愿的点了点头:“这样好了,不要赔了,但要帮我缝好,总行了吧?”
红兰松了一口气,总算打发了这个小鬼,只是,自己缝衣服的手艺,实在是有点惨不忍睹,不过,他只说要她缝,随便缝几下,说得过去,就行了。
正思量间,曹奇开口道:“上次的事,多亏你了!”
红兰这才想起,他说的,是上次那女子去打人的事情,摇摇头:“没关系了,都是一些皮外伤,早好了!”
“一直就想向你道歉,只是,你好像很久不在那家舞厅做了……我问过茵茵,她也不知道你的去向。”停了半晌,他有些艰难的开口,“茵茵……她现在,和我在一起了!”
红兰一惊,上次听到茵茵的消息,还是从孙胖子那里,他只说她过得不大好,怎么?她竟离开了令她深深着迷的赵飞,投入了曹奇的怀抱?狐疑的看着曹奇,真想问个一清二楚,只是,和这姓曹的,本不是太熟,这种别人的隐私,怎么好开口呢?
正盘算间,忽然看到一旁的小欢,越看,越觉得他长得像一个人,红兰脑中灵光一闪,冲口而出:“曹先生,这小欢,他可是姓赵?”
“难道,他是赵飞的儿子?难道就为了他的存在,茵茵才和赵飞闹翻的?”不等曹奇回答,红兰又接着道。
曹奇赞许的点了点头:“你感觉很是敏锐,只是猜得不太对!小欢的确姓赵,但他不是赵飞的儿子,他是赵飞的侄子,也就是说,他是赵飞大哥,赵宇的儿子。茵茵离开赵飞,也不是因为他。”
抿一口杯中清茶,他接着道:“像茵茵这样的美女,相信天下没有男人不被她迷住,只是,像许多美女一样,茵茵除了美貌,没有别的长处,尤其,她不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也许,男人是天下最贪心的动物,我们不但要求自己的伴侣长得美艳如花,更希望她才学过人,谈吐有致,还记得当日我们四人同行吗?那时送走你们,我常与赵飞感叹,如果,有一个女人,集茵茵的美貌与红兰的机敏于一体,那真是天下无双了!只是,我们都犯了同样的毛病,在外在美与内在美之间,先注重的是前者。
茵茵搬去与赵飞同住,开始的确很美满,但久而久之,赵飞觉得与她无话可说,而茵茵也开始怀疑赵飞,毕竟,赵飞也是花样美男,所以,两个人之间争吵日多,最后,茵茵哭着找到了我。”
自嘲的一笑,“她是梨花带雨分外动人,我也是寡人有疾,有着所有男人的通病,于是,我们走到了一起。”
“那你们在一起,就有话说了吗?”红兰的语气中,有着掩不住的讥诮。
曹奇倒是不以为意:“虽然她永远不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也无法如你一般谈吐有致,但是,我毕竟不是赵飞,没有他那张俊俏的面孔,麻烦自然要少一些。”
“那么你与赵飞之间呢?没有所谓的夺妻之恨吗?”红兰有些好奇。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我们兄弟之间,应该不会为了一件衣服而坏了交情!” 曹奇似乎很有把握。
红兰冷笑一声,心下为茵茵不值,她为了这个男人,自己多年的朋友都不要了,自己却落得个如同“衣服”的下场,要知道,“衣不如新”是人之常情啊!
“我只希望你像这小欢一样,对自己穿过几年的衣服,也依依不舍,有些感情!”说完,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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