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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小史-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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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651将军)统治下发布的庆安告示,就是这类规定的好例子。
  秀吉冻结阶级是厉行正统与稳定的一个重要手段。这措施现在扩充至中国式的士农工商阶层制。这一制度是对中国士农工商制度的微小修正,特别在有关武士居首位方面。农民比工匠与商人位阶高,因为儒家认为农民是主要生产者。在每个阶级内,尤其是武士阶级,有进一步的位阶细分。
  朝廷贵族、僧侣与尼姑在这些阶级之外,而在这些阶级之下有“秽多”(今日的部落民)与“非人”两个贱民阶级。他们从事诸如屠宰、埋葬等被轻视的“不洁”活动,或诸如行商与表演等“可疑的”活动。部落民至今仍与主流社会隔离。
  不洁理论上定义于宗教基础上,尤其是神道所说的污秽。这一概念可回溯至奈良时代前,大多意指身体的污秽或死亡或重病,但实际上也包括广泛范围的“不受欢迎的事物”。月经也算是污秽,意味女人通常被视为不洁,虽然显然她们未被排除于主流社会之外。但她们被禁止进入诸如富士山等圣地(事实上至今女性仍被禁止进入某些山),尽管神道最高神祇天照大神是女神。
  理论上阶级是世袭的,阶级之间的流动很困难,但实际上这并非如一般认为的那般不可能。阶级的主要区分在武士与非武士之间。
  不同阶级之间的收养绝非没有,而财富也能够为改变社会地位创造奇迹。工匠与商人之间的区别始终是微小的,在本时代后半期,农民与工匠的区别也变得模糊,这主要是由于在这两个活动领域都有兼职工作所致。理论上的武士与商人之间甚至也有一些模糊,尤其在早期当外国贸易被允许时。幕府与大多数大名使用“御用商人”,后者在早期至少是武士阶级,尽管
  他们从事商业活动。本时代后期有些商人被允许享有某些武士特权,如随身佩剑。在本时代末期也有武士从事商业活动。在整个德川时代,农民与武士之间的阶级区别有某种程度的模糊,因为村长往往也被允许享有随身佩剑的武士特权。
  武士仅占全国总人口约6%,且包括大多数的官僚,因为官僚实际上由武士转变而来。非武士基本上区分为居住在乡村的人与居住在城市的人。
  德川也重视秀吉的重新分配领地的政策。将军本人拥有全国可耕地的大约1/4,另外还拥有大城市、港口以及矿藏。剩下的土地依据战略需要与大名的亲疏分配给大约275个大名。大名分为亲藩(亲人)、谱代(传统家臣)、外样(效忠程度可疑的外围大名)。虽然数目时有变动,一般来说有大约25位亲藩、150位谱代和100位外样。
  

第一节 稳定才能够生存(3)
大名被分配领地(藩)之后,也不能放松。虽然理论上他们在诸如课税权与包括执法在内的领地行政等事务上有相当的自治权,但他们实际上被期待遵从幕府建立的模范与纲领。事实上,地方政府变成他们的责任,而他们必须执行其责任让幕府满意。幕府经常监督他们的行为。稍有不服从的表示,他们就被处罚。仅在德川统治的最初50年内,就有不下213位大名(大多数)因为或真或假的罪名失去整个或部分领地。在同时期,172位新大名因为忠诚的服务被授予领地作为奖赏,增加领地作为奖赏的事例有206件,大名被调至其他领地的事件有281件。
  德川家康的盔甲
  秀吉强制可能有麻烦的大名把家人留在幕府作为人质的做法,由家康予以扩充成为一种名叫“参勤交代”的制度。根据这一制度,除了少数例外,每一位大名必须轮流一年在幕府,一年在其领地,而其家人永久居留在江户。在江户及其领地分别维持住所以及定期带领家臣随员往返江户的庞大费用,也有助于防止大名攒聚太大财力。事实上,这一制度耗费大名约半数或超过半数收入。他们也必须在特定的日期沿着有幕府部队守卫的特定路线往返幕府。
  德川幕府所采取的限制民众之间的流动性与防止潜在不稳定的其他措施包括:
  ⊙检查陆路旅行,在领地之间的关卡,旅客必须持有并出示官方发给的旅行文件;
  ⊙宵禁制度防止人民未经授权在夜间走动,尤其在他们自己的城区外;
  ⊙为求封建统治的安全,每一大河故意不设桥梁,而用渡船或者步涉;
  ⊙街道上不许通行牛马车;
  ⊙使用秘密警察刺探任何可疑活动。
  对违反者的处罚通常很严厉,特别在德川直接控制的领地大城镇里。由于轻盗窃罪或甚至因疏忽导致自己家屋着火被处死的很普遍,因为当时的家屋大多是木制的,火灾对社区尤其构成危险。有时全家甚至于邻居随同犯人一起被处死,因为秀吉的连坐法原则被严格执行。尤其是家长与五人组(由邻近五户农家组成)必须为其成员的犯罪行为负连带责任。
  依现代标准来看,当时欧洲的刑罚也很严厉,但当时日本刑罚的严厉程度足以让来日本的欧洲访客震惊。17世纪前半期曾在日本居留多年的法国人法兰西斯·卡隆(Francois Caron)指出:
  他们的刑罚方式有烘烤、焚烧、钉十字架、用四只公牛拖拽以及投入油或水中煮沸。
  意大利访客法兰西斯哥·卡勒提(Francesco Carletti)评论说:
  许多人因为诸如偷窃萝卜等轻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有时他们把怀里抱婴儿的女人钉在十字架上,让两人在痛苦中哀号死去。他们的处罚实在极端残忍、野蛮、不人道。
  他们两人都省略不提斩首,当时斩首很普遍,但斩首并非对已被处死的平民最后的用刀。武士有一种称为“试切”(tameshigiri)的习惯,用已被处死的罪犯试刀剑是否锋利,直到“可怜的尸体被剁成碎肉,留在那儿给狗、鸟吃”。好刀刃可以一击切穿三具尸体,最高纪录是七具尸体,而试切不限于尸体。
  被判死刑的武士与贵族有时也遭受类似命运,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有切腹自杀的“特权”。这是起源于平安时代的习俗,意在显示被害人灵魂的纯净,因为灵魂被认为存在于腹部。至此阶段,切腹自杀往往已仪式化或甚至象征化,当被害人切腹后,他的一名友人立即用剑砍下他的头。
  刑罚的严厉与将近一千年前的律令制的相对宽大形成有趣对比,并暗示朝廷统治与武家统治的一个差别。同时,处罚继续基于不服从与捣乱,而非基于道德判断。
  连坐法原则使得人们对于欢迎任何陌生人进入他们中间显得非常谨慎。在一个行动受到控制的时代,陌生人原已够可疑的了,但当整个社区可能因为一个陌生人的罪行被处罚甚至处死时,那么不接受陌生人是有其道理的。这跟一般日本人至今不愿和陌生人牵扯在一起有很大关系。这也跟内团体与外团体的区别有关。这一区别具体表现在日本人的内与外的概念中,这些概念被认为是日本人团体组成与归属、认同之认识的根本。这些概念被许多评论家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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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稳定才能够生存(4)
严厉的连坐处罚在理论上且有时在实际上应用于大名领地的乡村,但那儿的生活往往较容易。这是因为只要乡村缴纳税收且没有明显的犯法或反抗情形,许多大名通常乐于不干涉其领内乡村的事务。除了重案之外,乡村的惩戒通常由名主(村长)或百姓代(代表村民监督名主)处理,而惩戒方式通常是罚款或征税,流放是最糟的处罚之一。
  因此,不管村里实际的混乱情况如何,村民向大名的官员提出的必定是和平景象。这顺从的“应酬话”理念是近代日本的另一重要遗产。这是正式权威与实际权力的关系,也是日本人外观与内在现实之区别的另一要素。假如某人外观上严守规则并尊重权威,且不引起任何真正的骚乱,很可能他就平安无事,甚至拥有有限度的自由。今日的日本也是如此。
  西洋人总是惹麻烦。他们不熟悉日本人的作风,行为难以预测且往往无礼,说奇怪的难以掌握的语言,对于某种凌驾天皇与将军的神力有奇怪的想法。他们的贸易有用且可靠,而他们有一些有用的技术,但他们只是让将军寝食不安。尤其,他们的不妥协的天主(或上帝)对将军权威构成的挑战是一大问题,这并非神学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假如西洋人信基督只是自己的事,不尝试借着讲道与道德判断来主张天主(或上帝)的权威,他们可能受到较好的对待。日本那时是(现在也是)宗教宽容之地。信长对佛教徒的征战是基于政治而非宗教理由,而秀吉以及德川氏对天主教徒的行动也是如此。
  虽然日本人不很关切神学宗派,天主教被视为比近来崛起的基督更正教(Protestantism,一般译作新教)更具威胁性。这可能因为天主教徒是由当时在日本的耶稣信徒的绝大多数构成(皈依基督的日本人也几乎全是天主教徒),或者因为他们当时狂热地向欧洲以外的地区传教。然而,最有可能的,这大多是因为幕府知道天主教国家积极在新大陆建造殖民帝国。哥伦布本人来自天主教国家。此外,天主教会甚至有自己的国家梵蒂冈,还有时常卷入政治的教皇。这都清楚暗示,天主教会不仅仅关切属灵层次。
  总之,基督教(包括天主教)象征西洋人在日本的活动与对幕府权力和权威的威胁。
  英文“Christianity”一词意味信仰耶稣的各宗派,包括天主教与新教的各宗派。但中文的“基督教”一词意味新教各宗派,并不包括天主教。因此,本节英文原文是Christianity时,译者将其译成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因为本节所指的Christianity主要系指天主教。在欧洲发生宗教改革后,天主教积极向欧洲以外地区传教,以弥补天主教势力在欧洲的后退,新教积极在东亚传教要等到19世纪后。而英文的“Christian”一词,译者将其译成耶稣信徒,包括天主教徒与基督教徒,不译成基督教徒,以免被误解为单单指新教信徒。
  它变成幕府采取行动对抗该威胁的焦点。这行动不仅针对西洋人,也指向信耶稣的日本人。如同当时的刑罚一样,幕府的行动是无情的,尤其对日本耶稣信徒。
  在17世纪初期,幕府加强迫害他们。许多被怀疑是耶稣信徒者被要求用脚踏上有十字架像或类似耶稣象征的铜制平板。有些人仍然坚守信仰,即使用来迫使他们放弃信仰的刑罚很恐怖,例如挖眼球、在父母面前折磨其幼儿。死刑执行也同样可怕,行刑方法包括钉十字架、用锯子斩首或丢进沸腾的热池里。
  迫害的高潮是1638年靠近长崎的岛原大屠杀,多达35000人被幕府部队屠杀,包括男人、女人及儿童,他们大多是耶稣信徒。这不是纯粹的对耶稣信徒的迫害,同时也是为了敉平民众因不满纳税与反抗一位大名而引发的叛乱。无论如何,屠杀的原因被忽略了,而该事件有效地终止了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在日本的公开活动(虽然有些人仍秘密信仰耶稣,尤其在长崎地区)。从1640年起,所有日本人必须到佛寺登记,以证明他们不是耶稣信徒,这一规定也有助于监督人民。
  

第一节 稳定才能够生存(5)
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传教士在1614年被驱逐出境,但西方商人继续被允许来访甚至居留。然而,幕府逐渐感觉外贸带来的不利超过利益。从国家安全角度来看,外贸不仅让幕府时常担心,而且某些大名借着参与外贸致富对于幕府也是间接威胁。甚至早在此阶段,幕府就基于经济动机希望保护国内商人免于过度的竞争。
  至1639年,所有西方人已被驱逐出境或自愿离去,惟一的例外是荷兰人,但他们仅仅被许可居留在长崎港内的小岛——出岛。假如幕府未高估英格兰天主教会的势力(天主教徒在英格兰占少数),英格兰可能也会被允许继续跟日本贸易。荷兰人为了独占对日贸易特权,可能故意误导幕府。其后两个世纪,日本有效地闭关自守,而荷兰人连同中国人与朝鲜人,是惟一获准跟日本交易的外国人。这是后来被描写为锁国时代的时期。
  这情况不单是外国人被禁止入境日本,因为幕府似乎拒绝任何形式的舶来事物。从1635年起,除了极少数例外,日本人不被允许赴海外旅行,而当时正在海外的日本人被禁止回国(人数约10万人,大多在东南亚),违反者将被处死。至此阶段,航行海洋的大型船只的建造也被禁止。
  锁国令发布时,海外日本人人数多得令人吃惊。日本商人(与海盗)航行远至印度洋与澳洲以北的阿拉福拉海。也有许多日本人实际居留海外。在菲律宾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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