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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的冤魂。尽管奋力抗争,可是无论阿尔萨斯,还是百万的亡灵大军,都不是当时的斯坦索姆可以抵御的。
最后在戴尔文公爵带领1000名骑士向阿尔萨斯发出最后冲锋时。孤狼军团在独狼的率领下退出斯坦索姆。短暂的舔舐伤口后,悲愤的孤狼兵团再次出现在洛丹伦。并在洛丹伦外,与铺天盖地的天灾军团血战达半个月之久。
这也使得洛丹伦没有像斯坦索姆一样,全城平民无一生还。半个月的时间,让洛丹伦的平民在军队的护送下,发动了10次突围。其中孤狼军团发动的三次行动,成为10次行动中唯一成功三次。这也使得孤狼军团的威名,通过这些幸存者之口传遍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就在洛丹伦战役爆发半个月后。就在银色黎明的两万圣骑士,在光明使者&;#8226;乌瑟尔带领下赶到洛丹伦的七天前。就在孤狼军团准备进行最大的一次,护送平民行动的半天前。在血色的夕阳里,阿尔萨斯赶到了洛丹伦战场。于是一切努力再次化作泡影,洛丹伦继斯坦索姆后成为又一个亡灵之城。
区别于斯坦索姆的是,在天灾破城之时,城中的人们将整个洛丹伦和自己都付之一炬。天灾们没有得到完整的洛丹伦,阿尔萨斯也只能在洛丹伦废墟上凭吊自己曾经的家。另外一个勉强算振奋人心的事情就是,独狼没有死。独狼不但没有死,而且成为第一个在阿尔萨斯手下生还的人。
也正是孤狼与阿尔萨斯的这次对决,打破了阿尔萨斯的全斩杀神话。让人类的高手们士气倍增。很多人认为,没有独狼的这一战。格罗姆&;#8226;地狱咆哮是否有勇气独闯天灾军团,挑战阿尔萨斯都是疑问。这个问题,即便格罗姆&;#8226;地狱咆哮都没否认。他只是说:“独狼!永远是我最敬佩的强者。”
就在独狼带领残余的孤狼军团杀出重围,会和光明使者&;#8226;乌瑟尔退到寒风营地后。伴随着提里奥&;#8226;弗丁带领银色黎明大部队的到来。一场惊变在寒风营地发生。没人知道那一夜发生了什么!人们只知道,那一夜过后,被人们称作佣兵之王的独狼和孤狼军团消失了。
本来人们心中的盖世豪杰,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消失了。银色黎明没有任何的解释,教廷没有任何的表示。于是这成为了一个悬在每个人心中不散的谜团。也成为了那些洛丹伦幸存者心中永远的痛。在教廷的无声失语中,没有人敢做什么,也没有人能做什么。
除了一个人外,这个例外的人就是光明使者&;#8226;乌瑟尔。他毅然率领两万银色黎明骑士深入瘟疫之地,并将军团改名血色十字军。最终,耳语花园成为了,所有抗击天灾志士的大本营。而且从那天以后,乌瑟尔公开宣称他与弗丁恩断义绝。而这个事件的另一个重量级人物老弗丁,也是在寒风营地悬案发生后,重病在床足足两个月。
随着时光流逝,这一次佣兵的闪光成为了人们永恒的记忆。佣兵之王&;#8226;独狼,也成为了一个永恒的传奇。这个充满悲壮色彩的传奇人物,成为了洛丹伦幸存者年年祭拜的丰碑,也成了一个个游魂般存在的小冒险者团队共同供奉在心中的佣兵之神。
也正是因为这个传奇英雄的号召力。华夏帝国在决定建立佣兵工会。用佣兵工会来解决这些暴民的生计问题时。就决定了在建立佣兵工会的同时,就在工会的大门口立起了一座巨大的独狼雕像。
尽管这个雕像是一头咆哮的巨狼。但是谁都知道这雕像代表着什么。尽管这巨大的雕像还在雕琢中,可是不但每天都有新来的冒险者祭拜,让这正在雕琢的雕像,被无数的鲜花包围。冒险者更是自发的组织起来。每天,每时每刻,都有一队冒险者守护着这个雕像。
这个雕像就像一个巨大漩涡,将一颗冒险者心紧紧系在这狂暴之城。因为只要看到那仰天咆哮的巨狼,一种归属感就会在这些亡命者的心中升起。
看到那巨狼雕像的效果,萨满王毫不犹豫的将佣兵徽章的背景订为一头奔跑的独狼。而这个做法,也立刻得到了每一个冒险者的强烈拥护。从此,那头孤狼就成为了每一个佣兵心中永世不变的图腾。
与华夏帝国的欣喜,佣兵们的欢欣鼓舞不同。作为主动请缨担任佣兵协会会长的老管家,看到那头巨狼的时候。眼中满是泪光,口中不停的喃喃的说着什么。如果有人走近,一定会听到,他在念着一个个的名字。如果老弗丁,或乌瑟尔在这里。一定知道老管家为什么流泪,更知道他口中宛如念不完的一长串名字代表着什么。
现在的狂乱之城,尽管建立了佣兵工会。而且佣兵工会由华夏帝国亲自组建。但是谁都不敢对未来有什么期望,因为前面数百年来血淋淋例子都提醒着每一个佣兵。此时的繁荣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或许下一刻就将破碎。
尽管不对未来抱有什么期待,也不敢对未来抱有什么期待。但是这些流淌冒险因子血液的暴徒们,依旧飞蛾扑火般的投入到佣兵行业中。因为他们这些本就是,用性命搏富贵的暴徒,根本不在意将来的下场。只要片刻的辉煌,死又何妨。这是每一个亡命之徒的心态。
可是随着一个身高两米以上,健壮得几乎撑破衣服的男人。带着一个身材高挑,体型妙曼,整个人都裹在粉红色斗篷里的女人。走进这座还在兴建的狂乱之城开始。本来充满血泪和悲歌的佣兵职业,在世人的不知不觉中开始了命运的偏转。直到某一天,这些佣兵们才猛然发现。自己居然在不知不觉中站在了荣耀的巅峰。
第一百二十四章 猥琐男(求收藏。推荐)
一个满头金发,雄壮野蛮人的男人。一个裹在粉色斗篷中,高挑的女人。一个穿着华丽皮甲,拖着大尾巴的狗头人。这样诡异的组合出现在哪里,都会是引人注目的存在。所以当这个组合背对着阳光,踏着自己的影子走进狂乱之城的时候。狂乱之城也是一阵骚动。
还好这些本就走南闯北的江湖人,要比那些市井小民见过世面。对于这样的组合,也是好奇的看一眼而已。而且这些人的目光也基本放在了那个强壮的让人咋舌的男人身上。因为作为一个佣兵,对于这个雄狮一样的男人,散发的强者气息很敏感。
枪与玫瑰酒馆。本是乌鸦镇的一个知名酒馆。在狂乱之城筹建的时候,这个酒馆的老板就果断的买下一块地皮。在华夏政府的帮助下,这个狂乱之城最大的酒馆以惊人的速度落成。并迅速成为整个狂乱之城最为热闹的地方。酒馆老板秀兰·邓波不但收入比在乌鸦镇翻了几倍。也在佣兵们的心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
酒杯的碰撞声,醉汉的呼喝声,充斥着枪与玫瑰酒馆的每一寸空间。走进来的金发猛男三人组,在一名女侍应的引领下,来到了一个比较清静的角落坐下来。
金发猛男付出了10个金币的代价,使得他附近的三个空桌撤去。这样他们所在的这个桌子就与其他喧闹的人群隔开了一点距离。
这样的行为并没有引起酒吧中人们过多的注意。因为如果衣着华丽的猛男带着女友和自己这些人搅和在一起,那才叫奇怪了呢。因为这狂乱之城的多数冒险者不富裕,并不影响一些有钱的阔少和武者的到来。这样花钱买出一小块清静的地方的行为,几乎每天都会在这里发生。只要不影响自己,没人愿意去管别人。
看到撤去几张桌子将空间变得不再那么局促,粉斗篷中俏脸也松开了皱着的眉头。开始揽着金发猛男的胳膊小声的同对方交谈着。在两个人的交谈中,粉斗篷还会偶尔被金发猛男逗得笑出声来。
“碰!”伴随着酒馆的大门被人大力的撞开。人们的目光一下集中在了门口,整个酒馆也不由一静。就连在角落中聊的很是开心的金发猛男两人,也不由将目光投向了酒吧的门口。
“唰!”随着一大束玫瑰花从门外伸进来,酒吧中便一片嘘声响起。接着大家开始从新将注意力落回了酒桌上。看到酒吧已经恢复了喧闹,似乎感觉没什么搞头了。门外踢门的家伙走进了酒吧。
一张还算标致的脸,一身华丽得体的装束,都让这个男人称得上有几分小帅。可是他贼兮兮的眼神和一脸猥琐的笑容,彻底的破坏了他的形象。看到没人搭理他,他还是故作潇洒的弹了弹没有一丝灰尘的衣襟。然后让自己的笑容更加的猥琐后,才呲着一口的白牙向吧台后,郁闷的用手挡住脸的秀兰·邓波儿走去。
就在他走到一半,张口准备说话的时候。“去死!”所有人异口同声的怒吼猛然在酒馆内炸响。在几乎掀飞屋顶的怒吼声中,所有人杯中的啤酒全部泼向被吓得几乎坐在地上的猥琐男。一瞬间被无数杯啤酒泼得跌坐在地上的猥琐男,满身都是啤酒的泡沫。
“轰!”所有的笑声瞬间响起。除了角落中目瞪口呆看着一切的三个人外,所有人都是畅快无比的大笑。看着这些人的表情,简直赶上中五百万大奖一样的开心。吧台后长的无比萝莉的老板娘更是笑的花枝乱颤。
“哈!哈!哈!”一阵无比猥琐的笑声,从被淋得比落汤鸡更落汤鸡的猥琐男口中发出。整个酒馆也在这让人发麻的笑声中,变得寂静无比。只有人们看神经病的目光在闪动,以及猥琐男猥琐的笑声在回荡。
“早就晓得到你们这些家伙会这么干。本来以为你们在几天前就可以想到,没想到你们到今天才用出来。哈哈!”猥琐男得意无比的从地上爬起来,牛X无比的在人们的一片嘘声中说道。
跟本不理会别人的嘘声,猥琐男将满是啤酒的双手在衣服上抹了一把。然后啪啪的拍了两下手。就在他掌声响起的时候,七八个衣着得体的仆从从门外跑进来。其中四个人迅速用一块巨大的白布,将猥琐男围在一个几平方米的空间中。另两个仆从将一个盛满清水的大木盆,塞进这个简易的封闭空间里。接着一件件浸满啤酒的衣物在白布围墙中飞出来,哗哗的水声在白布围墙中传来。
整个酒馆除了白布中的水声,没有一丝声响。每个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那白白的布墙,听着里面稀里哗啦的洗浴声。当所有人还没从目瞪口呆中缓过劲来的时候。在一阵猥琐无比的笑声中,随着围布的落下猥琐男已经带着肥皂的气息,衣着整齐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精心设计的行动,反而成全了猥琐男无比猥琐的表演。这让所有参与的人无比纠结。在所有人纠结的沉默中,猥琐男无比的得意的接过侍从手中的鲜花。
一边走向纠结无比的老板娘邓波,一边顶着猥琐的笑容说道:“我的心肝呀,你看我帮助你卖掉了多少杯啤酒呀!你是不是可以考虑和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我一起在月色下漫步了呢?”
就在老板娘邓波纠结得说不出话来的时候。一个清脆冰冷的声音从酒吧的角落传来:“流氓!不知羞耻的的流氓!”本来洋洋得意,以为已经打败所有人的猥琐男。被完全意料之外的喝骂弄得一个踉跄。
“唰!”全酒吧的目光一下子集中在这个本来没人注意的角落。看到所有人都看向自己,粉斗篷更加生气了。随着手中一个法杖的出现,一道风刃闪电般的斩向正用猥琐目光打量自己的猥琐男。
“啪!”那个猥琐男不退反进,裹在一团青色光芒中的右拳,准确的在粉斗篷桌前五米处与风刃相撞。风刃与裹挟着斗气的拳头相撞,抵不住拳头发出的巨力瞬间四散。罡风四溢中,猥琐男蹬蹬的退了两步,粉斗篷的兜帽也被掀开。
伴随着周围人们的酒杯跌落碎裂声,本来准备怒骂肇事者的人们,却在看在粉斗篷滑落后,露出的容颜后。火气立刻烟消云散了。因为无论多么火爆的男人,在面对倾城倾国容颜的时候,都会变得包容无比。本来被风刃震退后,表情难得一紧的猥琐男更是露出了一个近乎痴呆的表情。
“怪不得敢在龙蛇混杂的酒馆表现的如此风骚。原来身手的确不错。呵呵!安娜,别生气。特立独行的人,即便不值得尊敬也不比和其较真。”金发猛男带着平和的笑容说道。
听到金发猛男的话,粉斗篷美女立刻从母老虎变成了小猫。轻嗯了一声,给了猛男一个甜甜的笑容。便将兜帽重新带好,乖巧无比的坐在了猛男的身边。并温柔的将桌上的酒杯倒满,满是柔情的将酒杯递到猛男的手中。
猥琐男就是猥琐男。尽管美女对他的杀伤力比别人更大,可是他依然是酒馆众人里最先清醒过来的人。一边从被刚刚罡风震碎的一束花中挑出一朵玫瑰,一边用自认为最深情,别人听来猥琐无比的声音吟道:“众里寻他千百次。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好诗!好意境!”猛男大声赞道。可是就在猥琐男得意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