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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方的骑士-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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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有什么发现?”我对于她的研究也很好奇。

女巫娜依点了点头,走了过来。“你看……”说着她将那些黑火药用手指拨下一部分移到棕色的桌面上。“看见这白色的晶体了吗?这个通用语念硝石。”

“我知道……你继续往下说。”

“这些硝石粉吹一些到鼻子里可以驱头痛。”

“你确定?”我有点不太相信,毕竟老铁只知道黑火药的最佳配方,只知道硝石是用来做黑火药的。下意识地都会给自己心理暗示,这东西是用来做炸药的,做炸药的东西都是危险的,对人体有害的。“你自己试过?不会你那……”我还是得再确认一次,不过后半句说了一半就不敢说了,我本来是想问她那皮肤变得惨白会不会跟这个有关系。但是说到一半的时候就仿佛看见了女巫娜依发飚的样子。还是就此打住安全点。

“是的,我自己试过。”女巫娜依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那……有没有其它人试过?”硝石是白色的,女巫娜依的皮肤也是白色的,这让我有了很多的猜想。

“我去世的父亲经常头痛,一直都是用这个来驱头痛的。”

“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娜依女士,你这皮肤是遗传的吗?”我想转个方向问这硝石跟女巫娜依皮肤的关系。但是很不幸,一下就被她看穿了,毕竟是个女巫啊,女巫是啥?妖婆啊。就我吃的这二十几年饭在她面前蹦跶明显不够看,还好女巫娜依虽然说话难听点,脾气倒还不是太糟糕,只是白了我一眼就完了。

“放心,我父亲的肤色很健康。而且在我自己没确认新药物安全之前也不会随意地给别人使用。”女巫娜依这话说的让我对她好感倍增,这不仅是个探索者,还是个有责任心的探索者。冒着火刑的危险搞研究,对权利没有半点欲望,世俗的金钱对她来说就意味着研究用材料。这是个纯粹的研究者。

“嘿嘿……对不起。”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过……话说回来,我很好奇你这么热衷地研究是为了什么?”

“尽量地延长自己的青春。”女巫娜依这话说的很直白,很通俗,这个理由也很容易让人接受。不错,这还是个很纯粹的女人。女人对自己美丽容貌的追求那种狂热程度男人难以想象。她这么一说,我算是明白她为什么可以漠视权利和金钱了。

“你觉得白色的皮肤很漂亮?”我有点难以接受她的审美观。

女巫娜依并没有立即回答我,只是用手指着墙上挂的一副人物肖像油画,接着慢慢开口说道:“我不用涂粉。”

走到那副女巫娜依所指的油画前盯着看了好久,我现在明白了。原来那副油画上画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的一位贵妇人,画中的人将脸涂的雪白。现在才记起来,前世的欧洲也有这个习惯,越是尊贵的妇人越喜欢将脸涂的雪白。我希望母狐狸没这种嗜好,在我看来就跟装鬼一样,要是到晚上黑灯瞎火的撞上还以为碰到贞子。

第二卷 

第八十一章 内政满星的遐想

虽然咱自己觉得女巫娜依审美观有问题,不过我还是保留意见。毕竟我觉得不好看别人未必就认为不好看了。这个话题她感兴趣我不感兴趣,还是跟女巫继续探讨她的其它发现。

“你还在火药上发现了什么?”

“这个……”待我走到桌边的时候,女巫娜依指着黑火药继续往下说:“黄色的粉末,通用语叫硫磺,可以驱虫和止痒,这个前人们早就知道了。”

“……”别人早都知道了还要你说。

女巫娜依也看见了我那鄙视的眼神,她直接忽略。“还有就是少许的硝石配雄黄点在在眼眶里可以去心腹痛。”

“雄黄?”又碰到通用语生词了。

“我这里没有,不知道怎么跟你形容那东西。”

既然没有那就算了,就算拿出来我也未必认得出那是什么东西。接着往下问:“你确定是点在眼睛里?你怎么发现的?”

女巫将手一摊。“偶然发现的。”

“那你确定这么做不会瞎掉?”我自己连滴个眼药水眼皮都抖得厉害,很难想像那东西怎么点到眼睛里。

“你看我像是瞎了吗?”

“……”好像是没瞎,不敢贴近观察瞳孔有没失准啥的。“就只发现了这两个?”

“你觉得这两个发现很容易?”

“不不……我只是想问问还有没其它发现。”看女巫娜依有点冲动的架势赶紧解释道。

“没了……”女巫娜依回答的很干脆。

“那么……你那火药配比是多少?”我想了解一下这里火药的配方有多接近最佳配比。

“硝百分之六十五;硫磺百分之十五;炭百分之二十。”女巫娜依想都不想就答了上来。和最佳配比有点差距。

让我想想要有最佳配比的火药能干嘛。可以给挖坑道的工程兵拿去炸没有护城河保护的城墙。放进很多铁籽儿一起装进木桶算好距离剪够长的引信点燃后用投石机抛出去?这个好像难度很高,而且没保障,还很浪费。我宁愿装满一木桶油抛出去点燃杀伤力更大。

不会铸炮,但是要找人铸一门出来难度也不是很大。只是即使做出来实用价值会有多少呢?早期的大炮炮弹都只是大铁球,威慑成分高于实际杀伤力。铸一门炮的钱估计够弄个几台投石机往敌人城里砸大石块。而且那东西运输起来非常困难,比拆卸后的投石机都要难运许多。

火枪那也别想了,先能铸出大炮再说吧,早期的火枪比早期的大炮还不济,火枪不是刚出来就可以打穿钢甲的,早期的火枪受冶炼水平限制,不仅重,还不安全,杀伤力甚至还比不上弩,装填速度就更不用说了。要我自己选择我都宁愿拿弓弩也不拿早期的火枪,火器么,做个喷子去打鸟还差不多。

喷子!可以铸门火炮装铁子儿当喷子打。那应该可以打穿钢甲,虽然直射的话射程不是太远,但是可以弄出来试试到底实际效果如何,要实在不行我拿那东西喷野猪去,权当大号的鸟铳用了。能不能喷的着那是另外一回事。

“对了,娜依女士……我想问一下……”

“什么?”

“是这样的,我想请教一下。你知道哪里有大量的硝石和硫磺吗?”我现在倒是真的想弄一些出来,最起码可以给坑道兵拿来炸城墙,而且带火药的话比带投石机便捷多。就是不太清楚这里硫磺和硝石这两种东西产地会不会太远。

“硝石的产地就在落叶山脉……至于硫磺么……”娜依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西大陆西部外海上的那些群岛上出产大量的硫磺,还有南部与拉纳教廷相邻的双首蛇公国和翼狮城邦。那里也出产硫磺。你准备制作大量的火药?”

“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既然有一种材料不在石堡哥顿的领土上那就先多准备一些。说不准以后有用。即使军事价值不大,用来开山破石也可以。

从女巫娜依的房间里出来以后我又将自己关进了书房。当个中世纪的贵族也辛苦,又要操心自己领地的政务,又要在军务上帮猛牛老板操心。虽然苜蓿庄园有专门帮忙管理的书吏,但是毕竟专业不对。以前还没什么感觉,但是一回到石堡就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了。出去的时候感觉各种设施都不齐全,当然,那是以我的眼光看,结果回来后查阅报告居然没发现有添加一个设施,也没人向我建议过要添加什么设施。不是我为民着想,而是我自己觉得不舒服。

首先是诊所,想着在纸上记了下来。诊所太少了,除了贵族家里养的医师外,整个石头城周边就石头城里有一家民用诊所。说到诊所我又想起来了公共澡堂,这也是必须的,随即记下。虽然前世中世纪西方那种不卫生的习惯在这个世界没有,不过不代表这里的卫生状况良好。为了少给自己添麻烦,也为了自己能生活在卫生条件良好的环境里,这个是必须的。

还有道路也要修缮,一想起只要一出城镇就是泥土路我就受不了,一下起雨来到处都泥泞不堪。原先我也想过用沥青铺路,不过在垂柳城投降后我看过他们那沼泽里弄来的沥青就放弃了,我可以很肯定自己当时看到的沥青跟前世铺路用的沥青不是同一种东西。(铺路用的沥青是石油蒸馏提炼后的产物)这样也就只能狠一下心铺石路了,多弄点炸药提高采石效率,再花多些钱雇佣民夫把苜蓿庄园到石头城的道路先铺完。反正那钱花出去大部分都是在石堡哥顿内部流通,不怕赚不回来。如果可以的话就一直连接到冬狼子爵的庄园去,自东南沿海来运着东方货物的的商人一般都是经这条路将货物在冬狼庄园装船,沿着阿莱河经过垂柳城再一路向西北。把路铺好了下一步就以苏菲酒馆和加尔人村落为基础建立一个新城镇,专门让过往商队驻脚的商业城镇,让他们逗留就肯定要也要让他们在这里进行买卖,再盖个大型的集市,一边赚钱一边抽税。

不一会儿纸张上就写满了密密麻麻的通用语文字。要盖的东西太多了,又抽出一张纸来将写好的东西先排了一下顺序。能吸引商队和能赚钱的先盖。虽然咱在新科技上属于穿越众里的废材类,但是不代表穿越后运用原有的东西也是个废材,为领主施行的行政策略很关键。咱在前世没那料去做专业的行政工作,但是和这里的大多数领主比是够了。这让我突然有了一种自得的遐想,猛牛老板点着鼠标观察自己手下领主的属性,点到我头上的时候说了一句:“这个家伙居然内政是满星。”

第二卷 

第八十二章 哥顿军衣

过了三天,裁缝将我定好的两套大衣送来了,做得不错,完全是按照我和裁缝当初描述的设计意图制作。一件比较设计比较严谨,除了肩部常春藤装饰、排扣、袖扣和高领上的苜蓿纹章以外就没其它的装饰。这个是为了我自己看着舒服做的,简洁一些设计比较符合我前世的审美观。

另外一件与前一件相比就显得华丽许多,除了前一件原有的装饰外大衣前右胸位置还加了两条金穗带装饰,还有一块及腰的白色短披风。大衣上所有的边几乎都纹上了边花,这一件是跟那裁缝商量的结果。纹花边是这时候贵族服饰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作用和扣子同等,大多数贵族外套外套上的扣子不是用来扣的,而是装饰。裤子和短上衣除了颜色和大衣一样外款式倒是没什么变化,衬衫则是完全按照前世的款式,不过是胸前两个口袋的那种。

总的来说已经让我很满意了,起码比那些花领花袖的衣服好得多。即使是第二件大衣跟那些衣服相比都显得严肃。

由小米和小麦那俩丫头伺候着将那套没那么华丽的大衣穿了起来,在镜子前转了转。不错,起码自己的身板能将这大衣撑起来,穿大衣最怕什么,最怕太干瘪穿上去像挂在上面一样。

转了两圈,感觉缺了点什么。对了,是这双“足球袜”。来这里以后日常生活都穿着这种高腰的袜子配皮鞋。如果换在前世肯定被人当神经病,不过在前世的欧洲,这种穿法却一直延续了几个世纪之久,一直到19世纪才消失。从航海时代萌芽到航海时代结束,贯穿了整个航海时代。

让小米去将我原有的马靴拿来换上后,这看起来才舒服多了。啥叫伟岸,啥叫英武不凡。心里美滋滋地,跟前世求学时攒了钱去军品店买一身仿制作战服回来穿上那感觉一样。不过那时候咱还只是个“伪军”。

几乎每个男人儿时都有从军的梦想,百万年进化中男性的遗传里就有司职战斗的本能。现在怎么说咱也算是一线作战部队里的军官了,也勉强算圆了自己梦想中的一个。

“怎么样?”自己感觉满意以后还得问问别人的看法,转过身来问身后的俩丫头。

“老爷看上去高大好多。”说话的是小米,这丫头说话的时候有点害羞。结果才刚说完马上就被小麦拍了一下。“老爷这叫英武。”小麦比小米懂的说话,这丫头也比较外向。估计平常俩丫头在一块小米没少吃她亏。

她们看我的那神情让我很满足,同时也让我记起了前世《战国策》里那篇“邹忌讽齐王纳谏”的一段话「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小米和小麦这俩丫也勉强算贴个“妾”字的边吧。虽然这身行头设计出来是为了自己看了舒服,不过既然是衣服,自然也要看看别人的评价。

穿出去没管苜蓿庄园里仆人以及镇上平民的看法,这时候的流行刚开始是跟这些阶级没有什么关联的。自顾自地骑着马直奔哥顿骑士团驻地,同样是军人,应该会从那熨直的线条和肃穆中找到认同感。

哥顿骑士们现在还是一直驻扎在这里,反正都是猛牛老板出钱养着他们。新的方案我已经写好交上去了,另外还附上了一份笼统的展望型建议。将骑士团和各个城镇的镇卫(士兵)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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