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概是站桩的功劳,这次在水下呆的时间明显比昨天要长许多,过了三分多钟他才感觉到胸闷气短,施施然的游出水面。
为了不引起人们的注意,他只在水面上微微露个脑袋,四肢不断踩着水,让身体悬浮在水中。这样即使有人在岸上看到,也不会刻意去观看。
等呼吸顺畅,他又钻入水底寻找鱼群,没多久,他碰到了一大群鲫鱼,个头都不大,清一色的一扎多长。
这东西做鲫鱼汤一定好吃,捉几条回去让老妈炖汤。
鲫鱼群被追的四散逃窜,带出巨大的水花。一时之间,水中好像沸腾一般。有了上几次捉鱼的经验,徐磊并没有丧失目标,而是认准一条鲫鱼,一路追下去。
那鲫鱼惊慌失措之下,直直的朝水底冲去,徐磊也紧随其后窜入水底。
金明湖不大,但是却比较深,据KF府志记载,最深的地方“深达数丈,篙不能探底。”,民间传说里此湖连同东海,以前还出现过蛟龙呢。
水面上的温度有二十多度,水下却冷的刺骨,即使身上裹着一层皮毛,他也觉得头骨子的寒意。
刚追到湖底,没等徐磊窜身过去,突然旁边的水藻中一个丑陋的脑袋一闪而没,那鲫鱼已经完全消失在水藻当中。
“咦……这是?”徐磊的身体一个急停,略带惊讶的看着沙石中那团水藻。
很快,他看明白这水藻是什么东西,竟然是一只钵子大小的老鳖,大概在水下待得久了,鳖壳上长满水藻。
这下正好,捉只王八回去炖汤更好。徐磊打定主意刚要伸出爪子将那老鳖擒住,没曾想这玩意儿的危机感很强,身子一滑,已经后退两米多远。
那老鳖在水底快速滑动,徐磊则紧紧的跟随。他越追越郁闷,别看这玩意儿在岸上特别笨拙,可是在水中速度却异常迅速,比起鱼类慢不了多少。
他憋着一口气,终于在气息用尽之前将那老鳖抓住。就在转身准备朝上游的时候,徐磊又愣住了。
因为在他前方不远处的湖底出现一个黑黢黢的大洞,足有十几平方大小,给人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
看着湖底这么深的大洞,徐磊很是惊讶。以前听说金明湖连同东海的时候他还嗤之以鼻,说是迷信,现在看来还是有一定的根据的,这湖极有可能连同地下河,难怪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干涸过。
也不知道顺着这大洞能通向何方?徐磊的脑海中立马冒出一个想法,不过此时不容他多想。十米一下水压很大,加上他体内的氧气即将耗尽,脑袋开始眩晕起来。
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到极限,赶忙噙着那老鳖快速朝水面游去。
“噗”鼻子美美的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脑海中的眩晕感才渐渐消失。
徐磊把那老鳖噙回家中后徐父徐妈都很有些惊讶,刚开始还以为是他在哪个鱼塘里捉的,不过徐父很快从这甲鱼身上的水藻中认出来历——这只是野生的。
晚上的时候徐父展示绝活,做了一大锅甲鱼汤。
这让徐磊大为惊讶,一直以来,在他的印象中,徐父都属于那种在家里当大爷的类型,从来没见他进过厨房的。
听了父母之间的谈论才知道徐妈刚生下徐磊的时候身体特别弱,那个时侯家里也没多少钱买补品,徐父就骑着自行车跑二十多公里小河边的钓老鳖弄回来给她吃,因此做老鳖汤比较拿手。
徐磊原本以为做甲鱼汤很简单,谁知一点都不容易,这玩意儿和鱼塘饲养的不同,长期生活在水底身上的腥味特别重,鳖壳上还附着着一层厚厚的水藻,需要用刀子将上边的杂质污物刮干净。
等清理完毕,徐父又烧了一大锅水把甲鱼扔在开水锅里漂洗,连续几次将腥味除尽后才掀开盖子,剔干净内脏,剪裙边。
徐磊这样子自然帮不上什么忙,只能看着父亲在厨房里边忙乎。
炖甲鱼汤必须要有耐性,等水烧滚后药用小火慢炖。
这老鳖纯野生,长这么大个怕要几十年的功夫,因此徐父把佐料加的很重。一直过了半个多小时,锅里才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徐磊忍不住吸了一口气,这香味通体透彻,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等汤炖好,徐父先给他盛了大半钵子,然后两口子才开始喝汤。
“哎,要是咱们小磊在就好了,马上高考,他正好补补”刚端起碗,徐母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徐磊闻言差点再次落泪……
老鳖汤放凉后白中透微黄,喝起来最是美味,大半钵子汤喝完,徐磊只觉得浑身热乎乎的,似乎有用不完的精力朝外冒。
这野生老鳖果然是大补,他冲着父母呜呜低叫了两声,然后窜出门去。
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刚才还出着月亮,这一会儿功夫天空就黑漆漆的一片,狂风吹动着电线不断发出撕裂的声音,看样子晚上有一场大暴雨。
徐磊也没有朝公园里跑,直接找了个没人的空场练起卧虎拳来。
云从龙,虎从风,在狂风中练习卧虎拳别有一番感悟。
很快,徐磊就沉浸在其中。
风越刮越猛,雨越下越大,他的身上被淋了个湿透,地上的很快变得泥泞滑溜,徐磊最初在暴雨中也有些站立不稳。最初每一爪子抓出都要调整劲力保持平衡,没一会儿,就沾了一身泥浆。
等他适应下来后,摔倒的次数越来越少,反应愈发敏捷,在调整身上劲道保持平衡的时候,不由自主的身体朝下微微低垂,以降低重心。
原来卧虎拳不单求一个猛,还要求一个稳,难怪老爷子再三强调站桩,在打卧虎拳的时候他不由自主的用上站桩时的动作,脑袋起落,利爪伸缩,躯体翻钻,进如猛虎捕食,退似饿虎遁走……
到最后,徐磊完全忘记陷入了一种忘我的境地,不断在夜雨中咆哮跳跃,身上的皮毛、肌肤、骨骼似乎都被这大雨浇透,整个身体都有一种通透的感觉。
第一卷 第九章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暴雨越下越大,中间不时夹杂着电闪雷鸣,这场大雨陡然让气温下降了十几度。此刻不远处的大街上静悄悄的,连一辆车都没有,只有灰暗的路灯拖着长长的阴影。
徐磊身体燥热无比,只能靠不断挥洒卧虎拳来散发体内的热意,暴雨持续下了一个小时,郊区的下水道排水不顺畅,没一会儿,道路上就白花花的一片,连他练拳的地方也有膝盖深的积水。
也幸亏这场暴雨帮了忙,根本没有人看到他打拳时的怪异景象,如果在平时,估计有人该大叫见鬼了。
“嗷……”徐磊在电闪雷鸣中长嘶一声,才缓缓的停下身体。
悠长饱满得啸声震得几只被雨水灌进家门无家可归的老鼠惊慌失措的逃窜,连不远处梧桐树中的惊蝉也归于寂静!
这套拳打的场汗淋漓,现在他并没有觉得疲惫,相反浑身内外都有一股说不出的透彻,体内的燥热完全散发出去。似乎经过刚才的淬炼,自己的皮毛在不知不觉的蕴养中强大起来,这恐怕就是练皮吧,徐磊没有想到只两天的时间,他已经摸到了练皮的门槛。
那老者曾经说过,如果孙女用一个月的时间才将卧虎拳的架子打出来,就是难得一见的练武的天才,自己刚修炼卧虎拳两天有如此收获,难道是天才中的天才?
想到这里,徐磊禁不住有些沾沾自喜。
老者曾说过大部分拳术都是古人模拟动物捕食搏斗的形态演化而来,对动物来说,捕食搏斗是一种本能,将这种本能发挥出来自然要比人类进步的快。
如果动物懂得运气方法的话境界提升速度将会很惊人,可是事实相反,动物根本不会总结经验,只是凭借本能而为,大部分生活在和平环境中的动物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将这种本能唤醒。自然界之间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只有在遇到生存它们才会觉醒。人们常说智者“生死之间有大悟”,其实动物也如此。
不过徐磊这个怪胎明显不在此列,他更懂得思考。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古人练武讲究熟能生巧,要在锻炼中有感悟,从中找到获得力量的方法,这就是拳意蕴含的奥秘。任何无数只有融入了感悟,才能够让死板的招式灵活起来,才能一路通达,最终成神。没有感悟,再练也只能成术,练不到最高境界,就不能成道。要不那老者怎么会动了去东北观察野生老虎生活习性的心思,就是想增加感悟,最终登上武道巅峰。
境界是一个奇妙的东西,虽然玄之又玄,但是又真是存在。
徐磊还没有到这个层次,不过在刚才练拳的过程中,他已经有了些许感悟。
这练武虽然分四个层次,用一句话归结就是练劲。和物理中的能量转化很相像,就是将体内吸收的食物、热量等通过锻炼转化存储在身体的细胞内,进而增加身体的力量。
简单的说身体像是一个装水的瓶子,自己在太阳光中吸收的热量、以及喝老鳖的精华都像水一样倒进去储存。
可是瓶子的容量有限,一旦水过多就会溢出。徐磊这具躯体仍显孱弱,陡然大补自然没办法吸收,造成能量过剩随着毛孔排出体外流失掉。卧虎拳和站桩的修炼就是让这些能量不白白流失,通过在体内的循环让能量在排除的过程中淬炼身体,皮毛由于在外层,所以淬炼的更彻底一些。
如果身体强大到一定程度,完全可以让能量在体内转化掉,不造成一丝浪费。
有了这感悟后徐磊纵身一跃,已经将近四米,明显比前一天提升不少。
这就是练卧虎拳和站桩给自己带来的巨大变化,果然和自己先前想的一样,动物的本能一旦发掘出来,再配上人类用智慧总结出来的锻炼方法,将会让他迅速强大起来。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具躯体即使不能成人,但是等到练筋换血的境界后,在犬类中也绝对是当仁不让的王者!
雨仍然很大,徐磊找了片略显清澈的水洗濯身上的黄泥。感觉到身上的皮毛清晰干净后,他才站直身体,使劲儿抖了抖身体,顿时哗啦啦从皮毛上滚落,溅洒在水面上。
夜风吹过,徐磊只觉得身体通泰舒达,让他不禁又嘶啸一声,迈开四肢快速的冲进雨幕中。
他这次的目的地是公安分局的车管所,那里的内部网络中有全市的车辆资料,自己只要知道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肯定能够找到有关户主的信息。
上午父母又去了公安局一趟,仍然没有任何收获,本是举手治疗,可工作人员只是一个劲儿的推辞。他知道这样下去不会有任何结果,索性决定夜间亲自去探视一趟。
如果这具躯体仍然是人身,徐磊说啥也不敢晚上溜进车管所,重生成狗后,他的思想在慢慢转变,世间的理法对他已经薄弱了很多。
下这么大的雨,车管所那值班的人员早躲在警卫室里睡着,根本没有人值班,徐磊就这样大摇大摆的走进办公楼内。
楼道内按的是声控灯,灵敏度很高,害怕电灯闪亮,他只能蹑手蹑脚的在走廊上轻走。
没曾想到车管所办公室的门虽然在锁着,但是窗户却是那种简单的推拉窗,而且没有装防护罩,没有任何防盗措施。想想也是,有哪个贼这么大胆,敢跑到警察局偷东西,那绝对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不过正是这样省去了徐磊很多麻烦,他纵身一跃,已经跳上将近两米高的窗台,然后伸出爪子使劲在上边一拍,“哗啦”一声玻璃碎了一地,楼道上的声控灯一下子全亮起来。
坏了,怎么又忘记声控灯的事儿。徐磊暗自懊恼,忙侧身躲进安全出口内。
过了一会儿,没见值班室有动静,他才重新走出来,小心翼翼避开地上的碎玻璃,悄无声息进入办公室中。进去之后他没有立刻打开电脑查看资料,而是将窗帘拉下,然后打开电脑。
嗯,有密码,等徐磊打开电脑后傻眼了,没有想到这电脑竟然有密码。他可没有黑客这么高深的技术,一个小小的开机密码就难倒。
这让徐磊很是郁闷,费这么大的劲儿进来,却在这里碰到困难。
就在徐磊万般无奈的时候却看到桌子旁边还有一个硬皮笔记本,应该是工作笔记。他心中一动,伸出爪子将那笔记本取过来,用爪子在上边艰难的翻动着。其实大部分人都不耐烦记密码的,尤其是有多个密码的人,很容易将密码搞混,一般都会用笔记下来。记得电视上有报道过,说是一个小偷偷了皮包之后竟然从失主的手机短信储存中翻出了银行卡密码,最后大摇大摆的到自动取款机上将银行卡里的钱取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