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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儿了!”
程一笙小心翼翼地迈出一步,走过那个没洞,看没事,脸上这才露出笑,“果真有你就没事了,我自己都不敢走出这间屋子!”她转过头看向他问:“你能一直留在这里吗?”
她就不信,他不回国,他能在这儿跟她干耗?她是提醒他,他迟早要回去的,也是在试探,他打算把自己怎么样?
莫习凛的步子明显顿了一下,然后低声说:“我尽量!”
程一笙心里咯噔一下,看样子莫习凛是打算把她拘禁在此了,如果他真为了报复殷权,为什么到现在没有提过“殷权”这两个字?看来是冲着自己来的。她不能再沉默下去,跟他这么稀里糊涂了。
她沉默地走到介于自己的房间与前面房间中间的位置,她将手臂搭在了木制栏杆上,目光望向湖中央,不同于刚才的轻松,她周身染上一股忧郁与沉重,一同于她此刻的心情。
莫习凛察觉到她气息的变化,不由转头看她,他靠在栏杆上靠近她那边的手肘,同样支在栏杆上,好似一副亲密的谈话。
程一笙问他:“你把我弄到这个地方来,是想让我背弃道德,背弃自己的家庭,让人唾骂着当你的情妇吗?”
莫习凛听到她的话,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他觉得这话刺耳了,不好听了。他的语气近乎于命令,“你别说得这么难听!”
程一笙突然抬起头,犀利的目光望进他的眸底,问他:“难道不是吗?”
她的目光,太过正直了,她一向都是堂堂正正的女人,这种事情是绝对与她挂不上钩的。而她那质问的目光,足以让他难堪得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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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爱不得,恨不得
即使莫习凛意志过人,脸皮厚得堪比城墙角上加三块砖,他也不可能在她如此正的审视目光中当作若无其事,他别开头,躲开了她的目光。
这就是认输啊,程一笙能放弃这个大好机会吗?当然不能,她立刻站直身子,复又站到面前,微微笑的坦然大方,映射出她的心里敞亮明静,容不得一丝污垢,“莫少还没回答我呢!”
他又将头偏开,刚才脸上的那丝暖意已经消失无踪,他下巴紧绷,语气也生硬了一些,但他还没有失控,显然在忍耐,不想把这局面搞僵。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摸烟,但是又想到她在身边,手不知不觉地收了回来,说道:“以前的事,你全忘掉吧,既然你到了这里,就开始了新的生活,以后你的生活中有我就足够了。你也没必要给自己弄那么重的包袱,最后还是自己难受!”
程一笙偏要对上他的目光,她的身子随着他的目光所动,他简直让她逼得无处可逃,对于他的话,她轻笑了一声,反问他:“您觉得可能?”
莫习凛给逼得恼羞成怒了,也是的,他莫少什么时候被人逼得如此狼狈过?以前哪个女人不是巴着跟他扯上关系,他说什么都行,他不说的她们也都做到位了,程一笙是头一个跟他提条件的女人,自然也是他碰的第一个已婚女人。
道德这种事儿在他心里本就若有若无的,从小他的家庭教给他要有钱、达到目标要狠,却唯独没有“道德”这种东西。他喜欢一个女人,想办法把她弄到手,那有什么不对?即使她结婚了,那又怎么样?
现在面对她的质问,他愤怒了,他垂下目光恼怒地盯着她,压低声音冲她叫道:“可不可能,那是你的事,你要是自己想不开,那你就受着吧!”
他的声音几近于低吼,可以见得,他此时的心情有多么的不平?
程一笙面对她的怒火,没有胆怯更没有选择逃避,她思路清晰,继续逼问,她的眼睛盯着他,在认真观察他,看什么时候才能到他的底线,她及时收嘴。
她此时的目光太过明亮了,即使她笑着,也比他愤怒着更加有侵略性,这个女人,她的厉害不在于她是否愤怒,而是她在任何时候的冷静,莫习凛此刻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
“莫少喜欢我什么?”程一笙继续发问,进行她的第二个阶段计划。
莫习凛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逼自己用一种近乎于淡漠的目光去看她,不想暴露自己心里的波动,他想看明白她心里想什么再回答。
可是这次,他还没有说话,程一笙便替他说了,反问道:“是不是看中我的独立?看中我的智慧?这两点让条件不差的我,更放光彩?”
莫习凛没来及细想她话中的含义,已经忍不住点头了,点完头他觉得自己好像中计了。
程一笙唇边扬起的弧度更大了一些,表明她心底的喜悦,她达到了目的。她继续追问道:“莫少觉得如果我变成了只会取悦男人的家庭妇女,没有自己的事业,没有自我,您多长时间会厌烦?到时候,您恐怕不会再多看我一眼,相信这样下场的女人不会没有,莫少您现在想起过她们吗?我想您对我不是喜欢而只是将当成玩物,对不对?”
这句话彻底地激怒了他,他死死地盯着她,双手失控地抓住她的肩,失声叫道:“不、不是那么回事!”
他的叫声,吸引到屋子里塞的注意,塞走到后窗,向声音处望去,他的目光原本是有些散漫的,可是那目光刚触及到她身上,就不由自主地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她身上。
程一笙本就是个不容别人忽视的女人,她再穿上象征着她特性的旗袍,那就是走到哪里都是万人瞩目的焦点。程一笙的气质已经与旗袍融入到一起,她与旗袍相辅相成,形成一种独特的、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塞似乎听到自己心脏有力的跳动,程一笙身上的旗袍质地颜色,像极了泰国流行的颜色,金绿色,很耀眼,那紧身的旗袍勾勒在身上,比泰国服饰还要显身材,可是这种性感又带着端庄,不容让人侵犯。她那精致的五官配上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是那般的耀眼。松散的发髻增添了一丝女人的味道,偶有落下的俏皮发丝显得她更加安然闲适。
尤其是她脸上那微笑着的、漆黑剔透的眸闪烁着明亮的光芒,足以耀眼,她的笑、她的目光,可以扫清人心内隐藏在任何一个角落的阴霾,比阳光还要灼热,却不会让你感觉到不适!
尤其是在莫习凛愤怒的几近狰狞中,程一笙脸上轻松睿智的笑,更加吸引人的目光。
塞以前没觉得女人有什么区别,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什么类型的,清纯还是妩媚,可是今天他才知道,原来女人是否独立,从脸上就能看出来,显然他的那些女人,都是一些只有漂亮脸蛋依附于他的女人。比起程一笙就好似没了自我没了灵魂。而他今天才发现灵魂对于一个女人的重要性,好像这个人一下子灵动了起来,鲜活了起来!
不错,程一笙这样的女人,是他头一次见到的!
穿着泰国式的颜色,带着中国特色异国迷人的气息,还有那独特的、让人移不开目光的气质,都给了塞新鲜与震撼的感觉。
“莫少,您失态了!”程一笙低头看自己的肩上,他的手。
这一刻,她与他的距离迅速拉远,像是以前在r市那个陌生的、客气的感觉,一点都不让他所喜。他承认他失控了,然而这个女人,真是折磨得他心都要碎了。
他的大手,死死地按住她的肩,根本就移不开,仿佛全身的力气都放在她的肩上。
程一笙露出个笑,她抬起手,将他按在自己肩上的手拂开,像是安慰他一般地说:“你不用那么紧张,我们只是在谈话,你渴了吗?我想喝东西,泰国有名的是什么?”
她的这个话题转得很突然,但无疑给他最好的缓冲时间,莫习凛在让自己的表情慢慢变得正常。
她看向他问:“榴莲汁好喝吗?我还没来及喝,你喝过吗?”
她的表情是若无其事的,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般,程一笙承认,此刻她的心里是有一股想要报复的感觉。毕竟不听从她的意愿将她掳到这个地方,又让她吃了苦头,她怎么可能不想回报一下呢?她一向从来不忍莫名之气。忍要忍得有价值,这丝毫没有价值的忍,她向来不忍。
鉴于此次莫习凛的恶劣表现,程一笙决定用残忍的攻心术,通常女人的耐力都比男人好,男人擅长一举攻破,女人则擅长跟你慢慢耗,男人多半没有耐心,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缴械投降。
你不是喜欢我嘛,那也先要可以忍受才行!
程一笙这样的女人,你想和她在一起,那要她真的臣服于你才行。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那这辈子得累死你!
莫习凛松了口气,说道:“我还真没有喝过,你不嫌臭?”
“榴莲是种奇异的水果,有种奇异的味道,其实那不叫臭,干脆我们尝尝吧!”程一笙提议道。
相信有了那臭臭的味道陪伴,他应该没什么兴致了吧!
莫习凛从来不碰那种臭东西,但是程一笙想喝,他也只能奉陪,他转过头招了下手。是冲程一笙的房子那边招的手。
程一笙也向那边看,她想看看哪里藏着人能拉动铃的?只可惜她什么也看不到,然而一个女人却从那边走来了。就是刚才给她送衣服的那个女人,带着丝媚意。
莫习凛说了句泰文,女人礼貌着又退下了。
程一笙重新将手搭在木制栏杆上,看向湖面问他:“这里为什么没有蚊虫呢?”
她很奇怪,一般这种气候的地方,蚊虫都十分肆虐,可是她却没在这儿看到。
“这里有一种特殊植物,防蚊虫的,只要大量种植,就没有蚊虫光顾了!”莫习凛说道。
“薄荷草吗?”程一笙问。
“不是,不过类似于那种植物!”莫习凛说着,看向远处道:“榴莲汁来了!”
程一笙看过去,果真看到刚才退下的女人,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两个杯子。透明的杯子可以看到里面有浓稠的黄色液体轻微地晃动。
女人走过来,莫习凛拿了一杯递到程一笙手中,自己也拿了另一杯。程一笙对女人说了“thankyou!”,女人笑笑退下。
莫习凛对她说:“你说了也白说,她听不懂!”
“这个女人不像是佣人啊!”程一笙说道。
“她是塞的女人!”莫习凛淡淡地说。
“啊?你让他妻子伺候我们?”程一笙觉得不安了,那塞跟头狂牛似的,回头万一以为他老婆受什么气,找她算账,她可受不了啊!
莫习凛笑了一下,说道:“是女人就是老婆了?”
程一笙明白了,看样子这个塞也不是什么正经的。男人有了钱有了地位就觉得自己怎么着了似的,最讨厌这样的男人。
程一笙低头喝榴莲汁,眼前一亮说:“现榨的呢,真好喝,你也尝尝!”
莫习凛微微皱眉,他真是没打算喝的,可是她这么一说,他也不好矫情,她一个女人都不嫌臭,他大男人要是嫌臭,显得不那么男人!
扑鼻的臭味儿,直让莫习凛犯呕,在程一笙期待的目光中,他硬着头皮将那东西给喝了,然后几乎是闭着眼把东西给咽下去。
他脸上的痛苦,简直掩饰不住,程一笙看在眼里,心中别提多高兴了。她笑眯眯地问他:“味道如何?”
莫习凛给熏得有点想吐,他硬生生缓口气儿说:“是不错!”
“那就都喝了吧!”程一笙说着,先喝自己这杯,反正她是不嫌这个东西,一般来讲,你他们这种自诩是什么豪门公子哥,要风度要装的人,才从来不碰这个。
“好!”莫习凛这个字显然说得虚弱无力,不过他先前已经说了好喝,现在不喝,不是明摆着骗她呢?他可不能让自己的形象再坏下去了,反正一口也是喝,几口也是喝,他干脆仰头将剩下的一饮而尽。
这冲天的臭味儿熏得他快要昏倒了,他觉得胃里一阵阵往外翻,他实在忍受不了,只好说道:“我先去趟卫生间!”然后落荒而逃。
他向来都是讲究带着贵族风慢条斯理的,不管什么事也不能失了风度,可是现在,他就是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