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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细雨中接受滋润总比在暴风雨中挣扎生存要容易得多。
爱人与被爱,我选择了被爱,因为,我决定爱我自己。
曲凌风变成了一具石膏像,久久不曾移动,眼睛也不看我,只是木然地盯着抽空的手掌,仿佛还在体味我留下的余温。我听到几声舒气和几声叹息,谁高兴谁失望我已无暇在意,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担心他下一步会做什么。他慢慢摊开掌心,我看到一枚闪亮的东西躺在他手掌里,居然是我的戒指,在我抽出手指的时候,竞没感觉到戒指脱落于他掌心。
文举的脸色变了,搂着我肩头的手臂也在颤抖。
曲凌风格晃着站起身,将戒指放到文举手中,沉声道:“好好爱她。”
他没再多看我一眼,径直转身走向他的车,开车门,关车门,发动引擎,倒车,掉头,摇上车窗。我看着茶色玻璃逐渐淹没他的侧影,心中突然猛地一跳,直觉叫道:“曲凌风。”银光一闪,快如闪电,他急打方向盘,但是车速太快,根本来不及躲过停在转弯处的胡伯父的车。在我的声音冲出喉咙之际,一声轰然巨响随之响起。宝马擦过胡伯父的车身,撞飞了一扇车门,在弯道上失去平衡,连翻三次,最后翻仰着滑出两百多米。
“不——”在我的尖叫声中,曲叔叔和文举已经冲过去。
几个男人合力掰开完全变形的车门,将一具血淋淋的人体拖了出来,抢着他刚跑两步,又是一声轰然巨响,车子爆炸了。曲叔叔嘶哑地朝几个吓傻了的女人大喊:“还不快叫救护车!”
我紧紧地揪着前襟,片刻间停止了呼吸。当意识稍稍觉醒的时候,便发了疯地冲向他。胡文举严厉地喝道:“找剪刀,绷带,毛毯,快,帮我把他的大衣脱下来。”我手忙脚乱地要帮忙,文举粗鲁地拨开我的手,命令:“你抱着他的头,跟他说话。不能让他昏过去。”
“哦。”我抽泣地应着,颤巍巍地将他血迹斑驳的头搂在怀里,他的血染红了我的礼服,染红了晶莹的雪地,我根本看不出他受了多少处伤,就觉得血从他身体的各个部位不停地住外流。
“曲凌风,曲凌风。”我不停地呼唤,温热的泪水冲刷着他脸上的血迹,我颤抖着手拨开他额头上粘湿的头发,一遍一遍地轻吻,“曲凌风,撑住,撑住,你听到没有,你给我撑住!”
他咳了一声,呕出一口血,虚弱地撑着眼皮,费力地伸出沾满鲜血的右手,轻轻地擦拭我的眼泪,嘴角勾起一抹令人心疼的苦笑,断断续续地道:“别哭……这样也好……我死了……你就真的自由了……不然……不然……我真不知道……不知道哪一天……又会去……打扰你。”他猛地喘了口气,继续道:“我死了……你会不会……会不会到我墓前……唱歌……唱歌给我听?咳!”他又呕出一口血。
这情景何其熟悉?难道那个梦就是预示今日的结局吗?
“不,我不会,你要听我唱歌,就要活着。我不许你死,我还要你来打扰我,还要你蛮横不讲理地霸占我,你不是说你生日的时候要我陪你去夏威夷?只要你活着,我就陪你去,去夏威夷,去日本,去维也纳,去任何地方,天涯海角,你到哪儿我都陪你。曲凌风,曲凌风?不准闭上眼睛,你看我,你看我,我叫你看我你听到没有?曲凌风——”火光映红了整个天地,映红了周遭的每一个人,却映不红他越来越白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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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问急救室,同一扇门,同一盏灯,不同的是,这次他在门内,我在门外。
文举出来,牵着我的手领我到消毒间换衣服。我机械地任他摆布,机械地听他说话:“他身上多处骨折,断了三根肋骨,最棘手的是一根肋骨刺穿了肺叶,导致严重的内出血,胸腔内几乎全是血块,看不清器官和脉络,你要有心理准备。”
我眼前一黑,抓紧他的胳膊稳住身体,不停地摇头道:“不会的,他不会死的,他身体最好,从来都没生过病,连感冒都没得过。”
“天籁,”文举撑着我,“别这样,你自己都撑不住,怎么能在精神上支持他?这个时候,病人的生命力和生存意志很重要,甚至比医生还重要,明白吗?”
我点头。
“好了,我带你进去,你跟他说话,他会听到的。”
我坐在曲凌风旁边,握着他没受伤的右手,看着他紧闭的双眼,他的神态那么平静,似乎没有了生命的迹象。这一刻,我完全能够体会曲凌风誓言放手的心境,为什么人总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才将自己的心和情看得最真?我对他的爱,已经嵌进骨髓。融进血肉,深刻到无从选择,无法放弃。只要他能平安,我愿以生命来换。
我完全听不到仪器运作的声音和其他人的谈话,只是一心一意地看着他,跟他说话:“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时你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眉宇之间就已经充满桀骜不驯,我那时根本没想到,我跟你还会有交集。
“我们第二次见面,你将我从记者手中救出来,我觉得你像一位浪迹天涯的侠客。但是很快,我就看到了你的本来面目。一个地地道道的强盗。你这个强盗,强占了我的身体,我的意志,我的思绪,我的心。我的灵魂和我的爱之后,想就这样抛下我走了吗?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我叫你放我自由,你就真的放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听话了?那么我现在叫你活下去,你是不是该听我的话?你不是喜欢听我唱歌?我现在就唱给你听。就唱你第一次听到的那首,我知道你听了之后一定舍不得走。”
我在他灰白的唇上轻触一下,缓缓唱道: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前方却依然长路没没,大千世界缤纷绚烂,为何我感到黑白一片。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停泊却依然不能靠岸,红尘俗事爱恨痴缠,为何我觉得毫不眷恋。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田头却看到狼藉不堪,害怕寂寞害怕孤单,为何我还要苟延残喘。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呼吸却不能停止震颤,想要开心走上一程,为何我找不到人相伴。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
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爱也罢。恨也罢,恩也罢,怨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拾起它;来也罢,去也罢,生也罢。死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珍惜它:”
我呢喃问道:“曲凌风,你可愿意为我拾起它?你可愿意为我珍惜它?”他仍然紧紧地合着双眼。我微笑道:“你一定是走得太远了,听不到我的声音,我再唱一遍给你听。”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
唱完,我还问:“曲凌风,你可愿意为我拾起它?你可愿意为我珍惜它?”
他不语。
我再唱。再问,唱完了还问,问完了还唱,唱完了还问,。问完了还唱……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唱了多少遍,问了多少遍,我隐约听到文举的声音:“天籁,别唱了,你的嗓子都哑了。”
我的歌声在急救室内回荡,一遍高过一遍,一声哀过一声,我觉得喉咙火辣辣的,有些腥涩甜腻,但是我不能停,我停了,他就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爱也罢,恨也罢,恩也罢,怨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拾起它;束也罢,去也罢,生也罢,死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珍惜它。”
“天籁!天籁!”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文举抓着我的肩膀,将我整个提起来,用力摇晃:“别唱了,别唱了,手术成功了,他不会死了,你听到没有?不要唱了!”
我的歌声嘎然而止,泪水迅速冲进眼眶,哽咽地重复:“他不会死了?”
“对,他不会死了,你的歌声把他唤回来了。”
我缓缓吐气。突然一阵猛烈的咳嗽,“哇”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尾声 八月的夏威夷,阳光明媚,海水碧蓝,吸引世界各地的游人到这里度假。我站在旅馆的阳台上,微笑着看楼下的天然海水泳池,一个矫健的身影迅速游动,鲨鱼一般的优美姿态吸引了很多游人驻足观看。古铜色的肌肤与碧蓝的海水形成强烈的对比,刺激人的视觉,尤其胸口和大腿上明显的疤痕。为他平添一分致命的性感。有时候,我觉得有这样出色的丈夫并不是什么好事。
电话响了,我走进室内。
“喂?您好……文举?哦……对,这里很美,有休假的时候建议你来……呵呵,他在游泳……我?当然在休息……是的是的,大医生,谨遵吩咐……嗯……嗯……真的?哈哈,哈哈,你真够活宝的,笑死我了……呢?好,我知道……”
一双手从背后环过来,湿漉漉的胸膛贴上我的脊背,迅速浸透了薄薄的衣料,滴水的头发搔着我脸颊。我在应答间抽空问了一句:“怎么不游了?”
低沉性感的声音在我耳边道:“你不看我,没意思。”
我的注意力还给话筒,“喂?哦,他上来了,没关系,你说。”
大手不规矩地乱动,探进我的衣领,我拍了他的手背一下,“别闹,我在讲电话。”
他委屈地抱怨:“我不喜欢你跟他讲电话。”
我安抚地刮一下他的脸颊。
“嗯?没事,我想到了,你可以问问天娇,她男朋友不是搞建筑的?”
手指灵活地解开我的纽扣,我倒吸一口气,忙捂住话筒,急喘道:“凌风?我要生气了。”
他在我耳畔吹气,赖皮地笑道:“别理我,讲你的电话。”
我来不及反驳他,又急忙应付话筒道:“我在听,你接着说。”
火热的唇含住我的耳垂,双手像两小簇火焰,在我身上制造奇迹,我努力抑制声音中的颤抖,虚软地道:“文举,我等一下再打给你,好不好?”
话筒掉在地上,我的斥责被牢牢吻住,溢出口的是不由自主的呻吟。
“喔——凌风?”我挣扎吟哦,“小心孩子。”
“放心,”他温柔地将我放倒,小心地贴近我的身躯,“我有分寸。”
暴风雨、又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