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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火,究竟是什么火就不知道了!
“小气!”程一笙说得很干脆,不过那尾音,又略带了丝靡音,拉出些许来,证明她现在是在**,这“小气”也不是真的小气。
殷权一听,这还了得,忍无可忍地大踏步走过去,墨黑的眸中,冒着火星星,不来灭火,还来点火,很好,真是好日子过太久了!
古人说得没错,这女人啊,真是一天不打上房揭瓦!
程一笙还歪着头似睨非睨地看着他,悠哉地坐着呢,丝毫没有紧张的意思,就那么看着他,向自己走来。
这副十足挑衅的态度,可激怒了殷权,等着瞧吧女人,今晚你求饶也没用了!
他可是把气势给蓄积的十足,要好好地要收拾她的。
结果没想到,他刚刚走到他的面前,弯下腰想拿捏她的,却没想到她先伸出手,一把就拽住了他的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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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 不为人知的过去
“我不是说……”程一笙略带沙哑慵懒的声音,微微拉长,那眉眼,也稍眯了起来,毫不吝啬地散发着她的妩媚。
殷权突然觉得,自己心跳加速了!
程一笙那微靡的声音拉长后,轻吸口气,声音更加软了,“我就喜欢你这种成熟稳重的男人,你越成熟,我越喜欢,你还想怎样?嗯?”
这语气,多少带了些挑衅的意思,虽然媚态十足,却也霸气十足。
这算是表白吗?肯定是了吧,殷权都听到自己强劲的、心跳的声音。反正这是殷权听的,人家愿意自动忽略那霸气的成份,谁能管得着?
“女人,你在诱惑我?”他性感的喉结,微微动了动。
“你说是、那就是了!”程一笙那细白的手臂,如海藻般地缠住了殷权的颈,将他的头给揽了过来,她微微扬起头,把自己的红唇送了上去。
顿时,两人的舌立刻搅在了一起,房间里开始升温,一切就顺势,发展了下去。
程一笙喝了酒,总是有那么点不正常,她是个正常的女人,被殷权不着痕迹地调教的,也有了需求,殷权这样的美色当前,她能忍住吗?平时她还矜持着,这不有酒了嘛,自然就有点张狂了起来。
殷权是乐得享受,她若是有心勾引,那简直死在她身上的心都有。
估计明日一早,程一笙要找地缝钻了!
殷权那小心眼,被程一笙的一句话,给解决了!
第二天,程一笙刚刚睁眼,便看到殷权那整齐的白牙,“老婆,早啊!”
回忆顿时袭来,程一笙睁大眼睛,然后马就把头就给塞进被中了,天啊!昨晚那个不是她、不是她!她居然说出那么露骨的话,居然那样勾引一个男人,简直太、太……
她是真生自己的气,喝点酒,就开始为所欲为!
殷权看到她这个样子,完全在意料之中,他笑着掀被子,程一笙躲在里面说什么都不肯出来,殷权低沉的声音,带着醇醇的笑,说道:“我期待你以后经常给我这样的‘惊喜’!”他隔着被子,轻拍她的臀,说道:“我去给你做早饭,羞够了就赶紧准备,不要迟到了!”
他出了房间,程一笙这才露出头来,冲着门喊,“殷权我命令你忘了昨晚的事!”
回答她的,是殷权一连串的大笑,愉悦的、肆意的!
程一笙一直到电视台门口,殷权那唇都是弯的,可见这个男人昨晚真是满足了,不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得到了大大的满足!
殷权到了公司,便看到了伏低做小的刘志川,他轻轻哼了一声,任由刘志川在后面报今天的计划,没理他。虽然他免去刘志川上非洲,不过心里的气难消,这段时间不但没有给他好脸色,连理都懒得理。
刘志川在殷权身边呆了那么长时间,自然是了解老板的,他一看就知道今天老板心情不错,心中不由一喜,赶紧讨好,没准殷总就原谅他了,总这么着,他心里就跟揣过砖似的沉重。
等殷权进了办公室,刘志川赶紧汇报好消息,让老板更加高兴。
“殷总,咱们在t市的分公司都准备好了,马上就能开业,您要不要亲自去主持?”他清楚,尊晟现在的生意都忙不过来,跑t市开什么公司牵扯精力?为的不就是气莫习凛呢,现在公司要开业,当然怎么能气着莫习凛,怎么来了。
“哦?这么快?”殷权的动作顿了一下,显得有些意外,距上次跟白家谈判,可没有多长时间。
“是啊,我亲自盯的这个项目!”刘志川为了讨好老板,自然不要命的好好表现了。
殷权明白,这段时间估摸着刘志川白天晚上加班才这么快把公司准备好,他的脸色,缓和了许多,他坐到椅子上,动作优雅而连贯,挑眉道:“自然要去的!”他几乎都迫不及待地想看到莫习凛因气愤而扭曲的脸了。他忍不住扬起唇,“挑好个日子,越快越好,开业!”最后两个字,坚定而掷地有声。
“是,殷总,我马上就去办!”刘志川振奋地跑出去忙活。
殷权摸了摸下巴,自己这边公司都弄好了,莫家一点消息都没得到,看样子白家在t市的余威,还不小!莫家恐怕要承受着双重打击,万没想到好朋友白家,会帮助敌人吧!殷权的眼中,闪过一抹得意!
刘志川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好一切,殷权一看,快是快,只不过要错过一笙的节目了。如果是昨天以前,他还不太放心她录完简易的节目,他不在。但是从昨天以后,他就不担心了,一笙不喜欢简易那种幼稚型的。
程一笙说喜欢殷权成熟,可从来没说过简易幼稚,殷权倒好,主动给简易贴上标签了。
反正现在殷权不再担心简易,不过他也没立刻决定,而是将电话打给了程一笙。
“喂?”程一笙心想,刚分开没多久就来电话,难道他是专门打电话取笑她的?不会吧!
“一笙,我要出差一趟,出差的时间,刚好你要录节目,我不在你身边,行不行?”看看殷权态度多好,出差也要请示一下。
“当然行了,你出差吧,我没事!”程一笙觉得殷权出差太正常不过了,一个管理那么大公司的老板,怎么可能不出差呢?她看别的老板天天飞来飞去啊,哪里像殷权总在家扮模范丈夫。不是她嫌弃他在家,而是担心殷权太在意她,误了工作。她说完,又问他:“去哪里出差呀?”
“哦,去t市!”
“t市?莫习凛的地盘?你干什么去?”几乎是殷权的话音刚落,程一笙就叫了起来。
“去开公司!”殷权的语气里,颇为得意。
想也知道,莫习凛的地盘能让殷权去开公司吗?程一笙不由立刻说道:“老公,泰国的事,也给他教训,就算了,那件事就算过去了好不好?你去t市开公司,他能罢休吗?”
“你老公,是那么弱的人吗?”殷权对于她的担心,有点不悦,好像她太小看他了。
“老公,我担心你啊,求你了,要不我心里总揪着!”程一笙很清楚莫家的势力,莫习凛都不敢到n市,殷权就敢去t市,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殷权都快把莫氏给弄垮了,莫家能干吗?
“我既然敢去,就证明没有问题,一笙,你应该相信我的能力!”殷权的语气,严肃了。
“老公,我相信你的能力,可我就怕万一!”程一笙担心地说。
这下,殷权的大男子主义,发生作用了,他用不容置疑地语气说:“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公司都准备好,不开不行,我不去,下面的员工怎么有信心工作?一笙,再说一遍,你应该相信我!就这样了!”
头一次,他提前挂了电话。不是他生她的气,也不是别的原因,只是他觉得有时候男人,不应该让女人为他担心成这样,好像如此一来,他很没本事一般。
“喂?”程一笙听他那边已经挂了,叹气将手机放到桌上。她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她也知道,应该充分的相信他。毕竟殷权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可她就担心,莫习凛本来就是个强敌,现在又跟殷权弄得你死我活的,她真是只怕万一。
一面是理智,一面是情感,她不知道该相信哪边。
中午吃饭的时候,程一笙没有和方凝一起吃,而是自己去了那家环境优雅的高级饭店,还是头一次,她自己去吃那么奢侈的饭。今天不一样,她有心事,她不想人打扰。
钟石与阿莎都看出她心事重重,两个频频对视,都不约而同地闭嘴不言,免得打扰到她。
原本两个人站到外面没打算进来,程一笙进了门,轻声道:“钟石,你进来吧,我有话问你!”
钟石心里一颤,千万别是什么他不能答的,要不他两边为难啊。不过他有什么不能答的?问他话,无非就是有关殷总的,殷总可是绝世好男人,应酬都少有,更不要提什么绯闻一类的了,想到这里,他又挺直胸膛,进屋了。
程一笙的声音,都有些无力,可见这心事,有多么的重。
钟石瓮声瓮气地问:“太太,您有事?”
“钟石,殷权要在t市开公司,我知道自己应该相信他,既然他都准备好了,那肯定没有问题,可我的心里,还是不由自主的担心……”
钟石一听,立刻咧开嘴笑了,“太太,您就担心这个啊,您真是多虑了,殷总曾经在敌人老窝当了一个月的邻居都没事,就个莫习凛,还不成问题!”
“啊?”程一笙瞪大眼睛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钟石神秘地问:“太太,您知道我跟殷总,是怎么认识的吗?”
程一笙摇头,殷权也没细说过,只是说钟石跟了他很久,是可靠的自己人。
钟石回忆起过去,感慨地说:“我们是在当雇佣兵的时候认识的!”
“雇佣兵?殷权还当过雇佣兵?”程一笙再难维持镇定,她几乎是惊叫出声,然后迫切地说:“你快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钟石也没卖关子,直接说道:“这事儿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我认识殷总的时候,他才十五岁!”
十五岁,那是殷权妈妈出事的时候。程一笙立刻沉默了,几乎马上联想到,这件事多半跟殷权的妈妈,也有关系。
钟石陷入了回忆,他沉声说:“那时候殷总的母亲,刚刚出事,继母很快就住进了殷家,殷总从殷家跑了出来,身上没有钱,殷总的脾气,又不屑于去求别人,我想他一方面是要赚钱,别一方面,是想壮大自己,所以跑去当了雇佣兵,在那里,你能拿到不少的钱,可同样,你的生命,也是没有什么保障的。我和殷总,就在那儿相遇了。”
程一笙的手,紧紧地握着杯子,仿佛将身上的紧张,都发泄到了杯子上。
“当时的殷总,只是一个文弱少年,很多人都看不起他,他也少言,平时都是一个人不说话,不过我看出他带着一股狠劲儿。比如说训练,他比谁都狠,好像跟自己有仇似的。”钟石说到这里,叹了声气,“其实我们当雇佣兵的,背后都有故事,我当时能看出来,殷总身上背着仇。他的眼睛里,只有带着仇恨的人,才有的目光。”
程一笙沉默着,此时她一句话都说不出,充当着一个聆听者。
“我们当时的环境很恶劣,基本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钟石自嘲地笑了一声,说道:“只有那样,赚钱才快啊!我们的双手,都沾过鲜血!”
程一笙的手,几不可见地颤了一下,她突然问:“殷权……也杀过人?”
“当然!”钟石呵呵地笑了,不过这笑,绝不是什么愉悦的笑,“不杀人,就是被杀!也就是那个时候,我佩服他的。因为他杀起人,比我们谁都狠!”
钟石的脸上,带着嗜血的笑。他本就不是什么老实人,像他们这类人,都是亦正亦邪的。只不过他完全被殷权征服,所以才甘愿当一个保镖。
“最危险的那次,就是我说的那次了。我们杀了一个地头蛇,当时情况很危险,所有的出口,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