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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降世-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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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的家吗?”小乞丐问道。

“这就是我们的家。”

小乞丐倒是一愣,这就是我们的家?少爷他说错了吧,然后看了看那个仍在前边向堂内走去的少爷,分明又不像,不禁心里冒出许些感动:我以后就有家了。

小乞丐忽然感到身子上一沉,发觉找到了一种脚踏实地的感觉,心里不禁又吓了一跳,难道这一路之上,竟然不是自己控制着自己走路吗?看看少爷身上与自己身上,极易染脏的白衣竟仍是洁白干净,难道走了这许多路程从山林到郊田,再进入城来,一点灰尘居然也没有沾上,真的是奇怪了。少爷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难道他怀着绝世的功夫不成。

小乞丐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行乞时,在茶馆门口免费听那说书的经常讲那书中的大侠,往往身怀绝技,身上罩着一层煞气,往往刀斧莫能入。今日见少爷这般,倒与那说书人讲的情形差不多。

“你既然还记得你姓白,那以后你就白英华吧。你就住在靠左首的那间屋子里吧。”

正当小乞丐胡思乱想之时,少爷说出这两句话,猛然一醒,继而作辑道:“谢谢少爷赐名。”心里却一直嘀咕:他是不是一路之上净想着给我起名子呢?然后看了看自己的那间房子,虽不及正房那样大,但也相差无几,而且看上去也显得十分的宽敞,更何况自己在社会上飘泊了十多年,今日总算有了一个固定的居所,怎能够还挑三拣四的呢?

“可我不明白……”小乞丐在看完周围的环境之后说,“你为什么会收留我,让我住在这里呢?”

白衣少年的眼皮动了动,用冷漠如冰的声音说:“杀人!”

小乞丐听了嗤笑一声,用一种不以为然,还略带调皮色彩的语气自语道:“杀人?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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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岁月

“少爷,这是今日的猎物。”

冥王看了看英华手里的银票,笑了一下,问道:“有多少?”

“三百万两。”

冥王轻轻地点了点头,表示满意,然后轻声说:“你先休息回房吧。”

英华得意地一笑,将银票放在桌子上,很随意地将桌上的一杯茶一饮而尽,然后走出去回到自己的房里。

冥王拿起银票,略略地看了看,心里想到:英华这次又杀了不少人吧。但显然他对杀人没有太大兴趣,将银票收好后,捧起一本书专心地看了起来。

×××

转逝之间,竟是已经过了三个春秋,这三年里,江湖上崛起一个新的邪恶势力——地藏宗。地藏宗成为与另一个早已在江湖上臭名昭著的邪教日月神教成为江湖上两大并存的邪恶势力。但是比起来,可以说日月神教是有形,地藏宗却是无形。没有人能够找到地藏宗真正的所在地,他如同荒海遗迹一般的存在,可他又无处不在,又处处在。他控制着江湖上各种势力,可谓是无孔不入,哪怕是你朝夕相处最亲的人,哪怕是你几十年死生与共最信任的朋友,都有可能是地藏宗里的人。而且据传闻,地藏宗里最高头领被称为冥王,是一个十分神秘的人物,他就像是一个藏在九幽地狱之中的魔鬼,从未在这个江湖上露过面。地藏宗里一切大小事等,全由冥王圣使出面代理,因此除了这个圣使,谁也未能见过个冥王的真实面目。但这个圣使的出现,就等同于冥王的出现。而圣使每次的行动也全都是来无影,去无踪,神龙见首不见尾。而在这短短三年,不知有多少个江湖势力被铲灭掉了,又不知有多少个朝中大臣被暗杀。据传闻,他们都因为是不满地藏宗而与其作对的人或组织。

×××

冥王很喜欢每一天的早晨,因为这时的太阳红彤彤的,像一张害羞的脸。

冥王很随意地站在院子里甩着胳膊,扭着脖子,算是晨练吧,但他停了下来——英华出现在他的身后。

“什么事,英华。”

白英华笑了一下道:“少爷,你大概忘记了我们还有一桩大买卖要做呢吧?”

冥王没有转过身,也笑着说:“怎么可能会忘呢?长通镖局的那个姓侗的老家伙还是不肯吗?”

这句话说的莫名其妙,但英华却似乎了解他的意思,点头道:“不错,他顽固的狠。”

冥王很随意很轻松地说:“呆在这间屋子里太久了,有些闷得慌,看来是该出去走走看看了。”

这句话也让人感到有些风马牛不相及,但英华却笑了,显然他已经知道冥王想要做什么了。

×××

一队镖车在山间浩浩荡荡地行驶着,车身上插着黄色的镖旗,上书“侗”。押镖的是天朝城里长通镖局总镖师侗秋成的大弟子孟凡阳。此人处事干练,本领在长通镖局内也是数一数二的。此人押镖,侗秋成最是放心的了。

其实,江湖有江湖上规矩,一般情况下镖局与各路绿林都有场面上的交情,都是为了混碗饭吃,相互都能给一个面子。所以说,只要镖车不太过于招摇了,插着镖旗的,一般绿林强人们都不会去劫车。但若双方没什么过场,耀武扬威,招摇而过,绿林上都是一些只识刀血的粗夯大汉,谁还会与其讲什么人命关天的道理?

这日镖车行至太行山下,一个长得一看就鬼精灵的五十岁的老者走到相比之下身材颇为高大的孟凡阳身旁道:“凡阳,你看已到太行山了,是不是把镖旗全插上,这样也好让人知道我们这路是镖局押着的镖车。”

孟凡阳回头看了一眼,是帐房胡先生,平日里孟凡阳挺讨厌此人,但尊敬他是个长辈,何况与师父的关系不错,只得谦声道:“胡先生,插得旗太多,未免太招摇了,我们不但不能全插,而且现在车上的旗还要拔掉一些,只需插着两面,让山上的绿林知道是我们长通镖局押的镖就可以了。师父他老人家名声在外,道上的人,一定会给他老人家面子的。”

那胡先生听孟凡阳这么一说,连打着哈哈道:“我也就是这么随嘴一说,随嘴一说。”

孟凡阳笑了一下,也不再说什么了。

前方的路,渐行渐窄,路旁的林子,渐行渐密,隐隐地增加了一种阴森森的感觉,但孟凡阳押的几次镖,倒几走过几回这条路,反觉不出什么来了。

忽听一声锣响,孟凡阳等人脸上猝然变色:怎么会这样?

林中四下埋伏,只这一下,便把众人围在当中。

孟凡阳毕竟见多识广,惊怒之下,立马稳住了阵脚,对那伙蒙面的强人道:“不知在下有何得罪,是哪路豪杰,请站出来讲话。”

孟凡阳这几句话说得掷地有声,倒也规规矩矩。

就见一个蒙面人上前一步道:“倒也没什么得罪,只是最近手头上比较紧,想借点银子花花。”

孟凡阳见此人蒙着面,不能识其真实面目,当下道:“阁下是谁?为何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那强盗道:“你不用管我是谁,只需要留下镖车,自然可以过去。”

孟凡阳冷笑一声道:“长通镖局押了近二十年的镖,从来就没有砸过镖的时候,阁下既然不敢以真面目示,想必与家师也是相识的吧?你这么做,难道不怕道上的人耻笑吗?”

那个强盗眯起双眼,但眼缝中射出许多的厉芒来,道:“废话少说,你到底是留还是不留下镖车?”

孟凡阳道:“长通镖局决对不能在我的手里砸了招牌!”

“那你就拿命来吧!”那人说着,呼哨一声,两边便混战起来。

倾刻,两边死伤都非常惨重,但孟凡阳武艺高强,显然这些强人未能耐何得了他的。但绿林强人剩下的人数上还是占绝对优势的。

但孟凡阳也看得出这伙绿林的首领的武功根本不如自己,始终不敢与自己作正面的交手,但自己也未能降服得了他,原因是那个人一见打不过就躲,让别人上前阻挡一阵子。但奈何孟凡阳手下的镖师们武功平平,虽然这伙绿林同样是一群乌合之众,但在同等水平下,数量就决定一切了。

直到了最后,长通镖局只剩下孟凡阳一人,虽然没有见到帐房胡先生的尸体,但他的人影也同样不见了,想是这个老滑头,趁早溜了,不过就算他在这儿,也是白搭。而绿林那伙除了那个始终躲躲闪闪的首领,还剩下约有七个人。

那个头人此刻显得又惊又怒,没有想到这片刻功夫就死去了这么多的弟兄,怎么能不叫他心疼呢?

孟凡阳心里还不是一样,眼里急成红色,但他们把名誉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宁可丢了性命,也要保住招牌,因此一定要死拼到底。

孟凡阳发疯了一般冲了过来,绿林们见他这幅视死如归,要拼命的架式,顿时生了三分怯意,纷纷向后退着。

一道黑光扫过,正扫中孟凡阳的胸口,顿时划出一条长达平胸长的伤口,鲜血如注,止不住地流了出来,孟凡阳一个踉跄,跪在地上。

“向冥王表示忠心的时候到了,杀了他。”

一个就像从天上传下来的声音,就像晴天打下的一道厉雷一般,把所有在场的人惊得一震。

那个蒙面头人身子在震动之余,不忘跪在地上,向天上叩头道:“圣使放心,属下必定完成任务。”然后站起身来,一步步向孟凡阳走来。

孟凡阳眯起双眼,盯着那个蒙面人,用一种难以遏制的愤怒口气道:“原来你是地藏宗的人!”

那个蒙面的头领说:“这个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你马上就要死了。”

说着,将一把剑逼向了孟凡阳的胸口。

“啊——”孟凡阳却是一声大喝,聚起全身之力,飞窜而起,一把撸掉了蒙在那个强盗脸上的黑布:“原来是你……”

那个首领将剑从孟凡阳的身体里拔出,鲜血喷射了他一脸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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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灾难

远在京城的长通镖局总舵侗秋成刚刚得知,由他最得意的大弟子押运的那路进往天都的镖车被太行山上的强人劫了。令他心痛不已的是,他的大弟子孟凡阳在此次的押镖路上被人杀害了,这可是二十多年来长通镖局走镖生涯中头一次栽得一个大跟头,是长通镖局开业以来最耻辱的一件事情。更令他震惊地是,这件事居然与地藏宗有关,这不禁让事情变得复杂了许多。

可是上天偏偏好像要捉弄他一般,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从各路传回的消息说,各路的镖车被劫被抢,押镖的镖师被屠杀的或死或伤,少有几个人能够活下来。而且这些消息又无一例不与地藏宗没有关系。

侗秋成想起了就在一个月以前的一个晚上所发生的事……

那天晚上的月色很好,侗秋成闲来无事,独自一人在院中散步,观赏月色,劳顿一天的弟子们此时都回房休息了,没有人来陪他一起散步。不过这侗老爷子也乐得清静,自得其乐。

忽然就感到一股很轻的风从面前扫过,凭侗老爷的经验阅历,这绝对不是自然之风,而非常像轻功极佳的高人施展轻功从空中掠过时所带的衣袖之风。

话虽然说得这么多,但这个想法在侗老爷子的脑海里却是一闪而过,因为许多的事情是不容你深思细想去的,绝大多数都是靠你自己本能的反应。

侗老爷子感到风动之后立马道:“谁!”说着脚下一蹬地,也追了上去。

谁知道那个只是一个过路的高人,根本就意不在此还是怎么的,侗老爷子跟了一阵居然就见不到人影了。

侗老爷子暗暗纳罕,虽然自己不是绝世高人,但在这天都城内,居然能凭脚力甩下自己的人这还是头一遭遇上。再看看前后左右,果真是再不见丝毫的人影。

正当侗老爷子怪自己多心多虑之时,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自己前面的一个人把自己吓了一大跳,当时这个人与自己的距离只有三寸,可谓近到极至,可自己却事先未能觉查,可见此人内功是何等的深厚。

侗秋成本能地向后退了两步,像他这样阅历丰富,见过无数场面的人,面对这等变故,也是大骇,问道:“你是什么人?”

那个白衣少年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虽然是在黑夜,但也能看得出他的容貌极是英俊,月光清辉之下,衣决飘飘,真如临风之玉树一般。

只见他微微低首,脸色神色也说不上是骄傲还是害羞,连声音也是一般得平稳缓和,轻声道:“见过侗老前辈,深夜相扰,深感抱歉。”可是对刚才的事情却只字未提,好像根本就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

侗秋成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年轻人,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此人,不过此人年纪如此之轻便练成如此高强的功夫,当真是一件罕事,当下还礼道:“少侠不必客气,不知少侠高姓大名,找老夫欲为何事?”

那个少年道:“不敢不敢,晚辈哪里敢称得上是高姓大名。晚辈姓白,名英华。”

“白英华……”侗秋成暗自念了一遍这个名字,脸上登时变色,“……地藏宗!”竟是脱口而出,可见其惊诧的程度。在这两年里,冥王圣使白英华的名字,他怎么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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