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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夫长-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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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斗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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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黑死病
第一章 引子
北京初秋的斜阳,温暖如一首柔和的歌。然而,燕京大学后山的一座小楼的房间里,却丝毫感受不到屋外此刻的和煦。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沙发前,脸庞藏在昏暗的光线中,他的面前,摆着一份电报。
电报安静地敞开在茶几上,上面打着几行中文和英文,内容很简单:
尊敬的楚建国先生:
我们很遗憾地通知您,您的儿子,正在我校心理学研究系就读的硕士研究生楚凡先生,在2005年9月3日的一场科研事故中离奇失踪,请您在接到电报后迅速办理有关出入境手续,与我校就楚凡先生的事宜予以接洽,我们将负担您此次出行的所用费用。
如有不便,请联系我国大使馆詹姆斯先生。
M国耶和大学
2005年9月6日
Septmeber6th,2005
DearMr。ChuJianguo,
Wearedeeplysorrytoinformyouthatyourson,Mr。WayneChuwhohadbeenstudyingatourPsychologyResearchFaculty,disappearedquaintlyonSeptember3rd2005becauseofascientificaccident。Forcopingwithhisrelatedmatters,wewouldliketoinviteyoutoetoourcountryASAP。Wewouldmeetallyourtripexpenses。
IfyouneedfurtherinformationpleasefeelfreetocnotactMr。Jameswhoworksatourembassy。
YoursSincerely,
UniversityJeho,M。
老人的手颤抖着,从兜里拿出了一份书信,上面的字清晰、有力。尽管已经看了很多遍,他的目光仍然再次落在了最后几行上:“
哦,对了,爸爸,我还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我昨天在跳蚤市场上淘到了一件有趣的东西,一个银色的十字架,它的模样很普通,但是背后却刻着一行非常有意思的字;DARKANGELFROMSAINTZION。中文意思大概是来自天国的黑天使。这是什么意思呢?您知道,十字架可是基督的图腾,是耶稣神圣、纯洁和奉献的象征,但这个十字架为什么会提到黑天使呢,换了在中国,这可是大逆不道的罪过啊。我曾经问过我的一位牧师朋友,他的神情变得很慌张,嘱咐我千万不要佩戴,虽然他说他也不清楚为什么,不过我看得出来,他的眼里有恐惧的神色,这是为什么呢?
是不是很有趣,爸爸?过年我回来时,会把它带回来,并且会和刘叔叔一块儿聊聊,他可是研究西方神学的大行家。虽然我是个无神论者,但我对他讲的那些神奇传说一直充满了兴趣。
呵呵,不说了,就写到这里吧。您老多保重身体。
儿子,楚凡。
2005年8月30日。
“叮铃铃……”老者身边的电话响了起来,老者抓起电话,声音沉闷地道:“喂。”
“老楚吗?我是老刘。”
“我是。”
“老楚,你儿子的事情我昨天仔细查了一下,大概有了点儿眉目。不过……”老刘叹了口气:“你要有思想准备。”
“你说吧。我能接受的了。”老者淡淡道,握着听筒的手却青筋凸露。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
※※※※※※※※※※※※※※※
该雅小镇。
该雅小镇是康德王国约克郡东南部一座不起眼的小城,紧靠着西回山脉大片广袤的森林,一条小河穿过其中,是一座优美宁静的古镇。
传说几百年前“神的愤怒”降临之前,这里的居民曾经居住在一座很大的城市里,生活富裕而安定。然而历经十年的圣战彻底毁灭了那座曾经繁荣的城市,如今它早已变成了废墟,昔日的繁荣埋藏在了山峦的深处,而战火中残活下来的居民们也不得不另寻地方休养生息。然而,出于对土地的热爱,他们并没有走远,虽然这里并不太适合居住,可用的耕地也少的可怜,不过他们还是选择了停下流浪的脚步,在大山脚下留了下来。
于是,便有了今天的该雅小镇。
文森特背着弓箭,手里提着今天晚餐所需要的牛肉和蔬菜,向家里走去。一路上,许多居民和他热情的招呼,他一一微笑点头。作为小城出类拔萃的一名猎手,单身的他吸引了不少女子的目光。当然,还有那淳朴憨厚的热情。
不过,文森特对待猎物的残酷似乎影响了他的生活,自从他三年前带着女儿芬妮克丝来到这个小城后,他待人接物一直显得很礼貌,同时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以至于很多爱慕他的女孩心里暗暗埋怨,认为这是一个不解风情的鲁男子。
文森特脚步没有停留,穿过小镇,来到自己的家里。他的家在小镇的西南角,偏僻而安静。
一推院门,文森特叫道:“芬妮,你在哪?”
“爸爸,我在这。”随着清脆如铃的应声,一个十一二岁的漂亮小姑娘从屋里跑了出来。
与该雅小镇上其它居民的容貌不同,芬妮黑色的秀发下是一双黑色的眼睛,容貌清秀,一个马尾辫扎在脑后,随着小姑娘的脚步上下跃动,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文森特的眼中射出慈爱的目光,平日严肃的脸庞也带着温暖的笑容。他蹲下身子,单手一把把跑到身前的芬妮抱了起来,重重地亲了一口。
芬妮小嘴一撇,道:“爸爸,你今天又没刮胡子。”说着,摸了摸文森特的络腮胡子,一下子又缩回了手:“好扎人啊。”
文森特哈哈大笑:“芬妮,我今天射了一头鹿,晚上你有好吃的了。”
芬妮快乐地微笑着,忽道:“爸爸,你救回来的那个叔叔刚才醒了。”
“哦,他醒了?”文森特感到有些惊奇。十天前,他在打猎时,从山里拣回了一个昏迷的男子,当时他全身几乎赤裸,身上伤痕累累,几乎陷入濒死的状态,文森特相信,如果自己不施以援手,这个年轻人很可能随时便会断气。“芬妮,他说什么了?”
“这个叔叔表情一直很奇怪,我跟他说话,他也不怎么理我。”芬妮摇摇头无奈道。人小鬼大的神情着实令人疼爱。
文森特点点头,把芬妮放下地,道:“宝贝,你先把这些东西拿进屋子,我去看看他。”
芬妮听话地接过食物,蹦蹦跳跳地跑了。文森特洗了把脸,向柴房走去,他在那里架了一张简易的木床,用来安置受伤的年轻人。
推开木门,文森特向屋里张望了一下。屋里的光线不是很充足,夕阳的余晖透过小木窗穿进房间。墙边的木床上,一位白衣年轻人正靠着床背坐在床上,光线洒在他的身体上,一部分映出金黄的颜色,另一部分则隐藏在昏暗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醒了?身体感觉怎么样?”文森特微笑着。
年轻人脸色有些苍白,头发不长,显得有些凌乱,眼睛很大,不过此刻并没有什么光彩。他皱眉道:“你好。这里是什么地方?”
文森特走到床前,道:“这里是该雅小镇,我叫文森特。”
“该雅小镇?”年轻人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对这里一无所知,旋即勉强一笑:“很高兴认识你,文森特先生。”
年轻人的举止里透着斯文,也许是个贵族。文森特一边想,一边继续道:“我也很高兴。请问你是……”
年轻人明白他的意思。他侧头仔细想了半天,眉头越皱越紧,最后不得不叹了口气,无奈道:“很抱歉。文森特先生,我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
“叫我文森特吧。不要先生先生的,我是一个粗人,不必这么客气。”文森特心里一叹,看来他伤得不轻,连记忆也丧失了。
年轻人笑了笑,尽管有些憔悴,但他的笑容依旧有着阳光的味道,惹人喜欢:“好吧,看上去你比我要大一些,我叫你老哥吧。你的女儿告诉我了,是你救了我一命,老哥,兄弟十分感激。”
文森特呵呵一笑:“不用谢,你当时的情况很糟糕,我帮你一把是应该的。”
年轻人点点头,大恩不言谢,他不是那种罗里罗嗦的性格:“你的女儿很可爱。”
文森特骄傲地一笑,拍了拍他的大腿,站起身来:“你再歇会儿,我去做饭。看来今晚你不用只喝粥了。”
“好的,我是感觉有些饿。”
文森特走到门口,刚刚拉开木门,年轻人忽然道:“老哥,我忽然想起点儿什么。噢,对了,我想起我叫什么了,我的名字叫巍恩。”
“好,兄弟,以后我就叫你巍恩。”
“老哥,我胸上挂的十字架是你的吗?”
文森特皱眉,看来他的丧失记忆的情况很严重:“不是。那银十字架是你自己的,我救你的时候,你一直紧紧地攥着它,我取出来戴到了你的脖子上。”
巍恩从此便在文森特的家里住了下来。尽管年轻人不会武功,但身体却恢复得极快,不久身上的伤痕慢慢褪去,基本上恢复了健康。文森特是一个典型的武夫,说话不多而且直来直去从不拐弯抹角,而巍恩喜欢读书思考,为人开朗乐观,甚有器量,两人脾气相投,相处得极为融洽,就连小可爱芬妮也很快喜欢上了这位叔叔,天天围着他,让他给自己讲故事。
以文森特的经验来看,巍恩的背景应该绝不简单,很可能是在某次旅途中遭遇了不测,甚至可能被匪徒所劫掠,以至于重伤之下失去了记忆。尽管二人都尝试了一些办法,然而巍恩却始终记不起自己的出身和来历,两人只得作罢。不过,更让文森特感到有些惊奇的是,面对这种令人沮丧的困境,巍恩却没有变得消沉和颓丧;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文森特发现巍恩有着坚强稳定的心智和非常积极的性格,这在他这个岁数的年轻人里并不多见。
日子平淡如水,很快,巍恩便在文森特得家里住了将近三个月,镇上的居民也渐渐熟悉了文色特的这位远房亲戚,一位并不张扬的年轻人。由于巍恩也是一色的黑发黑眸,和芬妮颇为相象,所以他的到来并没有惹起什么猜疑,相反,由于巍恩还算俊朗的面孔和彬彬有礼的言谈举止,几个还未嫁人的姑娘又开始暗自心动起来。
三个月来,巍恩除了帮助文森特打点一下捕来的猎物,用毛皮在镇上换取生活用品,就一直呆在家里看书,看得如痴如狂。文森特每周都要从老镇长图尔那里借来一摞书籍,而巍恩则通过这些书籍渐渐对周边的世界有了初步了解。每当文森特看着巍恩读书的模样,便更加确定他不是一个平凡的人,换了是自己,这几个月恐怕也就看上一两本,怎么可能看得了这么多的书,光看看书中的简介便足以让自己晕倒。幸亏老镇长也喜爱读书,家里的藏书足够丰富,否则还真不够这小子看的。不过这样也好,镇子里没有学校,他一直头疼芬妮的上学问题,这回有了巍恩,等于家里有了个老师,也算解决了自己的后顾之忧。
天气渐渐变得热了起来,该雅小镇迎来了西历1985年的夏天。

第二章 老镇长的烦恼

巍恩端起杯子,饮了一口,笑道:“这酒味道不错。”巍恩和文森特都喜欢晚饭时喝上两口,文森特酒量甚豪,巍恩则点到为止,细酌慢饮。
文森特点点头,笑道:“这可是正经的果子酒,我平时从来不舍得喝的。”
巍恩眼睛盯着杯子,缓缓道:“哦?今天非年非节的,你却拿出好酒,莫不是有事情要说?”
芬妮坐在二人的中间,一边扒拉着碗中的米饭,一边含糊道:“过几天就是我妈的忌日了。”
巍恩微微一怔,看着文森特。文森特正色道:“兄弟,我妻子的忌日马上就要到了,我明天出发,要去山里给她扫墓。”
巍恩夹了一口菜道:“你只管去,我来看家就是了。”
文森特捏着酒杯,道:“此去若是平安无事,少则三、五天,多则一个礼拜,我就会回来。”
巍恩道:“文森特,你的意思是给大嫂扫个墓还会有什么凶险?”
文森特犹豫着,慢慢道:“也许会有,不好说。”
巍恩放下筷子,凝视着文森特,文森特也看着他,眼光深沉中掺杂着一丝忧郁。芬妮看着爸爸,看看叔叔,闪亮的眼光游弋不停。
半晌,巍恩耸耸肩,道:“明白了。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照看芬妮。”
文森特笑了,嘴角的笑容显得异常开心,他伸出宽厚的手掌,巍恩看了看这只巨灵大手,淡淡道:“别来这套,婆婆妈妈的。”
文森特哈哈大笑,举起手中酒杯:“来,干了它!”
二人一饮而尽。
文森特说话做事一向雷厉风行,第二天一早,他便骑着马离开了小镇。巍恩站在长街上相送,芬妮身体尚未发育,便坐在他的右肩肩膀上,看着父亲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上。
巍恩右手扶着芬妮的腰,道:“芬妮,别难受,你爸几天就回来了。”
芬妮眼角闪光,含着泪花,嘴角却勉强一笑;“叔叔,还有你陪着我呢,我不难受的。”奇 ^书*~网!&*收*集。整@理
巍恩的手紧了紧,笑道:“嗯,我们的芬妮真懂事。”
两人转过身,沿着镇中唯一的一条长街向家里走去。走了几步,芬妮道:“叔叔,你昨天讲的一千零一夜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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