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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几点?”
“十点半啊。”
我抱起信转身就跑。
十点五十分,我终于气喘吁吁地跑到了学校外面的那个站牌下面,十一点,520路末班车终于准时开来。
我的心狂跳得厉害,等了四年,美丽的故事终于有了完美的结局,就像几米的漫画那样,习惯向左走的她和习惯向右走的他终于在圆形的水池前相遇了。
我上了车。然而,车厢里除了司机一个乘客都没有,我的心开始下沉,一直沉入无尽的海底,原来所有美丽的结局只不过是我一个人的想像而已,我终究错过了我一生中最初和最真的爱。
我闭上眼睛,一滴泪轻轻地滑落。
忽然,我听到车后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叫喊。蓦然回首,透过车窗,我看到她提着长长的裙摆,正气喘吁吁地跟在520路末班车的后面跑过来!
透过微笑的泪眼,我看见——她经过的地方,美丽的樱花次第盛开。
(文/宋煜)
第一章
蓝色记忆里的碎花长裙
我想,这个春天真是充满了浪漫的意味。因为居然有个男生和我的名字一样。我一直以为我的名字是很奇怪的,那是父亲翻遍了康熙字典才起出来的,难道他父亲也翻过康熙字典吗?
一
16岁那年,我随父亲的部队来到哈尔滨。从l岁开始,几乎每隔两三年我就要换一个城市,虽然只有16岁,但我已经去过很多城市。我的少女时代是在不断迁移和搬家中度过的,我极喜欢这种流浪的过程。
当我来到哈尔滨的时候,一下就喜欢上了这个非常欧化的城市。在中央大街最前卫的专卖店里,我妈妈为我买了一条极长极长的蓝色碎花长裙。她总是把我打扮得和一朵花一样,因为母亲是文工团的女主角,像喜儿这样的角色总是她来演,所以,我父亲像石光荣那样一眼就看中了她。
当我来到高一插班时,班主任给大家介绍,这是新来的唐璞萱同学。话音刚落,满屋的人都笑起来,我很惊讶,我的名字有这么好笑吗?班主任说,你和我们班一个同学重名,他也叫唐璞萱。在50多双眼睛里,我找到了那个叫唐璞萱的同学,当我碰到一双明亮的眼睛时,他躲开了,我想,一定是他。
班长,还不站起来,以后我们怎么区分你们呐?班主任笑着说。
他站了起来,很高的个子,有点瘦,我对他笑了笑,然后坐在了他前边的空位子上。
我想,这个春天真是充满了浪漫的意味。因为居然有个男生和我的名字一样。我一直以为我的名字是很奇怪的,那是父亲翻遍了康熙字典才起出来的,难道他父亲也翻过康熙字典吗?
我向窗外望去,哈尔滨的春天正慢慢地到来,虽然它比别的地方来得晚一些,但依然是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因为空气中正慢慢地传来栀子的花香。
二
从进入高一(3)班的第一天,我和唐璞萱的故事就真正开始了。他是班长,而我很快便被任命为团支部书记,开班会的时候我们谁也不看谁,但是我感觉上课时我的后背上总是被一双眼盯得紧,因为我感到我的后背到脖子一直在发热。老师点名或者提问的时候,我们几乎是异口同声,然后同学们就会哄堂大笑起来。
后来很多老师再提问的时候就说男唐璞萱、女唐璞萱。我们的物理老师是个50多岁的老学究,他却总是头也不抬,戴着1000度的近视眼镜,然后声音洪量地叫着,唐璞萱,唐璞萱!那时我们总是一起站起来,然后唐璞萱问他,老师,你叫她还是叫我?而老师居然慢条斯理地说,你先说,然后不详细的地方,她补充。所以,物理课堂上总是会有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在珠联璧合地回答着问题。
很多男生常使我尴尬,他们在楼道里叫着,唐璞萱,唐璞萱!我出去时他们哄笑,谁叫你呀,你会踢足球吗?我气得转身回去,等唐璞萱出去时他们也哄堂大笑,我们也没叫你啊,你愿意当啦啦队啊!
我们就这样被人开着玩笑,所以彼此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哎,全是名字惹的祸。我们从不说一句话,看起来充满了敌意,16岁的少年,正是枝头上一枚青涩果,我老是恨恨地想:他,凭什么和我叫一样的名字?
一次晚自习的时候,我和他去得都早,空空的教室里只有我和他,我的心咚咚地跳起来,他叫我说,你出来一下。
我的心快要跳出嗓子眼,随着他来到学校的操场,他踢着脚下的一枚石子,然后低着头说,你能不能改名啊?
我说凭什么啊!刚才我还以为我们之间会敞开心谈谈,比如他告诉我他不理我只是装的,那我就告诉他我也是装的,但他居然是想让我改名,凭什么是我改呢?没想到我想像的暧昧,不过是他要求我把叫了16年的名字改掉。
不!我说着,转身就走,他在我身后说了一句和改名无关的话,那句话虽然轻,但对我却是雷霆万钧的。他说,唐璞萱,你穿那条碎花的蓝色长裙真的很好看。
从那天开始,我一直在穿那条裙子,一直穿到冬天快来了,裙子旧得再也不能穿。第2年的春天,我央求妈妈为我再去买那条裙子,我要一模一样的,碎花,蓝色,长到脚踝。但我再也没有买到。
三
高三开始时,我和唐璞萱被班主任抽调去帮忙整理复习资料,班主任叫我们班长和团支书,她从不叫我们的名字,这样就免去了许多尴尬,只有那些男生们还在发着坏,但我和他已经习惯了。班主任说,这一周的晚自习,你们把这些资料归类整理,然后我们进入总复习。
当办公室只有我和他时,我能听到他丝丝缕缕的呼吸传来,中间休息时他总是倒一杯水给我,然后一句话也不说地站在窗前。
后来的3天,我有点咳嗽。班主任走了以后,我发现我的桌子上多了两个鲜红的苹果,还有一盒草珊瑚含片。我拾起头看他,他并不看我,只是在一张纸上写着那个给我们带来很多麻烦的名字,我吃着苹果,然后说,谢谢啊。我知道那是他给我的苹果。
可是他还是一直写着名字,我们的名字。我终于忍不住了,说,你总写我的名字干什么?他得意地看着我,谁写你的名字了?我这是练习签名呢,将来我要是出了名,字不能太丑吧?我被他逗笑了,觉得时间过得真快,一瞬间7天结束了,我们把那些名校的卷子全印了出来,然后发给了大家。
日子就这样过着,似乎平静中总有温暖,我渐渐地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但就在夏天快来的时候,父亲对我说,璞萱,我们可能又要走了,咱们要去青岛了。
刹那间,我愣在那里,青岛,那是一个多么遥远的城市,对于我来说,那里的红砖绿瓦一点也不吸引我,我几乎是和父亲嚷起来:我马上就要高考了,我不去!
但军令如山倒,谁都不能违抗。—周后。我们全家搬往了青岛。班主任告诉大家我要走的时候,我的同桌江小云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我笑着说,没事没事,你们可以报考青岛的学校,然后就能找到我了。
其实,我是说给后桌的唐璞萱听的。
当我踏上火车时,远远的,在站台后边,我看到了唐璞萱,他穿着白衬衣、牛仔裤,孤单得像一棵树,我的眼泪哗地流了下来。
四
没想到我们刚到青岛一个月,父亲的部队又接到转移命令,这次我们来到了青海。在青海,我参加了高考,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北京的大学。短暂的青岛之行,几乎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印象,甚至我连栈桥都没来得及去。
同时,我和唐璞萱几乎也永远地失去了联系。
在大学里,我遇到了蔡浪,—个同样瘦瘦高高的男生,和唐璞萱一样,他也会吹口琴。我没有想到,少年时的记忆会一直渗透到我的生活中来。原来,它如影随形、无所不在。很多个夜晚,我都会梦到唐璞萱,他穿着白衬衣和牛仔裤在站台后边躲藏着,我觉得,他是喜欢我的。因为,我喜欢他。
可是那些时光毕竟远去了,我们无力追回。毕业后我留在了北京,和蔡浪买了房子付了首期,结婚证早就领了,想国庆节时等蔡浪读完了博士再结婚。
那天,当我在北京的大街上遇到我的同桌江小云时,她惊叫着抱着我,啊!唐璞萱,唐璞萱,真的是你吗?你从哪里蹦出来的?我们班长找你快找疯了,就是那个男唐璞萱,他为了你考到了青岛的大学,但却没有找到你,后来他还通过电台找过你,原来你又来了北京!
江小云几乎不歇气的一大段话,让我呆立在燕莎门口。那时我手里提着为新婚买的双人床罩,上面有大大的喜字。
江小云说,我也考到了青岛,因为我不仅想念你,还偷偷地喜欢着唐璞萱,没想到他喜欢的人却一直是你!还有,还有,你记得那些写满了你和他名字的纸片吧?我点头,江小云说,他给我看过,很多张很多张,纸的前面是你的名字,后面画满了一个穿着蓝色碎花长裙的女孩子。
什么?他说是在练习签名的啊?
傻瓜,江小云弹我的脑袋,他那时怎么敢说出来?背上早恋的罪名你们就全完了!
我呆立在北京的秋风中,手里的东西越来越沉,我切切地问着江小云,那他现在呢?还在青岛吗?
她点头说是的,也快结婚了吧。我毕业后也来了北京,但下个月就要走了,如果不遇到你,大概你们之间的故事就全被岁月淹没了。因为我知道,你也喜欢他,因为你也和他一样,总爱写那个名字,一遍又一遍。
江小云给了我唐璞萱在青岛的地址,还告诉了我他的婚期。我坐上去青岛的飞机时,穿着特意订做的一条裙子,长及脚踝,蓝色,碎花。
当我出现在唐璞萱面前时,他手里的红葡萄酒洒了出来,唐璞萱!他失声叫道。很多嘉宾停下来看着我们,诧异于怎么会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我伸出手去,说,祝贺你。只这3个字,我差点落泪。但新娘很快就过来了,这次诧异的是我。因为她和我长得太像了,我好像看见了另一个自己一样。嘉宾们也纷纷地说,新娘的姐姐来了吧?
而最让我感到惊心动魄的是,那天,新娘穿的是一条蓝色的长纱裙,胸前缀满了蕾丝,裙摆处撒满了碎花。
你真漂亮,我说。但我知道,她为什么会穿蓝色的婚纱,这是我和唐璞萱的秘密,一个永远不能再说出口的秘密。
(文/雪小禅)
第一章
如果有来世,我想请你跳探戈
她深爱着男孩,只是女孩的矜持让她一直装腔作势;他深爱着女孩,只是她身边优秀的男孩让他却步。最终她嫁作人妇,他含恨而终……两个相爱的人共舞一曲的机会,只能等待来世了。 €;
天初走过四班门口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衣的女子一闪而过,再回头,便看见女孩有细白的牙齿,一双凤眼,长长的马尾梳得很高,天初想,上了三年高中,怎么从来没有注意过有这样美丽的女孩子?
等到去问同桌,同桌便笑他,怎么,我们这一届的白马王子也动了心,那个女孩是刚从上海转学过来,是不是和咱们学校的女生大不一样?
就是从那一天起,天初喜欢上了那个白衣的女孩子。那时离高考还有三个月,天初的成绩照样总是遥遥领先,没有人能追上他,然而朵朵来了就不一样了。朵朵和他仅仅相差几分,而且朵朵会写一手漂亮的草书,让天初刮目相看。朵朵就是那个白衣的女孩子。
其实朵朵也注意到了天初,那么优秀的男孩子,况且又是女生们里谈论的对象,她怎么可能不注意?在走过天初的身边时,她却硬又要装做冷冷的,仿佛永远是一只孤芳自赏的孔雀,又像是要出席晚宴的公主,没有半丝的温情。他却更加倔强,好像从来不要正眼看她,心底确实是恼的,恨自己的故弄玄虚,这又算什么?本来已是千万个想,却落得两个人好像比陌路还陌路,天初想,高考完了他就要说,告诉她他的爱。
高考完了人家却回了上海,只听老师说她报了上海的一所大学,他顾不得家人的阻拦,放弃了留在北京上大学的机会,也急急地报了上海,只为寻那个白衣的女子,那个心高气也傲的女子。
两个人在学校碰上了,天初总是先笑着说,哎,老乡。朵朵总是说,谁是你老乡?那不过是我外婆家。女孩到了大学就成了风云人物,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