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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王有宠姐善歌,今酒肴醉饱,群公宴倦,王何吝此女示于众!”宁王没有好意思当场回绝,但是依旧是设了七宝花障,让宠姐在花障后歌唱。太白只恨自己不长一双X光眼,能透过花障瞧一瞧人家宠姐的模样儿。但李白还有个特点,挺会自我排解,自我安慰的,他说:“虽不许见面,闻其声亦幸矣。”太白那色迷迷的样子,可想而知。
于是,天宝三年,唐玄宗只好将他“赐金放还”。但此时玉真公主恐怕还并不是太同意,于是玉真公主赌气对玄宗说:“我的公主名号也不要了,把我那些级别和待遇都取消了吧。”玄宗开始不许。但玉真公主坚决要散去财产,辞掉公主的名号。这时候,玄宗有了杨贵妃在侧,不是说凡事都依着自己的妹妹玉真公主了;所以,虽然知道公主是在赌气,也没有顺着她的意再重用李白,听任她去除名号,散财修道。
李白和玉真公主的情缘(3)
不过,李白对玉真公主并不怨恨;相反,李白一生爱慕玉真公主。玉真公主晚年在安徽敬亭山修炼,李白也眼巴巴地赶到敬亭山上,赋诗道:“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江湖夜雨原来不知道这档子事,以为太白真觉得敬亭山美不可言,哪知道太白之意不在山,在乎玉真公主也。后来,玉真公主于七十多岁时去世,葬于敬亭山。太白也于同一年死于敬亭山的当涂县。太白和玉真公主的情缘,可谓不浅。太白曾有诗:“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五落洞庭叶,三江游未还。相思不可见,叹息损朱颜”。太白和玉真应该是彼此之间互有情意的,不过太白性子太过不羁,做情人可以,做老公实在有点不放心。玉真公主想必也是不喜欢受拘束的人,要不然她也不会自愿当女道士了。所以,太白和玉真公主是不会走到一起的。正像一首歌中唱得那样:“缘份,缘份,就怕有缘没有份”。不过就这样也许最好,在岁月深渊,望明月远远,挺好。
①飙欻:狂风,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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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道教文化(1)
玄元九仙主①,道冠三气初。应物方佐命,栖真亦归居。
贻篇训终古②,驾景还太虚。孔父叹犹龙③,谁能知所如。
《高士咏·混元皇帝》
此诗为盛唐时著名的道家高人吴筠所作。据说李白能够面见玄宗,被封为翰林学士,除了玉真公主的介绍外,也得力于吴筠的推荐。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道教盛行的时代,因为道家始祖是老子,老子姓李名耳。于是,李唐一族就自认为是老子的后代,毫不客气地将道教算做“本朝家教”,大大地提升了道家和道教的地位。贞观十一年(637年),唐太宗颁《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诏》:“自今以后,斋供行立,至於称谓,其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明确规定了男女道士们的地位高于僧尼。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玄宗亲注《道德真经》,并把《老子》列入科举中的必考书目。这手最厉害,就像现在的高考指挥棒一样,科举必考,普天下学子谁敢不学?所以,唐代读书人没有几人不把《道德经》读得滚瓜烂熟的。所以,有唐一代出了不少道家高人,除吴筠外,还有诸如孙思邈,吕洞宾、张果老、何仙姑、韩湘子、蓝采和、谭峭、杜光庭等人。
吴筠本来是山东的一个儒生,从小就喜欢读书,文才也非常好,但却在科举中名落孙山。他“品性高洁,不奈流俗”,于是愤然学道。因科举不第而学道者不少,像吕岩(吕洞宾)也是如此。当然,这算比较符合构造“和谐型社会”的出路。像晚唐的黄金甲同志(沙梨熊语)和清代的洪教主,他们落榜后,干脆就造起反来了,朝廷要早知道这样,说什么也得给他个名额啊。
吴筠走进嵩山,拜潘师正为师,全心钻研道术,尽得所传,不久就大道初成。中国的道教,一开始混杂了很多民间的宗教,画符捉鬼,炼丹服药。早期道教的烧锅炉炼丹一派,害人不浅。像葛洪葛仙翁就笃信服食“金丹”可以成仙,他的理论是这样的:“夫五谷犹能活人,人得之则生,绝之则死,又况于上品之神药,其益人岂不万倍于五谷耶?”意思是说人们吃五谷杂粮就能长高长大而活命,不吃饭就要死掉--这是一般食品的功效,那么如果有“上品”的神药吃吃,滋养的效果不比五谷杂粮强上万倍,不就能让人长生不老了?那什么是神药呢?葛洪这样认为:“朱砂为金,服之升仙者,上士也”,也就是说吃朱砂和黄金炼的丹药才是真的高人。但事实上我们知道,朱砂黄金都是重金属类,是对人体有毒的东西,谁想早点见阎王爷就多吃那东西。《红楼梦》中的贾敬和历史上的许多帝王都是吃了“金丹”后提早“升天”去了。
而吴筠却摒弃了这些荒诞不经之谈,他从道家始祖老子那里体会道家的真义。道家始祖老子典籍中,其实并没有烧丹炼汞之类的东东,而是以修身养性为宗。吴筠发扬了这一点,他写有《神仙可学论》一书,认为“远于仙道”有七,“近于仙道”也有七:“以轩冕为得意,功名为不朽,悦色声,丰衣厚味”、“强盛之时为情爱所役,斑白之后,有希生之心”、“闻大丹可以羽化,服食可以延龄,遂汲汲于炉火,孜孜于草木”这些都是吴筠重点批判的行为,是远于仙道的。而“性躭玄虚,情寡嗜好。不知荣华之可贵,非强力以自高;不见淫僻之可欲,非闲邪以自正”这样的行为却是近于仙道的。
由此可见,吴筠对于那些又想骄奢淫逸地享受,又想吃个“仙丹”就上天的做法是嗤之以鼻的。一些实质上是骗子的道教人物,借口炼仙丹,骗钱害命,正是吴筠反对的。吴筠讲究身内有仙丹,不用身外求。人有三宝精、气、神,而修炼精、气、神的前提是“止嗜欲,戒荒淫,则百骸理,则万化安”。其实,吴筠已经具备了道家内丹派的基本思想。后来的钟吕(汉钟离和吕洞宾)继承了这一派,到全真派王重阳更加发扬光大,使得道教面目一新。内丹派类似于气功的锻炼,从实践中看,虽然不能长生不死,但对于养生长寿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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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道教文化(2)
吴筠文采不错,他在吴越之地常与文人交往,其中包括像李白这样的。吴筠所写的诗文,很快传于京师之中。《新唐书》中说:“玄宗闻其名,遣使征之。”所以,吴筠面见玄宗比李白要早。有人可能奇怪,怎么玄宗先召见吴筠,难道他的诗比李白还要好吗?吴筠的诗当然不如李白,但玄宗对吴筠优先感兴趣,应该不是针对他的诗文,而是他的道术。自古都是“做了皇帝想登仙”,当了皇帝,金钱美女,要啥有啥,但却留不住时间,在死亡面前,天子小民,一律平等。因此,每个皇帝对长生不老都是感兴趣的。唐玄宗见了吴筠,也是忙不迭地先问道法。吴筠回答说:“道法之精,无如五千言,其诸枝词蔓说,徒费纸札耳!”意思说,道家真义,一本《道德经》就说全了,其余的那些东东,都是瞎发挥,白白浪费纸。玄宗问道法只是个幌子,他最关心的还是长生不老这件事。当玄宗问及如何成仙时,吴筠一口回绝说:“此野人之事,当以岁月功行求之,非人主之所宜适意。”吴筠意思说,修仙这样的事,是山野之人干的活儿,需要穷年累月地练功不辍才行,不是皇帝能做得来的。说来也是,如果皇帝专门修道,不理政事,岂不必将弄得天下大乱?吴筠这样的回答,后来成了道家人物面见皇帝时必说的“外交辞令”。像五代时陈抟面见柴世宗时也说:“陛下为四海之主,当以致治为念,奈何留意黄白之事乎?”
吴筠曾被玄宗委以待诏翰林之职,和群臣一起上朝,参与政事。后来,吴筠见玄宗越来越发昏,就预感到天下将大乱。人家吴筠是什么人,对于《道德经》中所说的“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的道理烂熟于心,于是提前辞职回山,逍遥于吴越的泉石之间,最后于唐代宗大历十三年(778)逝世。吴筠在开元年间面见玄宗时起码要有三四十岁以上,到778年才逝世,肯定要活了###十岁还要多。
《新唐书》夸奖吴筠:“词理宏通,文彩焕发,每制一篇,人皆传写。虽李白之放荡,杜甫之壮丽,能兼之者,其唯筠乎!”但我们看吴筠这首诗,写得并不是太出色,这首诗说的是道家始祖老子,唐高宗追封老子为玄元皇帝(题目中改为混元皇帝,不知道是不是彭定求那个混球为了避讳玄烨而改的)。诗中全是道士仙家术语堆砌,香烟缭绕,了无生气。虽然不是应制诗,但却也具备应制诗那种单调乏味的特点,比起李杜,远远不如。当然,吴筠集中也有比这首好一点的诗,比如下面这首:
人惊此路险,我爱山前深。犹恐佳趣尽,欲行且沉吟。
不过,吴筠本人以道家高人闻名,还是这首《高士咏》更能代表他的本色。吴筠这个《高士咏》乃是一组诗,共有五十首,分别写了老子、庄子、列子、广成子、尹喜、荣启期、许由、陶潜等道家人物。大家有暇,不妨一读,对道家人物当有更深的了解。
①玄元:指老子。九仙:道家以上仙、高仙、大仙、玄仙、天仙、真仙、神仙、灵仙、至仙为九仙。
②贻篇训终古:指老子留下《道德经》教化世人。
③孔父叹犹龙:孔子曾专门去拜访过老子。学生们问对老子的印象,孔子说:“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缯。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意思是说老子的学识像传说中的龙一样神秘,深不可测。
附:全唐诗卷853中第105首有一篇《胡无人行》收在吴筠的名下,此诗慷慨激烈,非常不错。但此诗并非吴筠所作,而是梁代吴均写的,彭混球弄错了,这里不妨一读:
剑头利如芒,恒持照眼光。铁骑追骁虏,金羁讨黠羌。
高秋###月,胡地早风霜。男儿不惜死,破胆与君尝。
比王昭君更惨的宜芳公主(1)
出嫁辞乡国,由来此别难。圣恩愁远道,行路泣相看。
沙塞容颜尽,边隅粉黛残。妾心何所断,他日望长安。
《虚池驿题屏风》
这首诗是天宝四年被派去北方和奚族人和亲的宜芳公主(《全唐诗》中误录为“宜芬公主”)所作。有道是“公主琵琶幽怨多”,和亲之举在汉唐两代一直做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外交政策”来使用。王昭君出塞去匈奴和亲虽然最为有名,而且后世文人吟咏最多。像杜甫就感叹:“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欧阳修嗟叹:“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春风当自嗟”。但是,江湖夜雨觉得,王昭君却并不是历史上与胡人和亲的女子中最为悲惨的。一来,王昭君本为后宫宫女,在三千佳丽如花的后宫中,她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终老宫中,正像王安石说的那样:“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二来,王昭君和亲之后的结局,在历代和亲的女子中也并不算很差。
然而,对于唐朝的那些派去和亲的公主来说,她们的心情应该比王昭君更加沉痛难耐。她们都是金枝玉叶的皇亲,如果不去和亲,她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在家里游乐玩耍,然后在大唐的名门贵族、科甲才俊中选一个如意郎君当驸马,过上花好月圆的幸福生活。然而,一纸诏书,就要离别自己的爹娘,孤身一人远去那地僻人蛮的遥远世界,很难再有机会回到家来。这样的事情,对她们来说,实在无异于晴天霹雳。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这是电视剧《红楼梦》中的一曲歌,是说探春的。探春被南安太妃收为“女儿”去番邦和亲,饶是有“玫瑰花”之称的探春,一向精明泼辣的探春,此时也不禁珠泪涟涟,情难自己。
和《红楼梦》所编的情形相似,唐代派往外族和亲的“公主”,往往也只是皇家的旁支。真正的皇帝女儿,被视作掌上明珠的宝贝疙瘩,是绝对不派去和亲的(尤其是唐朝前期)。吐蕃人曾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居然想娶太平公主。太平公主可是武则天和高宗的眼珠子,哪里能送到吐蕃去?于是,武则天他们假称太平已出家修道,等风声过去后,就又风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