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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老者越是这样急切的想要得到金色闪电,彭天扬就越觉得其中有问题。
彭天扬心中突然一动,莫非这个老头子已经知道了金色闪电是一只什么鸟类,明白金色闪电的神奇之处,才会不惜花费巨资购买?
不能卖,反正自己目前不缺钱花,金色闪电对自己这样依恋,就让他一直在自己身边吧!
火焰犀牛的晶核大约有蚕豆大小,红通通的,发射着火红的光芒。虽然距离有一米多远,但是彭天扬依然能够感觉到晶核中蕴藏着的巨大能量。这种能量,和一天前在博物馆中那枚火鸟蛋的能量相类似,是属于同一类型的。
“噗噗!”正当彭天扬准备拒绝老者的时候,金色闪电却突然有了异动。
金色闪电突然扑到晶核旁边,尖锐的小嘴一张,叼起晶核,“咕噜”一声吞进肚子。金色闪电的脖子只有大拇指粗细,一枚大大的晶核在经过喉咙的时候十分困难,但是金色闪电似乎对这种东西过于偏爱,虽然被噎的喘不过气来,但还是拼命的一仰脖子,把晶核完整的吞了进去。
“小金,快吐出来!”彭天扬顿足捶胸:“天哪,你一口吃了一千五百枚金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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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六章 … 一个老佣兵←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彭天扬谁不出话来,老者也张大了嘴巴,都目瞪口呆的看着金色闪电。
金色闪电吞噬了晶核之后似乎有些消化不良,小脖子连续多次向上顶,肚子一鼓一鼓的。
“嘎嘎!”金色闪电的喉咙似乎被晶核划破了,他的鸣叫声变得更加嘶哑。
突然,金色闪电腾空而起,穿窗而出,眨眼间就消失在村子东侧的山林里。
“老先生,您刚才说……那枚晶核价值一千五百枚金币!”彭天扬用力的咽了一口口水,胆战心惊的问:“咳咳,价格是不是估的高了一些?你看,才那么一点点,怎么可能是五级火焰犀牛的晶核呢?”
一千五百枚金币啊,彭天扬想一想就觉得心疼不已,虽然他现在有能力支付这么多金币,可那将意味着最近一个月胖子佣兵团生历来死里去的白干了啊!
老者如同没有听到彭天扬的花一样,眼睛死死的盯着金色闪电离去的方向,良久才惋惜的问道:“佣兵,为什么不用锁链锁起来?”
“他会主动来找我的,用不着锁链。”此时此刻,彭天扬多么希望这只惹祸的小鸟和自己无干啊!
“哦?”老者眼睛一亮:“也就是说,他还可能飞回来?”
“也许是吧,他自己飞走过好几次了,每次都是在外面吃饱了就回来的。”彭天扬低着头,内心飞快运转,琢磨如何能够逃脱这一千五百枚金币的债务。
“如此甚好。”老者的表情一下子放松下来:“本来,如果是一只不听话的小鸟叼走了我的晶核,我是不会怪罪你的。既然那只小鸟还会回来,那么我们之间的买卖就还要继续。订金你已经收了,那我就等着你交货了。”老者把桌子上的五百枚金币推向彭天扬,以一种不容商量的口吻说道:“这些你都收下,免得到时候麻烦。”
老者越是这样,彭天扬就越觉得不能把金色闪电卖掉。想一想金色闪电乖巧的样子,彭天扬心一横,命令卡德拉斯打开诅咒之戒,把里面数千枚金币都抖落出来。彭天扬一边一五一十的数着金币,一边说道:“我没有答应你出让小金,给多少钱都不卖。不就是一枚晶核吗,我给你钱还不行。”
老者没有想到一个不起眼的佣兵,竟然装着这么多金币,一时间慌了手脚:“不不不,订金你已经收了,哪有返回的道理。我不要钱,只要那只小鸟。”
彭天扬数好一千五百枚金币,往前一推:“老先生,我看你还是要钱吧。那只小鸟我很熟悉,除非是我,他不会听任何人的话。不但如此,他还会攻击任何敢于靠近他的人。你花这么多钱买来一只小鸟,要是让他逃走了,岂不是损失就大了。”
“高级魔兽,自然脾气暴躁一点。不过你放心,我相信以我的能力,还是有办法让这只小鸟对我服服帖帖的。”老者胸有成竹。
老者的话无意间透露出一个消息,那就是金色闪电竟然是一只高级魔兽,难怪他如此上心呢。
如果金色闪电真的是一只高级魔兽,那么老者出资两千枚金币不但不多,而且捡了一个大便宜。他欺负彭天扬不懂眼,想要以极小的代价得到一个高级魔兽。
“老先生,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明白了这个道理,彭天扬有些生气:“你明明知道小金是一种什么魔兽,但是你却装作不知道,而且还想用钱把我的小金骗过去。哼,赶快拿着金币离开这里吧,免得我一会儿后悔,连这些金币都不给你。”
“哈哈,佣兵,你错怪我了,开始的时候我的确不知道这只小鸟是什么东西,甚至到现在,我也只是怀疑而已。”受到指责,老者不但不生气,反倒哈哈大笑了起来:“我是从他能够喷射具有强烈腐蚀性的酸液,以及敢于吞噬火属性的晶核上判断出,他或许是一只来自南海红岩岛上的金爪火鹤。”
“金爪火鹤是什么东西?”彭天扬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你竟然不知道金爪火鹤?”老者惊讶的看着彭天扬,不明白这个佣兵为什么如此孤陋寡闻?“在所有飞行系魔兽当中,有三大黄金家族,他们都是空中的王者。按照实力高低来划分,火鸟最强,其次是巨龙,再次就是金爪火鹤了!”
称霸天空的三大黄金家族,各有各得特点。火鸟最强,但是数量也最少,最不易和人类接近。在帕尔玛大陆,只有在传说中才有火鸟和人类成为好朋友,并肩作战的事情。相传已经有三千多年,没有出现火鸟骑士了。
相对于火鸟来说,巨龙的数量要多得多。巨龙经常在帕尔玛大陆上活动,每隔十几年就会有一个好运气的人类强者得到巨龙的尊敬,从而和巨龙签订骑士契约,成为令人敬仰的龙骑士。在帕尔玛大陆,目前一共有八个龙骑士,已知经常活动的巨龙的数目不下二十条。
巨龙虽然强大,但是巨龙却是高傲的种族,只有在他真心实意钦佩一个人类强者的时候,才会主动和人类签订契约。任何人,无论使用任何方法,都不能强迫一头巨龙为自己服务。因此,龙骑士虽然强大,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类都有幸让巨龙为自己服务的。
因此,在三大黄金家族中,人们更加青睐于金爪火鹤。金爪火鹤的作战能力虽然不及火鸟和巨龙,但也是八级魔兽,实力堪比一个大魔法师了。更重要的是,人类可以强迫金爪火鹤和自己签订不平等契约,从而强迫金爪火鹤为自己服务。
不过,虽然金爪火鹤有这些有点,但是整个大陆上的金爪火鹤骑士的数量却比龙骑士还要少。原因很简单,金爪火鹤和火鸟一样,都是生活在海外孤岛上,几十几百年也不会光临大陆一次,被抓住成为人类骑士的金爪火鹤数量就更少了。
这个老者正是看中了金爪火鹤的这一优点,想要让自己成为金爪火鹤骑士。
解释完三大黄金家族,老者开始为自己开脱:“佣兵,我并没有刻意隐瞒什么,也并不想沾你的便宜。首先这只小鸟究竟是不是金爪火鹤,我还不能确定。我这是在赌博,万一他只是一只普通的小鸟,我的损失也很大。其次,即便他真的是金爪火鹤,对于你来说也没有什么用途,因为金爪火鹤只和高级魔法师签订契约。而你,应该是一个战士吧?”
彭天扬心中有些失落,因为老者说的和他心中所想的有点出入。当老者说金色闪电是一只超级魔兽的时候,彭天扬曾经很兴奋的认为,小金就是火鸟。毕竟恩莱科的火鸟蛋是在自己眼皮底下被摧毁的,当时彭天扬曾经和火鸟蛋有过激烈交锋。后来小金就出现在彭天扬的客房里了。
彭天扬多么希望,小金就是火鸟,他因为自己的缘故得以孵化,因此按照他们的传统,主动把自己当成了主人。
现在看来,小金可能是一只金爪火鹤。虽然也是一只实力强悍的魔兽,但是和先前的期望还是有一定差距。
“老先生,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不过我还是不想出让小金。”彭天扬笑道:“我也想赌一赌,万一小金是金爪火鹤,他对我的帮助可不是几千枚金币可以比拟的。”
“可你不是魔法师,无法驾驭金爪火鹤啊!”解释了老半天,彭天扬竟然还是无动于衷,老者有些急了:“要不你跟我到木兰城,我再支付你一万枚金币,总可以了吧?”
“我的确不是一个魔法师,可是你不要忘了,小金对我很好,他只听我的话。和强迫性的契约相比,做朋友似乎也可以让小金为我服务。”刚才老者曾经说过,金爪火鹤长大之后可以带着人类在空中翱翔。彭天扬的心思早就飞上蓝天了:“嘿嘿,如果有一天,我能和小金一起在空中遨游,是不是金爪火鹤骑士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老者为之气结,想要发火,但是又强子忍住了。老者把金币退回到彭天扬面前:“年轻人,既然你坚持己见,我也不好强迫你。我看你像是一个正在执行任务的佣兵,不如这样,这些金币你先拿着,我临时加入你的佣兵团,跟你一起去执行任务。十天之后,如果你还是舍不得放弃你的小金,那么我就放弃。而且,不要求你赔偿我的晶核。”
“你是一个佣兵?”彭天扬很奇怪,他并没有看到老者胸前别着佣兵徽章。
“三十年前是。”老者拿出一个四级佣兵徽章给彭天扬看:“后来我不去接任务了,但是我也没有说要退出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也没有说要开除我,因此现在应该还是四级佣兵。”
很陈旧的一个佣兵徽章,上面写着老者的名字:莫斯玛尼,木兰城邦人,五级魔法师,四级佣兵。
彭天扬也拿出自己佣兵团徽章:“莫斯玛尼先生,我是纳克布•;天扬•;彭,胖子佣兵团。”
“S级佣兵团!”莫斯玛尼手一哆嗦:“什么时候多了一个S级佣兵团了,你们不会是冒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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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火凤朝阳
→第六十七章 … 山中露营←
胖子佣兵团晋级为S级佣兵团还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因为工会三大主席有所顾忌,并没有公开这件事情,因此知道的人并不多。莫斯玛尼深入比蒙山猎取魔兽,在山里呆了半个多月,今天才出来,自然更不知道。
“才升级两天。”彭天扬笑着把佣兵团徽章推到莫斯玛尼面前:“三大公会的东西,试问谁敢作假?”
不是不敢,是不能。
三大公会所发放的佣兵团徽章,会员徽章,以及各种任务记录薄,都是用特殊材料,经过神秘的加工方法制造而成。除了工会总部之外,没有人知道制作方法。
莫斯玛尼是一个老佣兵,深知这个道理,因此他只是看了看徽章,并没有拿过来验证。“真没有想到,您竟然是S级佣兵团的团长!”莫斯玛尼肃然起敬:“看来我真的老了,我还以为这个世界上除了铁血玫瑰,再也不会出现S级佣兵团了呢!”
既然临时加入佣兵团,那就是胖子佣兵团的一员,就必须受彭天扬的领导。
莫斯玛尼恭恭敬敬的站立起来:“团长阁下,请问我们正在执行什么任务,需要我做什么工作?”
“我们不是在执行任务,我们只是在游玩。我的未婚妻霍妮小姐想要去木兰城,让我陪陪她。”千万不能说是在执行任务,否则得话就算违反工会规则,日后将会成为树屋酒吧内不受欢迎的人。
莫斯玛尼看了一眼院子里精疲力竭的战马,微笑着摇摇头:“团长,是一个隐藏任务吧?没关系,我不知道也可以。反正我是胖子佣兵团的一员了,就让我担任保护任务吧。我是一个不错的魔法师,在战斗的时候为你提供魔法支援。”
时近中午,毕隆走过来低声询问:“纳克布先生,我们可以走了吗?海伦小姐问,你是不是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如果需要,我和古德尔管家负责警戒。如果不需要,我们就要马上启程。”自从上一次天扬镇大战以后,毕隆再也不敢对彭天扬有丝毫不礼貌了。
“我不用休息,大家上路吧!”刚刚进入木兰城邦,还不算脱离危险,能多走一步是一步。
一阵马匹嘶鸣声过后,七个人纷纷跃上战马。
彭天扬指着自己的一匹战马说道:“莫斯玛尼先生,这匹马归你。”
“我从来不骑马。”莫斯玛尼摇摇头,身体冉冉升起,如同一片树叶一般,摇摇晃晃的向前飘去:“团长,我来打前站吧。”
“浮空术,这是谁?”古德尔很识货,他知道这是一种高级魔法。
看着莫斯玛尼远去的背影,彭天扬苦笑道:“他叫莫斯玛尼,一个四级魔法师,是我的债主,我欠他一千五百枚金币呢!”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