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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亲家(1)
文/徐正荣
先看数字一组,0:没有女友;1:一辆新本田;2:叫炭烧的两岁斑点狗;10:不算奖金在内的年薪,单位是万元;100:设施齐备的住房面积;N:拥有的幽默感、事业心……如果这些数字集中在一个二十六岁、长相优秀、叫龙信的单身广告设计师身上,你说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我就是龙信,每年数着10,和一只2住在100里,每天在亲友的热心安排下开着1去这个城市最不适合爱情生长的地方相亲,目的是为了突破那个0。
我在瞬间死去鬼知道相亲在今天竟然很有市场,我把相亲定义为一个陌生人是否有可能成为我另一半的面试。这一年,和我相亲的女孩可以组建一支女足,事实上最让相亲不能成亲的是我每次都带斑点狗炭烧盛装出席。
“如果对狗都没有爱心,那还指望她结婚后不把你当作一条狗?”我带狗相亲让老妈很是愠怒,在得到我正当的解释后表示理解。用狗测试她们是想和我恋爱还是要和我的财产结婚的招数屡试不爽,只是它的真实性让我看见了现实的残酷性。
现在,老妈把这次相亲地点的纸条交到我手上,纸条写着:岛岛(女孩名),晚上8点,老树咖啡二楼靠窗第四个座位。
3小时后,我准时把自己和炭烧送到不断有音乐飘出的老树咖啡门外。
俨然是爱情探测器,炭烧嗅着鼻子窜到门口。门童示意指示牌:宠物不得入内。我只好让服务生把炭烧带到宠物间。少了炭烧,我的鼻子使劲嗅也嗅不到爱情的真实气味了。
就是这儿,我最后整理衣冠,心跳加速地问坐在位子上低头发短信的女孩:“小姐,请问你是不是叫炭烧?”完蛋,我连对方的名字都叫错了,这场相亲肯定没戏。
“先生,我不叫炭烧,我叫方糖。”那个该叫岛岛的女孩抬起头。老树咖啡昏暗灯光下,岛岛的眼睛竟然可以像天使一样明澈。我眼睁睁看自己淹没在那片温润的明澈中,挣扎、窒息、投降,天啊,谁有这种魔力可以让我瞬间死去?
岛岛的幽默化解了我的尴尬,开始的美好并没有改变过程的俗套。和往常一样,岛岛递上她的名片,我心不在焉地拿一张返还。这个过程像是两头光鲜的猪在检验对方的卫生检疫证,无聊透顶。
岛岛名片写着贸易公司客户代表,正宗的白领丽人。事实上,我对白领丽人都没太多好感,她们说话高傲简洁,只穿没有褶皱的职业女装,对宠物的热爱仅仅是手机包月养一只以初恋男友名字命名的宠物,不是吗?即便炭烧不在,我也可以决定自己的幸福。
离开炭烧仅仅一个小时零三分,我竟有点想念它了。拼命提醒自己是在解决一生的大事,但我不能确定那个小眼服务生对炭烧有没有非狗的待遇。喝完小半杯摩卡,我低头起身对岛岛说:“对,对不起……”能猜到岛岛眼里的失望,嘴角的鄙夷,果然在我走出门时,岛岛也抽身离开。
龙信与爱情绝缘,不代表炭烧不能与心爱的姑娘相亲相爱。按照狗的年龄推断,两岁的炭烧已经是一个帅小伙。我曾在宠物婚介给它登过记,好歹也相过几次亲。可是每次炭烧都不来电,特立独行的个性怎么看都像我。
服务生把我领进宠物间时,竟然有两只几乎一模一样的斑点狗在很暧昧地用鼻子嗅对方的气息。“炭烧!”其中一只摇起光秃秃的尾巴,另一只诧异地看着我。我从头到尾细细打量炭烧旁边的母斑点狗,炭烧这小子艳福不浅,离开我一小时就泡到这么漂亮的狗MM。
“这是你的狗?”我从得意忘形中回过神,岛岛站在我身后,拿着一只狗咬胶。
“公的是我家的炭烧,母的就不是了。”
“母的是我家的方糖,一岁半。”我斜瞄见岛岛飞快瞟了炭烧两眼,从表情看基本满意。
“是吗?”我尽量不露声色,但心里乐坏了:人不能结为连理,还可以做做狗亲家嘛。
在岛岛等车的间隙,我把车开到她面前:“上车吧,就让炭烧的主人送你回去。”
片刻犹豫,岛岛还是把方糖带到后座和炭烧坐到一起。一路上,我们聊些养狗心得,内容无关爱情。
岛岛所在的街区路灯正在检修。黑灯瞎火中我萌生一个大胆想法。
我决定赌一把。
岛岛下车时,我打开车门,把方糖带下车。直到她们消失在眼前,我心还是止不住地狂跳,我交给岛岛的不是方糖,是炭烧。
到家不久,岛岛把电话打到府上,第一句就没头没脑:“龙信,你把我的方糖怎么了?”
我笑得直打喷嚏。
“没必要笑得这么夸张吧?难道是你故意把它们掉的包?”
我不置可否。
“可怜我家的方糖成了你的谋害对象,”岛岛追问,“大阴谋家,说说目的是什么?”
我刹住笑,认真地说:“阿拉勿有。”
“阿拉勿有?是狗语吗?”
“既然是狗语,问问我家炭烧就知道了。”最后我和岛岛约定明早五点带对方的狗在环湖路会合。
乌拉,我兴奋得差点失眠,终于入梦,梦中我的炭烧和岛岛的方糖穿着结婚礼服在举行婚礼。交换戒指时,炭烧认真地对方糖说:“阿拉勿有。”
阳光变得温暖,这个城市的夏天即将过去。我的老妈已经两个月没有给我相亲的指标了。我估计她是打听到我和岛岛每天雷打不动会合而大发的慈悲。只是我所在的广告公司因为夏天的一次不正当竞争,经营状况每况愈下,最终殃及池鱼。
狗狗亲家(2)
秋天,我新跳进一家广告公司,主管在猎头公司看过我的资料,承诺如果干得好,北京的总部是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去新公司报到那天,我打电话给岛岛。
“没搞错吧!你的新公司离我的家很近,”岛岛说,“过来喝早茶吧!”
相识两个月,我第一次做客岛岛家。岛岛的父母去了北方,把一幢带花园的别墅留给岛岛,说实话,这个长满蔷薇的花园很适合大型犬类活动筋骨。冲着这一点,岛岛根本没必要每天早上和我一起遛狗。我突然意识到什么,幸福的悸动挡都挡不住。我决定再赌一把。
我告诉岛岛家里房子装修,有毒气体超标。如果可能的话想租这里住三个月。“你知道有毒气体对炭烧的身体不好。”
“租房子我可从来没想过,更何况我要求房客必须热爱宠物。”岛岛一点没有觉察引狼入室的危险,半张着嘴露出可爱的小米牙。傻瓜都知道岛岛等于同意我的想法,她的条件就是没条件。“谁让我包容一位爱宠物胜过生命的男人呢?”岛岛的话感觉有些微妙啊。
“你在包容我?”
“我只是在包容一只叫炭烧的狗。”岛岛涨得满脸通红,掩饰的功夫还是不够炉火纯青。就这样,我以狗亲家的名义,把自己搬进岛岛的别墅,离爱情好像又近了一步。
公司接到大客户的订单,需要创意一件巧克力的平面广告。主管把任务交给我,附来的两盒巧克力说是为了找灵感。巧克力、爱情,解决掉一盒,我也只想到这一步。剩下的一盒,我要送给岛岛。
“说说看,为什么送巧克力?”“因为没有更好的东西代表我的心。”眼看着岛岛在甜蜜中一点点被融化。“真的吗?”被沦陷的岛岛不忘再次回味一下。“真的,”我一脸坏笑,把棘手的创意全盘托出。
“甜蜜的代价,扫兴,为什么你不让浪漫持久一点,”岛岛嚼着巧克力说,“你不觉得黑白交融的巧克力像炭烧方糖它们的身体吗?”不可否认,这丫头在创意方面有鬼精的天赋。经她的点拨,我想出一张炭烧方糖相拥而眠代表爱情巧克力的图片。
第二天,摄影师来拍摄,岛岛不在,她的方糖被我牵来暂用。炭烧很听话地在布景前闭上眼睛。方糖老不合作,闪光灯一闪,眼睛睁得老大。摄影师说,这样拍出的照片效果不会太好。
我最终在确定不伤害方糖的前提下,给它注射小剂量的安眠药。这一次,方糖乖乖地闭上眼睛,和炭烧很亲昵地靠在一起。
等我取布景的时候,方糖依旧在轻打呼噜,炭烧用舌头舔舔它,没有反应。我骤然想到给它用的一小时剂量是针对人而言的,方糖恐怕会昏睡七八个小时这对一只狗的后果无法想像。“万一它醒不过来呢?”岛岛回家说的第一句话。“会醒过来的。”
“你怎么知道?”
我哑口无言,是啊,你龙信怎么知道,你龙信怎么知道。我转身看见还有大半针管的安眠药。我决定赌第三次。
针头扎进血管的时候,岛岛吓得大叫:“龙信,你要干什么?”
“我担心如果它真的活不过来,你会伤心的,我不愿看到我心爱的人在我面前流泪。”药水在血管里流动,我在恍惚中再次看到穿结婚礼服的炭烧和方糖……
我在方糖低低的叫声中醒来,睁开眼,岛岛脸上的妆被泪水冲得落花流水。来不及安慰她,一个很炽热的吻落到我的唇上。我有一阵眩晕,幸福的。童话里不是王子吻了睡美人吗?我们怎么颠倒了?
“傻瓜,你怎么可以这样?我喜欢方糖,但更爱的是那个爱我的龙信。”岛岛破涕而笑。
我说:“我都吻到你的泪水了。”“什么味道?”我一把抱住岛岛,说:“幸福的味道。”
你落了两件东西炭烧和方糖相拥而眠的图片被做成广告,在这个城市泛滥着。我和岛岛带它们散步总会吸引不少眼球。冬天到来的时候,岛岛给炭烧方糖各买了一件相同的红色毛衣。炭烧和方糖穿在身上,情侣的味道让人嫉妒。岛岛突然问我,“阿拉勿有”是什么意思。我和岛岛夏天的第一次约会和骗小女生的魔法咒语,她竟没有忘记。“那个啊,就是‘Iloveyou’的中文版NFDA1。”我顺势挽住岛岛的腰,一对狗亲家终于走在一起。他们面前并排走着他们爱情的狗儿。
只是我一直没有告诉岛岛,巧克力的创意收到很大的效应,公司鉴于我的表现将把我调往北京的总部。多么俗套的情节,当爱情遭遇事业,总是需要一方牺牲吗?是爱情走开,还是事业滚蛋?
临行前的第三天,我把公司的决定告诉岛岛。岛岛低着头,幽幽地只说了一句:“三天后我不能送你了,你的东西最好不要落在房子里。”
我用三个月追到了岛岛,又用三天丢了她,未来三年呢?我能拥有她吗?
第三天早上,我叩了叩岛岛的门:“岛岛,在没有更好的男孩出现之前,你还是先认我这个男友好吗?”没有声音。数到一百下,我转身走向车子。本田启动的刹那,反光镜映出穿戴整齐的岛岛。“你落了两件东西。”她说。我下车,跟在她后面走进屋子,房间空空如也。“落了什么?”“你的新娘,”她一本正经地说,“还有她的伴娘,一只叫方糖的斑点狗。”方糖从岛岛后面探出头,呜呜地叫了声。我和炭烧有了0。003秒的惊诧后,一起亢奋地拔腿向幸福冲过去……
当急性子遭遇慢性子
文/媚娘
认识天天是在BBS上。那是一个股票论坛,他是论坛的版主也是炒股高手,曾在电视台举行的操盘大赛上勇夺五连冠。因此他的追随者甚多。而我只是一个爱好炒股的小股民,但是我也有我的追随者,因为我有本事让看我的文章的人时而痛哭流涕时而开怀大笑。他的沉稳与我的灵巧,他的严肃与我的活泼,一张一弛,配合默契,将论坛办得风生水起,十分热闹。而我们,这论坛上的两大热门人物,自然彼此有些惺惺相惜。在QQ里你来我往,时间一长,竟然情愫暗生。男未婚女未嫁,又同在一个城市里,见面的事自然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我将自己梳洗打扮一番就去约会了。到了约会地点,远远就看见一个高个子男人在向这个方向窥,虽然没见过天天的照片,但凭直觉,估计就是他了。果然见他走过来吞吞吐吐地说:“你,你就是,媚娘吧?”然后,“唰”的一下脸就红了,连脖子根都红了。在论坛上,他一贯是老成持重的样子,我从来没想到他会这么害羞,他脸红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我想:“我脸都没红你脸红什么呀?你的脸那么红,我都不脸红一下,不是显得我的脸皮很厚?”于是,为了不让他觉得我的脸皮很厚,我拼命想让自己脸红一下,甚至于闭气三十秒之类的招都用上了,但我感觉自己脸上一点温度变化都没有!我认定他是个慢性子。
天天性子慢,走路却很快。他人高脚长,走起路来昂首挺胸呼呼生风,自然是快得不行,只可怜小姐我穿着高跟鞋、拎起及地长裙、踩着奇滑无比的大理石地板,跟在他身后气喘吁吁。我一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