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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旨到!-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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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后,他告诉我,其实那一天他去了,只是他到的时候,我已经离开,或许这就是我们之间的际遇,永远也差了那么几步。

    然而,虽然他留给了我无尽地遗憾,却最终还是用另一种方式成全了我们彼此的一生。

    或许这样的结局是最好的,从生之繁华直至荒芜,做一个没有对错的决定,代表的只是一段生命的时间。

    而爱与恩慈,不被刻意遗忘,也不被刻意记起。

    呵呵,写了那么长,都只是断断续续地在讲述着自己的过往。

    最后,我想说,财,上帝是宠爱你们的,也希望你们能够永远幸福,相爱的人,永远也不会走散。

    江淑华

    “财?你怎么一直在呆?”反应过来的时候,盛悦正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你怎么了?紧张了?”

    “当然没有啦!”我忙摆了摆手,“就是想起一些人和事情来么。”

    “想什么呢,时间快到了,我们都好好准备一下吧!”盛悦笑着说道,这是我第一次在盛悦的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

    紧张却又迫不及待...

    “你紧张了啊!”我看着她,忍不住笑起来。

    “谁紧张了!”盛悦立即不承认道,忽地似又想起了什么来,“对了,宝玉呢!”

    “对宝玉呢!”经盛悦一提醒,我也想起,今天我们三个一起结婚啊,她刚才还和我们一起进来的,怎么...

    “等等!装备还没刷完呢!”

    回头,只见一个穿着白色婚纱的新娘,正一脸专注地看着眼前的电脑,手指拼命地点着鼠标,口中还念念有词...

    “宝玉!”

    我和盛悦大叫道。

    我想,在我们所说的那么多一起中,宝玉的老年生活应该还要再加上一个一起,那就是,一起doTa!

    (正文完)

    给读者的话:

    还有番外的



………【爱比遗忘厚(淑华篇)】………

    雨后的海滩有些泥泞,呼呼地海风吹过两个人的梢。

    “跟我走吗?”沈苏离转过头去,面对着眼前的女子问道。

    站在她面前的江淑华,已经年过半百,可头却依旧乌黑亮,眼神温婉而清澈,十多年过去了,她的周身却依旧还散着那股令人着迷的气质。

    她看着沈苏离笑了笑,却始终没有说话。

    恍恍惚惚间,自己似又回到了那十多年前。

    二十多年前的6月,江淑华所在的高中迎来了一场盛大的周年庆典。

    江淑华在台上演奏完了一曲钢琴曲,台下却反映寥寥,有人在下面窃窃私语,有人在吃零食。

    在那个年代,钢琴,并不受欢迎。

    但是,在这略显得骚动的人群中,却有一个人挺直了腰板,目光灼灼,伸长脖子凝视着舞台上那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生。

    大抵是因为一曲结束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人鼓掌,台上的江淑华有些尴尬地从钢琴椅上站起来,对着众人鞠了鞠躬,便慌慌张张地往后台跑去。

    大概是因为跑得急,也或许是平时没有穿长裙的习惯,刚转身跑了几步便一脚踩在了裙子上,啪地一声便摔倒在了那个偌大的舞台上。

    刚才还没有什么人注意的台上,被她这么一摔,全体的人都把目光集中了过来,一阵不可避免的哄堂大笑。

    江淑华趴在地上,一时不知道该站起来立即离开现场,还是要再向大家鞠躬道歉再走,此刻的她就想这样趴在地上不要起来了。

    “哈哈!”

    “你看她,还不肯下去了!”

    台下的嘲笑声一阵高过一阵,江淑华似用力地捂住自己的耳朵。

    “哗!”仿佛犹如一道疾驰的闪电,台上那厚重的红色帷幄一下子落下,恰好地将她与台下的人隔离了开来。

    “喂,你不是还打算这么趴着吧!”

    她微微地抬头,看到了那戴蓝色的工装裤。

    “喔。”她迅地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裤子,抬头看向眼前的这个男生,他长得很挺拔,穿了一个白色的衬衫和蓝色的工装裤。

    她记得这个男的,不就是那个天天经过她们教室的那个男生。

    “你好,我叫沈苏离。”男生很大方自我介绍道。

    “你好,”那时的江淑华还带着羞涩,从来都只是读怎么和一个男生说话,但是她知道,刚才的幕布,是他帮她放下来的,于是她还是憋红着一张脸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我,我叫江淑华…”

    “喂!是谁叫你动台上的幕布的!”江淑华刚刚自我介绍完,就听得后台一阵咆哮,一个老师气冲冲地从后台跑了出来。

    “我们走!”

    还未等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江淑华的手已经被沈苏离的手紧紧地握起,进入了一场飞的奔跑之中。

    他们绕过那杂乱无章的道具,最后躲在了一个小角落中,大概是因为台上的节目还要继续,那个老师也只是追了几步,便没有再继续追了过来。

    这是江淑华第一次这么快而剧烈地奔跑,她同沈苏离一起躲在那个有些逼仄的小角落中,重重地喘气。

    偶尔不经意地侧目,却正巧看见了他额头上的汗珠,缓缓地从他的侧脸滑下来。

    她竟然毫不知觉地抬起了手,轻轻地去他拭去他额上的汗水,当她的手放上他额头的那一瞬间,她的手蓦地一滞。

    又立即以闪电般的度收了回来。

    “哈哈!”沈苏离转头,看着她有些惊慌失措的样子不由得大笑起来,然后抬手擦去自己额头上的汗水,又拍了拍她的肩,指了指前方。

    她顺着他的手看去,在另一个对着道具的角落,竟然还放着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

    江淑华有些不解地看向他,他是想让她再弹一遍?

    可是她却猜错了,谁知坐在她身边的沈苏离一下子就从座位上站起来,绕过那些道具,掀起了那钢琴的琴盖。

    只见他的手指轻轻地滑过那黑白相间的琴键,然后缓缓地弹出来刚才江淑华在台上所演奏的曲子。

    “你也会?”江淑华有些讶异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生。

    “呵呵,是的,”沈苏离笑着点头,又问道,“你会唱吗?”

    “唱?”江淑华一愣,这曲子是她最近才刚刚弹会的,说实话,老师这次通知得她有些紧,她从老师备选的曲目中,随意地挑选了这,只是因为觉得这相对比较简单,而听起来感觉又很温暖,难道这个还是一歌?

    “呵呵,”沈苏离笑了笑,轻柔的指尖地再次在黑白琴键间滑动起来,“TheothernightdearasI1ays1eeping,IdreamedIhe1dyouinmy&;nbn1ysunshine。youmakemehappyskiesaregray。you’11neverknodearhomunetbsp;1oveyou。p1easedon’ttakemysunshineaay…”

    (歌词大意:又是一个晚上,我渐渐睡去,在梦境中我把你拥入怀中。亲爱的,可当我醒来,我又弄糟了,我哭泣,我又陷入了这感情的难题。你就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当天空乌云密布时是你使我快乐,亲爱的,你从未明了,我是多么的爱你,请别带走我的阳光…)

    爱情来的时候,永远不管时间与地点,就是这么一瞬间,江淑华已经爱上了眼前的这个男生。

    痞痞地笑,脸上有对什么都无所谓的表情,但是却弹了一手好琴,会唱温暖的歌,在她摔倒在台上无比难堪的时候,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台,为她拉下幕布。

    她看着眼前的人,那一刻,她真的很希望,这就是世界末日。

    想到这里的时候,江淑华的嘴角已经微微地扬起,挂出了一抹幸福地微笑。

    这些年她都在做一个梦,模糊的梦境中,一双纤细而又修长的手,掀开琴盖,弹起那《youaremysunshine》,每个指法和力度都恰到好处。

    “淑华…”沈苏离有些小心翼翼地去握她的手,已经年过半百的彼此,已不复当年那修长白皙的双手,相互的触碰间,多出的是岁月留下的纹路。

    他看着她,紧张地等待着她的答复。

    江淑华依旧沉默,这些失去记忆的日子来,她就一直生活在这一片方圆内,天气好的时候,就去看日出,下午就弹会儿琴,看会儿书。

    橱柜里有自己历年来收藏的各款古董包,但是她却一直觉得似乎还少了哪一个,但是又觉得那一个是不应该被摆放在这里的。

    每一天的日子都似乎被过得很相似,但自己却从来没有感到过厌倦,疗养院的小护士经常会搬来各种花花草草,她便同她一起照顾它们。

    这十多年,岁月在他脸上刻上了应有的印记,当年的英姿也已不再,他有了皱纹,有了啤酒肚。

    眉角眼底,也有了岁月流过的痕迹。

    还有,他还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她抬起另一只没有被沈苏离握起的手,缓缓地抚上他的脸颊。这样一个轻轻的动作,却已经隔了十多年的光阴。

    或许,就该这样错过去了吧。

    想到这里,她便又笑了,眼前的人影变得有些模糊,记忆中的那《youaremysunshine》翻转如流波,细软地滑过她的心房。

    时间已经成就了他,那么她或许也应该用她的方式成就他的一生。

    她看着他,微笑地摇了摇头,“我想回意大利去了。”

    “我陪你去…”

    “苏离…”江淑华将手指轻轻地放在他的唇瓣上,“如果已经错过了,就不要再回头…”

    “可是我们还是又相遇了…”沈苏离却不甘心,这些年,他一直都以为她已经嫁给了他的朋友。

    曾几何时,他还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与她的孩子在一起,也算对他们过去的一种延续,可是他现在才知道,那只是他一个很乌龙的错误。

    她根本就没有结婚,而是在海边的这个小小疗养院,一呆就是十多载。

    她还是一个人,这又让他怎么放弃?

    “你还是一个人…”沈苏离说道。

    “但你不是,”江淑华笑着抬头看向他,“但是你不是一个人,苏离,能在多年后与你再次重逢,我已经感到很满足了,但是,我们都已经老了,我也不想再介入你的生活。”

    “可是…”

    “苏离,只要我们都记得过去,心中有爱,那就够了…”

    江淑华站在斜阳下,看着沈苏离的车缓缓地驶去,直到小到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

    她微微地一笑,转身往回走,生命的颠沛流离,让她更明白,人需要的是,哀而不伤,心有留恋。

    是谁说过的话,爱比遗忘厚,比回忆薄…



………【薄暮之舞(沈越洋篇)】………

    我多么喜欢,在光阴马不停蹄地流转过多年后,我看见你的时候,你会回过头来和我说,呀,是我啊,还是我啊!

    摘自沈越洋的博客

    沈越洋,到现在依旧还记得他十三岁的那年,经常爱离家出走的弟弟又上离家出走了。

    虽然弟弟这样的戏码基本上是一个月一次,但是家里的人却依旧着急,每一次的离家出走就和他第一次出走一样。

    沈越洋边看着急得团团转的父母,一边靠在沙上看电视,对于他来说,弟弟的出走就像一场游戏一样,他想回来,总是会回来的。

    不过,他有时候,也会想,如果他离家出走了,家里会不会也像现在这样的着急呢?

    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他不会离家出走,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他从小就扮演了一个好孩子,好哥哥。

    那他以什么样的理由出走呢?

    “先生,先生,有人说,在游乐园附近见过二少爷,”弟弟消失了一天,管家在气喘吁吁中终于带来了有关他的消息,“他现在,似乎,似乎就在那个游乐园里!”

    父亲和母亲立即赶去,当然顺便也带上了沈越洋,因为每次越泽被找到的时候,都是不肯回来的,最后都是他给劝回来的。

    遇见常财的时候,沈越洋正坐在父母的车里。

    他透过车窗看出去,自己的弟弟正拉着一个比他高出半个脑袋的女孩子的手吵嚷着说要娶她。

    沈越洋不由得笑起来,也开始仔细地打量起那个女孩子来,他看她的时候,她正咧着嘴在笑,大概是换牙的缘故,笑起来的时候还露出了那缺了一颗的门牙。

    一点儿也不漂亮。

    当时的沈越洋就是这样评价常财的,掉了一颗门牙,笑起来嘴巴还长得这么大。

    在他十三岁的世界中,见过很多父母朋友的小孩子,他们是他的玩伴儿,其中也不乏有许多女孩子。

    她们都比较文气,要是谁换门牙的时候,就一定不会像眼前这个女孩子一样笑,少了一颗门牙笑起来,该有多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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