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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锦-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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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泉你知道京城有姓吴的大户吗?和皇子母族有关系的”。



  打发了王十三,孟言茉看向引泉问道。



  引泉沉思,他当年在阴禁卫对这些京城错综复杂的权贵网,那是门清,可是没有听说过有姓吴的啊?而且还是和皇子母族有关系的?



  孟言茉也在想前世的事情,如果真的有皇子看上大同的兵员,等日后白热化的夺嫡时,不可能没有听过。



  脑海里的《武帝纪事》忽然冒出一句话。
第62章:夺嫡序幕
  “五皇子明焌,永熙十九年率大同杂兵援救西北重城隆莫,击退十万鞑靼围军,武帝大悦,封魏王”。



  脑海里冒出的这段话,使得孟言茉确定了,大同府的吴威山是五皇子明焌的人。



  如今五皇子还是没有封号的皇子,吴威山应该是他安插的一步暗旗,在大同府整合兵员。



  杂兵?是训练有素的精兵才是。



  孟言茉握着手炉的手指轻轻揉着额头,就算知道这吴威山是五皇子的人又如何,她远在杭州府的通德,她只是一个无所依仗的弱女子罢了。



  在强悍的实力面前,所有的算计都显得微不足道。



  如果没有前世的记忆,那她现在直接拿着大同的金矿和五皇子谈判好了,可是在皇宫里为奴婢时,她也听说过,五皇子是一个很有心机和手段的人。



  单说那些在宫里的宫女太监对他的敬畏就能看出来。



  这样的人,是被太子的人第一个收拾的,比大皇子还要早。



  这个“太子的人”幕后之人应该还是睿亲王。



  孟言茉很头痛,如果现在就和睿亲王摊牌,那这大同的金矿定然是进了太子的口袋。



  上次自己还没说太子什么呢,就被他一匕首差点割断了脖子,如果真的告诉他自己在大同有金矿是作为条件献给他的,而不是太子,那自己恐怕会没有命吧。



  手指轻轻摸了摸毫无痕迹的细嫩脖颈,孟言茉有点暗恼,他是打个巴掌给个甜枣吧,差点要了自己的命,却在面对自己时,故意弄的暧昧不清。



  难道这样自己就会把他放在心上吗?当然不会。



  引泉看着自家小姐的脸色一会变个样,纳闷的要死,小姐一向是平静无波的,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多少,怎么此时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孟言茉想此时只好暂且把希望寄托在金矿是出在现在还在王根手里的田地下面,千万不要是在被吴威山的人占去的地方。



  “引泉,如今宫中皇子娘娘们的情况你还清楚吗?”前世的时候,孟言茉是在明英帝登基后才进后,宫为奴的,听到的也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消息。



  她如今虽然看的那些史籍有很多都是说为官之道的,可是她并没有关于皇宫内的消息。



  这些对于闺阁中的女子简直是不可能知道的,就是那些京城里的权贵侯门也不可能把这些告诉女儿家的,当然除了杨志恒对待自己的闺女那样培养。



  “是,奴才和伴鹤为了报仇,对于这十几年后的皇宫也是费了心思打探的。



  如今宫中最有和太子一较高低的就是大皇子明辉了,最近听说镇国公在东南连续大捷,大皇子还亲自去了东南,立下军功,如今被封为齐王。



  齐王的母妃就是贤妃,出身护国公府。”



  引泉停顿了一下,提起贤妃,他心中仍是愤恨,想起当年贵妃娘娘的惨死,他就心里难安。



  孟言茉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引泉的想法她如何不知,这贤妃的手段从当年的那件事就能看出来。



  一个有心机又有背景的女人,还生有大皇子,孟言茉不知道前世,明英帝是如何把这样一个强劲的对手给打败的。



  至少她现在想不到。



  只知道巫蛊案是扳倒大皇子的引子,却用太子之位来做药引,是故意的,还是被大皇子算计后,才所幸有这个一开始的利器来去反击的?



  “二皇子明璋也就是太子,和七皇子睿亲王一母同胞兄弟,母后为皇后,江氏出身镇国公府,镇国公府时代掌握着西北的军权。



  如今渐渐崛起的护国公府和镇国公有了峥嵘之势”。



  “五皇子明焌,母妃为惠妃,惠妃原为仙霞宫的一名宫女,大概谁也没猜到仙霞宫她的那位主子被贬去了冷宫,她却一步步做到了妃子之位,还诞下了皇子。”



  引泉说的很感慨,这些当年都没看上的小角色,如今却活的很好,贵妃娘娘那么善良的人,却早已化为一抔黄土。



  “八皇子明灿,母妃为敏妃,出身汝阳伯府。”



  说到这,引泉顿了一下,低声道:“小姐上次在龙王庙的时候,奴才担心小姐的安危,隐藏了气息,看到那位——那位杨公子的手下,毫不犹豫的一剑杀死了那位公子的侍卫。



  后来奴才小心调查,才知道那位死去的侍卫竟然是汝阳伯府的世子,是敏妃的亲侄子,原是圣上身边的羽林卫校尉,是圣上赏赐给那位杨公子的”。



  引泉说这段话时,心里还残留着当时的震惊,那位杨公子此时他已经知道是睿亲王了,却还是为他那样轻描淡写的就解决掉一个伯府世子而心悸。



  孟言茉没什么表情,那个人连镇国公府的世子,他的亲表哥都能杀了,一个汝阳伯世子又算什么。



  这些高高在上的侯门权贵,在皇族面前连蝼蚁都不算,合适的理由,合适的地点,他们要做的不过是给借着御史的口,给天下一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假象。



  这位汝阳伯世子想必是敏妃通过当今陛下的口,阳谋的放在睿亲王身边的一枚监视旗子,只是她低估了这位睿亲王的跋扈妄为的程度。



  就这样公然的和汝阳伯府站在了对立面。



  早晚都是敌人,维持着表面的敷衍只是为了大家都好看点。



  “其他的皇子都是体弱幼小的,他们的母妃也都是不成气候,暂时只有这几位皇子最具争嫡的资格”。



  这些在背后议论皇家的事,在当朝那些重臣的府邸都是不敢的,引泉却因为孟言茉想了解,而没有这些顾虑。



  他是阴禁卫培养出来的,他们对跟着的主子一心一意。



  “引泉,大同府庄子的地下有金矿”。



  孟言茉端起一盏茶,就这样清淡的说出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消息。



  “什么?!”纵使引泉见识过很多大风大浪,此时也是一惊,他猛掐自己的大腿,才使得惊讶咽进了喉咙里。



  他没有问小姐为什么知道,当他决定跟着孟言茉的时候,就全心的忠于自己的新主子。



  “你能找到善于勘探矿藏的师傅吗?”



  引泉沉思,当年他在京城的人脉都是那些很有油水的衙门,如今他的身份尴尬,是已死之人,昔日的莫逆,只残留几人。



  勘探司在京城是冷水衙门,要找师傅,还是得从这里着手。



  “奴才需要进京一趟”。



  “嗯,带着紫苏,让她跟着你历练一番”。



  “是”。紫苏训练了这一批新进的小丫鬟,如今闲了下来。



  引泉不知道为什么小姐对于身边的丫鬟这么严格要求,想来是以后要重用紫苏的。



  孟言茉只是想多有两个能用的人,她自己不方便在外面行走,只是想让自己最信任的丫鬟不像这些内宅的丫鬟们,要吗是搬弄是非,要吗是争宠。
第63章:丰集卖瓜,又甜又沙
  王十三看着一望无际的黄沙地,嘴巴长成圆形,在江南见惯了绿油油的稻田,猛一看如此荒凉的地,真是不习惯。



  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辣刺刺的疼。太阳很大,天气很炎热,和南边阴冷的天气完全不同。



  “叔这边的天真热,这是西瓜吗?”王十三说着摘下一个西瓜,捶开,红红的瓤,点点黑子,清香飘荡在热风里,很解暑。



  王十三吃的两个嘴角流下红红的汁液。



  “这里白天很热,都是穿着一层薄料衣服,晚上都得穿棉袄呢”。



  王根看着眼前这个贪吃的少年,摇摇头,小姐怎么会让这么一个不省心的年轻人过来?



  不过看在这少年一路上对自己的孝敬恭维,王根心里还是很受用的,起码这个小子在做人方面还是很不错的。



  像他们这样做西瓜小生意的,就讲究个和气生财。



  哦,不对,小姐说不再种西瓜了,而是种那没人种,野生都能长一片的矮黄杨,要不是这些年大同府的军户们都在清除这种矮黄杨,恐怕这矮黄杨都要长得漫山遍野了。



  小姐还让他们种,这下那些军户们大概又有了新的嘲笑的段子了。



  “摘下这里最甜最沙的瓜,我们去丰集去卖瓜”。



  王十三一边吃,一边吩咐身后的那些佃农们。



  “小子,你知不知道丰集是吴家的地盘,我们的瓜是不能在那里卖的”。



  王根气的胡子一翘一翘,果然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这小子一来,就要得罪这大同一霸,吴家吗?



  “我知道啊,叔,您老就歇歇,这里的事情就交给我,保准办的妥妥的。今天去丰集,明天去沙子湾,后天去溜风镇”。



  王十三自顾自的说,没看到王根差点都站不住了。



  这丰集,沙子湾,溜风镇是大同府最繁华的三个集市,有过往的行脚商都是在这里把关外的毛皮货还有西域的特产在这里卖。



  这三个地方如今是吴,刘,李三家的地盘,王根这些年西瓜根本就不敢往这些地方去卖,都是在一些乡下蔽塞的庄子村落,挑着扁担去兜卖。



  这小子一来就要得罪这三大家啊,他们的庄子以后还怎么在这大同府立足?



  “这个不好,不要,我跟你们说,别抠唆抠唆的,把那最大最好的瓜,都挑出来,今年给你们免租”。



  王十三的一句话,使得佃农们高兴坏了,下手的准头也更好了,专挑那最好的瓜。



  王十三也是个专业吃货,吃了几个瓜,就摸索出什么样的色,什么样的拍声,是又熟又甜的瓜。



  农户们在摘,他就在旁边挑拣,那不甜不沙的全都被他扔在了沙土里。



  王根只觉得一阵头晕,他这些年辛辛苦苦攒下的家底,都要被这个不靠谱的年轻人糟蹋光了。



  “住手,你们都住手。他说的不算,我才是这里的庄头,你们都忘了吗?”



  王根撕拉着嗓子喊道,一口热风灌进口中,他的嘴唇都裂了一个大口子。



  农户们茫然的看着王根,不知道是听谁的,这王根是他们的庄头,他们当然知道,可是这新来的年轻管事比这位庄头大方多了,一来就免了他们的租。



  而且这次卖了瓜,还有他们几文辛苦钱,农户们此时当然是希望王十三做主的。



  “叔,你好像忘记小姐临行前交代的话了”。



  王十三脸上一直挂着的招牌笑,此时敛去,看着王根没什么情绪的口吻说道。



  王根一凛,临行前小姐交代说,让他好好带着王十三熟悉大同,但是王十三的话和意见,他不能反驳。



  王根想到这,气的一甩袖子,回庄子里的小土屋去了,眼不见心不烦。



  “大家伙加把力气,手脚利索点,今天到丰集卖了银钱,我请大家去酒馆喝酒啊”。



  王十三的话迅速点燃了这些农户们的热情。



  听说丰集上卖的烈酒,又辣又够味,这些常年在田里劳作的农户们,平时能吃上窝窝头和咸菜就已经很满足了,什么时候还能喝上听闻中的烈酒,那真的是神仙的生活。



  有了动力的劳动,又快,效率又高,王十三跟在后面,越后来就几乎不挑瓜了,捡那又甜又沙的西瓜,吃的见牙不见眼。



  丰集上很热闹,黄土胚的酒肆商铺人头涌动,有很多胡姬还有高鼻碧眼的目色人,很多从内腹平原的中原客商,带着北边大城镇有名的瓷器和茶砖在这里贩卖。



  也有从目色进来的异域风格的地毯和绸布。还有金人的皮货。



  此时大明和大金是处于和平的时候,大明同时在西北对鞑靼开战,又在东南和倭人开战。能暂时安抚住金人,也是大明所愿的。



  同是马背上的民族,金人就比鞑靼人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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