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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篇优秀情爱小小说精选-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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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就得到了激烈的回应:“认识您很高兴,您的自我介绍很有意思,颇想与您一见,我的呼机号码123—4567*”,第三天在回复的EMAIL中留下了手机号码,第四天我给予了我家中电话。

    难以想象,在网路上认识的男人是否会是一个令我恶心的人,我不敢贸然见面,以生病,工作忙为由推脱。我在伊妹儿中写道:1。如果你讨厌我,我不讨厌你;2。如果我讨厌你,你不讨厌我;3。如果你讨厌我,我也讨厌你,发生这三种情况的结果是BYEBYE;4。你有点喜欢我,我有点喜欢你,甚好,君子之交谈如水;5。见了一次,还要见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他,一而再,再而三,隐隐约约,曲曲折折地约我,我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电子媒婆一网络,促成了我们的第一次会面,约会的地点是人所共知的爱情表现主义展览地一外滩,这是我和他从单位回家转车的必经之路,我拿着一本FRONTPAGE2000的书,由他辩识我,然后去南京路上的西餐厅喝咖啡,吃晚餐,再喝咖啡,聊工作,聊电脑,聊网络,聊呀聊呀,聊得昏天黑地,乐不思归,两个陌生人一见如故,就象以前一直是好朋友一样。

    我,是一个性情浪漫的人,虽然有丈夫,我的窈窕身材看不出一点少妇的模样,隐性的欺骗算不算欺骗?他,是一个健康理智的未婚男子,在网路上贴出交友征婚的信息,本是以寻找伴侣为目的,动机单纯,一个未婚男子想与一个资历相当的姑娘一见而后快,一见而了解我的容貌、体形、性格、爱好。我没有对他一见钟情,只是产生些许好朋友的感觉。

    否则,怎么会在外滩的地道口分手时,问我要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很含蓄的:“您家里是否装电话?”回答:“有,”“以后您写在电子邮件中发给我好吗?”我不置可否,王顾左右而言他,我怎会在EAMIL中告诉他我家的电话号码?若我可以告诉,我当场就告诉了。他表达得很得体,以免当场遭拒的尴尬。

    在西餐厅靠窗的角落,在迷迷朦朦的光线下,我和一个有艺术感的陌生男人倾心相谈,他不知道我有没有丈夫儿女,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妻子儿子,几个小时的时间脱离了生活的正常轨道,是对于枯燥,乏味,烦闷生活的反叛。

    我们的交谈始终围绕电脑技术,网络漫游,工作情况,提也不提私人感情与家庭生活。

    如果说,我一点都不爱我的丈夫的话,那是错误的,我不能否定这六年的婚姻生活,强烈的爱虽已磨蚀,剩下5%的温情,绝对是我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尽管我在网上寻找爱情,我并不打算离家弃夫。我只是不满意刻板无聊的生活罢了,我对我的丈夫没有意见,冷静的理智告诉我,一旦得到了梦幻中的爱情,他就会弃我而去,一去不复返。

    在办公室的时候,我喜欢从早忙到晚,一刻也不要停歇。我的办公室包括我在内全是女人和女孩,手头工作一忙完就听到女人们和女孩子叽叽喳喳的絮语,话题内容总有婚外恋,不能也不敢去实行,谈论谈论也能缓解心中的饥渴和*。每当这时我就有意无意地打电话给他:陌生的所在无谓的“秘密情人”。他也常打电话给我,问这问那,怎样申请免费信箱?什么是断点续传?如何做个人主页?要学一些什么软件?哪里有个人主页基地?哪儿最快?容量最大?我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告诉他。终于有一天,他问我,如果我晚上有问题想请教您,如何跟您联系?我愣了一愣;即使我给了您我家的电话号码,您也不会打电话给我。因为我是一个有丈夫的人。因为您从来不问我,所以我也没有告诉您。既然您问了我,我就告诉您,我家的电话号码是,不过,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最好……尽量……您明白吗?他比我愣的时间还长,使我仿佛觉得电话线的这一头在地上,另一头在天上,他终于能够发出枯涩的声音:我明白了,我理解您的处境。我们各自轻轻地说了声BYEBYE就挂断了电话。

    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打电话给我,高傲的我自然也不会主动去找他。隔了两三个月,我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

    小姐,我不擅长用键盘交流思想,我不知道怎么对您说,我也是个有妻室的人,我的WIFE并不反对我与异性网友交友,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应在现实生活中见面,让我们从网上来,回网上去吧!祝夫妻和睦,事业有成!

    我无法排遣心中的失落感,把这件有头无尾的小事告诉了丈夫。丈夫用怀疑的目光打量了我老半天,说了三个子:没想到。此后,一切都改变了,丈夫不再只顾工作,股票和足球,有时也陪我上网,聊天,请教我电脑软件方面的问题。甚至为了满足*我的要求,读了中国古代房中术《**经》,我们的*比以前更为多姿多彩。黄昏的夕阳落在未融化的雪上,绽开白色的迷惘。

    满天的雪花就纷纷扬扬的下呀下呀,还给大地一片洁白,犹如生命中最初的爱。



………【第三十七章 飘飞的纸鹤】………

    秋风瑟瑟。漫山遍野的草早已受不了如此的冷风,接二连三地倒了,黄了。

    松针软软的,上面踏了两只沉沉的脚。磊提着一盒东西,向那个熟悉的山头爬去。风吹着他凌乱的头发,不过,也不能不承认,是他一周未梳的头发挡住了风的去路。他的目光盯着前方,当看到那山头上的一条青灰色的长石时,眼中突然渗出一滴液体,大概是风太大的缘故吧,他这么告诉自己。

    那两只脚此刻在山头上。也不知这是第几十次来这儿了,唯一不同的是前面那些次是两个人,和那个水晶般纯净的长发女孩。他喜欢和她坐在这长石头上,听她风铃般的声音,她喜欢靠在他怀里,任他和风儿*她的长发。这里的每片落叶,每棵小草,都记载着他与她的故事。这些,都似在昨天。

    磊呆坐在石头上,冰冷。他缓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刀,站起来,继而又蹲下去,在刚才坐的那块石头上,恶狠狠地刻下了两个字:何必。

    何必呢?既然她这么瞧不起自己,又何必去想她,又何必去伤心呢?磊不是一个没有自尊心的男孩,可那天,那天的她是怎样的把他那个叫自尊的东西,从心中挖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放在地上一脚一脚的踩,直到粉碎!真的,我不如你,不如你学习优秀,你是理科第一名,学习标兵,品学兼优,美丽出众。我不配做你的男朋友,我只不过是文科班那几十个你所谓连地球引力都弄不清,连灯泡都接不燃的傻瓜中的一个,相貌平平。更可恶的是最近又交了几个被你称作狐朋狗友的朋友,学会了抽烟,喝酒和打架。学会了不在乎学习的每况愈下。是啊,我不如你。也许,我真的如你所形容的一样,废品站都会抛弃我。

    “我恨你!”磊大声朝山谷中叫到,回答他的,是空荡荡的天空。

    磊的手伸向随身带来的那个盒子,用尽力气扯开了它。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从撕裂的大口子中流下来。那是一只只小小的纸鹤。纸鹤!哼……磊哭都忘了怎么哭。那时候,学校中正流行一首歌,叫《千纸鹤》:“折一千只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通……千纸鹤,千颗心,折折叠叠都为了你。”磊不失时节的为她折了一千只,后来竟染上了手中一拿纸片就折成纸鹤的毛病。千纸鹤,千颗心吗?心与心的相通终于成了传说,天长地久?几天长,地天久呢?

    磊冷冷地打燃了火机,点着了一堆草根,把身边的纸鹤一把把地往火里扔,看着这些东西慢慢化为灰烬,还有自己的一千颗心。纸鹤片刻成了一堆冰冷的灰,在秋风中飞上衣黄的天空,旋转着,似在跳着一曲悲壮的舞。

    烧完最后一只纸鹤,磊无力地拖着双脚下了山,在黄昏来去的人群中寻找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自己……

    下星期,磊便要离开家乡了。

    要离开了呀,这穷困而贫瘠的土地,在将别的日子里,突然变得那么美丽,磊竟有些舍不得走了。但父亲工作调动,他和母亲自然得随父亲一起,去那个听都未曾听过的地方。

    临别前一天的晚上,朋友们为磊准备了一个欢送会,在河堤的草坪上。一个月前,朋友们还和磊在这儿,看河边金黄的油菜花和湛蓝的天空,谁曾想过离别即在眼前呢?那天晚上,燃起的那一大堆篝火,照亮了好大一片草地,亮得看不见星星。磊抱着吉它,和朋友们唱着熟悉的歌,一首接一首,直到火变成了一些类似星星的火点。回家的时候,磊的铁歌们儿,安,从背后叫住了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片,递给磊,磊迎着月光,看到这是一张小卡片,一面是一个美丽的,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另一面是几个绢秀的字:祝你一路顺风——是丹!

    “你恨她吗?”安问。磊尽力克制住自己将涌出的泪,苦笑着说:“恨又如何,爱又如何?我曾那么坚信别人所说的‘初恋不会成功’绝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如今呢?哈……既然她瞧不起我,我何必再去烦她?不过,我会永远记住她,以及她那些精典的话。”“以后你自己多保重。”安没有多说。谁会知道,那一夜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独自蜷缩在路边的大树下,颤抖着哭了一场,流了十几年都未流过的那么多的泪水,第一次感到,泪竟如此冰凉。

    磊就这样离开了,告别了家乡和他的初恋,就在第二天一大早,在他的朋友和心爱的女孩在梦中的时候。前方是否有新的生活,鬼都不知道。

    到那个城市后,磊去了新学校,在感觉到那里的人像参观外地人一样看着他之后,作为回报,他送去了打量大猩猩的一眼。磊不喜欢那个地方。

    “既然来了,就无可挑剔,只有你去适应它。”老爸的话仍在耳边。是啊,我是一只八哥鸟,树嫌八哥是八哥飞,八哥嫌树,还是八哥飞。

    “面对新的生活,就不要去回忆昨天”磊自己的话藏在心里。但是,似乎每夜闭上眼,全是丹的影子,丹的声音,然而每一天想到她,都是一次揭旧伤疤一样的刺痛,从脚底到头顶的摧残。有人说,如果你觉得心里很累很累时,大概你已经老了。是吗?磊看着床头镜子里,自己无神的眼睛,对自己说“你十七岁,但已经老了。”

    这个城市里的文科班素质很高,磊来后,那本来都已落下一大截的功课更是力不从心,排名次下来,第一次月考,他考了第三名,不过是倒数的,班上五十七个人。磊很消沉,甚至想放弃,但他耳边耳鸣般反复响着那句“你不如我!”

    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时,老师们惊异地发现,磊变得发疯似地学习,每天最早来学校和最后离开的是他,开夜车到两点,第二天仍不打盹的也是他。甚至那个看着他便摇头叹气的数学老师,竟发现有天磊在钻那些足以杀死他脑细胞几个的几何和代数题。第六次月考他考了第四名,正数的。

    磊并未太兴奋,仍沉默地过着他的生活,直到遇到君。君是个特别的女孩。磊不开心时,她的笑容总能传染他,让磊也不由得让大脑指挥嘴角上翘,磊想说话时,那双大眼睛总会盯着他,用心的倾听。

    终于有那么一天,磊发现,自己不小心爱上了君。她成了磊生活中的阳光,磊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对君说了那三个字,然后在以后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磊身边有了一个叫君的漂亮女朋友,磊的成绩优秀和君的美丽体贴,使他们周围充满羡慕的月光,磊喜欢这种感觉。

    高中三年就这么过去了,像风一样。磊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向往已久的那所大学,临走磊送了君一个自己做的项链,上面有一滴“玻璃水”,两边是两只小贝壳,磊告诉君,这个饰物的意思是,就算大海只剩下最后一滴水,那两只小贝壳也在一起,一只是你,一只是我。

    那个叫丹的女孩,似乎早已经随岁月的风沙埋入了尘封的记忆,谁还记得她呢?

    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但是,当磊到了大学的第三天,收到了一封淡蓝色的信,信上绢秀的字迹,磊似曾相识,而其中的内容,让他无法呼吸:

    磊:

    首先祝贺你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真为你高兴。你终于证明了你自己,不比别人差,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勤奋上进的男孩。

    也许,你很吃惊收到我的信。或者,我本不该写这封信,但,不管你愿不愿听,我必须告诉你一个三年来都未解释的事实。三年前,我冲入你的教室,当着全班人面说了那些伤人的话后与你分手,知道为什么吗?我都是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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