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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 (小李飞刀同人番外怜花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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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静伫立片刻,阿飞突然醒悟这种事情不适合旁观,仓皇离去。
  那次之后,金无望就再也没回过古楼兰地宫。
  
  看着金无望死灰般的眼珠,阿飞叹息:“其实我不但不恨,还要多谢金天王成全。”
  金无望一愣,顾不上谒见教主的仪节,紧盯着阿飞的眼睛问:“怎么说?”
  “虽然血液是父亲传承给我的,但尊敬、畏惧、向往这些对父亲的感情,我早已经付出给另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王怜花是楚楚可怜的孩子,才华横溢却淘气爱使坏,永远哭着要不属于他的那颗糖。找到生身的父亲,只是为母亲完成遗愿。”
  金无望脸色有些变:“明明有父亲,为什么偏偏这么想?”
  阿飞眼中流露出尊敬:“因为是他教会我做人的道理,用实际行动告诉我是非善恶。如果踏入人世碰到的第一个人不是他,我就不是现在的我。”
  说到“他”,阿飞的脊背不禁挺得直了些。
  ——尽管阿飞身体里流的不是李寻欢的血,灵魂却浸透了他无偿付出的营养。如果没有李寻欢伟大的爱,阿飞早已死在别人的暗算之中,或者信心崩溃,倒在污泥里。
  看着金无望疑惑的眼神,阿飞笑笑:“看见你跟父亲欢好,我当时又惊又怒,觉得你在侮辱他,羞辱我。但转念一想,他虽然眼神很可怜很凄惶,样子却显得似乎很享受。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想通了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为此,我甚至有些感激你。”
  金无望被这没头没尾的话弄得彻底糊涂了。
  既然教主并不想解释得更清楚,他也就只好点头,表示接受。然后,说出这次来本来就预备传达的讯息:“他让我转告你,终于找到可以教你念书的先生了,现正在路上慢慢走,大概半个月以后到。”
  阿飞点头:“为什么这么慢?”
  金无望躬身:“我是快马兼程赶来的。没有武功的人,在沙漠中跋涉,难免艰辛些。”
  阿飞点头:“这位教我念书的先生,是什么来历?”
  金无望回答:“只知道曾金榜高中过,被御史弹劾丢了官。八股文当然写得漂亮,听说学问也是很好的。姓李……”
  阿飞的心突然狂跳起来。
  
  姓李。
  那位落拓江湖载酒行的探花郎……
  
  金无望的声音还在絮絮陈述:“叫做李修平。年纪不小了,妻子早逝,也没有儿女,才愿意到这么万里之外来谋个教席。看在人家读书人来沙漠吃苦的份上,该让大公主安排人好好待他才是……”
  阿飞已经听不见下面的任何一句话了。
  他全副精魂似乎飘飘荡荡飞开去,全用来牵挂那个常常咳嗽还拼死喝酒的男人。
  
  
                  一〇 易容
  取掉蒙眼睛的黑布,完全没有天光的甬道尽头金碧辉煌,充满异国风情的富丽灿烂。
  这一瞬间,能令人顿时忘记漫漫长路沙漠的枯燥阳光,以及沼泽的阴郁危险,全心全意感受活生生的神话殿堂。
  李寻欢很快镇定下来,发现面前已经站着两个女孩子。
  她们像是已经等了很久,神态多少有些不耐烦。
  前面的女孩子穿淡粉色纱衫,虽然很年轻,身材却一点不幼稚,诱人得简直像刚刚熟透的水蜜桃。她的眼睛转动得灵活极了,就算很明显是敷衍的笑容,也像合欢花般令人遐思:“大公主让我们来候着,带先生去住的地方。”
  引路的小伙子眼睛顿时亮了,风尘仆仆一路的疲惫一扫而空,笑嘻嘻答应:“有劳合欢姐姐与杜若姐姐,辛苦了。”
  另一位浅绿衫子的姑娘脸更尖些,表情清清冷冷的,就像她身上散出来的幽幽杜若香草气息。看都没看眼前两个臭男人一眼,下巴傲慢地微抬:“先生就住在书房边的小套间里,明天未时开始进讲,每天半个时辰。圣宫在地底,不见天光,一切起居,你都要注意听报时的响板。”
  李寻欢颔首:“是。”
  发出来的声音有些嘶哑,听不出来李寻欢原来语音的沉柔温厚,但还不至于特别难听。
  这当然是靠王怜花妙绝天下的易容灵药,改变了原本的音质。以后每十天需要服一次药,才能继续保持这种声音,否则会慢慢恢复原状。
  
  那天李寻欢战胜了,却反而答应王怜花,不接受他香艳的诱惑,但也绝不耽误阿飞承担责任,更不妨碍他娶妻生子享天伦之乐。
  王怜花慧于察人,只一次交手就已经看出,战胜小李飞刀、逼他认输起誓固然太难,杀掉他也完全不可能,可只要哀求他“为了阿飞好”,李寻欢一定是会答应的。
  果然,李寻欢毫不犹豫点头。
  只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小李探花从此江湖除名,那也没什么。但是,我希望不打扰阿飞,又能每天能看见他。”
  既然开口提出条件,达不成,交易就不成立。
  看着李寻欢黯然的神情,王怜花沉吟片刻,先是露出些狡黠的笑容,慢慢地,竟转为恻隐。低头沉吟良久,他苦笑:“阿飞跟我说过一万遍,你是他最重要的朋友,改变了他整个人生。只要能看见你,怎么可能不影响他?”
  强按住刚被击伤的胸口,忍住就快要呕出来的血块,李寻欢试图忘记胸口的痛楚,叹息:“对他来说,还有更多很重要的人和事。”
  王怜花转动眼睛,笑吟吟问:“是吗?我怎么没听说?比如谁?”
  李寻欢竭力维持声音不颤抖:“他不会拿出来当谈资的。比如……林仙儿。”
  王怜花神色更复杂,考虑片刻,侧头一笑:“不知道探花郎介不介意易容?这方法其实很麻烦,人也会很不舒服。”
  李寻欢深深一揖:“多谢怜花公子成全。但务必要阿飞认不出来才好。”
  
  为教书先生准备的房间还算不错。
  青布衾枕都很干净,起居坐卧的家什也大多齐备。没有配备宫殿中照亮走廊的珍稀夜明珠,也没有华丽的牛油巨烛台,但只是看书的话,那盏油灯的光线也够用。
  刚到陌生的宫殿,负责接待的那两位姑娘又急着回主子身边去,带李寻欢安顿下来之后,交代得浮皮潦草,连怎么去吃饭都彻底忘记说。
  李寻欢不想引人注意,当然不想乱闯。
  忘记饥饿有很多种办法,比如闲坐,或者静卧养神。
  预备休息之前,李寻欢静静走到铜镜前。朦胧灯光中,是一张普通到极点的面孔。五官颇端正,但走进人群就像一滴水撒进大海,绝对找不到。
  王怜花易容术冠绝天下。
  这张看起来普普通通的脸,正是他呕心沥血的杰作。
  
  ——“这是从波斯商贾那里千金买来的玻璃。每夜入睡前一定要从眼珠上把它摘下来,泡入我给你的药水之中。如果你不记得摘下它让眼珠休息,可能会瞎。”
  完全看不见天光的地下宫殿中,简单房间的昏暗油灯光线摇曳,看不清暗琥珀色的瞳仁。但如果人在更强烈的光线之中,就可以看出来它比李寻欢原来的颜色浅一些,又非常接近真实的人眼珠色泽。
  
  ——“你最容易被看破的习惯动作,就是捂嘴咳嗽,或者皱眉按住胸口。我能治好你的咳嗽,却改不了你的习惯动作。如果你真的很不想阿飞一眼就认出你,最好彻底克服弯腰咳嗽的姿态。”
  多亏王怜花医术神妙,半个多月汤药喝下来,咳嗽竟已基本治愈。
  
  ——“阿飞是教主,你只是区区教书先生,大概没机会一起吃饭。但你喝酒的动作,是熟人都认识吧?所以记住,最好莫要在他面前喝酒,甚至喝水。”
  缓缓离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习惯性摸摸腰间,那个扁扁的小银酒壶已经不在。
  
  跟阿飞长亭分手之后,李寻欢马不停蹄赶往孙家。
  王怜花先一步到那里等他。
  当年送《怜花宝鉴》到李园,竟能命孙二驼子后巷的小店守候十几年暗中保护,王怜花与孙家的关系,远远比常人知道的要来得深得多。
  停留些时间医治李寻欢的咳嗽,顺便练习神情语气步态——易容只能改变脸和声音,面对直觉如同野兽般敏锐的阿飞,如果学不会“演另一个人”,大概见面不到一炷香时分,就会被他识破。
  
  李寻欢学习的进度令王怜花很满意。所以他很快决定:“金无望帮我去通知阿飞,我找了个教他读书的先生。告知的时候,总要报名字履历的,你想叫什么?”
  沉思片刻,李寻欢低声回答:“李修平。”
  王怜花诧异:“还姓李?生怕不能逗引他想起你?”
  李寻欢垂首黯然:“这是从小父亲给我的名字。十余年死生契阔,不会有人再记得它。从今天起,我就做回李修平,让李寻欢慢慢被遗忘吧。”
  他的意思很清楚。
  即使只能易容相见,他还是发自内心不想骗阿飞。
  再说,没有人能在敏锐的阿飞面前隐瞒什么。
  当年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他的直觉和洞察力就令李寻欢印象深刻;现今他接掌魔教教主已经半年了,王怜花诡异玄奇、包罗万象的本领几乎倾囊授给儿子。如果李寻欢希望阿飞认不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演自己,回到很多年以前那个书生——阿飞所不熟悉的李修平。
  
  王怜花何等智慧?
  一听李寻欢解释,已经明白。
  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不知想起什么,眼底突然开始闪动愉快而狡黠的光芒,摇头笑:“反正我打不过你,你想叫什么,那就悉听尊便吧。不过还是忍不住多句嘴,你希望别人遗忘,好像不容易——有些名字,是永远不会被忘记的。”
  
  李寻欢本来就是一个谁都不会忘记的人。
  江湖上,不是没有人武功更高、做了更值得记住的事,但李寻欢的价值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真正懂得,如何诚心把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当作“人”对待。
  所以,像李寻欢这样的名字,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
  
  被表情和浅碧衫子一样冷冰冰的杜若带到陈设精洁的书房里。一个时辰之前被人叫起,匆匆沐浴更衣带来守候,静等教主驾到。
  当年李园甚至藏有《清明上河图》真品,书房之精洁驰名遐迩,但这地下宫殿的书房布置,一洗宫殿中处处流泻的奢靡之气。以李寻欢的眼力当然看得出,暗沉木色的桌子也好,造型疏朗古朴的笔洗、木椅也好,都是有来历的古物。
  矜雅高华之处,相比盛名之下的李园,竟似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李寻欢又怎么会介意身外之物?
  端正坐下,他静静等待。
  
  未时。
  杂沓脚步声传来,是那些侍女或者随从。以李寻欢此刻的耳力,竟已听不见阿飞的脚步声。
  心弦一乱,忍不住垂首想象,近一个月没见面的人,会是什么模样?
  猝然,耳边响起阿飞挟带陌生威势的声音:“你就是我爹请来教我念书的李修平?”
  电光火石已经想到,三年后的阿飞成熟而强势,大概是被王怜花教导,外加做魔教教主的历练和压力导致?
  生怕恍惚间露出原来的细微习惯。
  李寻欢整整冠带衣襟,从容站起之后,转身一揖,神情儒雅彬彬,又多少显得迂阔而肃穆:“惭愧飞教主下问,在下正是李修平。”
  认真端详面前的灰衫书生,阿飞差点没掩饰住失望。
  他的眼珠突然变得冷漠。
  完全不夹杂感情色彩的阿飞,有种超乎凡人的冷静,就像神灵高坐在遥远神殿深处,透过青烟俯瞰苍生。
  李寻欢继续拱拱手:“就请教主行拜师礼。上面已供好夫子像。”
  阿飞完全没有行礼的意思,冷冷地问:“教我念些《大学》《中庸》而已,你就以为有资格当我师父?”
  “李修平不敢腆颜为教主师。但《大学》开头‘明明德’一章就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面对一双有些浑浊的眼睛,听着文雅的话,阿飞心烦意乱——不是他……动作、神情、语气、瞳孔、声音,全都是不折不扣一个端庄书生。
  报讯的人说,李寻欢已离开孙家,不知所终。小李飞刀级别的高手要不想让人发现行踪,魔教的探子也无能为力。
  大哥,你真的今生不想再见我?
  
  灰衫书生还在正色背书:“……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
  阿飞不耐烦地打断:“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他后面的侍女们开始窃笑:诱人的合欢越笑眼神越妩媚,生性活泼的夜来甚至已笑出了声音,娇俏的香椽掩嘴偷偷笑的样子甜极了,矜持的杜若则依旧面无表情,微撇的嘴角也多少添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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