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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姐姐”,可见比她年龄小。所以推测当时卫清樱应该是十七八岁,出生于1108年,即她的身份证号码为4102011108********。
耶律嘉树
神秘莫测的真寂寺法师耶律嘉树,14岁时就策划了导致观音奴人生巨变的绑架。一手拨乱众人的命运罗盘。但自己种下的因只能自己尝,对观音奴难以言表的爱,让他徘徊在天堂与地狱间一他的身世极为复杂,母亲是真寂寺法师,而父亲身份暂时成谜。不过书中的寥寥数语,又似乎在泄露什么,
1107年,黑山,耶律嘉树对仆人千丹说:“让他们这样不知生死地牵挂着,这滋味才叫好呢。”
1120年,宝应,观音奴的祖母秦绡听得观音奴出席了真寂寺的松醪会,便勃然大怒。事后她还向崔逸道询问嘉树的近况。
1126年,暗血城恶德之牢,观音奴发现嘉树的内功和凤凰沈家心法很像,还说“嘉树法师的名字也跟表伯很像,‘后皇嘉树。生国南兮’,‘南有嘉鱼,丞然罩罩’。像是两兄弟的名字”,此话正触嘉树的逆鳞。
从这些文字中可知,耶律嘉树对江南武林世家的仇恨极深:崔家在十五年前就知道嘉树的存在,并对其有很深的戒备:而耶律嘉树和沈家之间有某种联系。
在此大胆推测,耶律嘉树1093出生在杭州沈家,少年时回到契丹重开真寂寺,他的十八位身份证号码是1301011093********
最后,这位“受观音奴”的侠友,綞还是没有加入到群中,因为已经满了……在此呼吁热心侠友,多建几个盛颜粉丝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展开“清明上河图”的江湖画卷,一道讨论观音奴的感情归属,萧铁骊的人生历程,也是红袖添香的乐事一件吧!“三京画本”的传说,仍在继续。
我练成了梯云纵
作者:郑方舟
今古传奇·武侠版 年23期 字数:1562 字体: 【大 中 小 】
少女接过小狗,绽放出美丽灿烂的微笑:“谢谢!”
阿土看得愣住了,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却发现少女裸露在外的手臂上布满了一道道狰狞的伤痕。
阿土猛地抓住少女的手臂。撑大双眼。满脸通红,喉咙不住发出“咯咯咯”的响声。
少女“啊”的一声,抛下了小狗,奋力挣开阿土的手,惊惶失措地跑走了。
疯子阿土站在原地,无声地流泪。
当天晚上,疯子阿土从外面踉跄着跑回屋子。他将翅膀抱在怀中,走出屋子时,不远处一片火光裹挟着叫骂声向他袭来。
阿土大叫一声,抱着翅膀向村子旁的山上跑去。跑啊跑,跑啊跑,直到一处悬崖横在眼前,他才停下脚步,眺望悬崖前的远方,扬起愉快的微笑。他掏出绳子,试图将翅膀拥在自己的身上,这时火光已到了眼前,村子里男人们举着火把。拎着棍子,仇恨地瞪着他。还有那个美丽的少女。
少女不住地哭泣,指着他,大喊:“就是他!就是这个疯子!是他害了爸爸!他害了所有人!”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村里最强壮的男人冲了过来,一拳将阿土击倒,阿土手里的翅膀也跌落在地。当男人再次挥起拳头的时候,小张出现了,他一把将男人拉了回来,然后自己挡在阿土身前,大喊:“等一等!等一等!”
疯子阿土却推开了小张,向地上的翅膀蹒跚而去:“我的翅膀……”
小张怒道:“还管他个鸟翅膀!快跑!快跑呀!”说罢一脚将翅膀踢下悬崖。
阿土瞠目结舌,眼睁睁看着翅膀滚落悬崖,喃喃:“翅膀……翅膀……”
他回过头,看了看竭力拦阻众人的小张,苦涩地笑了笑。缓缓地转过身去,面向远方,纵身跃起,左脚蹬右脚,突破了物理定律。
梯云纵吗……
我飞起来了。
我叫阿土。
在我5岁的时候,母亲死了。之后父亲每晚都会喝得酩酊大醉,酒醉后他喜欢打我,赶驴的鞭子、灶边的柴火都是他趁手的兵器。十几年来。我的身上已经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皮肤。直到那天晚上,他忽然操起了一把菜刀,追着我砍,我被逼到角落,眼睁睁看着那把刀朝我砍来。就在那把刀即将杀死我的一刹那,我头一侧,躲了过去,从那一刻起,我便能看到很多从前看不到的东西——趴在人身上的魔鬼!我看见了父亲身上的魔鬼,恐惧、怯懦、贪婪、暴怒……我喝止它们,将它们赶离他的身边。可我却不知道,赶走了他身边的魔鬼,他会因此长睡不醒。
亲戚们背走了长睡不醒的父亲。
之后我蹲在路旁观察每一个路过的行人。每一个人身上,都有魔鬼。然而有一些人身上的魔鬼却格外可怕,我无法让它们继续存在下去,让它们去祸害其他人。于是我用尽气力呼喝它们,将它们赶跑。而那些人也从此长睡不醒。
是我害了他们吗?
我坚信我是正确的,若不这样做,会有更多的人因为它们而被害。我觉得这就是老人口中的侠客,武功高强,除暴安良,维护正义。可是死去的魔鬼,它们不会消失,它们整日整夜环绕在我身边,骚扰我。诅咒我,企图吞噬我……
我要飞!无论是翅膀,还是梯云纵,我要飞!飞到天上,那里没有恶魔,没有鲜血,只有天使,只有快乐。
可我遇见了美丽的少女。那时的她,是我见过的唯一没有恶魔的人。她那样美丽,那样神圣,那样纯洁,可是为什么!她的父亲怎会忍心虐待她!我赶走了她父亲身上的魔鬼,可就在少女目睹她的父亲昏迷的一瞬间,我亲眼看见少女的身体里爬出了恶魔——仇恨。
在那一刻,我终于崩溃了。
幸而。梯云纵救了我,悬崖上,我跃起,我左脚蹬右脚,我飞了起来,像一个末路的大侠……
我想飞去天堂,我猜那里没有魔鬼。
小气刀
作者:阿 木
今古传奇·武侠版 年23期 字数:2987 字体: 【大 中 小 】
作者简介:
阿木,男,七零年代人,生于闽长于闽,非专职作者,然因公职清闲,夜班难熬,遂敲字落花,已草成中短散篇近百万字。其作品散见于《今古传奇·故事版》、《悬疑志》《谜小说》等刊。已出版冒险小《神迹》。
序
八月十五那天晚上,刀盟的新任盟主张轻狂在独尊堡内摆下大宴,款待门人弟子以及八方宾朋。酒过三巡,这个狮子一般雄健的男人忽然掷杯于地,慨然大呼:“如此良辰美景,男儿怎可不杀人以助兴。各位,是好汉子的,就随我杀上凌宵城,将剑冢那帮王八羔子杀得片甲不留!”
在座的这些江湖侠客们,过惯了刀头舔血的日子,讲究的是输入不输阵,倒驴不倒架。张轻狂振臂一呼,有谁肯当众跌这份颜面?加上酒酣耳热之际,热血沸腾豪情满怀,当下人人拔刀个个争先:在张轻狂的带领之下浩浩荡荡地直奔凌宵城而去。
岂知才到燕子窝,迎头正撞上剑冢的红衣剑队,领头的正是剑冢掌门李惊鸿,原来他也正准备千里奔袭独尊堡。双方乍一碰面都是一愣,然后便二话不说挥刀拔剑地杀将起来。
刀来剑往、鲜血四溅,这场双方都没有预料到的遭遇战从夜半打到天明,竟打得出奇惨烈。刀盟的前后左右四大长者折了三个,剑冢的东西南北中五方神剑亦是个个重伤。张轻狂与李惊鸿战得精疲力竭,不得不恨恨地各自收兵回营,刀盟与剑冢在燕子窝这一役堪堪打了个平手。
平手!江湖好汉可以风度翩翩地庆贺胜利,也可以忍辱负重地咽下败果,唯独最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平手!
张轻狂与李惊鸿都拍胸口割手腕地赌咒发誓,在有生之年必要砍下对方头颅,挂在高高的旗杆之上。双方各自加紧调派兵力,拉帮手、结盟友、练新军,包扎伤口、舔干血迹以备再战。
正因为如此,以往让刀盟、剑冢不屑一顾的小门小派,也纳入了刀盟剑冢高层的视线之内。譬如花枪门、箭手营、五花拳、恶狼寨、高平镇……
“高平镇?”小刀堂主邓东侯一愕之后似乎想笑,牵动的伤口却疼得他直咧嘴。“高平镇的那帮泥腿子里头有武林中人?”
刀盟中硕果仅存的前锋长老顾道人涨红了脸,把写着“高平镇”的纸撕掉往地下一扔:“哪个不开眼的混球儿,把高平镇也纳入征召名单中?”刀盟的内外六堂堂主,都像被点中笑穴一样畅笑起来。
高平镇里有什么武林中人?充其量也就有几个会两下庄稼把式的泥巴腿子。嗤,也不知从哪里捡来本五虎断门刀的残谱瞎练一气,连内功都不会,也算得上武林中人?这样的人拉上战场,哪怕一个三流好手随随便便地伸出个指头。摁也摁死他们了!
张轻狂坐直了身体,目光淡淡一扫,笑声立时止歇。这些天不怕、地不怕。跺一跺脚就能让整个江湖晃三晃的英雄豪杰们。在张轻狂的雄狮之威下,乖得就像长耳朵红眼睛的兔宝宝。
张轻狂拈起扔在地上的纸,漫不经心地伸指弹一弹:“纵然只是市井之地。我们不争,李惊鸿就会来争。与其被他争去,还不如我们先纳入手心。”“盟主高见!”所有人这才恍然。
为了弥补刚才的失言,顾道人抱拳请命:“盟主,高平镇就交给我吧。我保证在高平镇为盟主练出一支强兵。”
张轻狂侧着头想了想,脸上挂起一丝笑意,提笔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一行大字:兹命顾道人携内堂入室弟子花玉香前往高平镇,建刀盟第七路香坛。
顾道人捧着纸,眼一眨手一动心一颤神一摇,深吸一口气才勉强抑住从心头翻涌上来的狂喜,缓缓俯下身道:“遵命。”
01
高平镇的乡下人,并不知道江湖是怎么一回事。对于刀盟纡尊降贵递来的橄榄枝,他们没有太多的兴奋。方飞玉与丁喜加入刀盟在高平镇成立的七路香坛,并被任命为正副香主,得意的也不是一跃成为了江湖中人,而是腰间随时可以拔出晃眼的长刀。
没有步入江湖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江湖仇杀有多么血腥。等丁喜和方飞玉明白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为了江湖中人。不过他们并不后悔,顾道人每个月都会给他们开二两银子的饷钱,这活计比顶着毒日头在黄土地里刨食要轻松得多。再者说,都是风华正茂的少年郎,有谁不想为将来打拼出一番天地。老人们都说富贵险中求,这话还是蛮在理的。更何况,七路香坛中还有个比花花解语,比玉玉生香的花玉香。
高平镇人大多没读过书,形容一个女人漂亮,翻来覆去也不过就几句“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仙女”之类朴实寡淡的夸奖。但当花玉香来到高平镇时,所有人都公认,这是个比仙女还要疼许的姑娘。
高平镇的乡间俚语,形容一个女人漂亮,只说她长得极“疼许”。花玉香就是这么一个“疼许”到耀眼的女人。
其实公正地说,花玉香并不太符合高平镇人评判“美丽女人”的标准。她的屁股不够大,胸部也不够突出,这样的体形无疑不利于生养。但她的皮肤却极白,比供在佛龛上的瓷观音还白,在阳光下看来甚至像冰一样透明,她的眼又极大,眸中蕴满甜美笑意,更是让人一见之下忍不住从心底里甜起来。更怪的是她从不施脂粉,身上却自然而然地散发出一股清香,如兰似桂,清雅怡人。
最主要的是花玉香并不似顾道人那般傲气十足,无论对谁都客客气气未语先笑。纵是有镇子里的调皮小孩惹恼了她,她也不过轻嗔薄怒地跺跺脚,说:“再这样,我恼你哟。”
说来也奇怪,就是这样轻轻的嗔怪,却能令最调皮的孩子乖乖认错。大约是花玉香颊上的红霞太过迷人,连孩子们也被这美震慑了吧。
“这不是我们能碰触的女子,或许连多看她一眼,都会带来灾祸。”丁喜对自己、也对方飞玉这么说。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很严肃,可是方飞玉却不严肃,只是数着丁喜脸上的麻子贼兮兮地笑。笑完了方飞玉就一拳擂在丁喜的肩膀上,说:“好你个丁麻皮哟……”
丁喜脸上繁若星辰的白麻子,是他孩童时一场天花遗留下的痕迹。他又生得小鼻小眼小耳朵,当然,同时也是个小心小眼小格局的人,所以若是别的人叫他丁麻皮,丁喜就会很生气,没准儿还会趁夜偷摸拿石头砸人家屋顶。但方飞玉这么叫他,丁喜却一点脾气也没有。从小到大,丁喜与方飞玉是同穿一条裤衩长大的,两个人要好得跟亲兄弟似的。
“你别招惹她!”丁喜的嘴角抿成一条固执的直线,“那女人是祸水,你看不出来,我看得出来!”方飞玉笑得更大声了,一边笑一边用手抚着自己上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