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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9年第23期-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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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孩子,我一定要救。”他又重复了一遍,李文非原在桌下啜泣颤抖不已,听了他这句话,不知怎样却慢慢地收住了声音,一双圆圆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他手腕一翻,从剑柄到剑尖,一层光华灿烂的灰白光芒一跃充溢其上,剑身微曲,似柔实刚,而那份刚性,却是强到了极致。 
  ——强极则辱,情深不寿。 
  青丝惊叫一声:“快雪时晴!”她亦不敢正面攫其锋芒,连退三步,左手一扬,一把三棱针呈满天花雨之势飞出,意图阻拦,谁承想与飞雪剑挥洒而出的剑气一碰,竟被绞成数十段!更有一缕剑气透围而出,青丝头一偏,到底有一缕发丝为剑气削落,她脸色一变,又是再退三步。但叶云生的目的却不在青丝,她毕竟是女子,他不愿杀她。剑气是辅,剑刃才是主,他身形未转,剑刃却似长了眼睛一般,直向那书生而去。 
  那书生牙关一咬,不退反进,袖中匕首青芒隐隐,与飞雪剑再次相交j这一次交锋,却不似上一次的轰然,二人身形交错,那书生踉跄退了一步,半截衣袖掉落在地。随之掉落的,还有他的一只右手。 
  只一招“快雪时晴”,叶云生剑伤了那秀雅书生,逼退了青丝,他一手拉起桌下的李文非,叫道“快走!”那一剑几已耗尽他大半真元,好在此刻李文非已不似初时挣扎,任他拉着便走,身形几个转折之下,二人已到了门前。那马车紧贴着店门,眼见二人就要逃出生天,青丝忽然高声叫道:“十二郎,莫放他们走了!” 
  叶云生只及得听她前半句,脑中还在想,“十二郎,谁是十二郎?”车顶上已有一道黑影如巨鸟投林一般飞扑而下,指掌成爪,抓向的正是李文非的胸口!叶云生真元已散,不及抵挡,只有和身迎上,为李文非挡过了这一爪。 
  一爪之下,血肉淋漓。叶云生踉跄一步。一手扣住店中木柱,身子依然挡着后面的瘦弱少年。 
  那飞扑直下的人是个身形高大的黑衣男子,一双眼睛里满是死气,他并无兵器,一只右手上却满是叶云生的血。 
  他扯了下嘴角,也不知是哭是笑,一爪又向叶云生攻来。这人武功,又在青丝与书生之上,叶云生见他肌肤上隐隐有一层暗黑光泽,不由一凛。那是苗疆“尸罩”的特征,传说练此功之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就算是平日里,我能不能接下他三百招?”他心中转着念头,手里带着李文非向后避让,那十二郎一爪未中,叶云生方才支撑身体的木柱却被他抓去了一块,木屑四溅。那柱子是硬木所制,极是坚固,然而那十二郎一爪下去却是若无其事,手上并无半点伤痕。 
  他果然练过尸罩! 
  而叶云生这一避,却正好避到了那小二休憩之处,方才店中一场恶战,那小二似被吓得傻了,动也不曾动。叶云生空余的左手一带他腰际,叫道:“快走!”跟见那十二郎又是一爪逼来,整个人也随之靠近,近处看来,那面貌真是狰狞凶恶,小二被彻底吓住了,一翻白眼。人直接滑到了桌子底下。 
  叶云生却因这一带延误了时间,眼见那一爪再难避过,心中一横,也只得再以己身为盾,为李文非遮挡。 
  十二郎一爪已至眼前,不知何故,竟是停滞不前。叶云生一惊,却见他一张狰狞面孔霎时扭曲得不成模样,身子也随之慢慢滑倒在地上。 
  这又是何故?飞雪剑大惑不解,一双眼又向下看去。 
  一点冷森森,锋芒如雪的枪尖,自十二郎的下身缓缓拔出来。 
  枪尖滴血也无。杀人无眼,银血无情。 
  “宁惹飞雪,莫碰银血。”那是因为飞雪剑虽会杀人,却也会救人;飞雪剑为了不伤人命,甚至专门练过剑尖打穴的功夫;银血却不同,银血只会杀人的功夫,传说他甚至把师父传授给他的六十四枪法改为四十五路,只为了一个不成理由的理由。 
  “那一十九路枪法又不能杀人,无趣。” 
  银血又是什么?它是江湖上人称“悠然公子”的花心大少莫寻欢的独门武器,银血霸王枪! 
  那个吓晕了掉到桌子下面的店小二从地上笑眯眯地爬出来,脸上还满是煤灰痕迹:“我就说,再怎么练尸罩也练不到那个部位,也不枉我躲这么久。”他的声音为之一变,不似方才沙哑,飞扬跳脱,笑意盎然。 
  他站起身,脸上也带着毫不在意的笑容,而他的眼,他的枪上却弥漫了三十三天的煞气。然后他转过头,一双眼看向叶云生时,那三十三天的煞气便转成了一天一地的温暖。 
  “喂,叶子,”他好像昨天才见面一样和叶云生打着招呼,“你找我,我来了。”叶云生也在笑,他身上还流着血,可是他的笑意和莫寻欢一样的温暖,中间还夹了几分释然。 
  几日来的奔波压抑,只在见了那人如往日一般的笑时,如积雪逢阳一般消弭无形:“阿莫,你来了,很好。” 
   
  天如水·月似钩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叶云生和莫寻欢认识当然不到二十年,可是两人真正见面的时间,平均下来一年一次都不到。 
  叶云生出身于江南世家君子堂,他很忙,因为他是江南有名的剑侠,当行走江湖,行侠义之事。莫寻欢不知出身于何处,他倒比叶云生还忙,骑马过小桥,满楼红袖招,莫大公子自有他可忙之事。 
  但只要叶云生想见他,这个人总会神出鬼没地出现。 
  莫寻欢左右手各执一柄银枪,右手那柄刚杀了十二郎,犹是冷森森一阵杀意。他双手一合,两柄枪一合为二,枪芒如电。原来莫寻欢惯常行走花丛,长枪携带不便,故而他花了心思,将银血霸王枪巧加分解,即便带在身上,也少人发觉。 
  此刻他身上还穿着店小二的衣服,一脸污迹,面上笑意却是十分灿烂,只这一笑间,小店中霎时一派水秀山青。带着这样的笑容,他转向青丝:“青丝青丝,为什么偷拿我的扇子?” 
  青丝贝齿紧咬着薄唇。一语不发。 
  莫寻欢却也不再追问,又看向那折了一臂的书生,笑道:“哎,薛公公,好好的相府管家不做,怎么也来趟这趟浑水?” 
  那书生一惊,似是未想到有人竟能点破他的身份。一旁的叶云生心中也是一动。他听闻权相相府内有数名管家,武功见识各有所长,其中有一人原是宫中一名公公。因犯事被逐,后来不知怎样也进了相府。 
  “袖中剑”薛明王!难怪他举止声音皆是不同。   莫寻欢看了他又笑:“权相叫你出来最多是监控十三杀手,你何必争功出手?”薛明王已自行点了断臂附近穴道止血,轻声冷笑道:“莫大公子向来放荡自诩,不理他事。既知是浑水,何必也自行跳进来?”他声音本就尖细,受伤后声音愈发轻飘,然而在场每一人均觉此人就在自己耳边说话一般,叶云生暗忖:这人非但袖中剑厉害,内功竟也是如此了得!自己方才一剑取胜,实也颇为侥幸。 
  莫寻欢笑指叶云生道:“这个家伙都卷进来了,自然就成了我的事。”他口角含笑,眼中的杀气却是再遮掩不住。薛明王不由后退了一步,面上神情虽不显,眼中已现惊慌之色。莫寻欢微微一笑,又上前了一步。 
  十二郎已死,青丝武功远不足当霸王枪之锋,自己断臂重伤。眼下,已无人救得了他。 
  薛明王余下的左手骤然在袖中握紧,慢慢地渐又松开,他再度抬首,秀雅面容上神情已然宁定:“莫大公子,你杀我固然有杀我的好处,然则若不杀我,好处却也不少。”莫寻欢神色不变,道:“是么,说来听听。” 
  薛明王道:“好,你若不杀我,我便告知你十三的行踪方向和辨认他的特征。眼下我与这女子皆构不成你威胁,唯有十三武功高绝,你身边又有两个伤者,与他相斗胜算不大。你若不应,我便自杀,反正死在你的霸王枪还是死在我自己的袖中剑下,也没什么区别。” 
  莫寻欢怔了一下,随即笑起来:“薛公公说哪里话,我方才不过是开个玩笑,你我一见如故,薛公公有话还请讲来。” 
  薛明王苦笑:“我可不敢高攀莫大公子这样的好友。”随即提高声音,“飞雪剑,莫大公子已然答应不伤我性命,烦你做个见证。” 
  叶云生虽然伤重,神志却还清醒,便点了点头。莫寻欢笑道:“这般不相信我。”他虽这般说来,神色倒还真有几分惋惜。 
  薛明王道:“莫大公子违约背誓又非一次两次,前车之鉴,怎可不防。”莫寻欢一笑,也不在意。薛明王走到他身前,低声说了几句,他声音极低,旁人都未曾听清,只见莫寻欢微微颔首,似是十分满意。 
  薛明王转身离去,一张秀雅面容苍白如雪,神情却分毫不动。地上断臂他甚至不曾多看一眼。 
  莫寻欢看着他背影,若有所思,他枪归右手,去拉不知何时又躲到桌下的李文非:“猫儿么,动不动躲起来?”李文非被他一拉,身子一缩,忽然一口狠狠咬下去。莫寻欢未曾想到,几乎被他咬出血来:“哎呀,不是猫,原来是只小狗!”叶云生叹口气:“你莫吓他,这孩子眼见他父亲惨死,已经神志失常了。” 
  莫寻欢摇摇头:“为个傻孩子搭条命上去,也真只有你做得出。”又道,“来接应你的人是君子堂的哪一个?你算盘打得不错,假意取道向北,再由君子堂的人在此接应,带李文非折回江南,然后你自己再将十三杀手引向北方。可惜可惜,这条计已被权相看破了。” 
  叶云生一震:“那是长房的七弟。”“死了。”莫寻欢淡然一句。 
  叶云生只觉喉头一热,一口血哇地一声吐出来,这次营救李文非,他乃是激于一时义愤,君子堂上下并无一人支持于他,唯有长房七弟叶云平挺身而出,未想竟死于十三杀手之手。他转头便看向青丝,眼下看来,她定然也是十三杀手之人,叶云平之死,她一样脱不了干系。 
  青丝一直站在店中一隅,身上银红衫子微微颤动,一张柔美面容上并无惧怕之意,叶云生看着她,想到二人同行数日,她告诉自己要去寻莫寻欢;想到她面色如现在一般沉静,轻念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想到那晚火光映在她面上,点染得比胭脂还要好看…… 
  最后,晃过他面前却是叶云平那张年轻的脸。 
  霎时间,他心中绞痛一阵痛过一阵。 
  “你走!”他低声喝道。青丝不发一语,转身向店外走去,行至莫寻欢身边时,她忽然自衣中摸出一把匕首,合身便向他刺去。 
  这一击事发突然,然而莫寻欢武功在她之上,他身形一闪,完全是出自武者本能,右手霸王枪已经递了出去。 
  杀人无眼,银血无情。四十五路银血霸王枪,只会杀人,不会伤人。 
  青丝倒下的时候,一双明眸始终看向莫寻欢,唇边终于带出了一抹笑意。只是她最后一句话,却是说给叶云生:“飞雪剑,你终究是个好人……”莫寻欢抽回滴血不沾的银血霸王枪,骤然转过了身。半晌,他转向叶云生:“叶子,我们走吧。” 
  这一夜,三人投宿在附近一家客栈之中。 
  数日奔波,一夕宁定。叶云生躺在床上,李文非坐在他身边,仰头看着他,一双猫儿眼里倒没有初时的紧张,似乎只要在叶云生身边,便是天塌下来也无妨。 
  叶云生睁着眼,却是没有看他,这几日来种种情由走马灯一般在他脑中打转:仗剑劫法场救出李文非,君子堂前被一众长老斥责,叶云平挺身而出,十三杀手千里追杀,以及……那一日与青丝的相见…… 
  叶云平惨死,青丝身亡,这一路死的其他人更是不计其数,纵然叶云生心念坚韧,一时间也不由动摇,自己所做的一切,是不是真的值得? 
  正彷徨间,门扉一响,却是莫寻欢走了进来,他在隔壁洗去面上烟尘,换上平素常穿的华服,又恢复了翩翩公子模样,手中却抱了把月琴,琴面上镶一面小小铜镜,却不知是哪个多情女子送与他的。 
  莫寻欢不是剑侠,是浪子,他惯常行走于市井青楼之中,虽不似一般文人善于抚琴弄筝,一手月琴却是熟极而流,虽是俚俗之音,却也别有一番风味。此刻他一跃坐到窗台上,左手按弦,右手弹拨,声音较琵琶更为响亮,铮铮琮琮。如飞瀑流泉。 
  叶云生熟悉的却是那把月琴,几年前他们相识的那个夜晚。两人一起喝了三四坛二十年的竹叶青,莫寻欢喝醉了,抱着月琴坐在树下大声唱歌,惊飞了一树的乌鸦。 
  这几年,每次见悠然公子,他身边除了银血霸王枪,常带的便是这把月琴。熟悉的人,熟悉的月琴,熟悉的曲调,恍惚间,他忆起了那些纵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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