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本公子无意与各位争赌神名号,只是如今赌坛黑暗,宵小横行,以出千取巧为荣。今日看各位都是磊落的好汉,能否请诸位旗下的赌坊还一片公平的天地。”
在怡香居三楼客房,杜书香惟妙惟肖的分饰角色,当说完后,已大笑不止。坐在一旁的沈云看着这活宝,也不禁好笑。
“沈老大,最后那背影还真像某位悲天悯人的世外高人。”杜书香走到沈云坐下,笑道。
沈云帮他倒了杯茶,道:“这是给那位真正的高公子赚点名声,好歹我是顶着他的姓名吃喝玩乐,也算对得起他了。”说完,哈哈一笑。
“最妙的还是那颗红豆,可以一会儿加一点,一会儿减一点,一来二去连那赌仙都陷进去了,最后破了他的赌术。”杜书香喝了口茶,缓缓道。
“那赌仙不是泛泛之辈,他似乎也能看透牌面,幸好有此一招,险胜啊!”沈云想起也颇为心惊,他的小手段最后建了奇功。
杜书香不解道:“难道石小千也有圣贤之瞳,能够破惘?”
沈云道:“不可能,他瞳孔与常人无异,应该是透视的能力。”
说完,两人一阵沉默,这场赌局如一场大战,身心俱疲。两人原本自信满满,以沈云的头脑加上杜书香的眼睛,必然可以轻松获胜,结果却陷入了胶着,那赌仙冷静沉着赌术更是出神入化。若非沈云赌前观屋顶吊灯有所感悟,领会遁去的一,以致无意间发现了一颗红豆,看其饱满圆润便放在身上,想来或许有用,不然胜负未知。
一会儿,杜书香打破沉默,道:“沈老大,那封信讲得什么?”他转移了话题,毕竟两人胜一人,不是光彩的事。
闻言,沈云明白了杜书香的好意,很感激,朋友间互相疏导、体谅,这感觉好极了。他笑了笑,道:“我没事,不会钻牛角尖,赌仙本是赌坛神话,我们两人一起还险胜,也不是丢脸的事,须知我们打破了神话,应该自豪。”杜书香咧嘴一笑,竖起了大拇指,他在为沈云的洒脱喝彩。
顿了下,沈云笑道:“那信应该是那四人抢来的,是封家信。大概是说家里祖坟上彩霞缭绕,一株株奇花在上面盛开,花香四溢,而一到夜晚,瑞兽虚影便带着华光异彩腾飞在祖坟上空,于是怀疑内中有宝物。上款,护国大将军,蒙戈。下款,隆川城,蒙家蒙少卿。”
“咦!看这阵势,说不定真有宝贝,沈老大要不要去挖挖看。”杜书香一听到宝贝,马上两眼发光,怂恿道。
闻言,沈云笑道:“免了,挖人祖坟这种缺德事,我才不干,全当未曾看过。”
此时,已是黄昏。一轮红日即将落山,余晕洒落屋内,一切都染了一层红光,杜书香看着侧脸笼罩在红晕中的沈云。他早知道会一口回绝,这是他的好朋友,是兄弟,一个可能会随时欺负人,可能会无事骗骗人,他不是纯洁无暇的好人,但关乎良心、道义的事一向不会违背,这是属于他的正义。
咚!
房门被一脚踢开,屋内的两人看到门外一位俏生生的绿意少女,沈云顿时角色突变。落在杜书香眼里,暗自好笑,这就是传说中的克星,一物降一物。正是容若!
容若快步入屋,走至沈云身旁一把揪住他耳朵,怒道:“死跟班居然玩到现在,把本仙子一个留在这里,找揍吗?”
那个之前宛若一切都玩弄于股掌间的翩翩贵公子,此时很乖巧,耷拉着脑袋,谄媚道:“哪敢呢!黑货快点把准备的礼物拿出来。”
于是,杜书香连忙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包裹,放在桌子上。解开后,里面有小吃、衣服、首饰还有一些小玩意,容若看见后怒气稍减,放开手,道:“还算有良心,就不为难你们了,小黑回屋早点睡觉,跟班你也早点睡,明天很重要哦。”说完,喜滋滋的抱着包裹回屋。
留下的两人面面相觑,而后不由笑出来,如果不管多厉害的女人都对礼物毫无免疫力。
天色不早了。杜书香说了声晚安,便离开了。而沈云则唤来伙计,帮他打热水洗澡。
夜幕降临,屋内烛光闪烁,沈云泡在澡桶内,闭目思考。谁能知道一个失忆的人,所承受的寂寞,很凄凉。但沈云不再是一个人,有朋友,容若和杜书香都是他的朋友,这是很好的感觉,冲散了孤独,很温暖,特别是一起嬉戏玩闹的日子,那是美好的回忆,他有了新的记忆。
感觉到水温下降,沈云擦拭身体,穿上内衣内裤,便盘坐在床上修炼万象诀。很快他便入定了,群星的星象之力,被牵引而来,在他周身显现出一根根极细的银丝,渗入体内……
第二十章 九州拍卖行
云层浓密,遮蔽苍穹,天际灰蒙蒙一片笼罩着丰德镇,大地仿佛将破晓之时,一样阴沉。
一夜的修炼让沈云神清气爽,能够清楚感觉到体内灵气的充盈,虽然未能跨越培元境二层,不过修仙之事非一朝一夕能促成,他倒也看得开。
今日,正是九州拍卖行一年一度的拍卖会,据说极为盛大。未曾见识过的沈云起的很早,下楼后发现原来他以算晚了,在怡香居大厅座无虚席,而容若与杜书香早已占了一桌,三人用过早餐便前往九州拍卖行。
此时已是大清晨,街道人群熙攘,而两旁小贩、店铺也开始了一天的营生。当沈云一行走过时,造成了不小的轰动,这败家公子昨日的豪购还历历在目,小贩们争先现宝,但都被杜书香打发了,商家都颇为失望,但很快又吆喝起来,等待新的主顾。
路途平坦,沿路有许多人同行,目的地该都一样。沈云一行,颇为惹眼,走在前面的翩翩贵公子轻摇着十二骨折扇,未束的长发丝缕飞扬,显得卓而不凡,让许些少女芳心暗许;而身后的黑小厮,高大强壮,如一头蛮牛,让人生畏;身旁的绿衣少女,体态柔弱,未长成的容颜已是倾国倾城,长发如墨,肤如凝脂,吹弹可破,那双眼眸似水晶明亮剔透,无邪无垢,而樱桃般的小嘴红润光泽,诱人至极。这是谪落凡尘的小仙女,一瞬间所有行人都冒出这等想法,继而对那位公子投去一种仇视,嫉妒让人生恨。
沈云见此,心头一颤,没想到小恶魔竟有此等魅力,暗自乞求千万别一个个色胆包天冲他发难,这太过吓人了。
好在一路有惊无险,不过仍然惊的沈云一身冷汗。当到达九州拍卖行门前,沈云不由感叹果然美女都是祸乱的起源,怪不得有一句话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幸好这一百多人中没人变成抢红颜,不然他十条命都挡不住,这不是他怕容若有事,而是怕这些人出事,因为小恶魔的强大已深深扎根脑海。
不得不说,沈云灵觉异常灵敏,这些人的修为全部摸得一清二楚,起码有一大半比他厉害,甚至有数人已步入归灵境,体内灵力如河流般涌动,雄厚异常,当然这点微末力量在容若面前不过蝼蚁,若是出格了可是自误,幸好都很自律,除了一道道凌厉的目光在剜着沈云。
而灵觉也是沈云不同常人处,开始修炼万象决,当进入培元境一层时,强大的精神力便化作灵觉,探查的深度竟是十倍之多,极为骇人,百思不解中有对过去充满迷惑。因为,容若解释是灵觉乃是金丹境才有的神通,从来没有人当修炼便能领悟,唯一的可能就是沈云是重修者,曾经起码是金丹境的强者。然而新的问题又来了,若是散功虽然会影响根基,但不会失忆,那么若是招强者击败,毁去修为,又怎么还会留有根基,且毫无损伤,也没有重伤的后遗症,让人费解。幸好,沈云未曾多想,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不过这些同行的人,应该都是小人物,在各自势力中充当跑腿,因为此时灰蒙天际中从远处一道道色彩各异的流光电射而至,而后在九州拍卖行不远处降落,步行而来,这是一种尊重。
而此事因由,可谓无人不知。千年前,正道式微,群魔乱舞,这是个悲惨的年代,修魔者横行,视天下生灵为养分,杀戮嗜血进补魔道修为,一消一长,邪魔更为强大,魔威惊世,几乎席卷了整个神州大地。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九州拍卖行的开创者,“灭魔刀”赵无暇踏上了救世之路,那时他还只是个少年,手无缚鸡之力,是丰德镇一家古董店的少东家,而就是这样的少年凭借着一把长刀,拯救乾坤,诛尽邪魔。
其中凶险可想而知,人无名,刀无名,一人一刀,经历千万战,每一战与死相伴,生死间不断突破,竟改变了一个时代,成就了不朽传奇。据说“灭魔刀”赵无暇已成就真仙,与日月同晖,也有说已精血败坏,早已寿元终结,消散在时空长河中,但不管那种情况他的名字长留人们心中,他的事迹被口耳相传,这是一位时代也无法磨灭的英雄,深深激励着后辈,向往与其一般扭转乾坤。
这时,沈云回头望了眼杜书香,其远祖杜甫也是这种伟人,纵然万载过去,依然被人歌颂,千古也忘不了。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多么高尚的情怀。沈云不禁回荡那首诗词,在不断磨求容若,终于看到介绍其一生的古书,深受感动。不知是否本性作怪,相对悲情的杜圣贤,沈云更愿追求诗仙李太白,一句千金散尽还复来,多么洒脱,多么潇洒,悠然向往。
沈云收拾心情,前人已随流水去,可以缅怀但不能沉浸其中,未来是掌握在我们手中。心绪回神,重新望向九州拍卖行,这是祖地,方圆百里了无屋舍,这是尊重,因为这是赵无暇唯一亲自开的拍卖行,现在分布神州何处的九州拍卖行都是后代子孙开的分行,据说赵家每代家主都坐镇此处。
而九州拍卖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绝不为邪魔异族服务,这也是大陆修士对其尊敬的根本。
这祖地更是为了防止邪魔异族混入,只为人族势力和熟客服务,虽有些不尽人情,但也绝没有人敢强迫,就连神秘的容若都曲线进入。
但眼前所见,沈云只有一个字形容,破。实在太破了,灰褐色的墙壁布满青斑,大门大开,那布满蛀孔的木材看着好像随时会坍塌,连围墙都没有,破旧的让人唏嘘,这闻名天下的祖地会如此残破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此时大门旁有一古稀老者,颤颤巍巍的坐在小木凳上,那样子让人觉得随时会西去。
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一丝嘲弄,有的只有庄重。而看向那位老者的目光,还带着敬畏,和一丝恐惧。没错,沈云从在场所有人中都看到了那一丝恐惧,包括那能遨游天际的强者,这让他很不明。
这时,容若轻轻捅了他腰间,道:“知道为什么吗?这位老人家是炼神境至强者,滴血可碎星辰,只手可破苍穹,你怕不怕!”
闻言,沈云不由在看了眼老者,其毛发稀松,佝偻着背,一身发白的灰衣更显得落魄,此时咧着嘴傻笑,一口黄牙掉落的只有几颗还嵌在口腔,看上去很不堪,一阵大风就能刮倒。他傻眼了,这就是传说中炼神境的至强者?不由轻视,带着一丝不相信。
这时老者轻轻瞄了眼沈云,顿时他感觉到一股如山似岳的气息汹涌而至,连呼吸都感觉困难,前面闪现出一幅幅画面,尸骸遍布,血海翻涌,一拳可轰碎星辰,一口气倒卷海水涌上青天,太可怕了,这种伟力可比仙神。
幸好,画面来的快,去的也快,但沈云已是汗流浃背,好像鬼门关走了一回,心惊不已,这是一位百战不灭的强者,纵然精血干枯,无人可挑衅其尊严,沈云再也不敢小觑老者,发自内心的对其恭敬。
看到沈云这倒霉样,容若倒是十分开心,笑道:“呵呵,本仙子没说错吧。跟班你还要自讨苦吃,活该。”
沈云只能苦笑,但心中却异常激动,这些画面如同在他心中埋下了一枚种子,什么是强者?这就是,他看到了,也体会到了,这是一种引路的火种。
当!当!当!!!
三声钟响,从九州拍卖行祖地内传出,如暮鼓晨钟,响彻云霄,震荡心灵。
“走吧,高公子!”容若催促。
沈云这才从钟声中醒转过来,心中如云海翻腾,这祖地太过不寻常了,一切都无法以常理度之。
看了眼大门,沈云摒除杂念,率先向着老者走去,他一步一步向前,步伐沉稳,心境随着步调转向大无畏,无畏者无所畏惧,此时漫天神魔在他面前亦不改面色。
第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