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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武林大事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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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秋。

    木叶萧萧,夕阳满天。萧萧木叶下,站着一个人,就彷佛已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那是一种静,静的就像吕秀才呆呆地思念离去后的郭芙蓉。

    因为他太安静。因为地太冷。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

    他想着自己的这几个月来唯一的心事

    “为什么堂堂薛神医居然治不好我的病呢?连胡青牛那个鸟人也不行!太郁闷了!”

    他疲倦,也许只因为他已杀过太多人,有些甚至是本不该杀的人。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余地。

    剑客也是要吃饭的,不像人家谢三少,家里有屋又有田,幸福乐无边。不利用合法决斗维持住自己的名声,哪有粉丝愿意让自己白吃白喝啊——这年头剑客的淘汰率太高了,总不能为了口吃食跑去参加“快乐剑客”的选秀啊。

    他掌中有剑。

    一柄里包皮鞘,黄金吞口,上面缀着十三颗豆大明珠的长剑。江湖中不认得这柄剑的人并不多,不知道他这个人的也不多。因为这把剑已经被《武林周刊》评选为“当今武林十二大铺张浪费武器”之一。

    他的人与剑十七岁时就已名满江湖,如今他年近中年,他已放不下这柄剑,别人也不容他放下这柄剑。因为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试想下,一个不再杀人的剑客和一个过气的三级脱星有什么区别?难道要靠自己和白飞飞的绯闻赚取人气?

    一提白飞飞就有气,要不是这个娘们儿,上次和沈浪他们几个打麻将的时候也不能输那么多,把这两年的口粮都败干净了。这要不弄点嚼谷伍的,过几天怎么去参加华山剑客年会啊。

    名声,有时就像是个包袱,一个永远都甩不脱的包袱。

    “九月十九,酉时。洛阳城外古道边,古树下。带着你的心,带着你的剑!”看着这张字条,十三笑了,笑的那么深沉,耐人寻味。

    酉时日落。

    秋日已落,落叶瓢飘。古道上大步走来一个人,鲜衣华服,铁青的脸,一柄长剑斜插在肩後,一双眸子却像是出了鞘的剑,正盯在树下的剑上。

    他的脚步沈稳,却走得很快,停在七尺外,忽然问∶“燕十三?”

    “是的。”

    “你的夺命十三剑,真的天下无敌?”

    “未必。”

    燕十三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混球,心里那个不是滋味啊。“明知道我是武林剑客排行榜第六位,偏偏说什么天下无敌,这样的混球最是该杀。要不是沈仝前几天借给我八十两银子,我连给排行榜编辑的润笔都没有了,还什么天下无敌!该杀!”

    眼前这个人笑了,笑得讥诮而冷酷,道∶“我就是高通,一剑穿心高通。”

    “我知道。武林新人排行榜第十七,英俊侠客排行榜第二十三,西门吹雪的徒孙,南宫世家二管家高秀莲的大外甥就是你。”

    “不错,就是我,活到今天你也应该记得这些,因为这是你最后的记忆了——我一定要杀了你。”

    燕十三淡淡道∶“要杀我的人并不止你一个。不过放狠话最没水准的,你现在是第一。”

    高通道∶“现在我已来了,你的心呢?”

    “我的心已死。”

    “那么我就让他再死一次。”

    剑光一闪,剑已出鞘,闪电般刺向燕十三的心。

    一剑穿心!

    就只这一剑,他已不知刺穿多少人的心,这本是致命的杀手!从出道以来,自信自己师祖的剑法绝对是最强的——武林剑法排行榜第一的就是师祖西门吹雪剑法!

    可是他并没有刺穿燕十三的心,他的剑刺出,咽喉突然冰冷。

    燕十三的剑已刺入了他的咽喉。

    刺入了一寸三分。

    高通的剑跌落,人却还没有死。

    燕十三道∶“我只希望你知道,要成名并不是件很好受的事。”

    高通瞪着他也,眼珠已凸出。眼神中充满了疑惑,不解。为什么?明明这一剑我已经练到了极致,明明这就是武林剑法排行榜第一的剑法,这可是我花了十万两真金白银求师祖亲自指导的,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居然敌不过燕十三?

    燕十三看着他眼里的疑惑,淡淡道∶“你难道不知道你师祖的剑法之所以在武林剑法排行榜排名第一是因为他长的帅吗?连自己师祖是偶像派这么简单的问题都看不出来,所以你还不如死了的好。”

    他拔出了他的剑,慢慢的从高通咽喉上拔了出来,很慢很慢。

    所以鲜血并没有溅在他身上。这种事他很有经验,衣服若是沾上血腥,很不容易洗干净。浣花坊的衣服要是清洗一次那可是要二两银子啊——黑,真黑啊!

    收拾好自己的剑,他弯下腰,在高通的手腕一寸处轻轻一点,原本他死握着剑的手张开了。燕十三开心地笑了,开始慢慢摸索这具尸体,从上至下,那么地仔细,生怕落下任何一点值钱的东西,因为成名的剑客大多喜欢在身上带着几年的花销,毕竟闯荡江湖没钱是肯定不行的——“老燕儿,还好你没有扒人衣服的习惯,要不肯定早就上了《武林周刊》的头条了!”

    燕十三头也没回,从高通怀里摸出的银票中找了一张一百两的,信手一甩,银票就如长了眼一般,飘到了说话那个人的手中。

    “烦劳尊驾将这张银票交给沈仝兄弟,多出来的,就当我请兄弟喝酒了。还有,顺便帮我把他埋了,这么有钱的主儿,学武真是太可惜了!”

    “老燕儿,把人埋了不成问题,不过我觉得你这一百两是不是少了点?你也知道,最近经济危机,什么都不好干那。你也知道我们沈记银号现在是借八还十二,你给我这点儿,我回去怎么和老板交差啊?”

    燕十三冷冷地看了那张市侩的小人嘴脸,鼻子里不削地一哼气儿。顺手一甩,将高通的玉佩丢了过去。玉佩先慢后快,转眼之间已经到了来人眼前,看手法,丝毫不比唐门正宗弟子差。

    谁知来人突然伸出了手用两根手指轻轻一捏;就好像起叫化子捏臭虫一样;一下子就把玉佩顺势翻在了手中。

    “不错,不错,这是上好的暖玉,怎么着也值得五十两了。老燕儿,那我就告辞了。恭喜你又可以潇洒几个月喽,别忘了有空的时候请我喝酒啊。”声音渐去渐远,而他刚才站的地方居然连个脚印也没有留下,仿佛这个人从来没有来过。

    “混球,说好了帮我埋了尸,结果自己先跑了。”燕十三无奈地开始掘坑挖土,耗费许久终于让自己的小财神入土为安了。想了想,又从旁边树林里削了快木板,插在小土包前,拔出剑,刻上了八个大字:“一剑穿心高通之墓”。

    看着那帅气的八个字,燕十三无奈地摇了摇头,“唉,命苦啊,如果不是因为家里没钱,自己走了拜师学武这条路,兴许我现在也是一个举世闻名的大书法家了。”

    思索中,剑已入鞘。

    暮色中又出现了四个人。

    四个人,四柄剑!四个人的衣着都极华丽,气派都很大,最老的一个须都已全自,最年轻的犹在少年。燕十三知道他们是谁,在《武林周刊》排行榜上,他们都是有名号剑客:

    年纪最老的成名已四十年,一直在关外,独创的“飞鹰十三刺”名震边陲。这次他入关,为的就是找燕十三。他不信他的飞鹰十三刺,比不上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

    年纪最轻的,是江湖中的后起之秀,也是点苍门下最出类拔萃的弟子。他有天才,他肯吃苦。他的心也够狠。所以他才出道一年,“无情小子”曹冰的名字已震动了江湖,比之高通的排名更高,直逼当年的荆无命。

    另外两个人当然也是高手。清风剑的剑法轻灵飘忽,剑出如风,据小道消息称他是岳不群的大舅子,剑法集衡山与华山于一身。

    铁剑镇三山的剑法沈稳雄浑,一柄剑竟重达三十三斤,号称“山寨版玄铁剑”。

    四个人的眼睛都在盯着他,谁也没有去看那小土包一眼。他们不愿在未出手前,就折了自己的锐气,小土包里埋的无论是什么人,都踉他们没有关系。只要自己能活着,无论什么人的死活,他们都全不在乎。

    燕十三笑了笑,笑容也很疲倦,道“想不到你们都来了。”

    关外飞鹰冷冷道“我本来以为得到消息的只有我一个人。”

    曹冰抢着道∶“来了四个人,谁先出手?”他很急。

    他急着要立名立威,急着要杀燕十三,杀了十三就有无尽地名誉和美女——他不担心钱,当朝的曹正淳可是他的大伯父,钱?钱有个屁用!

    铁剑镇三山看了看一起来的三个人,“我们可以猜拳,胜的就先出手。”

    关外飞鹰瞄了镇三山一眼,“我觉得猜拳不合理,我这里有骰子,咱们摇大小!”

    清风剑冷冷一笑:“哼哼,谁不知道你那骰子灌了水银,要我说,咱们十五二十!”

    曹冰一看,敢情这三个老家伙即不想先上,想让别人去喂招,自己最后出手,又不想万一别人先出手,杀了燕十三抢了风头!“我给你们每人一千两,我先出手!”

    三人看了看这个小破孩儿,齐声道:“靠,有钱了不起啊!”

    燕十三心想,有钱还真是了不起!然后目光扫向四人,仿佛看到了三头肥羊在向自己招手,压抑着心中激动,淡淡道∶“不必。”

    铁剑镇三山道∶“不必?”

    燕十三道∶“你们可以一起出手!”

    关外飞鹰怒道∶“你将我们当作了什么人,怎么能以多欺少!”心想,我们四个把你杀了,传出去还怎么在武林立足,到时候粉丝不都得跑光了啊。

    燕十三道∶“你不肯?”

    关外飞鹰道∶“当然不肯。”

    燕十三道∶“我肯!”

    他的剑已出鞘。剑光如飞虹掣电,忽然间就已从他们四个人眼前同时闪过。

    他们想不肯也不行了。

    他们的四柄剑也同时出鞘,曹冰的出手最快,最狠,最无情。

    关外飞鹰已纵身掠起,凌空下击,飞鹰十三式本就是七禽掌一类的武功,以高击下,以强凌弱。只可惜他的对手更强。

    曹冰霎时间已刺出九剑。他并没有去注意别的人,只盯着燕十三,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要这个人死在他剑下。

    可惜他这九剑都刺空了,本来在他跟前的燕十三,已人影不见。他怔了怔,然后就现了一件可怕的事。

    地上已多了三个死人。每个人咽喉上都多了一个洞。

    关外飞鹰、清风剑。铁剑镇三山,这三位剑客排行榜都在百名之内的高手竟在一瞬间就都已死在燕十三剑下。

    曹冰的手冰冷。他抬起头,才看见燕十三已远远的站在那棵古树下。

    杀人的剑已入鞘。

    曹冰的手握紧,道;“你……”燕十三打断了他的话,道∶“我还不想杀你!”

    曹冰道∶“为什么?”

    燕十三道;“因为我想再给你个机会来杀我。”说了这句话,燕十三自己都有点鄙视自己了——要不是因为你是曹正淳的侄子,刚才你都死了几回了;开什么玩笑,杀了你,你大伯那个臭太监不得全国通缉我啊?到时候还这么去酒楼啊,客栈啊,更别说什么怡红院、潇湘馆了。

    曹冰可没想这么多,他手上的青筋凸起,额上的冷汗如豆——他不能接受这种机会!这是种侮辱。可是他又不愿放弃这机会。他知道自己和燕十三不是一个级别的,就像蝇量级和重量级的拳手,根本玩不到一个档儿里去。

    燕十三道∶“你回去,练剑三年,不妨再来杀我。”

    曹冰咬着牙,心里暗暗舒了口气,这下,终于有个好理由可以堂而皇之地离开了。

    燕十三道∶“点苍的剑法很不错,只要你肯练,一定还有机会。”曹冰忽然道:“三年后你若已死在别人剑下又当如何?”

    燕十三笑了笑,道∶“那么你就可以去杀那个杀了我的人。”

    曹冰恨恨道∶“你最好多多保重,最好不要死!”

    燕十三道∶“我也希望会如此!”然后心里暗骂,这个混球小子,嘴还真是臭。

    看着曹冰转身离去,燕十三忽然放声大笑,豪情万丈,舍我其谁!原因其实很简单,这三头肥羊送来的这笔横财,够自己几年花销的了。

    暮色更深,黑暗已将笼罩大地。有间客栈里跑进来一名报童打扮的孩子,大声嚷道:“号外,号外,燕十三于洛阳连杀四人,点苍派曹冰死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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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沈仝】………

    京城的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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