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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难临头,梁国朝廷空前的团结,以往勾心斗角,互相甩脸子、使绊子的朝臣们忽然变成了亲兄弟,谁见了谁都勾肩搭背,甚至满眼悲悯,好像就要英勇捐躯、共赴国难一样,把已濒临绝境的梁孝帝看得一愣一愣的,莫非这就是兵法所云,“置之死地而后生”?
于是趁热打铁,募集了大批军饷和兵马,举倾国之力在卫州设防,摆明了成败在此一举。
敌方“众志成城”,又占着地利之便,赵靖两军久攻不下,便显出了一些疲态。
算起来,从赵佑熙率军渡江北上,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始终是那支队伍,敌方则且战且退,不时补充新鲜兵源。人的体力和耐力是有限的,再勇武,也只是血肉之躯,谁都不是永动型的战争机器。
如果这个时侯能打个大胜仗,将士们一兴奋,兴许能一鼓作气打到上京去,把梁孝帝从宝座上揪下来。可现在他们面对的阻力,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大,长期相持,会让他们精疲力竭,等把最后一点干劲也耗完,就很不妙了。自古疲兵易败,像他们这种孤军深入的,只会越拖越疲,越拖越危险。
俞宛秋打量着身边陷入沉思的人,他又连着好几个晚上没回来歇息了,一向有洁癖的他,哪里受得了长期在军帐中作息,不禁心疼地说:“你嘴上都起燎泡了。”
“天热,上火了”,赵佑熙这样解释。今早就有人向他说起这话,并劝他出营散散心,大伙儿都知道,他分明是没休息好,着急上火。
这时谢长安已经带着人走了回来,向他摇摇头。刚才他已经想了各种办法,实在不能通过,别说骑马,就是光人,走到中途都得侧着身子,要遇到个胖子,非卡在里面不可。
“算了,回去吧。”抱着妻子坐在马上,离开那片山谷时,赵佑熙没有回头,不能过骑兵,就算步兵能过去又怎样?没有骑兵在前面冲锋陷阵,步兵去了只会送死。
“太子殿下,靖帝陛下带着人来了”,行馆的红墙绿瓦尚在望,就有人远远地迎上来禀报。
“他又来干什么?”赵佑熙一脸的不耐烦,嘴上的燎泡好像破了,痛得人心烦意乱。
这话叫手下人怎么答,只能诺诺地陪着笑,小心翼翼地接过马缰,就怕一不小心惹火上身。
俞宛秋本想悄悄从院墙边的游廊穿过去,才跨上台阶,梁瑾瑜就主人似地走出来,神气活现地摇着羽毛扇说:“贤伉俪好雅兴,如此局势下,太子殿下还能镇定若此,真乃大将之风也”
赵佑熙不咸不淡地回他:“再镇定也不若陛下,这个时侯还能到处串门子。”
梁瑾瑜笑得好无辜:“朕这不是来找殿下问计了么?”
赵佑熙拱拱手:“不敢,陛下的心计智谋,世所罕见。”谁能比你更奸诈。
梁瑾瑜亦把羽毛扇高举至胸前,俯首谦逊道:“一人智短,两人智长。”
赵佑熙轻哂:“都说陛下治军严谨,令出如山,千百万军有如一人,看来传言非虚。”
**,你自己军营里那碰头磕脑的难道都不是人,要跑到我这里来找“第二人”跟你“智长”?
眼见唇枪舌剑愈演愈烈,已经避到后厅的俞宛秋只得出来打圆场:“请靖帝陛下到荷池边的水亭就坐,那里凉快,妾已派人备好茶水瓜果。”
不管他们互相的观感如何,既然来了,就少不得协商一番,再没有比四面空敞的水亭更适合做密谈场所了。
梁瑾瑜脸上的笑容顿时比雨后的阳光还温暖迷人:“多谢,太子妃殿下总是这般热情周到,每每叫瑾瑜感怀于心。”
俞宛秋仿佛听见了磨牙声,不看都知道自家那口子的脸有多黑,这孩子,就是沉不住气,天生的冲动型体质,当多少年统帅也改不了。梁瑾瑜呢,又是邪神转世,偏爱恶趣味,别人越生气,他越得意。这两人,最好是一辈子不见,偏偏为了国家大计,不得不常常碰面,相看两厌——不,真正厌的只有她可怜的夫君一人,梁瑾瑜分明乐在其中。
他们在水亭一直谈到暮色四合,晚饭时,牟翊带着几个人从军营赶过来,饭后继续挑灯夜谈。
俞宛秋在房里等到深夜,快天亮时才渐有睡意。朦胧的梦境中,只见胖乎乎的孩子摇摇晃晃地朝她走来,她惊喜地蹲下身,把孩子抱了个满怀——咦,不对啊,这明明是大人,而且气息那么熟悉。
她挣开眼,对上一双隐有血丝的眼眸,疲倦地对她笑着说:“这几天你别出门,在屋里好好休息,我们很快就要拔营回家了。”
“回家?”她不是喜,而是惊。
“嗯,你接着睡,我马上就要走,牟先生他们还在外面等着呢,有很多事情要重新安排。”
俞宛秋没再说什么,如果这就是昨晚商谈的结果,他们肯定有充足的理由。
“有什么疑问,等我回来再分析给你听。”赵佑熙依恋地抚着她的脸。
“没什么疑问”,她握住那只手,“我只知道,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乖,我们很快就能见到尧儿了,你高兴吗?”
“当然,我高兴极了”
不管是因为什么理由突然撤军,她都是最激动的那一个,哪里还睡得着?在行馆里陀螺似地转了几天,终于等来了开拔的日子。
数日后的深宵,无心睡眠的她蹑手蹑脚地爬起来,轻轻推开卧室的窗子,夏夜星光下,一带澄江如练,隐隐可见对岸的灯火。
那是南都的灯火。
忽然之间,俞宛秋觉得鼻酸起来。穿越过来时这具身体未满八岁,现在她十八岁,整整十年间,她在威远侯沈府住了近六年,也就是说,大半的日子都是在上京度过的,南来后,先在苏城住着,后又随赵佑熙到处奔波,真正在南都居住的日子不过几个月。
南都不是故乡,却是她的家,有家就有家人,那些家人……不提也罢。
过于激动的心终于沉潜下来。
但有什么好怕的呢?她连战场都敢上,还曾亲自指挥过一场漂亮的伏击战,如今的她,无论在军中还是在宫中,早就地位超然,那些人,想跟她斗,还要看她有没有兴趣作陪呢。
床上传来模糊的询问,俞宛秋走过去抱住他说:“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吧。”
不想斗,就怀个孩子,然后关起门来养胎。此次撤军只是暂时的,肯定会有第二次“北征”,但既然撤回了,休生养息,补充兵源和军饷,怎么也得个一年半载吧,刚好给她生个孩子。
“那还等什么”作为军中统帅,兵贵神速,她的睡衣已被剥到腰间。
“我是说回南都之后再要。”她脸红挣扎,怎么弄得像是她在跟男人求欢似的?
“没错啊,种个萝卜,也得先下种,过些日子才会发芽,你家相公虽厉害,也没那么快的。”
“你……唔……”她再也说不出话来。
江上雾气渐散,晨光跃上窗棱,停泊在窗下的战船,桅杆上的风灯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印上兵勇们黑红发亮的脸。
离家一年,谁不归心似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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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停了一段日子了,我很抱歉,也不会骗读者说我又病了之类,真正的理由是:我瓶颈了。
好几次想恢复更新,始终找不到感觉。也许是我以前从没写过这么长的书,7…80万字就到极限了。可又不想烂尾,更不想以简介的方式完结,毕竟,这本书曾得到过很多读者的喜爱,点推和订阅都不错,胡乱结尾对不起读者。
嗯,现在我回来了,大概还有20多万字吧,今天这一章,是第三卷,也即《战争卷》的最后一章。下一章起,写他们在南都的生活,会增加一个主要演员,当当当,就是我们的小尧儿。
四月完结。这次撤军的原因会在以后的章节中讲明的。最后一卷尽量不写宫斗,但肯定免不了。其实,从来就不是宫斗,太子殿下何曾有过别的女人?不如说,婆媳斗,家斗,更贴切一些。
刚看了一下收藏,还有11000多,感谢你们还没有放弃我,在我自己都快放弃自己的时侯,真的很感谢。
同人卷 番外二郡王殿下的皇帝保姆(二)
番外二郡王殿下的皇帝保姆(二)
炎炎夏日,一阵阵的热浪,即使轩敞如启泰殿,亦燥闷得让人直冒汗。
两个掌扇太监拿着雉羽宫扇一左一右侍奉着,这两位都是经过了严格训练的,手劲不轻不重,恰到好处。可遇到蒸笼一样的天气,扇得再好也解不了暑热。
张怀安捧着茶碗站在御案旁,清楚地看见皇帝额头上一颗汗珠滴落在没干透的朱笔御批上,御批立即晕开了。
张怀安嘴巴动了动,到底没开口,罢了,都提多少回了,也要皇帝肯听才行。往年这个时侯,启泰殿早用上冰了,地下冰库每年花大钱储下那些冰,不就是备着这个时侯用的?
可今年,皇帝说什么也不肯用,说小郡王年纪太小,受不了凉,尤其是,室内室外冷热夹击,容易生病。
他嘴欠,刚刚辩了一句:“那就不让小郡王到外面去”,结果,天威震怒,差点没把他训死:“这还是人说的话吗?那样皮实的娃娃,正是好动的年纪,你天天把他关在屋里,不让他出去玩,不让他晒太阳,你想折磨……他?”再怒不可遏,皇帝也不会把“死”字用在宝贝孙子头上。
张怀安被骂得晕头转向,半天没缓过劲儿来,这都是哪跟哪呀。
好吧,他承认,他不是人,当了太监,没了子孙根,也的确撑不起腰杆做人了。可说他“想折磨死”小郡王,他死都不承认天地良心,他多疼那娃啊。
背景闪回,且说皇帝瞪着晕开的御批,脸臭得可以,张怀安忙瞅了一眼书架上的漏壶,还好,救场的人就快到了。
仿佛应和着他的祈求,书房外传来了孩童稚嫩的嚷嚷声:“爷爷,爷爷,吃果果冰。”
皇帝的脸色立刻由阴转晴、由冬到春,脊背也挺直了,皱纹也舒展了,眉眼飞扬处,整个人瞬间年轻了几岁,声音更是柔和慈爱得不可思议:“就知道尧儿最疼爷爷,见爷爷这会儿热着呢,就给爷爷送冰来了。”
一面说,一面斜睨了一眼张怀安,哼,你比尧儿差多了,整天就知道吹牛拍马,没一样落到实处,枉费你活了这么大把年纪,还不如一岁多的尧儿。
张怀安赶紧低头做认罪状,然后书房门口出现了一双穿着精致牛皮软鞋的小脚,蹬蹬瞪地跑过来,嫩生生长着肉窝的小胖手,献宝似的捧起手里的水晶碗,里面盛着色彩鲜艳的水果,煞是好看。
如果不在地下摔碎的话。
名贵的水晶碗岁岁平安了,小郡王嘴巴一扁,皇帝忙迎上去抱住他,往旁边早就铺设好的藤席上一倒,一阵打闹下来,小郡王笑得咯咯的。苏妈妈赶紧着人再送来两碗水果冰,祖孙俩疯够了,坐在小桌边开始吃起来。
这水果冰还是太子妃捣鼓出来的,其实很好做,就是把西瓜梨子蜜桃等各种解暑的果品切成丁,再加入用碎冰、牛奶、蜂蜜等搅成的浓汁。开始做这个的时侯,给小郡王的水果全榨成了汁,皇帝碗里则是水果丁,小郡王不乐意了,非要吃爷爷碗里的,那时他才长了六颗牙齿。
你可以想象一下那情景,只有六颗小牙齿的娃,非要逞强吃水果丁,那么努力地嚼着,把皇帝心疼的,怕他囫囵吞下去,克化不了,可又架不住小家伙的倔劲。
到现在一岁零三个月,有十二颗牙了,每天跟皇帝爷爷一桌吃饭,吃一样的菜,奶娘还留着两个,只是偶尔吸吸,吃着好玩。
小郡王还有个习惯,就是在餐桌上绝不吃刻意弄成糊状的东西,每次只要看到,就一幅嫌恶的表情,非让人撤下去不可——据张怀安猜测,小郡王是觉得,糊状的东西贬低了他吃饭的能力。
这边厢,祖孙俩已吃完了水果冰。皇帝从茶几上的木匣子里抽出一张厚纸片,开始教小郡王认字。
纸片是皇帝亲手做的,每张上面都有一个字,和一幅画,画的左边是几个词语,右边则是一两首朗朗上口的诗。比如,米,下面画一束稻子,左边写上秧苗、锄草、稻谷、收割,右边是《悯农诗》。
张怀安忍不住在心里偷笑:皇帝也太心急了吧,小郡王才多大一点,能认得几个字就不错了,又是词又是诗的,人家七八岁上了学的孩子都不见得会。
皇帝教了一会,突然抬起头对他说:“你去把洪量给朕传来。”
洪量是新上任的工部主事,是皇帝从今年的恩科中钦点出来的。说起今年的恩科,那可是件利国利民的大举措,不仅选拔文、武贤才,举凡有一技之长的,都可以向当地官府自荐,由地方官考核确认后,再向朝廷举荐。
这洪量,是个种田能手,他种一亩水稻,能比别人多产一百多斤这是个很惊人的数字,当场把皇帝激动得从御座上站了起来,要知道,普通的农户,一亩水稻总共也不过百十来斤的产量,次一点的农田,甚至只有几十斤。还记得皇帝说:“有洪量这样的人才,我们赵国的百姓都能吃饱饭了。”
“皇上,洪大人这个时侯多半不在工部。”张怀安想了想,躬身回道。那人倒真是个本分人,做了官,也不肯在官衙里闲坐打屁拉关系,得空就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