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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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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给彭磊做的东西,伯克他们都是力求完美——这鸟人是从几千年后的文明社会过来的,若是宇宙联盟做出的东西还不如几千年后的地球人自己做的,那个鸟人说不定会看不起宇宙联盟的超级技术。事关联盟的荣誉,所以伯克他们从来也不应付了事的。

 彭磊订做的这几十把手枪,每一支都是精雕细刻,每一支的图案都各不相同,每一支都可以作为工艺品来收藏。前些日子彭磊还送了一支到埃及去,给尼克托里斯妹妹防身用。据说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有人在埃及沙漠中的一座金字塔里找到一支精美的手枪,以为是后世哪位盗墓的GG畏惧法老的诅咒,自动缴的械,一时成为笑谈。

 听姚凫说起高辛氏的内情,彭磊立即想到的就是给姜原妹妹也配一支掌心雷,免得她被那些窥视帝位的歹人给和谐了。要知道,姜原妹妹怀的是他鸟人的种,那是万万大意不得的。不过,最后彭磊还是决定将掌心雷装备姚凫这个情报头子,由他护着姜原妹妹母子,好像更妥当些。

 “这是什么宝贝?好漂亮!”女人就是喜欢亮晶晶的东西,这下连阿娇妹妹的眼神也被吸引住了。这些天男人在她的面前展示出的法宝不少,不过大多数是瓶瓶罐罐,用来装东西的。这样一个金属制成的宝贝,还是那样的精致,彭磊确实是没有拿出来过。

 “掌心雷,是我仙宫中的朋友送给我防身用的,没有修炼成仙法的凡人也能使用。嗯,其实它的制作方法很简单的,待将来我有空闲时,我再去求人,让朋友给我多做几个,怎么样?不过,宝贝,你得给我生个儿子。哈哈哈!”彭磊得意地搂过妹妹,边亲热,一边详细地介绍使用方法。

 左轮手枪的特点就是结构简单,使用简单,维护也简单。松开枪机,在弹仓里填进六颗金灿灿的九毫米子弹,然后模仿电影里的牛仔,将弹仓转得飞快,又潇洒地合上;打开保险,扳开击锤,然后就是三点成一线地瞄准。

 一头刚刚拉完木料的老牛正慢慢腾腾地往回走,在他们不远处稍停,然后毫无顾忌地排泄。几个大兵大声地吆喝,一边清理着牛的排泄物,一边使劲地想把老牛拉开。不过这头老牛年纪不小了,吃得也太多了,泄起来也就滴滴答答、断断续续。就像人一样,牛也是一屎不拉二坑的。这老牛没拉完呢,于是任那几个兵怎么吆喝、牵拉,它就像铁铸铜浇的一般,在原地纹丝不动;连头也不摇一下,只是在嗓子里挤出一声不满的低吼。

 其实牛粪并不臭,风干了后还是上好的燃料,只不过那么老大的一堆,黑乎乎的,就在彭磊晒日光浴的不到20米处,确实破坏环境。彭磊正举着手枪到处瞄着,介绍着动作要领,这老牛在这个时侯、这个地点放松,不是自己想成为鸟人的目标吗?

 以彭磊现在的修为,即便是射程五六百米的步枪,也不用刻意地瞄准,绝对能做到指哪打哪。只是现在在做示范呢!枪口指向那只扭头瞪目正享受着的老牛,还刻意地闭上一只眼,装模作样了一下,然后就是扣动手指。

第八十四章 分兵

“砰”,一声震响,将远近的那些有意的和无意的,正向着这边张望的人都吓了一跳,甚至有人扔掉手中的活,虔诚地趴在地上祈求上苍。

“哞~~”,那老牛仿佛是想将浑身的气力都在这一声长嚎中吐出来,苍凉的声音低沉悲呛,让每个人的心房都在这低沉的声响中震颤。

老牛的前蹄高高扬起,脑袋猛地向后甩,一串殷红的血珠在艳阳下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后腿微曲,在空中保持张牙舞爪的姿势两秒钟,然后后腿一软,肥硕的屁股重重地坐在它刚刚拉出的那一堆里。“噗”地一声脆响,黑色的浆水从牛的臀下激射开来,那几位正在伺候牛的士兵一个也没有跑掉,每一个都是牛屎淋头,至少三个月不会被阴物上身了。

牛还是保持着那个蛙坐的姿势,浑身抽搐着,殷红的血浆顺着长长的脸颊、顺着嘴角,瞬间就流遍了全身。看客们的心还是紧张地紧缩着的时候,又是一声爆响。袅袅的青烟在彭磊的掌中升腾,老牛那僵直的粗脖子上现出一个小盆口那么大的窟窿,血肉飞溅。这一次,那头牛连哼都没有哼一声,浑身一震,软软地就塌了下去。

“神啊!”四周一片惊叫之声。

彭磊掌中的那个玩意儿是要给姚凫的,所以彭磊的动作姚凫一直是紧张地看着。那从掌心发出的爆响确实惊人,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数十步外的那头老牛,竟然就那么完了。老牛的双角之间,一个核桃大小的血洞,正不住地往外流着红白相间的汁;还有老牛的脖子,那更加是触目惊心。那个血窟窿,几乎能放进一个小孩的脑袋去。

那个宝贝若是握在他姚凫的手里,还用怕鹰翔那个变态狂吗?

彭磊得意!这手枪虽然外星人看不上眼,但是在这青铜年代,还是接近神器的存在。看那些人吓得,说不定裤裆都湿了。其实掌心雷根本没有什么杀伤力,即便是在地球的文明中,它也只是在牛仔时代才稍微风光一下。射速慢,射程近,只适合贴身防卫,或者警察抓小偷时用来示威吓人。彭磊这两枪之所以效果卓然,主要是目标太近了,而且,他第二枪用的还是弹头装药的拉姆弹——虽然九毫米的枪弹弹丸只有那么一点点大,但是只要外星人愿意,他们甚至能在枪弹上装上核子弹;彭磊只要求装上炸药,那还不是轻而易举!

哈哈大笑,将弹仓里的子弹退掉,把枪扔给姚凫:“怎么样?有这宝贝护身,我要求的任务不难吧?拿着,感觉一下。”

“大、大人,这个宝贝真的给我?”姚凫拿枪在手,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切!难道是老子忽悠你?我告诉你,其实这个东西只是发射雷弹的器具,真正能杀人的是这个小小的雷弹。”颠着手中刚刚从弹仓里退出的子弹,彭磊指点着,“看见没有,头上有红点的是会炸的,灰色的是普通的穿透弹。你小心拿着,它虽然不能如弓箭般射远,但是威力之大,根本就不是弓箭能比的。”

彭磊手上的弹药也只有两种,给姚凫的数量也不多,一个小盒子分成两格,每个装30颗。用来防身唬敌,这些弹药也够了。若是给多了,难保他姚凫不会滥用。

“我刚才关照的事你亲自去做,绝对不能让她们受到伤害。那个军情方面的事你就时让别人来做,反正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变故。”彭磊对姚凫是再三关照,恨不得亲自送他一程。

这个时侯彭磊的耳朵突然一阵发热,他以为是他自己当着阿娇的面关心另外的女人,心底沉睡的羞耻之心苏醒了,有了一点点的内疚。其实他不知道,这个时侯,在涂山族那个山谷中的那个鸟巢,有人正怀着无比敬重的心情,将他归入天上的星宿,尊称他是天下无双的鸟人!

养鸟捕鱼的人是鸟人!如鸟一样去留无迹的人,也是鸟人!

遣走了姚凫,天色也已经垂暮。红色的太阳大如锅盖,绚丽的晚霞铺满天幕。极目望远,绵延起伏的土坡如海中的浪,绿茸茸的草一丛丛的,在一片片灰黄中分外妖娆。连续的大雨,让这片土地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沼泽,那绿色和灰黄的中间,一块块晶亮的水面映射着天光,赤橙黄绿青蓝紫,彩色的水汽在地面上升腾,在云天间漂移。

若是没有战争,没有杀戮,这是多么美的一个世界啊!可是彭磊的心里明白,即便是那一片片的水,也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的。这迷幻般的美景中,浸泡着这里的人民几千年来辛苦耕耘的良田,浸泡着人们辛苦积攒的粮食、房舍,浸泡着人们的希望。这个被大水摧残着的世界,良田更加弥足珍贵。这个时代,虽然是民族和睦,领导圣明。但是各族都有自己的核心,一旦核心的生存受到了威胁,抢掠不可避免地会发生。

割肉饲鹰的佛祖好像还没有出世呢,佛光还没有普照到这片大地。人们的心里,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牺牲精神还没有觉醒。这个年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还是传宗接代的本性一样的纯粹自然。

即便是没有他彭磊的出现,没有阿娇这个美人,如涂山族这样远离夏侯核心的边缘小族都是夏侯充饥的对象。彭磊的出现,是夏侯的前辈做了孽,留下的报应;也是涂山的老祖宗积了德,收获的因果。

夏侯的战书是今早收到的,彭磊只是看了一眼,立即就派人送往了涂山村。至于应战,彭磊根本不紧张。还有两天呢!

夏阳之郊是阳邑西北的一片开阔台地,两边是荆棘疏林,还有高不过百米的小山岗,东南通向彭磊的新城阳邑,西北连向夏侯的大村。面积大概有数千亩,遍地砾石,土地贫瘠,只生杂草。不过这一大片的土地却是出奇的平整,好像是一片巨大的建筑遗址似的,用来做万人交战的战场,倒是非常的合适。

彭磊也有一点是想不明白的!鹰翔大败而归,夏侯不仅仅失去了近三百名战士,还没了一个修为高深的法师,看来他们对他彭磊领军的涂山也是有所顾忌,所以隐忍了这么久。但是他们怎么突然宣战了呢?他彭磊带领的30个战士,能轻松地击败鹰翔的数百人,现在涂山族的两千壮士,难道就不能再击败夏侯的近万人?

鹰翔远出初归,难道他们又有了新的依仗?

不管如何,现代战争的理念是不打无准备之仗,这点彭磊非常清楚。即便是有必胜的把握,也还是要小心,再小心!若是像那个关老爷一样,阴沟里翻了船,那他鸟人彭磊也对不起阿娇这个新娶的老婆啊!要知道,现在他手上的这些人力,是涂山族的全部。他可没有曹操的资本,即便是被人家烧了百万大军,人家还能再凑出几个百万来争霸天下。

约是不能爽的!在这个年代,不敢应战就是认输,即便是他彭磊将来率大军平定中原,涂山族也不可能成为一个让各族服帖大族。好在还有两天的时间呢,足够彭磊准备了!

中军帐就设在他试枪的吊桥头,一个高约三丈的土台,搭上一个大帐篷——没有办法,这个年代,这样的装备已经超前了!看他鸟人像模像样地击鼓聚将,分发令箭,手下就两千来兵,那阵势,那规模,和三国时徐庶火烧博望坡时倒有点相似。

夏阳高台的两侧都是疏林茅草,藏上一两千人根本没有问题。彭磊也没有那么多的人。不过,彭磊毕竟是读过《三国》的,俗话说,熟读三国会用兵。会用兵说不上,至少也能照搬出一两个计策出来。

姚鹄和姚雀两个分别领兵五百,在两边疏林里埋伏,准备强弓硬弩,打鼓旌旗;另外一个叫陶的姚家子弟,带着三百人,在阳邑通往夏阳台的一个浅洼地上游筑坝蓄水,彭磊自己则带兵七百,如关老爷的七百校刀手一般,雄赳赳、气昂昂地正面迎敌。

三国里用火的战例不少,用水的计谋也不止一两次。

艳阳高照。在久雨之后,这阳光本该是爽心舒神的。不过这是在炎夏,这阳光给人的只有煎熬。37度的高温,暴露在阳光下的黄土高台,地表蒸腾出的热气更是在40度之上。站在无遮无拦的平地上,人的汗还没有挤出毛孔,就直接被蒸发成水汽,只在皮肤上留下腻腻的汗渍。

彭磊还是最最保身,好像是怕被晒黑似的,浑身包裹,如古罗马的骑士。整个身子除了双手,裸露的皮肤只有眼部眼镜那么大的一块。以他为榜样,他的那头壮鹿的旁边,是20位穿着亮晶晶金属铠甲的战士,那是最初小垭村的那30个中的一部分。除了这些,另外的700个就没有那么好的装备了,不过也大多是皮甲护身,脚上穿着细麻编织的战靴,手上长弓短剑,一个个也是神气活现。

夏侯的军队比彭磊的部队晚到战场差不多有两个小时,等他们到时,彭磊的战士们已经抽空吃过了中饭——即便是光荣了,也得吃饱了再死,免得被牛头马面歧视!彭磊现在迷信多了——既然有神仙,那么一定也有阴曹地府,就如那个索卡尔的玄阴界,只是不知道这个地方的阎王是谁。

彭磊才不会让他的士兵累着呢!探子前出三五里,等夏侯的军队快到的时候才整队成现在这样。休息的时候他鸟人还做了一点小动作,好在七百人的队伍并不占地,在中心置上一个万年冰乳制成的玄晶球,在他的队伍休息的地方,烈日下的温度就只有20度左右了,比春天还爽!

看对面夏侯的军队,黑乎乎的一大片,还真的有近万人!和彭磊的手下相比,夏侯的军队就像是山坳里出来的土匪。首先是服装,大多是衣不蔽体,光着古铜色的膀子。确实健康、健美,但是这是战场,有一块布挡一下流矢和刀刃,也比什么都没有强啊!

看他们的装备,也没法和彭磊的手下相比!大多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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