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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1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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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看来只能等来年的新酒了。”熊汗轻叹着,“汗这就去挑选勇士攻打丰村,为黎村的子民复仇。”

…………

公元前的xxxx年,彭磊同学被天狼星人送到那个年代劳动改造的第203天,在这个叫有熊族的村子里开的这次准军事会议上,基本决定了有熊族和鸟族、鱼族结盟抗敌,统帅是彭磊同志。除了彭磊同志个人有点意见外,其他人一致通过。彭磊的意见虽然很有道理,论年龄、资历、财产等等,他彭磊都没法和熊伯比,这统帅一职本来就应该是熊伯的,但是别人也有理由,熊伯还要负责北方天门峡方向的防务,那边也是很重要的。

熊汗是最不开心的,虽然每个人都有事做,但是他分到的事是最无聊的。本来麽,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应该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杀人放火的,可是他领到的任务却是做使者,到附近的各族去控诉丰伯屠杀黎村的血腥暴行——这个工作也只有他最合适,谁让他这么爱交朋友了呢!

这一夜没人睡觉,在彭磊连夜堆起的沙盘前,有熊族的头面人物听从了彭磊的建议,把未来放在南方水土丰美的平原上——没有办法,有熊族的人口增长得太快了,森林却在不断地减少,狩猎的收获越来越难满足生活的需要。确实需要有大片的良田,可是南方本来是丰族的地盘,难怪丰伯会对熊族起戒心。现在就不客气了,资源应该重新分配,而且是丰伯先挑起的争端,怪不得别人。

“熊村位置很重要,北上过天门峡就是柏灌国,南下则是丰族所占据的大片的良田。在下以为,此地宜筑城而守,在天门峡口筑关隘,两城互相照应,坚守应该不成问题的。黎村地势前冲,在有熊族的中心点上,南边是大湖沼泽,西北边是我们的兵工厂小湖村,前面又很接近丰族的腹地。我们应该在那里筑城,作为南下的前哨,也可接应东西南北各个方向。”彭磊指点着地形,感觉自己有点像楚汉相争时的韩信,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人人叹服,连自认为见多识广,知识渊博的石琅同志也被彭磊唬得一愣一愣的——居然可以这么打架!在一盘黄土上,敌我双方一目了然,白痴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筑城的事情当然是由石琅负责了,这个年代军队还没有成形,就是柏灌国也没有骑兵,更没有云梯、擂木之类的现代化工具,所以城墙只要能挡人、防箭就行了。石琅设计,彭磊修改的城寨形状很快就决定了下来,战前动员也在第二天一早就传向了全族。

黎村的废墟上建起的黎城并不大,只要垒土为墙就行了,10天后已经大致成形。这些天彭磊并没有闲着,熊伯选出的五百勇士也要稍加训练,至少也得排几个队形。这些家伙大多数是猎人,个人战斗能力都是一流的,再加上一些基本的配合,战斗力很快就翻倍。

丰族的村庄都不大,一般也是两、三百人一个小村,村与村之间相距五、六里,同族中人相互通婚,相邻村庄间往来也很多。黎城前面有丰族三个小村,渡村、土坳村和下甘村。在黎城建成的时候,这三个村的村民就逃亡一空了,于是彭磊兵不血刃,前出十里,在土坳村再建新城。

这十几天丰伯倒是再也没有什么新的行动,或许彭磊碰上的那两次让他太受伤了。这种男人四十岁就是老年人的年代,青壮年是绝对珍贵的财富,丰伯再怎么财大气粗,一下子损失了百多人,还是非常心痛的。责任当然要追查,战法也得重新改良。

雪终于下了!在一阵西风后,沸沸扬扬的大雪将天地间的一切都抹成了白色。这几日白天在渐渐变长,该过年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彭磊长这么大了,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这种情怀,倒也难得--老爸老娘;你们过得怎么样?绢、竹儿;你们在天堂还好吗?

土坳村前面有一条小溪,现在成了坳城的护城河,彭磊甚至在河上建起了一座吊桥--这是在一款游戏里学来的。梁聃过来的时候,彭磊正一个人站在土墙上看雪景,顺带着吊古思怀。梁聃这趟护驾真是发大了,居然还过了一个完完整整的蜜月。看他满脸的红光,锦衣亮甲的样子,把彭磊妒忌得眼都红了。

“梁二,你小子还想得到过来,真是不容易。有没有和芹丫头比试过,你们俩到底哪个厉害。”

“彭公,是您老人家让我留在小湖村的,怎么又怪我了?彭公在熊村这些天,有没有见着那熊妹?彭公也不招我,聃还以为公被熊妹迷住了呢!”

“滚!小子,孜家的姑娘个个貌美如花,你小子既然娶了一个,干脆多娶几个,省得老孜家的美女还要四处去找男人。”

“嘿嘿嘿,我能娶到一个就够幸运的了,孜家的其他女人喜欢的都是彭公你老人家。”梁聃笑道。

“胡说!”

“我胡说吗?彭公又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让人家这么痴迷?你看,她们在那里!”顺着梁聃的指点看去,几头健硕的牦鹿在雪地上缓缓移动,如白纸上的花蕾。

第二十六章 棋开得胜

梁聃归队,不仅带着老婆,还把她们孜家未出嫁的闺女全部带到了坳城,连采葭小妹妹都跟着来凑热闹。彭磊恨得差一点将梁聃掐死:“梁小二,这里是战场,你知不知道?你以为是你家的后院,是不是?你看看对面,丰伯也在集结人马,这里随时都会有流血,你懂不懂?”

“大哥,彭公,桑妹和媛姐她们可都是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的,一直跟着熊妹驻守天门峡,据说武功比芹儿还要好。芹儿都要听她们俩的,我有什么办法?”梁聃满腹委屈,苦着脸解释道。

“那采葭呢?她怎么说?你小子有没有把我的情况和她们说?”彭磊这一刻是下定了决心,一个白露还好办,以后找到外星人时多说说好话,或许能让自己带走。女人虽然是越多越好,但是到时候自已舍下哪个?

“彭公,采葭还是小孩子呢,她的话怎能作真。彭公要当心的是别人,我真的没有办法,她们对彭公的家充满了好奇,连芹儿都想享受那热水澡。”

“靠!你小子都说了些什么?”彭磊一脚踢起满天的雪花。说起洗澡,身上还真是痒了起来,叹道:“不能再等了。从这里往南十里是耒阳村,过了耒阳,往东方就很少有村庄,我们只要占据了耒阳,有熊族和冲水坡就连起来了。你过来就好,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我要去取耒阳,然后回家过年。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打仗,只能成功。”

坳城的房屋非常简陋,都是在原先土坳村的房子的基础上搭建的,彭磊才不愿意住那黑乎乎的土坯茅屋呢,好在有熊族多的是兽皮,于是他的中军帐是模仿蒙古包的鹿皮大帐蓬。在女人翻身得解放的未来社会,男人对女人的谦让被称为绅士风度。彭磊同学虽然来到古代世界大半年了,那从小受教育养成的习惯一时也改不了,于是温暖舒服的中军帐只能让给女同胞。

连芹姑娘在内,一共四个女人,当然,采葭其实还不能算。看着她们被炉火映得通红的脸,彭磊不由自主地要想起家里的白露MM,还有已经逝去的竹女姐妹。明天又要去杀人,今天最好是早点休息,然而女人们却是兴致勃勃,那个新娘子孜芹更是有点肆无忌惮。

“彭公,聃哥的武技都是彭公教的,彭公一定不能厚此薄彼,我们也要学!”经过梁聃同学这一个月的用心浇灌,芹这朵花艳得让人有点目眩。

“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教梁二,芹姑娘想学武技,梁二还不够你学的吗?”可惜梁聃坐得远,不然彭磊肯定能在他身上掐下一块肉来。这家伙对老婆够乖的,冲水坡上的事还有什么她们不知道的?

“我们也要学,我们要学那个四两拨千斤的太极。”边上凑过三张红艳艳的脸。梁聃和方乞的比武就胜在他含而不发的用劲、如封似闭的防御上,芹姑娘是行家,找个关键的时刻一拷问,梁聃就把什么都露了。

“这个……等以后好不好?明天我要和丰伯开战,我想大家还是早点休息吧。”站起身就想开溜。

“这么早就休息,骗谁呢!彭公是讨厌我们姐妹吧?我们明天也要上战场,或许就回不来了,彭公今天不请我们醉一回吗?”孜媛捧着鹿皮暖手袋,秀目看着火塘里跳动的火焰,幽幽地叹道。

“你们想怎么醉?我这里又没有酒。你们也要上战场?不要开玩笑,会被丰伯笑话我们男人的!”这绝对不能答应。虽然知道她们或许都是高手,但是这事关男人的面子问题。

“我们怎么了,彭公看看,我们比男人差吗?哼,聃哥,你说!”芹首先就不服气,一把拉过梁聃。她们今天的样子够耀眼的,身上都穿着紧身的薄棉袄,绣花的披肩,百褶长裙,毛皮大披风,腰上还都挂着剑。上一次在晨风中见到梁聃的两位小姨子时,她们都穿着庸肿的大棉衣,那个样子和现在真是没法比。彭磊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对美女的抵抗力是极差的,所以到现在也没敢细瞧。现在不行了,人家让你看,不看也是失礼。

孜媛的眼神有点幽怨,孜桑的眼神满是热烈,孜芹的眼神充满挑战,把彭磊的小心肝震得扑楞楞地跳。女人们的脸上就好像抹了油,此刻全部都在放着光。这个样子要是上战场,两边的战士还有心思打仗?都看美女了。

还是采葭最知心,在彭磊的耳边大叫了几声表示抗议后,跳起来跑到帐篷外面吆喝去了。她们这次过来,竟然还带了大队的随从,还有大包小包的行礼,就像是出嫁的嫁妆。彭磊还在想着怎么用词解释,外面挑夫就一波一波地过来了,还真是有酒。

“熊汗回来了呢,这酒是冲水坡有人托汗带来的。我们也不是要这个样子上战场,我们能化装,芹是高手呢。”孜媛真是玲珑剔透,彭磊同学微微的惊诧也没有逃过她的秀目。

“是吗?那就好说。不过。你们必须听命令,否则没得商量。”一见到白露MM托运过来的酒,彭磊的警惕性马上就消失了,“你们都想喝酒,是不是?这酒很难喝,不要怪我没有提醒。过两天把熊伯那边的果露拿一点到我家,我给你们酿白兰地。”

“什么是白兰地?彭公,你看我这个样子能不能上战场?哼,谁能知道我采葭是女人?”

是没人知道她是女人了,如果她不说话,说不定没人敢肯定她是人!

身上穿的是碎皮拼成的短袄,连手脚都包了起来;脸上戴了面具,也是画了乱七八糟的颜色,头上的皮帽上甚至还有两个小小的尖角--这行头够唬人的,害得彭磊一口水呛到肺里,差一点喷出血来。

“这个面具不错,能不能给我也找一个?衣服就不用这么穿了,太过份了!”

“有啊!”几大包袱衣服,类似的服装道具一大堆呢。

“你们随着熊伯之妹驻守天门峡,平日里一定就是这样唬人的,是不是?那传说中的熊伯之妹内秀外刚,相貌出奇,一定也是谣传了。”彭磊大笑起来。

“我们三家合盟,彭公有了白浪之妹,不会还想要熊媛姐姐吧?”芹的小脸上漾起怪怪的笑。

“我……,我只是好奇而已,男人都是这样的,你问问梁聃。哈哈哈,你们不是要醉一回吗?今天我请客,请你们吃名满天下的彭氏烤全羊。”--最好都醉得明天爬不起来,那么面具之类的也用不上了。

酒确实是个好东西,微醉时的感觉真是飘飘然似神仙。女孩子的酒量一般都比男人稍差,如果要学着男人豪饮,醉起来也是极快的。男人醉了会裸奔,女人醉了就跳舞。新娘子首先就忘形地跳起了醉舞,她的姐妹也没能坚持多久,一个个也戴着面具,在鸟人的中军大帐搞起了化妆舞会。

…………

经过彭磊半个多月的排练,熊族的这支八百人的军队已经有模有样了。队前有盾牌手、弓箭手,盾后是长枪手、短剑手,若不是身上的军服乱七八糟得像土匪,那气势已经很有点秦皇汉武时军队的样子。

彭磊酒不多,所以晚上有点疯的都是女人,不过第二天一大早彭磊踏雪点兵的时候,除了采葭被故意灌醉了还没能“活”过来,另外的三姐妹一个不少。都是一身男妆、套着面具,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够眩目的!鸟人自己也是一个大花脸的面罩,若是再有一把长须,那活脱脱一个戏里的曹丞相。

古时候的战争彭磊同学也只是在电影里、在游戏里见过,全无经验可言,冲在最前面这样的傻事当然也是不干的--枪打出头鸟,这年代虽然没有狙击手,但是谁知道他们有没有如梁聃这样的神箭手?

丰族的耒阳村原先只是一个五、六百人的大村,彭磊占了土坳村之后,丰伯也在耒阳搞起了防御。村外垒起土墙,扎上竹篱,村里的房屋也增加了许多。彭磊在土坳村建城的同时,那种探子、侦察兵也没有少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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