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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讨喜可爱。
待她从洞里爬出来,陆语才发现她竟是一身古代侠女打扮,飘逸长袍,青色打底,上有紫金水纹,长绸束腰,腰间一个绣着花团的布袋,背后还有一把细长兵刃,可爱中立添了三分英气。
小美女爬出来,一边拍打着身上的灰尘,一边小嘴嘟哝个不停,看口型应该不是什么好话,但并不是很脏,更像是个刚学会骂人的小孩儿因为气闷而不断重复着那单调的几句话。直达拍打了半天,当她用余光扫见了眉头都皱成了川字的陆语。
不知道是因为被人看见了自己的倒霉相,还是被人发现了说脏话,小美女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她使劲挠了挠自己的额头,才很拘束地冲陆语招了招手,尴尬地笑笑说:“嗨?”
妖怪?神仙?穿越?超人?机器人?外星人?无数个念头从陆语脑海中闪过,任哪一种都让他接受不能。有人从天上掉下来毫发无伤已经够出格了,这人还是个可爱的萌妹子。
他不自然地学着小美女的样子招招手,挤出一个笑容说一声“嗨”,然后傻傻地盯着她看起来。
小美女见陆语盯着自己的脸不停的看,第一反应居然是从怀里掏出一个hello…kitty的小镜子,整理起发型来。确认自己的发型保持地还算不错了之后,她又看了陆语一眼,发现这个深秋时节依旧光着膀子的家伙居然还是在死死地盯着自己,脸又红了起来,两个人一时有些尴尬。
就在这时,头顶又是一声巨响,一个巨大的黑影划着完美的抛物线,拍在了地上。
陆语顶着劲风,歪头看看这个从天而降的怪物,刚舒展开的五官又纠结再了一起,缓缓地吐出了两个字。
和(wo),
谐(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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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南城爆竹厂,三年前因为一根来历不明的烟头儿被掀飞了天顶,如今只剩下焦黑色的墙体和各类燃尽未燃尽的垃圾。
厂房里正中立着顶小帐篷,帐篷前点起篝火,一个小子正松垮垮地盘腿坐在火堆旁,哼着不知名的歌儿,乐滋滋地烤着一只鸡。
他一头散发直披在肩上,疏于打理而有些卷曲,衬衣随意脱在一边,光着脊梁,露出身上长短不一的各式伤痕。看样子并不算壮实,细胳膊细腿儿,看上去却很劲道,大概就是人常说的属螃蟹的,肉全在骨头里。
这家伙叫陆语。
人们对于他的唯一评价是——狠辣,仁义!
在他被卖给李老栓之前,陆语是个流浪儿,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家在哪,也不知自己多大了,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但是他却知道自己的名字,陆语。
这是个奇怪的现象,当他发现别人都有名字,自己也该有个的时候,这两个字就从脑子里蹦了出来。
从小流浪的陆语在一次偷食儿的时候,被主人抓了个正着,打个半死,扔在了垃圾堆里,是醉酒路过的李老栓救了他。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陆语就此翻开了人生新的篇章。因为这李老栓是南城的惯偷儿,而用李老栓的话来说,他根本就没想着要救这个小子,只是想带回去看看他的器官是否完好无损,能不能换些酒钱。
可是没想到的是,醉酒的李老栓回到住处,却一头栽倒在了床上,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竟然发现这小子活奔乱跳的跟自己的几个徒弟正玩闹着。
于是,李老栓顺理成章的就将他收入门下。自此,陆语就开始和一群年纪相仿的孩子开始练些凉水里夹肥皂块儿、油锅里捞铜钱的扒手基本功。
“太麻烦了。”
陆语是这么说的,大多数的时候,他宁可挨打也不愿意练练手艺。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总是鼻青脸肿的,而李老栓显然也放弃了调教他的想法,逢人就打听认不认识贩卖人体器官的……
他之所以能五脏俱全地活到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实在太听话了。
想想也是,一个懒得宁可挨打的人,绝不会抱怨,不会反抗,更不会逃跑。
而且年纪稍微大了一点儿后,陆语竟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趟事儿,他精准地掌握着偷懒的程度,既让自己过得舒坦,又不至于让李老栓太过抓狂。
再后来,李老栓就死了。
老李养的小孩儿里,姑娘小子都有。男孩就是他撒气的人肉沙包,喝醉了他要打人,赌输了他要打人,高兴了要打,不高兴的时候更要打。至于女孩儿,要更惨些。样貌好一点儿的,还没长成,就被他早早破了瓜。
这次老李喝醉了,又把安禄山之爪伸向了其中一个小姑娘,没想到却碰了钉子。
小姑娘烈性得很,随手抓起一个酒瓶,正手开了李老栓的脑袋,反手就扎进了自己的心脏。
人是陆语埋的,到死眼睛睁着。
两天后,警察在南城外的小树林里发现了李老栓。
他斜坐在一个歪脖子树下,三米之内都是红的,脸上带着一个诡异的微笑,全身没有一点儿血色。
警方的尸检报告说李老栓身中三百二十七刀,却没有一处是致命伤。他是先被人挑断了手筋脚筋,再被一刀一刀割开皮肉放血,活活淌死的。
陆语是第一个被排除作案嫌疑的,警方的理由颇具说服力——这么懒的人就算杀人也没耐心割这么多刀。
没多久,案子就结了。
警方的结论颇为无厘头——自杀,倒是民间“厉鬼报仇”的说法显得更靠谱些。
案子是结了,但事情远没有完。
李老栓是混蛋不假,但也是陆语们的保护伞。
他为人狠辣,一手刀片儿绝活,割包割人都不含糊。有他在,绝没有人敢打南城的主意。陆语虽然过得也不好,但是只要交够了份子钱,总能混个温饱。他死了,附近的大偷儿们都把爪子伸进了南城。陆语们就彻底没了活路。
城市里,领地意识最强的动物就是野狗、乞丐和小偷儿了。
连自己的地盘儿都保不住,那就连野狗都不如,在这座城里再无立锥之地。
李老栓老奸巨猾,信奉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陆语的师兄弟们,没有一个得了他的真传,都是二把刀手艺。
他们既没有亲人,没家可回,也做不了力气活儿,除了偷东西没有别的手艺,没了地盘儿也就只能当乞丐了。为了谋个生计,他们有的四处托关系找靠山,有的干脆卷起铺盖,说要找个地方种地去。
陆语显然没有这方面的打算,因为“太麻烦了”。
被逼急了的陆语,办事的方法简单粗暴,但是颇具成效。
他揣着一把生锈的刮胡刀片儿,一天之内把敢在南城动手的小偷儿全送进了医院。这是很多人第一次看到他睁着眼睛的样子,更是第一次发现这个懒得学手艺的家伙,恰恰是把李老栓本事学得最透的一个。
然后就是几个扒手行里的老东西摆下酒席,宴请八方,明里是帮着陆语一个小孩子保住李老栓留下的地盘,其实各怀鬼胎,想要逼着陆语就范,进而瓜分南城。
结果老东西们等到半夜,就只来了陆语一个。后来他们才知道,陆语带着几个小兄弟就堵在酒店门口,挨个掰断了来人的中指。
从此,再没有人敢打南城的主意。多年以后,几个早就金盆洗手的老东西依旧会在夜里被吓醒,他们又梦到了那个睡眼惺忪的小子,带着一脸玩味的微笑,静静地捻碎了他们的手指关节。
师兄弟们想推举陆语当老大,陆语好像刚刚和四十个中年妇女xx过一样,一脸倦容地拒绝了。
“太麻烦了。”
理由很简单,却无从反驳。
就这样南城变成了无主的地盘儿,陆语的师兄弟都能在这儿刨食,外人只要不做得太过分,也不会有人苛求。
至于陆语,变得更加慵懒,小宇宙再没能爆发一次。
也许少了当时紧迫的事态,别说是玩刀片儿,最简单的夹包他都常常搞砸。
“太麻烦了。”
保证次次得手要花费太多精力,失败了无非是挨两下打,少吃一顿饭,陆语的懒惰思维依旧诡异。
如今的他,赚着微薄的收入,住着据说闹鬼的就旧厂房,吃着各种速食食品,就像是一个技术宅,只是他的技术有点儿特别……
不过,没有人知道,陆语这些年来有一件事情是从未放弃过的。
这听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但的的确确是真的——他一直在找寻自己的父母亲。
理由也很简单:
“别人都有父母,我一定也有。”陆语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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