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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传奇异界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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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侧有酒馆、铁匠铺、肉铺。



  右侧有仓库、书店、学堂等等。



  再向里是一条贯通边界村前后的宽敞街道,村民们居住的院落都整齐的排列在街道两旁,户与户的间隔处也都点缀着花草树丛,宛若世外桃源一般。



  村里的民宅从外形上看都差不多,全是单层木质结构,台基是用灰土,碎瓦,碎砖夯筑而成,约一尺高。



  屋顶则是双坡,两侧山墙同屋面齐平的硬山顶,虽然色彩单一,但更显朴实无华、整齐划一。



  卫道士等三人往左一拐,先进了酒馆。



  在酒牌上巡视一圈,发现这里是按低、中、高度酒来分类的,价格各有不同,当然最贵的当属陈年佳酿。



  三人遇到选择题,通常都由卫道士做主。



  既然是作,那就不能整低度的。



  花了一枚金币打了10斤20度左右的中度野生苹果酒,5斤高度野生杨梅酒,最后又奢侈地打了3斤15年的玫瑰陈酿,当然金币的含金量是百分百的,又找回45银币。



  首次玛法消费且对硬通货还没什么具体概念的卫道士,对于一枚金币就能换回这么多东西,也是醉啦,以至于连老板娘的打趣和异样的眼神都没留意。



  指望段绍辉和朴浩宇发现点什么,那就更不可能了,他们的心早不知飞到哪去了,正兴高采烈地搬着东西往外走呢。



  ……



  酒馆老板娘看了看样式精美的金币,又看了看三人离去的背影,神色复杂。即便是会心灵启示的道士这一刻也看不透她内心的想法。



  也许可以……



  唉!



  微微摇头,轻叹一声,老板娘摘掉围裙,将大堂里正给客人添菜的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叫了过来,叮嘱道:“我出去一趟,若未及时回来,未申之交时你打5斤好酒、切10斤酱肉还有中午我准备的一些小菜给军营的李百夫长送去……记得李百夫长可是咱的财神,一定不可得罪!”



  “记住了!可百夫长若问起您,小梅该如何回答?”



  花季少女叫王小梅,性格伶俐,身段虽还未长开,但一口整齐的小白牙,配上一双亮晶晶大眼睛却也十分耐看,颇有些明眸皓齿的潜力。



  “就说我今天身体不适,明日必登门赔罪……对了,你还是首次去军营能找到李百夫长的营帐么?”



  老板娘拢了拢青丝又整理整理裙摆道。



  “可以的妍姐,这几天是王剑当值,找不到我就拿他是问!再说他们那一队人经常来,我都熟悉。”



  王小梅炯炯地望着老板娘,那举手投足间的风情连女人都没有免疫力,难怪把百夫长迷得晕头转向的,一日不见便茶饭不想。



  还有村里的男人,即便有家室的背地里谈论的话题也都离不开老板娘,至于单身的就更不用说了,三天两头往酒馆跑,只为能多看老板娘一眼。



  其实能将所有男人都迷住,还不足以形容老板娘的风情,若再加上能让所有已婚女人像防贼一样的防着,这回就差不多了。



  村中妇人抱怨最多的一句即便是:“为家里做得再多也没用,只要老板娘一个眼神儿,自家男人分分钟被勾走!”



  虽然这些年也没见老板娘勾引过谁,但越是这样就教人越忐忑不是。



  毕竟吃饱了的狮子是没什么攻击性的,只有饥饿的狮子才让所有人都害怕。



  “调皮!不是让你叫小姨么,怎么总也改不了。我的年纪啊,比你母亲也小不了多少!”



  整理停当,老板娘从柜台里绕出来嗔道。



  “可是妍姐不说,谁知道妍姐的年纪?那些新来的士兵背地里都猜妍姐最多20出头呢!”



  王小梅与有荣焉道。



  “还敢回嘴!你呀,近来是越来越疯了!”



  “那王剑我看是个实诚人,你心里若有他,就与他好好相处,他肯定能对你好一辈子。若没有他,最好予他说清,且不可为贪慕被人追求的虚荣,便对人家若即若离,欲就还推。”



  “记住越实诚的人越认真,越认真的人陷得越深,陷得越深的人伤得越深,伤得越深的人越容易失去理智,小心玩火**!”



  老板娘看着王小梅就像看到年轻时的自己,谁都从十七、八岁过过,所以王小梅私下的小动作,她都睁一眼闭一眼,觉得过火了这才提点一下,以免她走弯路、走错路。



  “知道了……”



  王小梅脸一红,低头弱弱地回道。



  “知道就好!这个给你,上个月商队回归,我不小心多买一份,放着也是浪费,你拿去用吧。”



  老板娘将一个小巧玲珑的心形木盒放到王小梅手中,打一棒子给个甜枣道。



  盒子都如此精致,里边的东西可想而知!



  王小梅略显激动地掀开盖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盒盖内壁上嵌入的一面光可鉴人的铜镜,而盒里装的赫然是脂膏状的口脂。



  “耶,妍姐,小梅爱死你了!”



  王小梅欢呼一声,感动地扑到老板娘怀里。



  女人对胭脂水粉敏感的天赋与生俱来,瞧成色这分明是最高档的胭脂,少说也要80银币,精明如老板娘怎能不小心买错?!



  “哎!”



  老板娘无奈地拍了拍王小梅。



  从屡教不改的称呼,她就知道自己这番努力算是白费了。



  不跌倒不知疼,有些事儿不亲身经历一次谁都以为自己是那个幸运儿。



  自己年轻时不也是这样,即便撞了南墙也从不回头,仍一次又一次的尝试。



  其实生活才是人们最好的导师。



  ……



  朴家书店。



  村长朴文轩一袭灰色长衫,头戴方帽,正一丝不苟地坐在里间屋整理边界村的帐目。



  今年73岁的朴文轩身材倾长,鹤发童颜,显得格外有亲和力。



  在村民们的心中,他是爱村如爱家,有担当负责任的村长,在这一代的少年人心中,他更是知识渊博,和蔼慈祥的长辈。



  当然,现在的卫道士除外,他可是差点被腹黑的村长老头给玩死,而有同样遭遇的段绍辉和朴浩宇则属于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的类型。



  “村长大人!”



  门外传来老板娘的声音。



  “阿妍,进来吧。”



  朴文轩做好标记后,合上帐目道。



  一阵木门开合的声音过后,风姿绰约的老板娘来在朴文轩身侧,见桌上厚厚的帐目和未干的笔墨,由衷道:“伯父数十年如一日的为边界村操劳,当真辛苦了!”



  顿了一下,又道:“其实只要看看边界村目前的气象,心思聪颖之辈又有哪个不知伯父胸有锦绣!”



  “你呀!年轻时出去历练一番就是不一样,不但眼界开阔,说出的话也是顶顶的讨人喜欢!”



  朴文轩微笑赞道。



  他看阿妍的眼神,跟阿妍看王小梅的眼神如出一辙。



  “伯父可是顶顶的冤枉我了,阿妍在您面前始终都是口说我心,不知讨好为何物!”



  老板娘忽然学着朴文轩的口气,三分狡黠,七分娇憨道。



  这一幕若被其他男人看到,必然恨不得取朴文轩而代之。



  “好、好,是伯父用词不当!”



  朴文轩哈哈笑着,老怀大慰道:“我做这些可不是给人看的,只要村民们过上好日子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那您可坐稳喽,回报来了!”



  老板娘说着拿出那枚金币,笑道:“今天有三个年轻人用这个在我那买了不少酒水,您说咱边界村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能不好么,连未成年人都用金币啦!”



  “啊!”



  “难、难道说……成了?!”



  朴文轩难以置信地接过那枚金币,仔细端详。



  虽说两个来源途径的金币样式都差不多,但先天金币和人工铸造的后天金币还是有着些须的不同。



  而眼前这枚却是如假包换的先天金币!



  只有猎杀怪物才能有一定的几率获得!



  可朴浩宇他们都是未成年人,根本不是怪物的对手,除非……除非他们晋级了!



  “如果伯父没给过他们金币的话,那就应该是了!”



  “哈哈哈,终于成功了,好、实在是太好了!谁、他们三人谁成了神力英雄?!”



  “这个阿妍还真瞧不出来。”



  “是伯父心急了,不怪你。除非在晋级的那一瞬间,否则神力英雄若想隐藏的话,平时跟普通人无异!”



  “您也甭急,当时瞧那三人的神情都是喜滋滋的,没准三个都晋级了呢!”



  “不能,毕竟是两千分之一的几率啊……”



  说这段话时,朴文轩明显口不对心,其实他更愿意相信阿妍说的那句。



  “呵呵,和村民们都过上好日子比,还是这事儿对您的回报大吧!”



  难得能见到朴文轩既激动且忐忑的样子,老板娘打趣道。



  “你这丫头!国家国家,先有国后有家,能为国家培育人才伯父自然更高兴。”



  “是了是了,您忧国忧民的情怀一直是阿妍最敬佩的地方。”



  被老板娘一番打岔,朴文轩也不像刚才那般激动了,扭头看看外边的天色还早,缓缓道:“阿妍,你坐下,详细说说他们到你那的经过。”



  “好的,这事儿还得从午后说起……”



  ……



  ……



  卫道士他们出了酒馆又到段家肉铺提了肉,这才沿着主街往村后走,当然有段绍辉做内应,肉是免费的。



  街道尽头处是一片幽深的树林,林内奇石密布,层出不穷,一道天然形成的泉水从石缝中汩汩冒出,延着怪石倾泻而下,在树丛山石间涣涣流淌,最后归入远处的一座湖泊。



  这令人心旷神怡,百看不厌的好去处正是三人的聚会之所。



  溪流边还有一顶简易的行军帐篷,是三人平时用于野营的。



  他们先钻进帐篷,不一会端着铁炉子、铁钎子、铁丝网等烧烤用具鱼贯而出。



  卫道士对手上的炉子有种十分熟悉的感觉,稍一回忆……好么,原来不光段绍辉从家里“偷”东西,这些铁质品全是自己从家里“顺”出来的。



  谁让他家是祖传的铁匠手艺呢。



  村里长大的孩子动手能力都很强,再加上也没什么形式上的讲究,卫生不卫生的更不考虑,不一会一切都准备停当。



  当肉香扑鼻,酒香四溢时,三人不约而同的开始胡吃海塞。



  直到吃个半饱才逐渐斯文起来。



  此时朴浩宇作为中午战斗时唯一一个从始至终都清醒的人,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述另外两人当时战斗中的英姿。



  待他说完。



  卫道士开启那坛玫瑰陈酿,顿时一股沁人心脾的酵香扑鼻而来,给众人依次满上,才举杯道:“来,绍辉、小浩,为我们生死患难的友情,先干一个!”



  说完,和两人碰杯后,一饮而尽。



  不愧是陈年佳酿,入口爽滑绵软,最吸引人的还是那股特别的醇香,呼吸间即可顺着肺叶传遍全身,只一口便教人爱上这种感觉。



  段绍辉和朴浩宇都被他碰杯、仰头、痛饮的豪气所感染,觉得这么做特气派,此时此刻也就应该这么做。



  二人互看一眼,碰杯,同样一饮而尽。



  酒喝干,再斟满,卫道士二次举杯,微醺道:“为我们无敌的青春,再干一个!”



  对他来说,这杯也是为了祭奠前世的自己。



  “铛!”



  这次不用人教,段、朴二人早准备好了,碰杯、仰头、豪饮,而且谁做错了步骤或是喝得慢了就好象是丢了人一样。



  卫道士放下酒杯觉得可以了,谁想朴浩宇却主动拿起酒坛又帮众人满上,段绍辉不甘示弱,本想说点啥,可他平时本来就不靠嘴“吃饭”,这一刻更是茶壶煮饺子,有嘴倒不出。



  最后干脆看着卫道士,以豪气掩饰尴尬道:“卫哥,再、再整一句!”



  有时候祝酒词往往比喝酒本身更重要,酒是一种文化,而祝酒词则是这种文化的表达方式。



  见朴、段二人目光都投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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