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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明?”
“独孤明,为什么?
“独孤明,为什么会有这么美,却这么悲伤的东西?
第一眼看到画的时候,宝芙在心里问。
她像个傻瓜一样,站在画前,默默流泪。
画的名字,叫作“失去”。
少女的背影,孤独伫立在暮色斑斑的宫墙上,看着夕阳落下。
孤单纤细的背影,在风中飘动的乌黑长发,古老沧桑的石墙,消逝在地平线的金色光芒。
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这幅画,堪称完美杰作。
但是画家就像一个魔鬼。他在画面中,隐藏着一种难以言述的东西。使宝芙的心,像是被人重重砸了一拳,痛得无法呼吸。
独孤明!
她脑海中,有个声音,一遍一遍重复着这名字。
独孤明,就仿佛乘坐星际航船突降到地球,在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成为当今最炙手可热的画家。
坊间传说他的画,在佳士得拍卖行,已经叫出亿元天价。虽然如此,渴求独孤明一张画的人,仍然趋之若鹜。
但是天才常常也意味着怪癖。
他的画,并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想要得到他的画,必须要经过他本人的认同。
如果他不愿意,就是将世上所有的财富堆积在他脚下,他也不屑一顾。
独孤明,一个让人无法琢磨的传奇。
宝芙正是为了这个名字,今天大无畏的翘了三堂课,从学校溜出来,用百米赛跑的速度跑了三公里,花掉这个月仅剩的五十块钱,赶在美术馆结束展览的最后二十分钟,差点儿一哭二闹三上吊,才迫使那位管理员大妈,发了一丝善念,放她进展厅。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只有此刻,亲眼看到这幅画的人,才能明白宝芙的心情。
所以她可以理解,为什么有人会跪在这幅画前。换做是她,她也很想五体投地的膜拜这张画——不,是这张画的作者,独孤明。
很久很久以前,宝芙就懂得一个道理:同样身为人类,有人是天才,有人是废柴。
而独孤明那样的天才,生来注定,要被她这样的蠢才崇拜。
所有的理科成绩,每次都需要补考才能及格。除了拥有让班主任无语崩溃的本领,宝芙回想自己的十七年人生光阴,确实乏善可陈。
从校服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面巾纸,她毫无形象的擤了擤已经哭到红肿的鼻子,这才发现,远处有一双眼睛看着她。
宝芙暗悔自己中独孤明的毒,中得太深了。否则不会一直没留意到,展厅里还有这么帅的男人。她还没见过,能把中式衣服穿得这么好看的人。
他应该是个模特吧。
深蓝色,裁剪合度的上衫和长裤,衬托出他宽肩细腰,修长柔韧的身材。不是那种特别发达的肌肉型,但是会让人觉得很有力量。虽然他站在角落里,并不想刻意引起别人的注意。那种沉默,却也无法掩饰,他身上一股天然的锋利。
宝芙不能确定他的年龄。他看上去有十八九岁,但或许会更大,因为他有一双目光深遽的眼睛。
墨色的短发,凌乱不羁的覆盖在额前。
眼角微微上扬,线条干净的漆黑双眸,镶嵌在那张白皙俊秀的脸庞上,给人种遥远冷漠的感觉。
那令人胆寒的犀利眼神,绝不是一个孩子。
正当宝芙因为被帅哥注目,有些掩盖不住的小兴奋时,却沮丧的发现:那双漂亮虽漂亮,却过于凌厉的黑眼睛,其实看得并不是她,而是她身边跪着的男人。
男人已经在这副“失去”之前,跪了很久。
他低着头,双手交握在胸口,像在教堂里做忏悔。
起初宝芙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是个有些疯狂的独孤明仰慕者。但此时,从那男人裹着黑色风衣,微微颤抖的粗壮身躯,过于蜡黄的脸色,以及被汗水濡湿的头发判断,她认为他一定是病了。
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宝芙才懊恼的发现,自己那款早就该光荣退役的手机,不幸落在教室了。好吧,在麻烦别人拨打120之前,她至少可以先把自己的矿泉水贡献出来。
“先生,你需要这个吗?”
轻轻拍了拍那男人的肩膀,宝芙递上水瓶,低声询问。
“需要……”
“先生……”
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宝芙有些惊恐的注视着男人。
她有一种强烈的直觉:这个脸色难看,双目充血、眼球微微凸起、一脸饥渴,盯着自己的男人,嘴里说“需要”时,他似乎需要的不是自己手中的水。
而是……另外的东西。
就像被梦魇住一样,一瞬间,宝芙被自己从那男人眼中看出的意图嚇呆了。
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她的身体,竟然一动也不能动。好像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捆缚住。
而且,她的喉咙里发不出任何声音。
墙上的大钟正在报时,闭馆的时间就要到了。人们脚步匆匆,没有谁注意到,宝芙和这个古怪的男人。
即使他们的目光偶尔飘过来,也说不定会把他们当作一对父女。
眼睁睁的,宝芙看着那个可怕的男人,向她靠近。他伸出一只枯瘦的,蜷曲的手,想要触碰她。
就在那只令人作呕的手,要抓住她的时候,男人突然停止了。
他脸上露出犹豫和挣扎的表情。大概过了几秒钟,突然,他扭头望着独孤明的那幅画——“失去”,像一条听到主人召唤的狗。
接下来,他的五指,毫不犹豫,利刃一样,插入自己的胸膛。
比宝石还耀目的血,飞溅四射。
宝芙眨了眨眼睛,凝视着那幅画。画面上金色的夕阳,像是浸透了鲜血,在那一霎变成猩红。
那片红色,雾一般弥漫开,将一切吞噬。
第一夜 ①篇 苏醒
我爱我生命的黑暗时分,
我的感官向它逐渐深入。
摘自赖纳·马里亚·里尔克《关于僧侣的生活4》
汝等不可背离血之父。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汝等不可玷污血之纯。汝等不可绝杀非我族类。凡悖乱血之戒律者,汝等可灭。
血之戒律——亡魂族
他睁开眼,看着镜中的怪物。
双眸充满无法餍足的欲望,变成深红色。皮肤过于苍白,五官扭曲,表情残忍冷酷。吸饱了新鲜的热血,嘴唇肿胀。还有那一对无坚不摧,用来刺破猎物表皮,和表皮下跳动血脉的尖锐獠牙。
“丑陋、令人憎恨的脸。”
猩红色的唇,向上一弯,喉咙里发出低沉嘶哑的咆哮。
他撒开手,怀抱中的女人,无声无息坠落在纯白羊毛地毯上,散开的黑发,恰好遮住她的脸。
紫色晚礼服,包裹着曼妙曲线,看得出来,她是个性感尤物,在生前。
进食时,透过她的血,不可避免,他看到她的人生,就像是被迫读一本狗血小说。
这个今夜为他献出生命的可怜女人,是个出身贫寒的拜金女郎,受母亲影响,她从五岁开始,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与别人攀比。
她为了名牌服饰、昂贵珠宝、高级跑车……跻身上流社会而蝇营狗苟,却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她对待男人的态度,和男人对待她的态度同样卑鄙,她视他们为提款机,他们将她当成自动充气人偶。
有一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于是她买凶制造车祸,杀掉情人的妻子和孩子。这么做,并非是为了独占情人,只是为了报复,更准确的说,是为了发泄。
太久没有吸血,使他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如饥似渴,但这并不是他最终夺取她生命的原因。
他只是觉得,所有的过错,在死亡面前,都会消失。
她应该感激他心怀仁慈,赐她如此甜蜜的消逝方式,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她都没有丝毫痛苦。
他用自己的力量,消除了她所有的烦恼,包括她良心上的愧疚,他甚至让她的脑中产生幻觉,她重回五岁之前,变成一个无忧无虑,在公园里荡秋千的小女孩。
那是她一生仅有的快乐记忆。
紫色晚礼服下,灵魂已经离开的躯体,在瞬间发黑,枯槁朽坏,化成一小堆灰烬。
除了他,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她短暂的人生旅途中,最后一秒的快乐是什么。
“我睡了多久?”
他平静下来,眼睛的颜色,由红转黑,肌肤和五官也恢复如常人。
“五百年。”
房间里光线昏暗,巨大自鸣钟的阴影中,一个男子回答。
他慵懒的陷坐在雪豹皮的沙发中,好像很少见到阳光,脸色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精致的五官令女人都会羡慕,戴着水晶无框眼镜,穿一身质地考究的复古式白色晚礼服,长长的黑发,柔顺的披垂在肩头。
这温文儒雅的美男子,就是这栋位于法国马赛郊区,临海豪宅的主人——很少回到这里的他,在外界的眼中,是一位神秘低调的华裔富翁。
见过他的人说,他出身名门,拥有一流的教养与学识,年纪轻轻,就继承了庞大的家业,富可敌国。
年轻、聪慧、英俊、富有。
这个世界,再也找不出像他那样完美的人。
此刻,这个别人眼中的天之骄子,正用毫不掩饰的,充满嫉妒的目光,盯着眼前赤身裸体的少年。
他在想,如果他们这种东西,也称得上是造物主创造,那么这少年无疑是个杰作。
明明是同类,可是这个十分钟前,才从棺柩中爬出来的老古董,却拥有更迷人年轻的外表。
从古到今,他都是他见过的,最高贵、最美,最无可匹敌的东西。
尤其是那身白皙如玉,光滑如瓷的肌肤,毫无瑕疵。即使经历过上万次,令远古神袛都会胆寒的厮杀,任何武器和任何人,也没能在那具修长、强壮、优美的身躯上留下一丝半点伤痕。
男子想起少年的另一个古老称谓:金蝉玉尸。
这个名字,不仅代表他永远是至尊无上的纯血王者,也说明他是不可毁灭的。
他像褪壳的蝉一样,在一次次死亡的假寐中,脱胎换骨,获得新生。
这世间,惟有他,拥有这种不可思议,如此接近神明的力量。
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
他注定,是他的主人。
感受到某种召唤,男子走到少年面前,屈膝跪下,将自己的左手,顺从的交到少年的手中。
少年握住那只五指修长、骨节清晰的手,准确无误找到手腕上青紫色的动脉,他张开嘴,锋利的獠牙,狠狠刺穿血管。
血。
以及血中所包含的一切:情感、意识、记忆……通过少年的吸吮,源源不断从男子的体中,涌入少年体内。
少年就像是一个强大的信息读取器,将五百年中所有自己错过的事,都在短短瞬间接纳。
几分钟后,他的牙齿,仓皇逃离了那只手,比起人类的血,吸同类含有巨毒的血,真是一种折磨。
走到高大的落地窗边,他撕下紫色天鹅绒窗帘,透明的阳光倾斜而入,在他轮廓绝美的身体上,镀了一层眩目的金色光圈,黑不见底的眼睛,漠然凝视着遥远的海平线,没有一丝波澜。
“一切,还是那么无聊。”
“殿下。”男子的目光,留恋的从手腕上,正在迅速愈合的齿痕滑过,低下头,摆出更加谦卑的姿态,“如果你愿意,可以继续从前的游戏,毁掉它!”
“找不到我想要的东西,就只好那么做了。”
“冒昧的问一句,殿下想找的东西,是什么?”
“玳圣,你的钟停了。”
少年薄而好看的唇,弯起一个淡淡的浅弧,他走下黑色的楼梯,稍稍停下脚步。
滴答、滴答、滴答……钟摆晃动的声音,突然打破房中的沉寂。
玳圣惊讶的回过头,看到那座已经多年不走的老式自鸣钟,重新运作起来。
一座机械钟表的指针,是不可能自己走动的。
玳圣再次把目光投向少年。
他们这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