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下去,而是改不了了……
PS:《遗忘国度》没看,《迦南之心》我是看了的,不讨论他有没有出框框,有一点和本书很类似,那就是进VIP也很晚,然后我完全理解作者在这个过程中的心路,然后……后面就不说了。
【耄Р丐尉‘】:==回复24楼==&;amp;gt;&;amp;gt;yuyin:
你的大部分观点都很不错哦~喜欢~呵呵~~
不过呢……
“你要为尽量多的人写书,还是为喜欢你的人写书,这是很难的选择”
对于这句话,实在有点为现下绝大部分网络小说作者鸣不平。对于职业作者,你尽可以这样要求,我亲人中就有是职业作家的,他自然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写下自己都厌恶的东西,只为了迎合大众。可对于网络小说的作者而言,他不是专门码字的,请想想这样码字的出发点是什么?其付出与其回报成正比吗?既然是自己想码,为想而写,而不是为写而写,还有什么可以苛求的?
叹,所谓的网络文学,一开始就是网上聚集起来的喜爱文学的网民一起码字一起灌水一起盖楼一起拍砖,大家在共同的兴趣爱好下写写属于自己的小说或短文,99年开始被平面媒体热炒起来而已。
笑,曾经的网络文学始祖《第一次亲密接触》,现在网上见着痞子蔡的,能有当初的几率?
再笑,曾经火暴一时的韩寒,现在除其博客,又有几许声闻?
以上决非嘲笑,只是无奈的苦笑,网络海洋之浩瀚,淹的少吗?本就残酷之地,扑街就扑街了,至少,自己想做的,做了。足乎哉?私以为,足以。
昨夜还和匡叔叔偶然聊起一本写围棋的小说,受众面窄,不会玩的看不懂,会玩的不见得去看。我笑笑:“匡大叔你的坚持其实和他差不多。”
对,受众面有限,这是本书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但既然是“第1个孩子”嘛,本书一开始仅仅是想写自己要表达的东西啊(偷偷说,9月你猜得还真。。。我也咳咳。。。呵呵。。。。),一开始就没打算“剧情显浅,人物强大,爽无极限”,自然就成了现在这样,私下也常和匡叔叔无奈的打趣,本非快餐,扑街又若何?至于说要看那种一爽到底的玩意儿,期待匡叔叔下一本吧,笑:)
商业化,那就期待从下一本开始吧,仍笑,已然无奈。
【龙四十七】:回29楼,'耄Р丐尉‘':说的也不错啊,想起了回明,这是我看到的最棒的小说之一,但是在起点,若是作者没有那种日更一万的速度,我觉得红不到现在这个程度。
所以网络作品还是有其特殊性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我觉得是借用网络红起来的,它本身就是优秀的文章,让我想起来前天看的一部短篇,以一个维京女海盗为主角的,上来的情节就是主角被**,小说很棒,性格、背景也都很完美,但是放在网上,恐怕只得扑街二字。
【梅道嘉】:摸摸楼上,雅俗共赏之事世上几稀,没有谁可以让所有人满意。既然不能满足别人,就先迁就自己吧。
不过这样也好,有了《回到牧场》这种水平的书垫底,以后匡mm再开新书,写得再YY都没人能质疑作者的功力,敢炸刺的一律指着鼻子骂——我写有水平的你们不爱看嘛,所以才特意降低水准来和光同尘的。不喜欢?看《回到牧场》去!
【龙四十七】:回32楼,'梅道嘉':看到“摸摸楼上”就想笑,后面写的也是戚戚焉,哈哈。
【暗堡巫师】:哈哈!32楼那个!强!笑死我了!太有才了!!!
回25楼:小说最重要的是人物的塑造,和鲜明的人物形象比起来,剧情的重要性只能退居二线???
剧情和人物,别弄成蛋和鸡。两者本来就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剧情塑造人物,人物推动剧情。强行割裂开来哪位大神办得到啊???
【龙四十七】:回34楼,'暗堡巫师':说的有道理,其实写小说前没经验,有大纲却没有人物卡,除了主角,有的人物性格都是写的时候按照情节来的,当然,也有的是写到情节时想起了生活中人物的原型,然后照着描述的。
【yuyin】:==回复34楼==&;amp;gt;&;amp;gt;人物和剧情不是相辅相成的,剧情是人物与人物之间,人物与场景之间相互作用而来的,什么样的场景和人物互动能更好的衬托人物就应该使用什么样的场景和人物。人物性格是相对稳定的,先天的;场景,剧情则是自由度比较大的,后天的。我想人物和剧情的关系就像种树一样,不能做一个大纲把树以后的形态完完全全的设计好,而是根据她长出来的样子不断修剪出最好的形态。我说情节影响了人物是指量化标准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人物形象,由于情节需要导致所有量化标准消失,于是会减少人物形象的丰满程度,所以这个设定有些得不偿失。
==回复26楼==&;amp;gt;&;amp;gt;我可没说过‘剧情显浅,人物强大,爽无极限’呦。因为我觉得这是学不来的,就是学来了也可能学不像。作者的个性我觉得写法成熟了之后会写出林大《冠军教父》这样的书。足球经理题材的读者群其实是没有那么大的,所以成绩已经算是很好了。主角接手了英甲的球队,两个赛季才升上超级,其中还发生了穿越者之间互相见面的捉贼捉赃剧情,但是就yy程度来讲,这本书在我的心中就是起点yy程度的No。1。因为他让我每天等更新。
【梅道嘉】:也摸摸老匡,月关人品厚道,人脉也宽,开书不久就有大神在书里帮他广告,所以火得很快——当然,书也确实好,该得的。
个人认为老匡的书不比回明差,但说白了,古人写诗讲究的是‘功夫在诗外’,现在在网上写书,似乎也有些‘功夫在书外’的意味在了。
【龙四十七】:回45楼,'梅道嘉':太抬举了,回明的文笔我再写三年书也追不上,尤其是对女人的描写……
【梅道嘉】:放假戒网三天,回来鸟。
回老匡:表妄自菲薄嘛,俺在起点很少夸人的,还不是成了你的铁杆fan。至少对我来说,关关就算把回明里的女人全写挂了,也不会像绝食的赛普洛斯一样,给我那么强烈的牵挂。起点的成绩不是衡量一部作品好坏的唯一标准,当然文笔也不是。(想起一个笑话:如果神雕侠侣在起点连载……)
【迷途的玩味】:==回复46楼==&;amp;gt;&;amp;gt;
话说,老匡的书里从来没有要票啊,要帮忙打广告只类的废话
也很厚道的说!!!
【Kuroi…小六】:==回复36楼==&;amp;gt;&;amp;gt;
大叔你别说~回明挺厚道的~~
另外月关大大也深谙网络小说之道,看看他写到主角快要被砍头的那一会,他就立马在章节结尾小部分剧透,向脆弱读者指出不会有问题的云云,呵呵,这个做法可能不大合大叔的喜好和风格,但不能否认他照顾到了脆弱的读者~~~
【龙四十七】:回46楼,'Kuroi小六':这个,我是巴不得藏着掖着到时候拿出来给读者“意想不到”,让我剧透,的确做不到。
――――――――――――――――――――――――――
【周博文这都有人用】:我是新读者,我想问的是既然机器人可以在游戏中和现实中多项存在是不是只要给他足够的头盔他可以在游戏中无限量的复制自己?
【龙四十七】:回35楼,'周博文这都有人用':不是的,沃克只有109个特殊帐号。
――――――――――――――――――――――――――――――
【暗夜生物】:首先,恭喜老匡同学又“诓”到一个忠实的“牧场”fan,那就是我~~(哎呀,俺知错了各位书友表打俺……)
接下来说说读后感想,其实个人觉得作者的包袱坑挖得确实挺多,虽说老匡自己也说情节展开有些慢,但是仔细读过再想想,反尔觉得若是情节推进太快了是不是就没有什么感觉了?现在这样,相信很多人都会对那些未解之谜有深刻印象,不会在真等到出第八卷的时候已经忘记了前文。大家不妨都回忆回忆:一开始由韩小白分裂性格引出来的未知科技跟游戏背后的阴谋;老匡身世引出的时代科技拥有的技术与老匡生前某些经历重合的疑团等等。
而时代科技在马克西姆事件后企图封住韩小白的口时那些可疑言语,在我看来也是老匡挖的一个坑,如果仔细阅读的话,也许那个马克西姆本来就是在他们的授意下留下那些“堪比核弹”的致命程序,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谈话的两个时代科技高层担心马克西姆事件会影响他们真正的阴谋计划。相关剧情讨论不再列举更多,只是想说明:情节以现有速度缓慢展开才更加耐人寻味,真正来追看这部书的书友相信都不是来追求垃圾快餐读物的人。那么,老匡同学还是继续如此“龟速”推进情节吧,别为了追求一时的点击推荐订阅带来的动力而损害了这个在人物、情节、场面各方面描写俱佳的好作品。
最后,是同其他书友大概意思都一样的话:我们很看好你,我们会支持你!
那个啥,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为啥游戏里英语变成矮人语了(源自老匡同学在文中解释铜刃名字来历时提及是矮人语)?而且很诡异的,两块大陆的名字也是英语谐音的(Harvest?marswar?),难道大陆的命名是用矮人语的,算不算bug呢……
【暗堡巫师】:
回答楼上:算偷懒加投机取巧,哈哈,匡啊,懒不得啊懒不得
【龙四十七】:
回5楼,'暗夜生物':九楼巫师说得对,而且,其实还不止这些……
时代科技的确是小说中最大的疑点,也是主线所在,呵呵,可惜笔者不喜欢剧透,就不能对你的疑问做出详细答复了。这里只说一句,你居然还记得马克西姆,我很佩服,以后你还会看到他的,而且……咳咳。
――――――――――――――――――――――――――――――
【最想念的季节】:我觉得书名和内用不一样离中心太远了点
【9月出生】:书名和内容不一样?
这个要看个人理解了
貌似很多人都把回到牧场理解为牧场物语的同人小说,好在我没有玩过牧场,所以没有这样先入为主的概念
另,记得书评区里一位仁兄对回到牧场这个题目作出过自己的解释,我认为他的解释非常之好
而具体内容是啥,请恕我老人家记性不好,忘记了
【龙四十七】:回10楼,'最想念的季节':十一楼九月说得对(我这人似乎真的很懒啊^^),猜不透的话,看到第七卷就会理解了。
――――――――――――――――――――――――――――
【迷途的玩味】:第243章里,匡和天武凯是在现实里碰面滴,所以说是肥猫的身体。。。文中提到和天武凯同时写了两个字在纸上,额。。偶还是不认为肥猫能控制好爪子拿笔写字。
算不算BUG?
【龙四十七】:回48楼,'迷途的玩味':猫爪子能抓住牙刷,我看过,所以我认为也能拿住笔,实在不行还有压感纸、电子纸之类的……呵呵。
【迷途的玩味】:话说此猫经老匡精神力改造,已经进化成可以将爪子自由伸缩至20cm长滴超猫,学名,金刚猫~~~
造型参照:X战警
―――――――――――――――――――――――――――――-
【幽7】:真的是很有意思的一本书,不同于一般网游打怪升级打装备的流程。。独特的视角和千奇百怪的经历才是吸引人的地方。。希望作者能够更加发挥这些优势,让幽默新奇贯穿到底,势必会成为一本经典的网游小说。
【迷途的玩味】:没人提意见?
好吧那我来提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