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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剑卿(第四部)碧海情天-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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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将他留在了火烧的屋内。 

这个人白衣如故,但身体已经完全不同往常了,变得十分单薄,似乎轻轻一抱就能将他的身躯揉碎。 

白赤宫颤抖着解开了这个人的衣衫,露出满是鞭痕的身体,手掌摸过一条条鞭痕,白赤宫几乎不敢相信,怎么会对一个如此深爱自己的人下这种毒手。 

他慢慢低下,俯下身去亲吻那人的鞭痕,忽然发现,即使就是吻着他鞭痕,也让他动了情欲…… 

这个人,是他的至爱,他却一直那么狠毒地对他。 

白赤宫看着白衣剑卿,忽然发现自己的犹疑不决,一直以来他都是想发泄的时候就发泄,从来不管也不顾白衣剑卿的感受,如今要求欢时,才发现这竟然从未有过。 

“剑卿,可以么?我想抱你。”白赤宫轻轻道,低下唇,就要亲吻怀中的那人。 

那人却像听不懂似的,仍然微笑着,不语。 

白赤宫收紧了怀中的手臂,却发现这个人的身躯渐渐在怀中消失,一点一滴,只剩一个模糊的影子,再也不见了。 

不!不! 

白赤宫大叫着,猛然惊醒,一股伤痛仿佛巨锤,狠狠地砸在了心上。 

17 

空的。 

一切都是空的,他从来没有抱到那个人,只是一场梦,如同千百次梦到他,梦醒了,那人便立刻消失不见。 

其实他知道,他知道一切都是空的,他强迫自己睡着,就是为了这一场梦中的相见,就算是空的,在他见到白衣剑卿的那一刻的喜悦,已足以抵消一部分心痛,哪怕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他,已经永远失去他了。 

脑海中回想着那个人消瘦的身体,永远仿佛带笑的面容,他套弄着自己早已难耐的欲火,如同大梦醒后的每一次,只有想着那个人,才能让他达到高潮。 

生不能相逢,死不能同穴,从今往后,只能夜夜梦中相见。 

不知过了多久,阳光打进窗棂,白赤宫从高潮的余韵中徐徐清醒来,眼神迷茫,一时间仿佛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只是怔怔地盯着淡淡的、没有半丝热度的阳光,过了许久,终于反应过来。 

已经是傍晚了,他看到的,是夕阳的余晖。 

“公子,您醒了!” 

那个坐在驾座上的少年,也就是当年贴身小厮白安,小心翼翼地门边探头探脑,公子已经睡了一整天了,都没有出房,他也不敢随便进来打扰,一直坐在门边,这时听到里面有动静,他才探进头来。 

“公子,我去打水来帮您梳洗。” 

白安又出去了,白赤宫没有看他一眼,只是缓缓抬起自己的手,掌心里,似乎还残余着梦里那人身上的温度,明明已经摸到了,却原来还是春梦一场。心口处猛然一阵抽痛,疼得他几乎窒息。 

两年来,每次一想到白衣剑卿,就有种痛彻心扉的感觉。当年从来没有想过那个人会有离开他的一天,而且是以如此决然的方法,所以他也从来没有珍惜过,却不料白衣剑卿竟然会让他连挽回的余地也没有。悔恨的滋味如同蚁啃,一点一点的痛,密密麻麻。 

他伸出手,手上肌肤烫疤累累,望之可怖,入怀拿出一块泛着黑紫的布,打开来,上面的字迹依稀可辨。 

“吾生二十年,学文习武,自恃甚高,初入江湖,结友三人,少年意气,指点江山,十年共创不世基业,人称吾白衣剑卿,问世间潇洒,谁堪比?然燕州访友,路晤少年白汝郎,形美气傲,竟如魔星入心,弃友叛教,自轻自贱,甘为男妾,施计逼娶,受世人万般辱骂,汝郎视吾为路人,几年折辱,吾甘之如饴,原求一生相伴而终不可得,身败名裂亦此生不悔……不悔……不悔……” 

他看着看着,手微微颤抖起来,不悔……不悔……既然不悔,为什么还要写下这份绝命书,白衣剑卿,白衣剑卿,为什么要做得如此决然,连一个挽回的机会也不给。 

不,白衣剑卿没有死,他知道的,那个人不会轻易死去,那一天,在燕山上,他挖开了冒着余烟的灰烬,一寸一寸的翻过去,直到他的手上被烫得血肉模糊,灰烬下,什么也没有。所以,白衣剑卿没有死,一定是躲在哪个地方,冷眼看着他像一具行尸走肉般地活着,每每看到穿白衣的人,就以为是白衣剑卿回来了。 

这是报复,白衣剑卿要报复他三年的折辱,不见他,躲着他,看着他因为思念日夜难安,而白衣剑卿却在暗中偷笑。那个傻瓜,那个一直都在说着爱他爱他的傻瓜,出来呀,为什么还要躲着,难道是报复得不够还没有解恨。 

两年来,他夜夜春梦,每每以为找回了白衣剑卿,一觉醒来,却是一场空欢喜,每一次,都是从最高峰跌落到最深的谷底,把一颗心摔得粉碎,七百多个日夜,他摔了七百多次,把自己的心摔成了粉末,再也不是一颗完整的心。 

不知什么时候,他爱上了白衣剑卿,不是对身体的迷恋,而是爱,他爱得比想象中更深,爱到根本就不能失去的地步。 

怎么能不爱,这个世上,有谁比白衣剑卿爱他更深,有谁可以为他放弃那么多,他明明早已经动心了,却为了心里的一点点固执和成见,对自己真正的心意视而不见,直到……再也不能挽回,才追悔莫及。 

他的手颤抖得更厉害,绝命书上的字在眼前不停地晃动,他甚至能想象出白衣剑卿是在多么绝望的状态下,才写出如此激痛的绝笔。 

他的心口再次抽痛起来,痛,痛得他几乎想要倒在地上嚎啕大哭,可是他哭不出来,努力地维持表面的冷漠,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全身都在发抖。 

其实他才是真正的傻瓜,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把白衣剑卿的痴恋看成是下流无耻,任意羞辱,将那份深爱踩在脚底下贱踏,毫不珍惜,其实早该明白的,如果自己真的对白衣剑卿厌恶到这种地步,又怎么会留他在白家庄,一纸休书便能解决一切问题,而且还能让白衣剑卿沦为江湖最大的笑柄,尽管,那时候白衣剑卿已经是一个笑柄了。 

可是他没有那样做,他跟白衣剑卿纠缠了三年多,竟然从来就没想过写休书,而白衣剑卿,心甘情愿地承受了他三年多的羞辱,除了爱他至深之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是他自己,给了白衣剑卿一丝希望。然而,这一丝希望,却又是被他自己亲手毁去。 

握紧了拳,他猛地打了自己一巴掌。挨耳光的滋味不好受,这还是他自己打的。当年他曾经多少次当面给白衣剑卿难堪,白衣剑卿却始终笑面以对。 

脸上是笑着的,心里呢?与黄连相比,谁苦? 

18 

“公子……”白安端着一盆清水回来了,放到白赤宫的面前,用布巾沾了水,轻轻为他擦干净脸,然后又道,“公子,您的头发都乱了,我为您梳起来。” 

白赤宫没有动,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白衣剑卿的绝命书上,那是白衣剑卿的血,这么多字,一定流了很多血才写成,如果他能偿还这么多血,是不是白衣剑卿就会出现在他前面?拳越握越紧,不知不觉,指尖深深地刺入了掌心,沾了自己的血,他依着白衣剑卿的笔迹,一笔一笔地描绘,新鲜的血液覆盖了原本已经变得紫黑的血迹,厚厚的一层。 

这是他第几次描绘了?每描一笔,他就仿佛能体会到白衣剑卿当时的绝望,那种鱼离开了水的窒息感将他紧紧包裹住,让他痛断肝肠,让他不能呼吸。 

白安帮他梳好了头发,默默地看着他的动作,不说话,也不阻止,显然不是第一次看到了,只是在白赤宫快要把所有的字都描绘完的时候,他从怀里掏出了金创药和干净的布条。 

“公子,您别怪我多嘴,那个人……早已经不在了,您……” 

白赤宫突然瞪起眼,原本痴滞茫然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吓得白安把话又缩回了肚子,好一会儿,才鼓足了勇气,正要继续劝白赤宫,这时窗外突然传来隐约的呼唤。 

“剑……卿……剑卿……大哥……” 

白安听得分明,怔了怔,眼前却已经一花,白赤宫居然穿屋而去,等白安反应过来追出去,早已经不见了白赤宫的踪影,连那声隐约的呼喊,也没有了。 

*** 

白衣剑卿也住进了燕州城里最好的客栈悦来居。 

白衣白发的他,极为惹人注目,对于那些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他也不在意,偶尔对上一些过于放肆的目光,他抱以一抹宽容的微笑。燕州这个地方,接近西域,民风彪悍,民心淳朴,别人看他未必有什么恶意,所以白衣剑卿也能坦然以对。他本就风姿潇洒,这一笑更显爽朗,那些人也就多半回以笑容,不再放肆地盯着他看了。 

但是出于对江湖中人的顾忌,他还是在进悦来居之前,买了一顶竹笠,掩住了自己了面容。 

“客倌,您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开一间上房。” 

“上房一间,天字二号房。”伙计对着柜台处吆喝一声,“客倌您楼上请。” 

进了房,白衣剑卿随手又扔给伙计一锭银子,道:“你去清风楼买一壶好酒,几个小菜,多余的银子算打赏你的。” 

一般客栈自然提供饭菜,只是味道上不尽如人意,白衣剑卿自是不愿意委屈了自己,前半生他已是亏了,往后三十年,该享受的,他就要享受。这也是他明知悦来居里有江湖人,却还要住进来的原因。 

伙计掂了掂银子,足有四、五两重,估摸着能剩下七、八钱银子,他顿时乐得眉开眼笑,连连弯腰道:“客倌您稍候片刻,小的立刻就为您把酒菜办来。” 

伙计屁颠屁颠地走了,白衣剑卿环顾房间,家具很一般,但收拾得还算清爽,边陲之地,不能跟富庶的中原比较,这样的上房已经算不错了。盆架上有准备好的清水,他用水扑面,将一路的风尘洗去,顿觉神清气爽了许多。走过去推开窗户,一轮夕阳映入眼帘,夕阳下,燕山顶上一片白皑,显得极为壮观。 

夕阳无限好,何惜近黄昏,纵使余晖尽,明日复又还。他对着夕阳伸出手,让最后一缕余晖落在自己的手心里,然后紧紧握住。晚霞之下,一排云雁时隐时现,他不由自主露出一抹轻浅笑意,那些云雁,自由自在地飞翔着,它们南来北往,定然是见着天下的美景,留恋不去。 

没有多会儿,那伙计就拎着清风楼的食盒回来了。 

白衣剑卿坐下来,先尝了一口酒,点点头,与当年的味道一般无二,难怪清风楼经营二十余年,仍然是燕州最好的酒楼。刚放下酒杯,猛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19 

“剑卿大哥……剑卿大哥……我知道你在里面,快开门……” 

“小玉?” 

他怔了一下,摇头苦笑,这丫头还是追来了。起身开门,温小玉满脸的焦急,在见到白衣剑卿之后,顿时缓解下来。 

“剑卿大哥……你在吃饭?”她一眼看到了桌上的酒菜,俏红红的脸蛋露出讨好的笑容,“我肚子好饿哦,剑卿大哥我们一起吃饭吧。” 

白衣剑卿在她头上轻轻敲了一记,仍是无奈地让出房门,道:“进来吧,上官少侠,如果不介意,一起来喝一杯。” 

“那就叼扰了。”紧跟在温小玉背后的上官渚,脸上变了几回颜色,终还是带着几分尴尬,硬着头皮走进来。 

“剑卿大哥,你好会享受啊,清风楼的‘天上琼液’,还有爆炒羊肝,烤羊腿,都是清风楼最出名……”温小玉在桌边一坐下,就大呼小叫起来。 

白衣剑卿招呼伙计再添两副碗筷,然后对着温小玉笑道:“温大小姐,这些东西你不知吃过多少回了,还像只小馋猫似的,不怕上官少侠笑话你。” 

“死木头,你敢笑话我?”温小玉的眼睛盯在了上官渚的脸上。 

上官渚连连摇手,道:“不……不敢……” 

温小玉满意地对着白衣剑卿道:“看,他不敢笑话我的。” 

白衣剑卿笑道:“真是个笨丫头……” 

所谓旁观者清,他自然看出上官渚对温小玉情意颇深,只是嘴拙说不出,温小玉又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虽然察觉不出上官渚的情意,但是只看她让上官渚跟在身边,显然多少也是有些好感的。 

“我哪里笨啦……”温小玉大发娇嗔,嘴里塞满了食物,一只手已经勾住白衣剑卿的胳膊,摇来晃去,就是不依。 

白衣剑卿被她晃得头昏眼花,又见上官渚神色黯然,他连忙认错道:“是是是,我说错了,小玉你一点也不笨,不但不笨,而且聪明美丽,大叔我一进燕州,就听人人口中都在念一首诗。” 

“什么诗?”温小玉好奇地问。 

“你放开我的手,规规矩矩坐好,我才说。” 

温小玉赶紧放手,正襟微坐,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充满期望地盯在白衣剑卿脸上。 

“咳咳……”白衣剑卿清了清喉咙,漫声吟道,“燕州女儿正双华,生得旺旺一枝花,引得狂蜂浪蝶来,一脚踹飞到爪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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