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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变天-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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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吃饭吧,现在饭菜肯定做好了。”徐秀珠当下笑了笑,转开了话题。
  骆家的饭菜其实挺一般,骆寻瑶却喜欢这个气氛,等坐到了桌前,发现自己中午多吃了几口的菜都在自己面前以后,更是有些感动。
  有时候,关心还真不是流于表面的,像她那位姑母一样只会嘴上说说的,哪里比得上真的把她放进了心里的?
  骆寻瑶吃饭的时候,动作照例很漂亮,中午骆家人因为是第一次跟她一起吃饭还没太多感觉,这次就总觉得自己的动作不太对了,骆寻逸更是下意识地学着骆寻瑶的动作。
  “寻逸,你要是完全学的跟姐姐一样,就吃不饱饭了,”骆寻瑶笑起来,“你是男孩子,只要稍微注意点就好了。”
  骆寻逸脸上一红,埋头吃起饭来。
  徐秀珠在吃饭的时候照例很热情,骆成跟中午一样没说什么话,骆寻瑾却有些过于安静了。
  上辈子吴子文来骆家那天,自己哭过以后就回房了,并不知道骆芬有没有跟骆家人说什么,却在几天后听到了骆寻瑾把吴子文打了的消息……
  如今吴子文说了这样的话,还打了骆寻逸,要是骆寻瑾能忍下这口气就怪了!
  吃过饭回房的时候时间还早,骆寻瑶一回去,就看到菊蕊正在侍弄着花草,眼睛当下眯了眯。
  菊蕊一向争强好胜,被她晾在屋里不能跟着按理不至于这么闲适,那么,她刚才怕是跟骆芬身边的人接触过了吧?
  骆寻瑶没理会菊蕊的讨好,而是翻出了自己做的针线,挑了几样以后去找骆寻瑾。
  她以前在威远侯府把女红学的很好,给吴子文做了不少东西,这次骆成回京她搬到骆府以后,因为整天呆在自己院子里无事可做,就又做了几样,这会儿当然正好拿来给骆寻瑾。
  骆寻瑾和骆寻逸是住一个院子的,骆寻逸过去的时候,骆寻瑾正在正在教骆寻逸练武,没别的招式,就是一脚一脚对着骆寻逸踹,让骆寻逸躲避不及,连连讨饶。
  “大哥,你在干嘛?”骆寻瑶开口,她知道骆寻瑾多半是气恼骆寻逸白天没躲开吴子文的那一脚的事情,不过这会儿骆寻逸看着实在可怜,她也就愿意帮他脱身了。
  “姐,姐你来了!”骆寻逸这两声姐叫的无比真诚,看着骆寻瑶两眼亮的不行——他真的是被自己的大哥给打怕了。
  “大哥,寻逸还小。”骆寻瑶笑起来,这会儿骆寻逸比她还矮,完全不是她印象里那个比她高一个头的堂弟,的确还小。
  “我是想让他用点心……”骆寻瑾尴尬起来,也怕自己刚才的行为会让自己的妹妹有个不好的印象。
  “大哥刚才的身手真利落!”骆寻瑶见状,立刻夸了一句,然后又转移了话题:“大哥,我这些日子做了点针线,你看看合不合用,我做的不好,可不要嫌弃……”
  “不嫌弃不嫌弃!”骆寻瑾笑了起来,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姐,我也要。”骆寻逸也垂涎起来,官学里的人都有漂亮的荷包,说起来就只有他没有。
  自己做的被人喜欢,绝对是一件让人觉得高兴的事情,骆寻瑶当下就把东西分了,然后又看向了骆寻瑾:“大哥,表哥他今天真的是太过分了。”
  “没错。”骆寻瑾马上点了点头,表情颇有些狰狞。
  “大哥是不是想要教训一下他?”骆寻瑶又问。
  “你怎么知道?”骆寻瑾下意识地问道,他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找吴子文“切磋”一下。
  “看大哥的表情就知道了。”
  “寻瑶,”骆寻瑾尴尬起来,“寻瑶,那家伙不是个好人,我……”
  “大哥,我也想打他一顿。”骆寻瑶开口,女人的哭泣是武器,很多时候都非常好用,不过在骆家人面前,她要是一直是柔柔弱弱的样子,就算有什么意见估计也不会被重视……
  而且,她需要有个能帮她的人。
  骆寻瑾一下子就呆住了,跟在骆寻瑶身后的莲心也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大哥,京城管的很严,路上随时都有人巡逻,就算是普通人打架都不成,更别说吴子文身份不低了,要是想教训他,一定要偷偷地……”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晚上虽然能点灯,但太暗了对眼睛不好,所以骆寻瑶早早地就睡了,第二天更是天没亮就起了床。
  前一天骆寻逸上午因为先生有事而没有去官学,所以才能在中午和骆寻瑶一起吃饭,不过以后他就要一整天都呆在官学了。
  这监视骆寻瑶很清楚,所以一大早她就起来了,一边用糯米粉裹了猪肉做了一些咸鲜软糯又耐饿男孩子们会喜欢的点心,一边在旁边炖了两份汤,其中分别加了些她之前让徐秀珠给她买来的药材,一份排毒养颜的给徐秀珠,另一份补血养气的给自己。
  本来骆寻瑶还想炖个汤给骆成,可惜她只知道女人该怎么吃根本不懂男人的,干脆也就不炖了,只让厨房用大骨熬了汤给几个男人喝。
  骆寻逸得到那份属于他的点心的时候非常惊喜,就连后来骆寻瑶提的让他去学校说一说吴子文的恶形恶状的事情也没有反对,虽然一开始他觉得说自己被吴子文打了是一件是很丢人的事情。
  当然,虽然骆寻逸已经绝对为了点心丢一回脸了,但他还是没能独霸了所有的点心,最后徐秀珠和骆成都得到了一块尝尝味道不少,骆寻瑾更是抢了好几块,几口吃了以后,就带着两个从南疆出来的下人出了门——当然不是去打人,而是去踩点。
  接下来几天风平浪静的。
  骆寻瑶每天跟骆家人一起吃饭,其他时候,就常常陪在徐秀珠身边培养感情调养身体。
  当初骆寻瑶二十多岁了还能当上花魁,并且一当几年,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而这,跟艳姐教她的东西脱不开关系。
  艳姐出生于风尘之地,母亲却是前朝宫里的女医,精通妇科,更精通女人的保养,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能在那脂粉之地杀出一条血路来。
  栀子花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玉竹可以滋阴养颜养血,桃花可以滋润面部护肌生肌,乌梅可以消肿软化老皮……
  骆寻瑶将好几种花草药材捣碎了,最后全都敷在了因为最近吃得多营养好而冒出了不少痘痘的脸上。
  “寻瑶,你你现在的模样可真好看!”仰躺在一边的徐秀珠看着骆寻瑶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伯母,你可别笑,你一笑脸上的东西就掉了,”骆寻瑶马上开口,又道,“而且伯母您现在可是跟我一个模样的,您笑我就跟笑自己一样?”她可是先给徐秀珠敷了脸以后,才捣鼓自己的。
  徐秀珠马上就收敛了笑容,又道:“你啊,怎么就喜欢折腾这个?”她年轻的时候也爱漂亮,但如今骆寻瑾都二十岁了,那里还有这心思?现在都十几年不碰脂粉了。
  “伯母,京城的人都折腾这个,我以前没机会,现在遇到伯母才能试试,伯母就陪陪我吧。”骆寻瑶撒娇道。
  “虽然麻烦,不过这个用着挺好的,我脸上光滑了好多。”徐秀珠啧啧称奇。
  骆寻瑶却知道,这药材绝对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对于徐秀珠来说之所以效果这么好,其实完全就是因为徐秀珠以前太不打理自己了。
  因此,她最初的时候用盐帮徐秀珠去了死皮以后,对方看起来就已经精神很多了:“伯母,你只要加把劲,以后绝对比那些涂脂抹粉的好看!”
  “哪能啊,我的脸再怎么样也白不了。”徐秀珠开口。
  “也不是白了就好看了,而且胭脂水粉伤皮肤,很多天天用脂粉的,伯母你这个年纪脸上就全是斑了。”相比之下,徐秀珠也就是晒得黑了点而已,因为她身体健康,其实气色非常好。
  徐秀珠明显还有些不相信,骆寻瑶却知道自己说的话再真不过,胭脂水粉的确好用,在妓院呆了二十年,她早就学会了用胭脂水粉将一个平平常常的女人打扮成美人,甚至后来被打断了腿以后,这也是她的谋生技能之一,但脂粉分明就是一柄双刃剑。
  来寻欢作乐的男人,当然喜欢美人,大晚上的天色暗,他们估计也看不出美人脸上的脂粉有多厚,可是,一夜风流,要是男人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脸上的粉掉了大半,唇上的胭脂都化开了的“美人”,估计昨晚的旖旎,瞬间就能忘掉一大半。
  更何况,脂粉伤脸,烟花之地有些女人天天在自己擦厚厚的一层,一夜过去又贪睡不清理一下,只要过上两年一张脸就毁了,以后再不擦粉都遮盖不了脸上的瘢痕。
  所以,骆寻瑶会内服外敷的用药材调理身体,却绝不会自毁长城擦上厚厚的胭脂水粉,当然,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擦。那时候,她都是将玫瑰、栀子花、菟丝子、金针、紫草等药材用油脂浸泡过,最后研磨的细细的制成肤色的膏状物使用。
  用这种脂膏在脸上涂上一层,既能遮掩瑕疵,男人还完全看不出会以为你未施粉黛,更重要的是,这是护肤的。
  骆寻瑶其实并不喜欢打扮,她甚至厌恶脂粉味儿,但不可否认,容貌是女人最重要的武器。
  不过,她现在年纪小底子也好,其实没什么好打理的,顶多就是脸上的痘痘需要处理一下,如今每天这么勤快,主要还是为了徐秀珠。
  徐秀珠不可能不出去交际,至少不久后骆芬四十岁的生辰,她作为骆芬的大嫂就不可能不出现,当初不管是徐秀珠还是骆寻逸,都被狠狠地嘲笑了一通,这次骆寻瑶却一点也不想让他们失了颜面被人嘲笑。
  骆寻逸最近很听她的话,行为举止已经好了很多,吃相也不像当初那么难看了,不过徐秀珠却还有些麻烦。
  徐秀珠的容貌只要过得去就行了,可气质……虽然因为她刻意的讨好,徐秀珠面对她的时候已经自然了很多,但面对别人却总有些畏缩,走路的时候还会下意识地低头含胸。
  一个女人,容貌很重要,但光有容貌没有气质,也绝不能让人喜欢,以前骆寻瑶就碰到过一个长着一张绝美的脸,却有些驼背,走路还手肘向外甩着胳膊的女人,纵然有人爱上了她的那张脸,也绝不会喜欢和她走在一起。
  骆寻瑶以前,其实在身姿方面也有些瑕疵,总忍不住低头走路,可后来却全都在艳姐的的指导下,凭着毅力改过来了。
  那时候,她一方面是时刻注意,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一样东西。
  等敷完了脸,骆寻瑶就拿出了一双比自己常穿的大上两号的绣鞋:“伯母,我说的要给你做的鞋子做好了,你穿上试试吧。”这鞋子是她花了三天时间赶出来的,当然能这么快做好,其实还是因为她直接用了自己以前打算给吴子文做鞋的鞋底。
  “寻瑶你的手真巧,我可连绣花都不会。”徐秀珠笑道,接过鞋子,脸上却有了一丝不解,不过虽然不解,她却什么都没问,而是穿上了那双鞋子,然后险些踉跄了一下。
  “伯母,你先站着,脚跟用力。”骆寻瑶马上开口。
  徐秀珠按照骆寻瑶说的站直了身体,却觉得非常奇怪:“寻瑶,这鞋,有点别扭。”何止是别扭,简直就是怪异了,徐秀珠也见过人把鞋跟加厚好让自己瞧着高些,但却没见过前面高后面低的鞋,站着就跟走上坡路似的……不过虽然别扭,这还是长大了以后头一次有人给自己做鞋,徐秀珠已经打定了主意等会儿就要穿着去给丈夫儿子瞧瞧了。
  “伯母,脚尖踩在砖上,这人自然就站的笔直了,这鞋也是这个道理,就为了能让人站直身体,而且这对腰也有好处。”骆寻瑶开口,前高后低的鞋子,当初她穿了好几年。
  其实,除此之外还有站墙根的法子,可她总不好让徐秀珠在墙根一站好久,也就只能在鞋子上下功夫了。
  “还有这么多讲究?”徐秀珠有些惊讶,却很快就发现的确如此,每次走路脚跟先落地,她自然而然地就站直了身体了,在被骆寻瑶提醒了几次以后,她都觉得走路的时候是笔直着身体的了,莫名的就多了几分自信。
  “伯母,不如让我帮你打扮一下吧,等会儿也让伯父瞧瞧你的模样。”骆寻瑶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以前在烟花之地,上好的胭脂水粉那是稀罕物。因为签了卖身契,平常卖身的银子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就算想要藏起客人给的额外的打赏乃至送的首饰也不容易,骆寻瑶就曾经瞧见过有人在身上划了一道道的口子,将小颗的宝石金子放进去任由外面的肉长好,用这样的方法藏下一点财物。
  她们这么做,是为了老了以后不至于饿死街头,也是希望能找到一个稳妥的人,告知对方自己有钱让对方帮自己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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