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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征夫几人回-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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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夫人暴跳如雷,再一次被其他武士给推开了身子。
  
  正巧燕支捧着一个精致的食盒出来,由青霜亲手奉送到了赤那手上。两人你看我,我看你。青霜笑着打开盒盖,挑出里面一个果脯含着吃了,赤那这才恍然大悟,抓了一把丢在了口中。
  
  青霜闷笑,弓了弓身子,在一群武士的注目中与燕支退到了门口。
  
  宫帐内,顾尚锦正被轲华狠狠的抛在了床榻上。
  
  相比苍蒙贵族用毛皮层层叠叠堆积成的‘床’,顾尚锦的床榻是从大雁千里迢迢运送过来的‘嫁妆’之一。棉絮做底,丝绸铺面,床幔锦绣繁华,凤鸟齐飞,在一整片白羊毛地毯的帐篷里显得贵重而艳丽。
  
  她的身子刚一滚上去,轲华就压了上来,哑声道:“尚锦,你逃不掉的。”
  
  顾尚锦倏地一笑:“大君,你错了!本公主从来没有想过要逃,也不屑于逃跑!”她微微屈起一条腿,靠在男人的身侧,“要知道,大君征服了苍蒙,而我征服你,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轲华哈哈大笑,大掌覆盖在她那条不老实的腿上:“我喜欢你的野心勃勃。”
  
  “可我,”顾尚锦笑颜如花,另一条被他压在中间的腿猛地屈起,“不喜欢你的粗鲁无礼!”
  
  轲华闷哼一声,“顾——尚——锦!”继而双目爆红,以快如闪电之势抓住了她的脚踝,五指狰狞,叱啦的撕掉了那缠缠绕绕的纱缎:“你想要杀了我吗?”
  
  “对,在很久以前我就杀过你,你忘记了!”
  
  轲华剧烈的喘息着,双腿之间的剧痛,胸膛里那爆裂开的苦闷,心头的愤怒都在一瞬间被她激发了出来。他手下用力,只听到咔嚓的两声脆响,顾尚锦的踝骨已经错位。偏生,她哼都不哼一声,手臂微动,只看到一道银光从眼前闪过,轲华头一偏,下颌靠近颈脖的地方留下了一条长长的血痕。
  
  他怒极反笑,再一动手,直接将她的肩胛骨也卸开了,拿着那小小的银刀在她眼前比划着。
  
  顾尚锦没有一点惧怕的影子:“怎么,现在是大君想要杀了我?”
  
  轲华咬紧牙关,半响,才道:“我怎么会以为你会心甘情愿的嫁给我!我怎么忘记了你那睚眦必报十年不晚的性子!我以为……”
  
  以为她不管嘴上有多嫌弃他,可心底只会将他放得最重,包容他的呆傻,无视他的身份,并放心的将她的一切都交到他的手中,哪怕是她的性命。
  
  他以为……他的以为已经随着几年前她狼狈离去的背影一起,被漫天漫地的尘土掩盖,被烈风吹散了。
  
  “我千方百计的把你从大雁娶了来,不是为了杀你。”
  
  “我知道。”顾尚锦说,“你只不过是想要再一次借助我大雁的兵力,替你开阔疆土而已。”
  
  “不是!”
  
  顾尚锦冷笑。她的嘲讽,她的冷静,她的无所畏惧明明白白的对他表示:我不相信!没有人会相信!
  
  轲华几乎不想再看她的这一张脸,这一张蔑视他如野狗的脸,这让他觉得自己做错了!他怎么会错?如果错了,那他手下的武士,他脚下的珠宝,他座下的权势都从哪里来?
  
  轲华闭了闭眼,直接撕开了她身上最后一片纱缎,将她翻过身子,毫无预警的将自己的利器埋入了她的体内。
  
  撕裂的疼痛来得太突然,顾尚锦低着头,如缎的黑发像幕布一般铺在床榻上。红的底,黑的发,交织在一处反而成了融血的褐色。她想要握紧手指,却发现整个手都无力的垂在了身侧;她想要踢打,颤抖的小腿之下是毫无反应的脚踝。
  
  轲华如一头疯狂的狼,毫无章法毫无思想的侵占着身下的女子,把她的忍耐自欺欺人的当作温顺,把她的颤抖当作了羞涩的喜悦,他伸手去触摸她的脸颊,没有泪,那么她也是自愿的,是想要真真正正成为他的阏氏,成为他的女人。
  
  顾尚锦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血,下半身的痛已经麻木,她好几次都以为胸口的跳动也已经停止,就好像无数次午夜梦回时一样,恨不得在那一刻死去。可是她的骄傲不容许她轻易舍弃自己,她的自尊不容许别人肆意践踏,她的忍耐在少时就被无情的战争给锻炼。
  
  她,睁着眼到天亮。
  
  轲华给她接上骨头的时候,意外的看到她那毫无睡意的眼。
  
  漆黑一片,如同岐崀山深处最大的镜湖,黑不见底。
  
  她很平静的与他对视:“再说一遍,方归云轲华,我顾尚锦恨你!”
  
  轲华从她身上起来,摸出床榻上一条布满血块的方巾,胡乱的塞入衣襟里:“我知道。不过,我的愿望已经达成,你要恨就恨吧!”
  
  他走出红绡帐,离开伤痕累累的女子,越走越远,就像多年前,她决然离开的背影一样,不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前天我的爪子被开水烫了QAQ,抹了厚厚的牙膏消炎后还是刺痛,只好一个字一个字的一指禅敲字T________T
有木有人安慰下我这可怜的娃?
PS:评论中不要出现肉字眼,大家懂的
PS2:谢谢在在燕心大美女丢的地雷^3^




☆、第八章

  郯其大草原上难得的阴天,云层低低的压在头顶上,灰蒙蒙的一片。
  
  四大贵族之一的郭家的老族长郭科尔正端坐在轲华的西列,魁梧的身体霸占了整个案几,脑袋却相当的小,从远处看去,人们只能看到那常年喝酒的酒糟鼻又大又红。
  
  “大君,叛贼阿不尔斯已经有了确切的消息。那个狗崽子居然逃到了九华,听说九华部的大君热烈的招待了他。怪不得这次大君大婚他们没有派人来祝贺,连贺礼都没有,原来早就做好了要为阿不尔斯出头的准备。”
  
  “他们不是为了阿不尔斯出头。”轲华指着桌面上诺大的一张草原地图,指着一处圈地,“这里是郯其大草原上最肥沃的一块土地,现在九华占了七分,我们苍蒙占了三分。”
  
  郭科尔冷哼:“难道他们九华想要独吞整个大草原不成!原本我们苍蒙还占了四分,如果不是阿不尔斯那个蠢货,为了大君之位居然联合外部,把我们的土地‘贱卖’给了九华那群老狐狸,我们苍蒙也不至于落到要向大雁求和的地步!”
  
  轲华沉着头不吱声。
  
  郭科尔起身道:“大君,为了我们苍蒙的繁荣,我们必须夺回自己的土地。”
  
  轲华靠在椅背上,问他:“你有什么计划?”
  
  郭科尔把拳头挥得虎虎生风:“要什么计划!大君只需要把你的虎狼骑借给我,我就能够为大君报仇雪恨,把阿不尔斯的狗头砍下来。”
  
  “虎狼骑?”
  
  “对!我只要一千骑兵。”
  
  “虎狼骑统共只有三千。”
  
  “那五百!”
  
  轲华沉凝了一会,叹道:“阿不尔斯是我的兄弟。”
  
  郭科尔相当恼怒地吼着:“如果不是他,你早就是我们苍蒙名正言顺的大君!我们苍蒙的武士们也不会为了他的野心而自相残杀丢了性命。”他站起身,慎重的叮嘱:“大君,妇人之仁要不得!”
  
  轲华盯着这个大汉,似笑非笑地道:“郭科尔,你认为我很仁慈?”
  
  轻飘飘的一句话,不知为何,居然让郭科尔打了个寒颤。
  
  对,他们苍蒙的人已经习惯了这位新大君的‘平和’,差点忘记他重回苍蒙的那一日带来的腥风血雨。苍蒙的武士们再如何残酷,也不会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逼疯父亲的侧阏氏,追杀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轲华是岐崀山上最凶狠的狼王,他凶残、冷酷、无情,嗜血热爱杀戮。
  
  这样的男人生来就是要成为大草原上的霸主!他怎么会仁慈?!
  
  “父亲,父亲!”郭莺摇着他,郭科尔这才如酒醒了一般跳了起来,喃喃地对着女儿道,“安心吧,大君根本没有被大雁那只狐媚子迷惑。大君是狼,等到了寒冷缺食的冬天,不用你劝,他就会主动的咬死那只狐狸,给我们苍蒙的子民充饥。”
  
  郭莺闻言,笑意盈盈地道:“父亲你消息太慢了。大君已经很多日没有去过大雁公主的帐篷了,除了新婚,他们两人连面都没有见过。”
  
  郭科尔打量了一下女儿的身段,点头道:“果然大君还是喜欢我们大草原上最美丽的羽衣甘蓝,大雁那种娇花,太柔嫩了,稍微用点力就折断了性命。”
  
  “可我还是担心……”
  
  郭科尔灌了一口酒,打断她的话:“不用担心,只要你替大君生下世子,你就会是苍蒙最尊贵的女人。”
  
  “你们只需要保护她,不许任何人踏入她的帐篷一步。”另一头,轲华吩咐着赤那,想了想,又补充道:“侧阏氏也不许进。”
  
  “是。”
  
  轲华疲惫的揉了揉鼻梁,半响才问:“阏氏还是不肯服用大合萨送过去的药材?”
  
  “阏氏的女奴收倒是收了,不过我隔着帘子偷偷瞧过,东西都原封不动的放在了一旁。他们熬药的罐子不许人靠近,不过闻着那气味的确不是我们苍蒙的草药。”
  
  “几日了?”
  
  “有七日了。”赤那回答,迟疑了一会,犹豫地问,“大君,她们大雁的女人是不是……都相当的脆弱?”赤那比划了一下,“我看她们的骨头都相当的细小,跟马鞭差不多粗,不会碰一下骨头就断了吧?”
  
  轲华疑惑:“怎么可能,那是人的骨头。”
  
  “可是,大君你……”
  
  轲华恍然大悟,点头道:“对!她们相当的弱小,就跟草原上的小羊羔一样。只要你碰了她们,就得担心她们随时给你一蹄子,踹断了鼻梁。”
  
  赤那隔着袅袅的香烟,盯着大君不停揉着的鼻梁看了又看,实在琢磨不透大雁这群羊羔到底是弱还是强。
  
  “还是我最厉害!”顾尚锦挥汗如雨的压着小狐狸的脊背,用缎带将小东西的四肢都捆缚了起来,最后揪起它的尾巴在脸蛋旁扫了扫,“唉,真想把你做成围脖啊!”
  
  “那公主你还要将它放生做什么?如果真的要放生,让我们把它丢出去就是,它自己有腿,没人拦着的话,不用半个时辰就跑出十多里了,谁都抓不着。”
  
  顾尚锦又咬了咬小狐狸的耳朵:“你们太天真了!你们以为这样一只小狐狸能够跑出苍蒙的地盘吗?他们可都是身经百战的猎人,看到野禽首先想到的不是放生,而是抓起来烤着吃了,皮毛留着做衣裳。”她指了指头顶,“回想一下郭氏脑袋上的那顶帽子,说不定就是这小狐狸的亲戚做成的。”
  
  “可就算这样,公主你也犯不着一个人跑出去啊?要是走丢了怎么办?”
  
  顾尚锦鄙视她们:“你们不是怕我走丢,是怕我逃跑吧?”
  
  青霜笑道:“我们才不怕呢,大不了公主你前脚跑了,我们后脚就跟着各奔东西,谁愿意呆在这种没有鲜果的地方,想吃点新鲜果子都只能到梦里去寻。”
  
  一屋子的侍女们唉声叹气,她们已经有些腻了天天吃烤肉,喝羊奶的日子。
  
  顾尚锦乐不可支,这种好心情一直延续到她一个人独自策马奔驰在夜晚的草原上。身上的披风在飞扬着,像极了即将展翅的飞鹰。
  
  她心情舒畅的呼了一口气,骑马越过溪流,视野中逐渐看得清岐崀山的山峰。崎岖的山顶如同尖锥一样戳向天际,峰顶的皑皑白雪更是银河洒落下的飞尘,一望无际,连绵千里,比秦山关的山更加壮阔,更加动人。
  
  她一个人走走停停,边走边看,累及了才找块干净的圆石坐了下来,将五花大绑的小狐狸从腰间解了下来,放在碎石中。
  
  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说:“它会跑掉的。”
  
  顾尚锦一边拆开锦带,一边笑着:“我知道。”
  
  男人问:“你要放生它?小狐狸在草原上可是很难抓获,何况是白狐狸。”
  
  顾尚锦双手举起小东西对着男子:“很珍贵是不是?”
  
  男人点了点头,“大君送你的?”
  
  顾尚锦轻笑:“我以为你们苍蒙的人都知道。你们的大君非常喜欢送人白狐狸,送得多了,也就没什么稀罕了。”
  
  显然,男人也想到了侧阏氏郭莺头上那顶招摇的白狐狸帽子。
  
  “最近都没见到你,被派去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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