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边就“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面对这样的孩子,她哪里硬得下心肠不管呢,只好带了他回去。
玉珠,珊瑚见到一大一小进了院子,都露出好奇的神色。
“掌柜,这是谁家的孩子啊?”玉珠头一个发问。
沈月华道:“不知道。”她低头问男童,“你叫什么名字呢?姓什么?”
男童眨巴着眼睛,“姐姐给我取一个,好不好?他们叫我狗蛋。”
狗蛋……
确实够难听的。
沈月华想了想:“叫余佑,你喜欢吗?”富余的余,保佑的佑,前世她一个堂弟就叫这个名字,那个堂弟同她感情是极好的。
男童重重点了点头:“那我以后就叫李余佑了。”
原来他姓李。
沈月华又问:“饿不饿?”
“饿。”李余佑揉着肚子,“我好久没吃饭了。”
近距离的看,他的五官很是精致,眼睛又大且亮,睫毛长长的,皮肤白里透红,鼻子很直,可以想象,将来长大了必定是个美男子,两个丫头都很是喜欢。
珊瑚笑道:“我这就去烧给你吃,你爱吃什么呢?”
李余佑期待道:“什么都吃,只要是小姐姐烧的。”
沈月华年纪比较大,被他称为姐姐,两个丫头年纪小一些,就是小姐姐了。
这孩子,嘴巴很甜。
珊瑚嘻嘻一笑,去厨房了。
沈月华吩咐玉珠:“你去街上成衣店买几套男童的衣服来。”
李余佑穿的实在跟他的样貌不配,假如换一套新的,一定更加好看。
玉珠的心眼比较多,小声问沈月华:“掌柜,你真要留他下来啊?到时候别人问起来,怎么说呢?”
一个和离的妇人带着一个不明来历的孩子,总是容易惹来非议的。
沈月华瞧瞧玉珠:“难道把他赶走?他这么小的孩子,出去怎么生活,指不定又要被人抓了拿去卖钱呢。”
李余佑也睁着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玉珠。
玉珠叹了口气,出门去了。
沈月华领着李余佑去看卧房。
有好几间空着呢,她让他自己挑。
李余佑问沈月华:“姐姐住在哪一间?”
“这一间。”
李余佑便指了指旁边那间:“我住这里,好不好?离姐姐近。”
他的声音还没有脱了奶气,软软的,沈月华听到这话,心里不由一酸。
这孩子竟然已经开始依赖她了。
可她,不过是一个陌生人啊,也不知道他以前过的什么日子。
沈月华伸手揉揉他的头发,笑道:“好,就住这儿。”
李余佑很高兴,拉住她的手摇了摇。
玉珠很快就买了几套衣服回来,沈月华叫她带李余佑去洗澡。
过了会儿,玉珠上来小声道:“还不要我呢,说自己洗,不过……”她皱了皱眉,“他身上可白呢,一点不像是穷人家出来的,皮肤也嫩,掌柜,你到底是在哪里找来的啊?”
沈月华一怔。
李余佑的皮肤是挺好的,长得也好,要不是当初看见他的衣服,她真不信是穷人家的孩子。
可要不是穷人家的,富人家的孩子,怎么会跟着她走呢,还说被人牙子追。
沈月华无法理解。
但她还是决定再问一问李余佑。
☆、第16章 孩子
李余佑换了新衣服出来,嫩绿色的棉袄衬得他肤色更白了,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天上的星辰。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孩子!
三个人都盯着他看,李余佑莫名的摸了摸衣服,紧张的问:“我衣服穿不对了?”
“没有,穿的很好。”沈月华笑道,“来,正好吃饭呢。”
珊瑚把饭菜端了上来,一阵阵香气随即飘起。
李余佑大大的咽了下口水,但也没有伸筷子去吃,只等着沈月华先开口。
这孩子很懂礼貌,沈月华笑起来:“快吃罢,爱吃什么夹什么。”
李余佑道:“姐姐们先吃。”
沈月华便先夹了一筷,珊瑚跟玉珠也吃了一口。
他这才开始。
席间,沈月华不时的观察他几眼。
李余佑像是浑然不知,吃得很欢快,很投入。
用完饭,沈月华把他带到卧房说话。
“余佑,那些人牙子还不知道在不在找你呢,你住在这里,白天可不要到处乱跑。”她叮嘱。
李余佑嗯了一声。
沈月华牵起他的手,抚摸了一下,果然是又软又滑,她沉吟下问:“那些人牙子是不是对你很坏?叫不叫你干活呢?”
李余佑愣了愣。
他抬头看了一眼沈月华。
沈月华的目光很温柔,可温柔中又好似带着几分锐利。
他沉默了一下,摇摇头,“没有,什么都不要我做,还管吃饱。”
沈月华奇怪了。
不是人牙子么,怎么听起来对他不错?
李余佑的声音低了些:“他们说,等我长大了,要卖到,卖到什么楼,去做什么小倌,我认识一个哥哥,他叫我找机会逃呢,他说,不逃的话,以后会很惨。”
沈月华呆若木鸡。
小倌?
这不是男…妓么?
难怪不要他做事,只要好好的长大就好了,这样一副样貌,去那种地方,肯定是能赚大钱的。
沈月华更是可怜李余佑了,心想,幸好遇到她呢,不然这孩子的命运可不是悲惨透了?
“以后你安心住下来罢。”沈月华拍拍他的手,“不要怕那些人牙子,他们没有办法带你走的。”
李余佑高兴的笑了。
沈月华第二日照常去铺子。
“雷管事定的纸扎,做的怎么样了?”她问吴中。
“还差几件,大概明日就能做好。”
大明朝,家人去世,除非有合葬等事宜,或天子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随葬品,一般都是三日后下葬,故而他们每回接到生意,时间都是有些紧的,只有三天。
沈月华点点头:“做好了,你亲自送过去。”
吴中应了一声。
听到沈月华的声音,里间传来一声欢呼,王敏扑了出来,“表姐,你来了啊,我可等了你好久。”
沈月华惊喜道,“是敏敏啊!”一边问跟着出来的洪氏,“什么时候接来的?”
王宝善夫妇搬家来京城,琐事繁多,当时是把王敏放在她外祖母家的。
“前两日接来的,这孩子,就念叨你,今儿大清早的非要跟我来。”洪氏笑道,“一会儿我就带她回了。”
王敏却抱住沈月华的胳膊,大叫道,“我不走,我好不容易来京城了,以后就跟表姐住了!”
沈月华哈哈笑起来。
洪氏对这个女儿毫无办法。
这孩子,性子跟沈月华有点儿像,直来直去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过却一点儿不讨人厌。
在她外祖母家,也是被宠的无法无天。
“别耽搁你表姐做事了!”洪氏虎着脸去拉王敏,“真当我不打你啊?快撒手!”
王敏拔河哪里拔得过她娘,一下子就被抓过去了。
沈月华看她可怜的样子,笑道:“敏敏,我有空再跟你玩,好不好,现在忙着呢,表姐还得赚钱啊,不然敏敏来我家,吃饭都吃不起,表姐也买不起好看的衣服给你穿了。”
王敏一下子就改变了态度:“那你白天好好赚钱,我晚上再来找你!”
洪氏训道:“记得别给你表姐捣乱,不然下回别指望再去了。”
王敏连忙保证。
晚上,沈月华刚到家不一会儿,洪氏就带着王敏来了。
王敏这孩子天生是个话唠,嘴里叽咕叽咕不停的,跟沈月华讲她在外祖母家的事情。
“外婆家的一只大公鸡叫大花,可厉害呢,把周大娘家的狗都打跑了,周大娘很生气,跟外婆吵架,说大花把他们家狗的眼睛啄坏了,看不见了,叫外婆赔钱。”
“哦?那你外婆拿钱出来没有啊?”沈月华问。
王敏摇摇头:“当然没有了,外婆把裤子一脱,露出一个疤来,说是周大娘的狗咬的,反而叫周大娘赔钱呢,后来两个人就打起来了,外婆把周大娘推到了粪坑里……”
李余佑扑哧一声笑起来。
王敏一下子停住了口,到处找人,叫道:“谁啊,是哪个在笑?不是表姐,不是娘,也不是珊瑚,玉珠,是谁啊?”
李余佑从屋里走出来。
王敏指着他,问沈月华:“表姐,他是谁啊?”
洪氏也瞪大了眼睛。
沈月华家里怎么会有一个这么大的孩子呀?
“我叫李余佑。”李余佑回道,“我是姐姐的弟弟。”
“你胡说!”王敏叉起腰,“表姐没有弟弟的,你到底是谁?”
“我就是姐姐的弟弟。”
“你就是胡说!”
两个小孩子大眼瞪小眼,剑拔弩张起来了。
洪氏问:“月华,这孩子到底是谁啊,怎么在你这里呢?”
沈月华小声道:“是人牙子那里逃出来的,我就带回来了。”
“啊!”洪氏吃惊不小,“那你准备怎么办,就养他了吗?”
“我也不知道,总不能不管他,先留在家里罢。”
“那人牙子找上门来怎么办?”洪氏急道,“都有卖身契的罢?你还得给他赎身?”
其实沈月华考虑过这个问题,虽然她不想去找赵兰修,可人牙子要真的找到这里,且又狮子大开口不肯放人的话,她说不得只能请赵兰修帮忙了。反正,她不能坐视不管,看着李余佑将来变成小倌。
这么懂礼貌又嘴甜,长得又好看的孩子,怎么能看他跳入火坑呢?她一辈子都不能心安啊。
“舅母别担心,我已经想好了,若是他愿意留在这里,养大他也没什么,不就是多双筷子么。”沈月华觉得遇到李余佑,也是一种缘分。
洪氏听见她这么讲,心里又酸又苦,万分的心疼沈月华,心想也许这是好事,她既然不能生孩子,养一个也好的罢,可能就是老天送来的也不一定。
她回头又看看李余佑,感慨,这孩子长得真好,比他们家的女儿还长得好!难怪沈月华不忍心,就是她见到了,只怕也得带回家去。
“表姐!”那边王敏很不高兴,皱着秀气的小眉毛问,“表姐,他骗人呢,你没有弟弟的!”
沈月华笑道:“现在有了,我才认的。”
“认的?”王敏眉毛皱的更紧了,搞不清什么叫认的。
弟弟也能认吗?
王敏疑惑的看向洪氏。
洪氏道:“你小孩子还管那么多呢,反正就是你表姐的弟弟。”又问沈月华,“这孩子多大呀?”
“七岁,比敏敏大了一岁。”沈月华道,“敏敏,你以后要叫人家哥哥,晓得不?”
王敏头一甩:“我才不叫,我不叫他哥哥!”
沈月华板起脸:“不叫哥哥,以后就没有故事听了。”
王敏“啊”的一声,小嘴扁了扁,声音跟蚊子似的:“哥哥就哥哥么,哥哥。”
李余佑道:“妹妹乖。”
王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我叫王敏,我不叫妹妹!”
“敏敏乖。”李余佑一双眼睛满是笑意。
王敏却很不喜欢他,鼓起了嘴。
沈月华笑眯眯的看着,嘴角儿弯弯的。
洪氏见状,心想以后还是多带女儿过来走一走,这外甥女分明是很喜欢孩子的,王敏常在她身边,也能解去不少忧愁呢。
眼见天黑了下来。
王敏急忙忙搬了张小杌子坐下,催道:“表姐,表姐,快讲故事给我听,娘一会儿要带我回去了!”
“讲故事?”李余佑已经第二次听到了。
“表姐讲故事可好听呢!”王敏得意的抬起下颌道,“比茶馆里的博士讲的都好,你肯定没听过的。”
李余佑便露出十分好奇的表情,也搬了一张小杌子来。
两个孩子并排坐着,都睁大了亮晶晶的眼睛。
沈月华叫珊瑚倒一碗水来,润了润喉咙,才徐徐道:“今儿讲个李公子航海记。”
王敏不乐意了:“为什么不是敏敏公主呢?”
“敏敏公主嫁人了啊,再说她不是最喜欢沙漠吗?”
“也是。”王敏又老实的听了。
“李公子呢,从小就喜欢到处跑,可是,他没有见过大海,这大海啊,听说是很大很大的,比咱们的京城还要大,水又蓝,漂亮的不得了,李公子有次便雇了车出远门去找海。海在东边,他到达的时候,正好有一艘大船要沿着大海游玩,李公子就跟着去了。这大船啊,在海上飘了好久,船上好些人,有划桨的水手,有烧饭的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