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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嚷嚷道:“如果是秋天,能马上渡河逃走,我就敢冒险。刚才我不过是提议一下,随便说说,何必那么大的火?来这里拼命,不就是为财吗?牛头人奴隶有多抢手,成年牛头人战士,城里可以卖到五个银币呢,小牛头人也能卖到一个银币,能换多少骨币?要不是咱三个太弱,不只小牛头人,成年战士我还想抓几个,卖到城里角斗场呢?”
两个吵,一个劝,三人围坐在木棚里,喋喋不休,狩猎和剥皮也停下了。两百米外,山坡上灌木丛中,一双大牛眼正远远地打量着他们。
这就是人类?身上毛咋这么少,身体也瘦,比四眼羚羊都弱,能有危险?有啥好守的,牛头还不让靠近。无毛的家伙,俺一棒子就能打碎了呢。回去看瑞兽才好,毛茸茸的小家伙,分了碗肉吃呢---
………【第三十四章 嗜血的欲望】………
中午最热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牛头兽人的营地里又忙碌起来。
牛嘴们结伴去周边采集草料收集根茎等食物,牛头人的食量很大,植物仍然是最重要的食物。部落里只有熟悉植物、喜欢采摘的牛头人们才会被称为牛嘴。虽然是部落领指挥和安排部落里各种事务,但是哪一个牛头人喜欢什么,爱做什么,都是自然的,并无强制。小牛头人由祭司教导,学习各种生存本领,那些熟悉植物的小牛头人,喜欢收割草料采摘果实之类的活,做的多了,也做得好,成年后常被安排这类活计,他们就被称为牛嘴。牛嘴,既是他们的名字,也是他们喜欢的工作,还是他们被认可的技能和角色。牛嘴,并非只有一个。
牛嘴们出去干活也带着武器的,蛮荒之地危险重重。牛头人最喜欢的武器是粗大沉重的木棒,每一个牛头人天生就是合格的战士,一身蛮力,勇猛强壮,粗沉木棒正适合他们。只有部落中的勇士,捕猎多杀敌也多的牛头人,才会被称为牛蹄,他们是战士中的精英。除了木棒,投枪和飞石也是牛蹄们喜爱的武器。捕猎野兽,袭杀敌人,能不正面厮杀最好,祭祀不是一直说么,牛头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可是祭司自己却忘了,有一回,一只踏火巨犀冲进了营地,他却冲在最前面,想引开怒的猛兽,自己差点被踩扁。这可是牛角和牛蹄们的活,老祭司掺合什么,他的“牛”命才是全部落最宝贵的!
部落里的女人们是没有名字的,尽管她们样样是好手,一刻也不停歇忙活。烧水做饭,缝制兽皮,生孩子奶孩子,都得靠她们。还有,那几只克劳兽,也归她们放牧喂养。当然,只敢在营地近处放养,那可是部落里的宝贵财产,损失不得。
华汉肚子饱胀,正安静地躺在白狼皮上,努力消化着肚中的美餐,呵呵,话说自己来到异界之后,这还是第一次吃得饱撑。美啊!
还是老办法,老一套,在脑海里观想着冬草,香味,形状,梦幻花开,舞动摇曳的韵律,“缠绵”飞舞的青色光点---这已不仅是忘掉伤痛,克服寂寞的法宝了,华汉觉这还是消化积食的好办法,嘴里津液一生,腹中清凉一转,身体温暖一起,肠胃也没那么撑了,舒服多了!百试不爽,万金油哦!
毛球对克劳兽的骨头,还是蛮喜爱的。华汉拿给它的骨头不大不小,有那截猪牙一半长短,却比猪牙粗上好些,毛球已啃了老半天了,还在旁边美滋滋啃着。看它模样,克劳兽骨头的味道要比猪牙得多。“有你吃的,这一块就够你吃两了,他们还有好几块大骨头呢!”华汉有点摸准了毛球的脾气,只要有好吃的,这家伙就跑不远。蛇皮袋里虽有白骨爪,华汉摸不清周围兽人的虚实,他心眼太小,到处防备,不敢把那几个宝贝玩意拿出来亮。毛球蛮喜欢克劳兽的骨头,起码比吃猪牙香甜,华汉心定不少,那就是说,最近几天不必担心毛球出去觅食,也就不会走丢了。
远处传来牛头人战士紧张的呼喝声,一声接着一声。营地里的女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望那边?望。小牛犊子们也好奇地往那边瞧着,呜哩哇啦叫着。
小兔子也吃了一惊,直立起来,紧了紧蛇皮腰带,有敌人来了吗,要不要趁乱跑路?
老祭祀看了一眼牛头领,牛头低声道:“不会是人类冒险者,我派了牛眼去盯着他们。牛眼很机敏,不会吃亏的。那边,该是牛蹄们现了猎物,在围猎。也许,我们晚上还会有肉吃哈。”
“图斯哈比!牛头,要是个大猎物,够全部落吃饱几顿,那就太好了。哈比兽给我们带来了好运气!”祭祀笑眯眯的,仔细倾听着那边的动静。当他听到某野兽好几声痛苦嘶鸣,老牛脸笑开了花,心情很是不错。
“祭司,要不要赌一赌他们的收获?”牛头领也是喜笑颜开。
“呵呵,小把戏,我们别赌了,你赢不了的。我虽然老了,听力还可以。让女人们收拾锅灶,真可惜,这夏天兽肉存不了多久,我们又没有盐巴煮肉,要是省着点吃,还真能多吃几顿,可惜!马鹿的唇是美味,割下来献给哈比瑞兽吧,是它带来好运。他可是很喜欢吃肉哦,我还以为他只吃草呢。哈哈!”
牛头领又笑了,去安排营地里的女人们准备。他和祭司都猜到了猎物是啥,这次收获蛮大,似乎,哈比兽真给部落带来了好运。图斯哈比!
远远地,几个牛头战士抬着大个头的猎物回来了。近了,女人和孩子们都欢呼起来。有猎物了,有大猎物了!
带队的是牛角,高大的身躯,强壮的肌肉,身上洒了好多血迹,不知道是猎物的,还是他自己的。牛脸上挂着笑,是自豪,也是收获和满足。牛蹄战士们一路欢呼!
“祭司,我和牛蹄们,猎到大角马鹿,公的,很壮。落了单,可能是挑战它的头领,失败,赶出来的。”
“你没受伤吧?角和皮都归你,部落里最勇猛的战士,为了牛角,欢呼!图斯哈比!”
在祭司带领下,部落里的牛头人都欢呼起来。
牛角的脸更是笑成一朵花,待大家欢呼完毕,方解释道:“要是跑,我追不上,它落了单,又和我们硬拼,死了。牛犊子们,有肉吃了。”早有战士去放血,这猎物还没死透,血还是热的,兽血照例分给牛犊子们喝了。
按照部族传统,牛角拿来笨重的石斧,砍下猎物粗壮尖锐的长角,又引起周围牛头人阵阵欢呼,这是狩猎功臣应得的荣誉。
夕阳西下,又是一天过去了。
血淋淋的,兽皮,已被剥下,晾晒着。
硕大的野兽骨架,弃在旁边,锅少,装不下了。
几口大小不同的石锅同时咕嘟着,骨肉装满了,这次全部落能好好吃上一顿。营地四周的牛头人非常兴奋,克劳兽肉虽香,可只能分到几口,今晚终于可以过瘾了!
夏天,是一年里最好的日子。哈比兽,兽人的福星,带来了好运。
当夜幕降临,新月露出脸来,营地里篝火熊熊,到处欢闹。小牛头人跑来跑去,无忧无虑。天下的孩童都一样,吃饱了就好。
华汉面前的木碗里,是两片又厚又长的兽唇,咧开着,似乎也在“笑”。摸摸肚子,倒是消化了,不撑了。吃不吃,他们这么喂自己,肯定要撑胖的,不会是真有不良企图吧。还没来得及继续思考,旁边皮骨浓重的血腥味飘来,碗里的肉香飘来,当月华清辉洒下,蓦然,华汉头脑一昏,嗜血冲动又起,精神恍惚起来。
四周欢闹的牛头人淡出了视野,看不清了,听不见了。瞳孔四周布满了丝丝蓝线,眼前只有一弯新月,残缺的月环,心神恍惚。四肢缠绞,身体伸长,再伸长,肌肉膨胀着,皮毛都鼓了起来,骨骼关节似乎咯咯咔咔响着---就好像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把华汉拧了几圈,抻直了,再拧,再抻---好似身体不是自己的,也感觉不到疼痛,皮肉里的血管虬曲怒突,充斥着一股莫名暴虐的力量,血,血腥,嗜血的**好强。
甜美的血腥味,华汉翘起头,伸出舌头,出微不可闻的嘶叫声。这一切是那么熟悉,静静潜伏着,接下来是什么?凶猛地噬咬、狂野绞缠---
老祭司打了个寒战,心头一阵冷,似有所警觉。他抬头四处打量,几个蓝色光点从他前面飘过,落在身边某处,他却无所察觉,一双老眼没有任何现。营地里欢嚣处处,没有异常。
没事啊,我怎么了,刚才是怎么了?就像被凶残的魔兽盯住了一般,心惊胆战的。摇摇头,老祭司有些迷惑。
几片乌云,飘过,月光一暗,月影投下。华汉紧绷的身体突然松懈下来,大汗淋漓,虚脱一般,身体酸痛又胀痛,心脏乱跳,口鼻气息也喘不匀。
他搞不明白怎么回事。肚子里好饿好饿,就好像几年没吃饭了一般,怎么饿的这么快?身上没有一丝力气,全身的气力似乎随着这一身汗排泄光了。
刚才有点失控,很有些害怕,待喘匀气息,肉香的诱惑就无法抵挡了。他肠胃本不算大的,稀里哗啦,两片兽唇很快就嚼碎吃光,下了肚子。可惜了老祭司特意挑出来的美味,华汉没来得及品出滋味,吃完了。
摸摸身体各处,刚才的感觉消失得也快,除了有一些乏力和酸痛之外,没什么问题。一定是被金翅鸟抓伤了,身体受了暗伤,哪里出了毛病,要不怎么一身虚汗,全身乏力?对,就是这个原因!
本来还想着找个机会打个深洞藏起来,偷偷脱离这群兽人,看来还不行,还要多养几天。
貌似顿顿有肉,生活滋味儿还不错。
………【第三十五章 牛头人的祈祷仪式】………
老祭司心里惴惴,对牛头领仔细叮嘱几句。牛头随后加派了几个牛蹄去营地四周,把警戒线撒到三箭地以外,也另派了牛眼去监视人类冒险者,把先前的牛眼替换回来,问问情况。
牛头部落里最机灵、最善于追踪猎物辨别痕迹的战士,才能担任部落斥候,被大家称为牛眼。话说部落里牛蹄不少,牛眼却没几只。
营地里,快乐满足的晚饭时间结束了。监视人类冒险者的牛眼也回来了,当祭司问得明白,冒险者们在“脸对脸、大声说话”后“睡觉”了,就让牛眼去吃饭休息,骨肉是留好了的。今晚后半夜,牛眼们还要提前出,去前边探路,还要选定部落再次扎营的地点。
牛头领几声呼喝,整个营地又忙碌起来。牛头人在整理营地,收拢捆绑杂物,把克劳兽也一只只连着拴好,赶在一起。呼喝声,召唤声,一片忙碌。
这是,要拔营了吗?这个时间,该睡觉还差不多,为啥连夜拔营?华汉正处于部落营地的正中,四周的动静早惊动了他。
却见老祭司没有动,女人和小牛头人们围拢过来,小牛头人在最内圈,其次是女人们,再往外,是部落里其他成员,警戒的牛蹄们并没有回来。
这是什么队形,要列阵行进吗?华汉诧异得很。
却见大家纷纷席地坐下,老祭司也盘膝坐在华汉旁边,正是兽人的最中央。
篝火,月华,繁星。
不知道是谁,唱起古老的荒原歌谣。
“夏天来临,我们去迎;河水泛滥,食物充盈;兽群欢聚,繁衍子息。夏天走了,我们去追;迁徙分离,宿命艰辛;行路行路,白骨处处;远方远方,荒原苍苍---”
歌声低沉,韵律奇特,与荒原上的各种声音交融共鸣起来,与荒原之上的星光月华仿佛也交融起来。周围的牛头人或低鸣,或和唱,或呜咽,似乎都融入了那种韵律,古老荒原的韵律。
华汉听不懂他们歌声的内容,却能感受到歌声中亘古苍凉之意。来异界虽然不久,生死之间也走了好几遭了,运气还好,还活着。低沉的歌声让他心思慢慢沉静下来,小兔子和着牛头人的韵律,什么也不想,自顾摇晃着脑袋。似乎,这歌声,不是牛头兽人们在唱,而是他们在和;这歌声,仿佛来自远古洪荒,一直在荒原上回荡,片刻也不曾停过,不过是夜深了,听得更仔细些罢了。
这是蛮荒之歌、兽人之歌。
小兔子若有所觉,睁眼看时,不少青色、黄色光点在飞舞,青的多些,飞得也高远些;黄色的矮些,在地上出没起落。它们也来赶热闹吗?定睛细看,蓝金红三色的光点虽然也有,却少很多,没几个,要不是华汉视力好,又仔细研究过五彩光点,真还看不出来。
咋了,换了地方,这光点们也有变化吗?看看天上的初月,今天晚上,要是在自己以前洞窟那里,各色光点的数目不会是现在这样。好像,青、黄两色突兀多出不少来,青色的最多!
不想了,可能是地理位置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