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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他终于放开我的唇,微微喘息,这个男人的眉心、鼻尖、人中、下巴形成了一道俊丽的黄金分割线。这样近的距离,也找不到一点瑕疵。
“不要再当杀手,不再让自己去冒险了,好吗?”他静静的抵着我的额头,“一想到你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我真的承受不了。”
“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的义父,我的丈夫都是杀手,我没法选。”
靳绍有些微怒,“他们喜欢过刀口舔血的生活,可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喜欢吗,为什么因为你的义父你的丈夫是杀手,你就要跟他们过一样的生活。”
在我看来,人世间的情,就是一团壮丽的火焰,我走进了这团火焰,就焚弃了个性,这是一场丧失自我的灾难,也是一种死在火里的快感。
他是不会明白的,一个隐居山间的人,是没有凡尘牵绊的。
而我离不开这丝丝连连的纠缠,“不要再惦记着我了,就当我已经死了。”
“为什么?”靳绍轻轻的说,“我只想保护你,并不会打扰你。”
“可是这样,我的爱人迟早就会察觉的啊,这就是一种打扰。”我试图说服他离开。这样的深情,对于一个有夫之妇来说,真的是一种可怕的困扰。
爱情是产生在同等恋爱价值之间的,我很清楚自己的婚恋价值——并不高。跟大多数女人比起来,甚至连中等都达不到,与靳绍严重的不匹配。
可他这样执着于一段感情,一定有别的原因。他的灵魂已经超过了性别的局限,如同童话里的美人鱼一样,专情的渴望一段白首到老的感情。
靳绍说:“我不会放手的,也不会离开你。这是我许过的誓言,即使你已经结婚了,也不会有半点改变。如果你离不开他的话,我愿意与他同时陪伴在你左右。”
“你……”我愣住了,他这是要挑明了第三者插足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疯了,没有男人可以接受与别人共享一个恋人,占有欲是人的天性,可当我抬起眼,看着他的眼睛时,我发现他是在说真的。
如果我真的是南若瑄,真的是他曾经的恋人,那他对我的付出,已经超出了一个人的底线。
如果我接受了享受了这种无底线的付出,那我就有种自己不是人的感觉。
我说,“任何一个深爱着丈夫的女人,都不会想要婚外情的。除非那段婚姻令她就像活在可怕的死水中一样。”
没有感情,对于一个人来说,生活就像死水一样。谁都不想要那样的生活。可已经有了深爱的人,就没法分出一半的心,再去爱别人。
他这样痴缠一个有婚约的人,就如同赤脚走在碎玻璃上,走到哪里都在流血。
“不行,你不能有这样的想法。”我连忙说,“爱人没有底线的话,是不会被人珍惜的。”
他抚摸着我的长发,眼神依然深情,“我可以等你到六十岁,七十岁。漫漫人生,你总有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不要爱上一个有夫之妇。”我说,“那就像是在机场等待一艘轮船,你等不来希望的。”
黑暗中,他拥抱住我说,“可我为了你什么都愿意。”
就在我一个劲的搬出各种道理想要说服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粘了上来,耳鬓厮磨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已经脱去了上衣。那种特有的淡淡香气,在空气中像是伊甸园的蛇一般勾人心魄。
接触到那一寸寸肌肤宛如凉凉的丝绸,难以抵挡甜美**气息的诱惑。我的大脑轰的一下傻掉了,喃喃的说:“绍……你到底想要什么?”
靳绍的声音温柔得让人沉迷,他低低的在耳边说,“我要你,不顾一切的爱我。”
第115章 怀疑爱情时,已犯不忠的戒
我对待感情的态度是暴烈而直接的,怎经得起这样暧昧的诱惑,万一脑袋一发昏就激情四射了。我有一种兔子逼急了咬人的感觉,一把将他重重的推开,“你……你再这样我就打人了。”
靳绍忽然笑了,他按了一下按钮,漂亮的灯光打开,整个房间亮堂了起来,原来这里是封闭的衣帽间。他**着上身,拿了一件运动衣从头套上,遮住了令人血脉喷张的身体,然后转过身来坏坏的微笑,“你又胡思乱想,想了一些不该想的画面。”
原来刚才又在耍我!每次都可恶的戏弄人!我怒道:“胡说什么,我什么都没想。”
“我才没有胡说。”他还超正经的说,“我看一个人的眼睛的时候,就可以看透他的心。看向一面墙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墙外面的景象。”说完,他把鞋子也换了,看样子是要出去户外运动。
我说:“你……你有超异能力?”
靳绍愣了一下,忽然调皮的笑了,“你说是就是吧。”
不可能!那太可怕了!那假如他跟在我附近的话,那人家在房间里干什么,他岂不是全都能看见了?
他说道:“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人类自己都看不透自己的心,我又能看得到什么?人太复杂了,一会这样想,一会那样想,变得比风还快,得到了这样,还想要那样。尤其是你。”
管我什么事,女人都是这样的。什么样的如意,都满足不了人心永远无法填满的欲壑。不过,女人一般也只是想想而已,却不一定会去做。
他数着手指头说:“这一秒,你在想,多么的思念我,下一秒你又在想一定要把我赶走。紧接着又在想,要是真走了,是不是以后都见不到了。”他摇了摇头。
被说破了心事,我瞬间脸通红,完了,以后面对这个人,我有心理阴影了。
靳绍忽然拉住了我的手,就往外走。
“去哪?”我问道。
“去骑马呀!”
正在庭院里赏花的乔生,看到我们之后,立刻气不可耐的样子,“绍绍!你有没有认真考虑过我的意见,直接把她捆了带走,别折腾了!”
遮阳伞下面的小桌子上摆了晶莹剔透的水果盘,我捡起了一只草莓,随手朝后扔了过去。
砰的一下砸到了正在抱不停怨的乔生脑袋上,他立刻大喊:“哼!你都欺负我!你们都欺负我!我要回家找南阳去!”
我解开了树下的绳子,翻身上马,抚摸着它雪白的鬃毛。
另一边,乔生生气归生气,还是体贴的为自己的老板牵来了一匹漂亮的黑马。靳绍骑上马,拉起马绳,“驾!”
我偷瞄了一眼,那人白白的肌肤,骑在墨黑发亮的骏马上,煞是好看。
两匹骏马穿过花丛,在原野上并肩疾驰着。
我的心情也无与伦比的轻松舒畅,每次和靳绍在一起的时候,都仿佛什么都不用担心,也没有任何烦恼,只有自由自在。
不必担心自己的状况不佳,亦不必忧虑是否会失去宠爱。
两匹马儿停在了小小的山坡上,我勒住马绳,“前面我就要到家了,靳绍,我和你说的事你答应吗?”
“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他说,“明天我就和乔生回西安。”
我惊喜的说:“真的吗,谢谢你。”当然,心里也有一丝忧伤,以后再也看不到他了。
“不用急着说谢谢。”他说,“我是有条件的。”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顿时紧张了起来,“毛条件?”
他说:“这个条件就是,有空的话去西安看看南阳。”
我很奇怪,“为什么呀?”
“他是你的亲哥哥,你可以抛弃我,但是不能连自己从小照顾你长大的兄长也彻底遗忘。”
我一下子蒙了,“可是,和我青梅竹马的那个人是管毅啊。”
靳绍把一叠纸递给了我,还有一部手机,“这些资料你看看吧,哪天你醒悟了,想要回到我们的身边,就用这部手机联系我,我会来接你。”
马儿转过头去,载着他离去,他回头最后看了我一眼,渐渐消失在树林深处。
那是管毅的资料,想必是靳绍派人精心去调查的,知道我不一定会相信,所以让我自己做决定。
那份资料上说管毅其实是中德混血儿,他从小在泰国长大,少年时专打地下黑拳。后被静堂送回德国深造。
这和我脑海里的管毅,完完全全没有相同之处。可我依然很清楚的记得,少时他是如何照顾我,给我十足的安全感。
几分钟之后,我把那些纸全烧了。
我知道一切谜底都会有水落石出的那天,那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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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管毅的伤彻底好了,但是他要履行和别人约定过的一场地下赛车,时间是今天晚上的十点钟之后,所以我们开着车离开了小镇,重新回到了旧金山。
路上,李瑞打来电话,“教官,您回国之前要去看望下严莉吗?”
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好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已经把她忘得干干净净。我一阵心虚,最后一次见她,我记得还是在曾经居住的单身公寓。当时她偷袭我,被我开枪打中了腿关节,那个地方的枪伤是最难治愈的,伤筋动骨一百天,算一算日子她现在还不该能下病床的。
不知道她当时如何解释自己的枪伤,我猜测她不敢照实说出偷袭我的事,可是女人心海底针,万一见了面,她一受刺激把我给供出来了怎么办,我当时可是收下了窃听器。我偷偷瞄了一眼管毅,他的面容很平静,“不了,你替我去看看她,让她好好养伤,尽早归队。”
李瑞回应道:“好的。”
看他们结束了谈话,我在一边试探的说:“严莉不是你的助理吗?她也在美国?”
“嗯。”他漫不经心的说,“前段时间她受伤不轻,而且都是枪伤,在国内住院不方便,所以送到这边来治疗了。”
“喔。”我继续试探道,“她怎么了?出任务的时候受伤了?”
可是管毅显然对这个话题一点兴趣都没有,“也许吧。”
再问下去就会引起他的怀疑和反感了,我把视线收回,看向前方,心里思量着,这说明这么长的时间,他根本就没在乎过这个女人的死活,对他来说,她现在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用处的废品了。
尽管是身边朝夕相处的人,他也毫不在乎,那温柔款款不过只是令女人痴迷的手段。
如果没见过他动真情的那一刻,我会以为他对所有人都是这样,包括从前的我。很久很久以前那个下雨的夜晚,当我推开门,看到他坐在落地窗前,手心里握着怀表里的一个女人的照片,像是握着今生至爱。
当时他眼神似海,却不为我而蓝。
而现在,他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是发自内心的爱恋?还是又一场令女人沉迷的骗局?可即使我百般思量也没法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
静堂有一项特殊的训练,合格通过的杀手,警察用最先进的测谎仪也不能测出他们所言的真假。而管毅,就是这项训练唯一的老师。
一个心思深沉的心理医生,有谁能真正看透他?
也许只有生死攸关的一刹那,血淋淋的现实才能检测出他那颗深埋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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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行到了杰弗逊街和泰勒街交汇处,那里竖立着一个圆形广告牌,画着大螃蟹,这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很多游客专程来到这儿吃丹金尼斯大海蟹。
我们找了一家海鲜餐厅,整个装修风格都是开放式厨房,每位餐桌配备一位大厨现场烹饪,客人和主厨将共同体验亲手烹制美食所带来的成就感,而我的大厨当然就是教官先生喽。
他教我一起做料理,没有红烧、也没有调料粉,全靠恰当的火候把海鲜的新鲜肥嫩烹饪出来。吃起来淋漓尽致,鲜美的程度难以言表。晚餐很开心,可是用餐之后就发生了一件不开心的事。
管毅要去酒吧见一位朋友,可是到了附近之后,他要把我留在附近的一家咖啡馆。qu男人确实都接受不了女人时时刻刻跟着,可是,鬼知道他是不是见什么旧情人啊。我坚持要跟他一起去,来回争执了两次,一向大男子主义的他,已经开始脸色不悦。
我只好退一步说道:“好吧,那你早去早回。”
但是,等他前脚刚走,我就站起来准备悄悄跟着一块去。推开咖啡馆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