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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何,这月夜的宁静,我竟然在这个时候想起了和靳绍在老街的那段打打闹闹的日子。茫茫人世,我唯一安静祥和的时光,就是在老街度过的。等我老的时候,我希望还能回到那个承载过我的幸福的地方。
如果陪伴我在老街一点一点变老的,是一个同样渴望爱情,相信缘分,期盼终生的男人就好了。
忽然想起了靳绍说过的话,“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在这孤独而绝望的世界里,还在执着不悔的人大概只有我和他了。
我翻了个身,却看到管毅正在凝神看我,他总是在我犯困睡着的时候,闲着没事看我,一看还就是一夜。因为他精力旺盛,根本不需要休息呀。
刚想到那些浪漫的话语,结果眼前的却是一个能把我送给别人的男人,真是扫兴,于是我又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他问了一句:“在想什么?”
这人不是心理医生吗,总是能充当我肚子里的蛔虫,现在怎么失去这种魔力了,他也有猜不透我的时候。大概是因为我的眼睛里没有他了。
“我在想人为什么要结婚。”我说。我以为婚姻是给感情一个温馨的家,可结婚之后,一纸证书并没有将恋爱时的甜蜜与浪漫延续下去。
过了一会,管毅说:“爱一个人,想和他在一起,不是你这样一时的激情。”
我没有言语,仿佛没听见一样,其实悄悄记在了心里,只是我不太懂,对我来说,爱情就是砰然心动,就是电流击中,就是火一样的热情,为何他说这不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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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幢高雅的日式房舍,有一座小小的庭院,看门牌上写的字应该是一家茶道。推开门,就闻到了扑鼻的清香。
那个名叫七夜的男子正在庭院里沏茶,他高提水壶,水自高点下注,使茶叶在壶内翻滚,散开,以更充分泡出茶味,然后将泡好之茶汤倒入茶盅。
管毅径直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我知趣的接过那水壶,进行泡茶接下来的步骤,好让两个男人腾出时间来谈话。我默默地低着头,小心翼翼的将茶水七分倒入茶盅,只有在他们没有注意到我的时候,我才敢悄悄观察一会。
如果说管毅是严以律已一丝不苟的英俊男子,那七夜就是放浪不羁的浪子,单单他随意坐在那里的姿势,手臂随性搭在椅背上,那种霸气的气场便迸发开来。而且能看得出来,七夜很自恋,因为我敬茶的时候,他接过茶盅之后还顺便欣赏了下茶水中的自己俊美的倒影型,这气质跟管毅的低调谨慎正好呈现出鲜明的对比。
其实我也挺自恋的,只不过我能够自恋的硬件条件太少了,虽然这张脸长得还算漂亮,结果还是整容整出来的,所以我也没脸把自恋的个性表现的太明显,基本上就是藏在心里偷偷自恋。
苍七夜就不一样了,他身材俊朗相貌英俊,宛若天庭的神将二郎神下凡,简直是明艳不可方物,自然会陶醉一番。
寻常人站在他跟前,立刻就被骄阳般的气场压得灰头灰脸,可偏偏管毅温文尔雅好似明月,反而更衬托俊美非凡。
这两个截然相反的人,却能结为兄弟面对面惺惺相惜的对饮,倒也好玩。
只听管毅问道:“大事已了,怎么看你还一副不痛快的样子。”
“管兄你不知道,我最近被一个女人给制住了。”七夜把杯子往桌子上一撂。
第212章 女法医南宫芩
只见原本霸气不羁的苍七夜,一提起那个女法医,立刻形象全毁,化身为怨夫,他越说越痛心疾首,就差没抱住管毅的大腿哭诉了,看来这个名叫南宫芩的女人真的把他折磨得够惨的。听他的形容,好像那女法医长了三只眼四个鼻子一样的其丑无比,但是我倒觉得,南宫芩不一定会是个呆板丑女,因为苍七夜这种自恋的男人,他视天下美色为粪土,美女在他眼里也是招嫌的。
当然了,另外还有乔生那种自恋狂更甚之,直接就视天下美色为敌,不过凡人想达到乔生那种境界相当不容易。
所以,这个南宫芩的性格一定很恐怖,比凶猛女皇叶亚纶还要可怕,才能达到这样的威力,把堂堂黑道二当家搞成这样癫狂的样子。
管毅皱了皱眉头,“听你这么说,这位女法医倒是个用毒解毒的奇才啊,她用的种尸毒的手法从明朝就已经失传了。”
苍七夜怒道:“这女人用的全是下三滥的手段,有本事跟我七夜单打独斗!”
我忍不住撇嘴,瞄了苍七夜一眼,他真是有本事把黑的说成白的,瞧他一身的肌肉还嚷嚷着人家一个弱女子不跟他单打独斗。
谁跟他动手,那才真是脑子进水了。
管毅倒是好耐心,安慰他说道:“好了,有机会我来会会她。”
苍七夜终于吃了定心丸,“她是中国人,刚刚调任国际刑警东京分部的首席法医官,每天穿着白大褂,身上永远都是一股尸臭味。你一定要帮我搞定她啊!”
啊呸,这个家伙是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却还跟我一样什么事都要依赖管毅。
可管毅一点都不嫌他烦,唇角一丝微笑,满怀爱意的点点头。看着他们之间情意绵绵,我坐不住了,啊呸,不让我依赖他!凭为什么这个家伙的无理要求,他都满盘接收。
管毅把我拱手送人!说不定就是为了帮这个苍七夜处理掉上面的老大!
“对了!”苍七夜说,“你得派个女杀手才能接近她,那个法医压根就不搭理男人。”
我抬起头,这活不会又要落在我头上吧。
“你放心,七天之内,我会找到南宫芩,把她手上收集的关于你的证据全销毁。”
我猛然间想起这个名字在哪听过了,当时阿伦假冒管毅让我们夫妻反目之后,我曾经质问他,他当时说过,南若瑄的尸检法医就叫做南宫芩!
她一定有南若瑄的dna报告,如果我能找到这个南宫芩,就能证实这一切!并且知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我就是南若瑄,可我还没有死,为什么会有假的尸检报告,宣布我的死亡。
离开茶舍之后,我主动请缨,要求去暗杀那个女法医南宫芩,实则想要调查自己的前尘往事。可是管毅微笑着看了我一眼,“你?女法医智商高达230,你的狙击枪还没架好,就已经挂了。”
一句话把我噎住了,言外之意,我跟女人玩脑子不行,跟男人比力气也不行,切!光智商高又不会武功,南宫芩到底有多厉害,连狙击手都不能奈何她吗。
管毅留在了东京,处理苍七夜和南宫芩之间的纠纷。
从日本归来之后,我开始不眠不休的在射击室里练枪,我发誓我要离开这个男人,我要过上有人爱有人疼的幸福生活,从我有能力离开他的那一天起,老死不相往来。我永远都不想再看到他,也不想再想起这段不堪的过去。
时至今日,长久饱受折磨的身体开始产生了强大的忍耐力,即使毒瘾发作时,看着那些可怕的幻象,也不像以前那样恐惧了。
实在太累了,我最多也只睡三四个小时,所有的时间都用在拼命练习,因为没有伞的孩子,要会奔跑,没有脚的鹰,要学会飞翔。
七天后,管毅准时从东京回来了,看他云淡风轻的样子,应该是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天气已经入秋了,管毅是十月的天秤,还有两三天就是他的生日了,按理说他这次回来至少要在家待到过完生日再出去吧。
可奇怪的是,他才回来刚进家门连饭都没吃,就好像突然出了什么事,便匆匆收拾箱子,又踏上了旅程。
我站在阳台上,躲在窗帘后面,手指挑开纱帘,看着管毅的身影离开家门,李瑞还有一小队杀手开始在庭院里值勤站岗。平时管毅在家的时候,家里是不设任何防卫的,因为他很讨厌家里有外人在。
可这次他突然外出,而且走之前,留给了我一整盒雪茄,看来这次他至少要半个月才能回来。
如果我想走,现在是最好的时机。
可是我要得想清楚,毒瘾发作的时候怎么办?到时候熬不了,还是要回来。
眼看李瑞和其他几个人正在抽烟聊天,我心念一动,转身拿了望远镜,藏在窗帘后面一边读唇语,一边看他们到底在谈论什么。
有一个人说:“教官怎么刚回来就走了?是不是静堂出了什么事了?”
“还不是那个在机场做安检员的臭小子,上次把他关在了总部的地牢里。结果……”李瑞小声说,“听说静夫人的义女看上他了,把他救出来跟着一块跑了。现在静夫人那是恼火至极!所以教官立刻去处理这事了,逮到后,少不得把他那张脸毁了。”
“静夫人的义女,那不就是杀手c吗?”旁边有人骂了句脏话,“这些小白脸,就靠着脸长得帅嘴巴会哄人,就会有女人倒贴。我们谈个对象,那钱花的跟流水一样,还要受气,这世道真不公平!”
李瑞也说道:“男人长得太帅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好东西,没一点硬气,都是草包花花公子。”
我放下了望远镜,心想,这个混小子!好在他已经脱险了,身边还有人照顾,我不必再担心他了。
阿伦是个心思聪明的人,气质又浪漫文艺,还很顾家,是一个很优质的大男孩,可问题的关键是他到现在也没老老实实交个长久的女朋友啊,来来往往,都是在到处玩暧味,现在还把人闺女拐走了。说好听点,是还没遇到真命天女。说难听点,是这山望着那山高,吃着碗里的惦记着锅里的。这点真让人蛋疼……可是咱们都不是圣人,都有缺点都自私,哪能要求别人的观念非得和自己一样。
但凡两个人能够做朋友,要么就有相似的价值观,要么不干涉对方的价值观。一旦越雷池半步,友情就会如同海市蜃楼不堪一击。
算咧,他也是有资本在众多女孩中游走挑剔,这一代的年轻男孩女孩,类似的感情模式很常见,走马观花,撒网捞鱼,总想找个最好的,却总遇不到最合适的。
哪像我,第一个碰见管毅就死心塌地了,事实证明,我这样死心眼的下场就是会头破血流。
阿伦代表了一种聪明的择偶观,减少对自己的最低伤害,选择最优的资源。聪明的女孩子,更应该学会这样。
而我是走了一条看似洒脱,实则执着刚烈的感情路,爱的飞蛾扑火,死的轰轰烈烈。即使满心都是伤痛,满眼都是不堪的现实,我也没有后悔过,也不想学着聪明一些,我不怕这样的结果,死就死了!死了的心还可以再重生!但如果从来没有义无反顾过,我害怕有一天我老了,独自躺在病床上,想起那苍白无力的青春,恐怕连面对生命的勇气都没有。
这么一晃神,看那些人还在争论着什么,于是我连忙接着再看。
“切!”那人说,“那你这意思是把咱们教官也骂进去了。”
“靠!那些人怎能跟咱们教官比!”李瑞忿忿道,“咱们教官是个特例,你没见上次在旧金山的时候,教官为了保护嫂子,硬生生拿自己的身体去挡住爆炸的烈火。”
“可是,教官这婚结的有些奇怪啊,之前还说是不婚主义者。”
“那也没办法,他已经结婚了,这是现实。”李瑞说,“其实谁都想有个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尤其是我们这样的男人,亡命天涯都是为了让家人过的好。”
我放下了望远镜,扔到了抽屉里,继续回去练习。每次拿起枪绷紧神经的时候,我就忘记了身在训练室,忘记了所有感情上的创伤,只沉迷于弹无虚发的快乐中,我已经可以飞快而稳准的射中移动的目标了,比起以前潜伏在天台上放冷枪,是一个大的飞跃。
当金钱足够日常的生活之后,就去追求它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事实上,杀手的大部分收入我都投在晚阳敬老院的项目上了,可对于射击的追求,我没办法停止。
在这方面,我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和痴迷的爱好,可惜这种爱好不能堂而皇之的去追求,这种天赋也是见不得光的。它是违背常理的,除非我能找到一个平衡点,这个最好的平衡点就是当警察。
最后一枪,一下子射中四个简易机器人。我放下了枪,长叹了一口气,如果我不是一个杀手,而是除